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套书均为古籍点校著作。点校和辑录的对象为中国历代文献中涉及重庆的相关史料,并首次对其进行了分类和系统的整理,共计约400万字,分成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稀见重庆地方文献汇点》(共上、下两本),主要辑录点校重庆地区明清时期的地方志文献;第二部分为《历史典籍中的重庆史料选辑》(共上、中、下三本),对《四库全书》中涉及重庆地区的文献进行辑录点校。《稀见重庆地方文献汇点》具体对明代成化《重庆郡志》、正德《夔州府志》、万历《重庆府志》、万历《三峡通志》和清代道光《三省边防备览》、道光《重庆府志》等明清重庆地方文献进行了点校整理。本套书将成为人们认识重庆、研究重庆的最完整、最翔实的基础性参考资料之一。 目录: 道光《重庆府志》 《重庆府志》卷之一 《重庆府志》卷之二 《重庆府志》卷之三 《重庆府志》卷之四 《重庆府志》卷之五 《重庆府志》卷之六 《重庆府志》卷之七 《重庆府志》卷之八 《重庆府志》卷之九 唐建中元年税天下茶漆竹木,十取一以为常平本钱。《文献通考》:李珏疏略:榷茶起于养兵,今边境无虞而厚敛伤民,不可一也;茗饮,人之所资,重赋税则价必增,贫弱益困,不可二也;山泽之饶,其出不赀,论税以售多为利,价腾踊则市者稀,不可三也。按:茶盛于唐,藉茶亦始于唐,籍以广民食,助经费,至宋后乃为筹备之要。 宋天禧末,天下茶皆禁。唯川、陕、广听民自买卖,不得出境。 熙宁中,蒲宗闵议川陕略:民茶息收十之三,尽买于官场,更严私交易之令,于是蜀茶尽榷矣。《文献通考》:吕陶疏略:川陕四路所出茶,比东南十不及一,诸路既许通商,两川都为禁地,亏损治体,如解州有盐池,民间煮者乃是私盐,晋州有矾山,民间炼者乃是私矾。今川蜀茶园皆百姓己物,与解盐、晋矾不同,又是易司笼制百货,岁出息钱不过十之二,然必以一年为率,今茶场司务重立法,尽榷民茶,随买随卖,取息十之三,或今日买十千之茶,明日即作十三千卖之,变转不休,比至岁终,岂止三分? 元至元五年,用运司白赓言:榷成都茶于京兆、巩昌,置局发卖,私自采卖者,其罪与私盐同。《续文献通考》 六年,立西蜀四川盐榷茶场使司,定《长引短引法》,长引带茶一百二十斤,收中统钞五锭有奇,短引带茶九十斤,收钞四锭有奇。《元史·食货志》 天历二年,始罢榷司归诸州县。《元史》 明洪武四年,户部言:四川巴茶三百十五顷,茶二百三十八万余株,宜定令每十株官取其一,无主茶园令军士薅采,十取其一,以易番马。从之。于是诸产茶地设茶课司,定税额。四川一百万斤,设茶马司于秦、洮、河、雅诸州。 五年,置四川茶盐都转司。 三十年,置成都、重庆、保宁、播州茶仓四所,令商人纳米中茶。 嘉靖中,令四川茶引五万道,二万六千道为腹引,二万四千道为边引,芽茶引三钱,叶茶引二钱,中茶至八十万斤而止,不得太滥。《明史·食货志》:隆庆时,巡抚严清疏略:本省每年户部关引五万道,半填芽茶,半填叶茶,以二万六千道为腹引,每引芽茶三钱,叶茶二钱。二万四千道为边引,内一万九千八百道给黎、雅各商,每引芽茶三钱八分,叶茶二钱五分;二百道给本地思经罗纯产茶处所土民,每引芽茶七钱六分,叶茶五钱;松潘四千道,税与腹引同。共税银一万三千八百六十三两。然边引报中者多恒苦不足,腹引常置于无用之地,盖向来腹多边少者,无非谨中外之防也。然腹地有茶,汉人或可无茶,边地无茶,番人断不可无茶,故边引易行,而腹引常滞。先此议茶法者曰:茶乃番人之命,不宜多给,以存羁縻节制之意是矣,乃边引愈少,私贩愈多,只为奸人作利屯耳。又日:四川茶法不缩,即陕西马政有妨,此犹未深考。夫番地最广,近者弥月,远者弥年,陕西洮、泯与松潘接境,与黎、雅邈不相及,今不增松潘而增黎、雅之引,于陕西马政何妨?自隆庆三年始,将原引五万减去一万二千道,于黎、雅边引加一万道,每引量加一钱,税银已充旧额,而边腹相安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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