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遗址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以大遗址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为主旨,指出大遗址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稀缺性和有用性,是一种特殊的经济资源,应进行“有效保护”;引入区域经济学理论、博弈论、后发优势理论等相关理论,分析大遗址与区域发展的关系,提出大遗址保护需要区域经济支持,同时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文化底蕴。《大遗址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可供政府决策者、文化遗产研究领域的专业人员、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师生和关注文化遗产保护的读者参阅。 目录: 序 第一章导言 第一节文化遗产、文物与大遗址 一、文化遗产 二、文物 三、文物大遗址 第二节文物大遗址保护与利用 一、国家政策 二、保护利用现状 三、存在问题 第三节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四节大遗址保护利用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现状评述序 第一章导言 第一节文化遗产、文物与大遗址 一、文化遗产 二、文物 三、文物大遗址 第二节文物大遗址保护与利用 一、国家政策 二、保护利用现状 三、存在问题 第三节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四节大遗址保护利用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现状评述 第五节本书创新点 第六节本书框架结构 第二章文物大遗址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区域经济发展理论体系 一、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 二、新古典主义趋同假说 三、结构主义区域发展观 四、新经济地理学理论 第二节文物大遗址保护利用的相关理论 一、产业结构理论 二、后发优势理论 三、博弈论 四、公有地的悲剧和外部性理论 第三章文物大遗址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分析 第一节文物大遗址的经济属性 一、文物大遗址的经济学属性——资源 二、文物大遗址的经济学特性 第二节作为经济资源的文物大遗址的利用 一、文物大遗址保护利用的意义 二、利用现状 三、原因分析 四、文物大遗址的过度保护与有效保护 第三节文物大遗址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评价 一、文物大遗址区是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成分 二、区域经济的发展为文物大遗址的保护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四章后发优势理论与文物大遗址区区域经济发展 第一节后发优势 一、资本报酬递减规律所产生的后发优势 二、技术和管理的后发优势 三、产业结构转变的后发优势 第二节后发优势与后发劣势 一、后发劣势 二、后发优势与后发劣势的关系 三、对后发劣势的反思 第三节文物大遗址区后发优势形成及其利用 一、文物大遗址区的后发优势 二、文物大遗址区后发优势的开发与利用对策 第五章城市近郊区文物大遗址保护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 第一节城市化 一、城市的概念 二、城市化的概念 三、城市化的阶段 四、城市化与城市环境 五、城市化与城市文化 第二节中国的城市化问题 一、中国城市化进程 二、城市化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 第三节城市化与文物大遗址保护和利用 一、城市近郊的文物大遗址 二、城市近郊文物大遗址的特点 三、中国城市近郊文物大遗址的特殊属性 第四节实证案例——以西安市为例说明 一、经济发展制约因素及经济开发的可行性 二、西安市城市近郊文物大遗址经济发展对策 第六章偏远地区文物大遗址保护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 第一节偏远地区文物大遗址保护利用特点 一、受现代文明的冲击较小 二、自然风化破坏较大 三、文物丢失和人为破坏严重 四、保护意识淡薄 五、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破坏不容忽视 六、基础设施条件差 第二节偏远地区文物大遗址利用状况分析 一、利用方式 二、利用效益分析 第三节偏远地区文物大遗址保护利用对策建议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 二、适当给予当地居民一定的补助 三、加强文物保护基本设施投入 四、联合开发 五、处理好跨越式发展与循序渐进的关系 六、转移支付 七、推广有机农业 第七章结论与进一步研究问题 第一节文物大遗址的保护与利用同等重要 一、保护的主题——自然环境与文化内涵并重 二、保护的主体——国家政府 三、保护与利用 第二节文物大遗址是一种经济资源 第三节发展权移转可以促进文物大遗址区的经济发展 一、发展权 二、发展权移转 第四节文物大遗址具有可持续性 一、文物大遗址结构的持续 二、文物大遗址功能的持续 三、文物大遗址属性的持续 第五节文物大遗址具有公共物品特性 一、文物大遗址具有公共产品特性 二、政府失灵 第六节文物大遗址区的经济发展对策 一、推广有机农业 二、因地制宜发展观光农业 第七节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主要参考书目 Abstract 编后记 第一章导言 文物,旧为礼乐、典章制度的统称。《左传?桓公二年》记 载:“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 以临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 第一节文化遗产、文物与大遗址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将文化遗产分为古迹、 建筑群、遗址三个基本类型。其中文物是指从历史、艺术或科学 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刻和碑画,具有考古 性质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窟,以及联合体;建筑群指从历史、 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或环境景观结合方面,具 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独立或连接的建筑群;遗址是指从历史、审 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 自然与人联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 一、文化遗产 (一)文化遗产的概念 文化遗产主要包括有形的文物和无形的但是可以通过口传 心授、参与感受等方式传承的工艺、民俗等,它们是过去的人产 2 大遗址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 生、使用、经过历史洗涤留存到现在并且应该被传诸未来的一种 共同财产。这种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文化遗产资源,不同于一般 的物品或商品:它们是独一无二的历史文化载体和人类历史发展 的见证,具有时代性、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具有符号和象 征的作用,与人类的文化感情、群体认同具有密切的联系。 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 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 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 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 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 化名城(街区、村镇)。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 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 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 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相关的文化空间。 我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 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 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 连接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 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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