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两本小书构成。《中国的公与私》由6篇文章会集而成;《公私》则是一篇较长的论文,对 “公私”概念进行辞源性阐释。全书在观念史的架构和比较社会学的视野里展开,通过与日本的“公私”概念进行比照,作者集中地追问这样的一个基本问题:中国的“公”与“私”的概念为什么既没有发展成西欧意义上的以自我权利为中心的社会契约关系,也没有发展为日本那样的缺少公理而只能以共同体为*前提的地域性意识?在进行了相当有说服力的分析之后,作者指出了中国“公私”概念的特性:中国的公私结构与西方和日本的结构都不同,它们之间并不存在对立关系。中国社会对于“公”的一贯理解,是一种由私的连带集结而成的公,是一种以协调为前提的包容性的公,它强调的是公平与公正。同时在另一方面,当“公”被视为“公平”、“公正”的标志时,作为它在理论上的对立项,中国的“私”观念在道德上便具有劣势,这即是天理观在社会生活中的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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