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大错特错。在汉武帝把他无处安放的雄才大略用来经略河西之前,河西走廊的生态环境几乎没有受到过多少人为因素的影响。确切地说,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对西北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的虽烈开发,就始于西汉武帝时代。在此之前,河西走廊上没有雄关重镇,没有碉堡戍卒,没有烧林开荒,没有移民屯垦,没有遮天蔽日的风沙,而有的,只是那一片又一片的原生态:潺潺的河水,多汁的牧草,壮硕的猎物,滋养着生存于此的一代代牧人。自古以来,这里便是游牧民族繁衍生息的天堂。 但是,恰恰因为河西是优越富饶的,注定它必然又是血腥的,令人垂涎的。在西汉中期以前,鬼方、猃狁、羌、月氏、乌孙等游牧民族先后在这里生产生存,而匈奴、秦与西汉亦曾染指于此,他们之间的历史往往交织缠绕。所以,河西这块地域上发生的一切,往往都是其周围地理单元上的时空“余震”,是一种历史的并发或后续反应。 秦始皇九年,即公元前238年,雄才大略的秦王赢政终于开始亲理朝政了。他在听取了李斯等人进献的攻伐六国的建议后,采取远交近攻、离间分化、连横而破合纵的策略,着手准备秦灭六国。秦人所拟定的具体的战略方针为,先北攻赵,中灭魏,南取韩,然后再进击燕、楚、齐。终于,在赢政统治的第二十六个年头,一扫六合,气吞宇内。 但是,令秦始皇万万没有料到的是,在他夷灭六国的最后几年,竟然后院起火,一度危及根本。原来,一直游牧于北方的匈奴人在此时乘势起兵南下,频繁骚扰北方诸地。甚至,他们骁勇的骑兵一举跨过了黄河,占领了河套以南的大片土地,即所谓“河南地”,直接威胁着秦都咸阳的安全,成为大秦帝国最后的心腹之患。 于是,公元前215年,为了消除匈奴这根哽中之刺,秦始皇命大将蒙恬率领三十万大军北击匈奴,夺回河南失地。在黄河之滨,以步兵为主、步骑混合的秦军与匈奴骑兵立刻进行了生死大决战。秦人比较幸运,因为这时候匈奴人的首领是经常以负面形象出现在史籍中的头曼单于。蒙恬率领的虎狼之师携扫六合的余威,以锐不可当的破竹之势,在黄河上游(今宁夏和内蒙古河套一带地区),迅速击败匈奴多个部落,迫使其余部望风而逃,遁至大漠以北七百余里。 倒霉的头曼单于刚一登上历史舞台就栽了个大跟头。匈奴的实力因此大损。此时的东胡和月氏都显得比匈奴更有力量,一左一右,非常默契地挤兑着匈奴人。头曼单于只好向左邻右舍臣服。古代强权之间的屈服,很重要的一个标志便是把王子留在他国为人质。同时,质子的存在,也是双方结盟的一个保障。一旦匈奴攻击或背盟月氏,月氏就有权杀死质子。 在古代西北的游牧民族中,包括匈奴,普遍流行着这样一条习俗————尚杀首子。“尚杀首子”的意思是,游牧民族对于初嫁到本部落的女子是否处女并不介意,但是她所生的孩子,在不能确定其生身父亲的情况下,一般都采用“杀首子”的方式处理掉。这个习俗乍一听令人心头滴血,但细细想来,它确实是一种保证本部落或本氏族血缘纯洁性的“好办法”。 冒顿是长子,头曼单于虽然一时心软,没有杀了他,但也并不喜欢他。后来,头曼所钟爱的阏氏又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孩子以母为贵,十分得头曼宠爱,所以头曼有心杀冒顿,而改立少子为继承人。于是,在把冒顿送到月氏为质不久后,头曼单于便集合大军,直奔月氏杀去,试图借刀杀人。月氏王闻讯大怒,欲杀冒顿而后快。冒顿得悉后,盗得月氏宝马逃归匈奴。在素来崇尚勇力的匈奴,冒顿能够于千军万马中孤骑逃回,令头曼单于不能不刮目相看。于是冒顿时来运转,被委任为“万骑长”,统领万余名骑兵。但是,阴鸷的冒顿此时岂能善罢甘休,头曼单于与月氏人要置他于死地的行为已经被他牢记于心,只待将来一报。 我们做事情时,为了能使其成功,总是会事先做好准备。冒顿为了使他的阴谋成功,要做的准备便是对手中军队的绝对控制,洗去其父头曼单于遗留的一切影响。为此,他明确规定,凡他射出的响箭————鸣镝,随从有不随鸣镝射往同一目标的尽皆斩首。 在围猎鸟兽时,冒顿常发鸣镝。凡不按他指示的目标发矢者,不论如何精于骑射,立斩不赦。为了考验部下对自己的号令是否听从,有一次冒顿突然以鸣镝射向自己的宝马。冒顿的左右随从中有些人知道这匹马深受冒顿喜爱,唯恐号令有误,不敢射出箭矢。冒顿为严格军令,立即杀死了这些不敢射的随从。后来,他又处心积虑地安排了一次考验。他把鸣镝射向自己心爱的阏氏,左右随从中虽知鸣镝所指便是目标,且有过上次血的教训,但毕竞这次目标是首领的爱妻,结果又有一些随从不敢放箭。阴狠的冒顿没有宽恕这些仁慈的随从,同样下令把他们处决。自此,冒顿左右再没有人对他鸣镝所指产生过一丝迟疑。后来,在一次随父出猎时,冒顿把鸣镝射向头曼,左右皆随之放箭,头曼单于身中数箭,立毙马下。回到王庭后,冒顿大开杀戒,不仅诛杀了头曼宠爱的阏氏与他的异母兄弟,还尽杀异己之权臣,然后自立为大单于。 剔除一个报复的目标后,冒顿并未立刻将刀剑指向月氏人。当是之时,东胡与月氏从东、南两个方向威胁着匈奴,其中尤以东胡威胁更大。所以,在复仇月氏之前,冒顿必须避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隐陇,需要先解决更嚣张、更贪得无厌的东胡人。p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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