民法总则与物权法是民商法的基石,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内容也是广大法科学生的必修课程。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之后,摆在我们面前的主要有两大任务:一是如何使“纸面上的法律”(law in paper)变为“现实中的法律”(law in action);二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法律的实际效果。上述两个问题都离不开科学的法教义学理论体系的构建。这既包括在学说上对相关规范作出准确、科学的判断,也包括注重分析相关规范在具体适用中产生的判例,从而使法的稳定性与变动性相和谐,进而促使坚实而又灵活的法律秩序的形成。 作者:冉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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