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鞭应该算得上是一种教学工具,但为什么这种教学工具被我们称之谓“鞭”,这就令人深思了。“教鞭”这个词暗示着某种程度的暴力意味。在人们的记忆中,“鞭”似乎都是用来对付动物或奴隶的,但直到现在我们还依然在课堂上用它对付我们的孩子。教鞭所具有的惩戒功能也许是人们附加上去的,不过在这一点上它与古时私塾先生手中的戒尺并无二致,是为了震慑学生,让学生在暴力暗示下产生恐惧心理,从而好好地顺服权威。教鞭实际上是教师权威的象征,而在 教育国家化的前提下,教师权威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正式的国 家权威。学生上学,实际上是在个人与国家之问形成了一种直接互动、直接反馈的关系模式,学生要直接面对国家权威。 离开学校回到家庭,孩子往往还要面对家长手中的棍棒或“家法”,受到家长权威的约束。可以说,我们的孩子从小到大大抵降在一种受强制、被控制的环境下学习、成长。在这种环 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首先要学的往往是“听话”,而听话就是服从。久而久之,不仅易导致孩子的人格残缺、精神矮化奴化、丧失主体性和独立性,还可能使孩子养成许多矛盾的性格和畸型的品性,比如眼高手低、能说不能做、任性而缺乏个性、脆弱而傲慢、仇恨而怯弱、智商有余而创商不足、不善交 际而又渴望承认等等。孩子们的这些人格和精神特质,如果 是放在传统的农耕社会或皇权社会也许还合适,但如果放在 现代的工业社会、市场经济社会中,恐怕就很难以适应了。 在国外,家长也对孩子进行权威教育,孩子从小也要学会服从权威,但他们所服从的权威与我们的略有不同,他们所强调的是服从规则的权威,而我们让孩子学会服从的往往是人格化的个人权威,比如家长有意让孩子心存“敬畏”,或敬畏家长,或敬畏老师等,由敬畏而生服从。国外的孩子往往是只怕规则不怕人,对规则有较强的敬畏意识,而对人则未必;而我们的孩子一般是只怕人而不怕规则,或者即使怕规则也只是害怕制定规则的个人权威,而不是害怕规则所代表的非人格化的公共意志或公共权威(在家里则是孩子与大人经充分的博弈而达成的约定)。所以当权威在场时,我们的孩子就服从规则,循规蹈矩,家长在与不在表现往往不一样。在我们城市的马路上,行人在红绿灯路口过马路时,交警在与 不在其表现肯定不一样,而在另一些发达国家,行人过马路时,一般来说交警在与不在其表现都是一样的。 国外家长在教育孩子时,也强调团队精神,也讲团结,但他们的团结往往是团结在某个目标之下,为了达成共同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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