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石阡县志》,周国华等修,冯翰先等纂。 周国华,字翰擎,湖南新化人,清末附生,民国七年(一九一八)任石阡县知事。 冯翰先,原名继先,字绮三,光绪十一年(一八八五)举人,县修志局纂修。 是志之纂修始于民国七年秋,十一年(一九二二)春告竣,经时四载,历官三任。全书主要出自冯翰先手,人物一部由何景琛主笔。全志共二十卷,计二十万言,首有周国华、胡国隆、赵振海序,纂辑衔名,目录,图。次为志:卷一舆地志,分疆域、地图、地图说明、山川、形胜、里甲户口乡村等目;卷二建置志,分沿革、城池、官署、关梁、塘铺、邮局、亭馆、坊碑、讲约所、养济院、监狱等目;卷三秩祀志,仅坛庙祠宇一目;卷四典礼志,分教令、旧志典礼、封典等目;卷五食货志,分户口、田赋、课程、经费、蠲恤、积贮、关税、协饷等目;卷六职官志,分文职、武职二日;卷七学校志,分学官、学额、学田、书院、考棚、学堂等目;卷八选举志,分进士、举人、副榜、拔贡、优贡、岁贡、恩贡、武进士、武举、选举论、职官、议员、毕业生等目;卷九武备志,分武制、兵防、师旅考、团防、警察等目;卷十风土志,分气候、风俗、方言、方物等目;卷十一经业志,分农业、工业、商业、林业、矿业等目;卷十二名宦志,分总部、知府、推官、教授、经历等目;卷十三人物志,分乡贤、孝义、文学、政事、武功、忠烈、隐逸、高年等目;卷十四列女志;卷十五金石志;卷十六艺文志,分序、说、解、引、文、传、记、铭、表、诗等目;卷十七古迹志;卷十八土司志,分石阡长官司、龙泉长官司、葛彰长官司、苗民长官司、苗蛮等目;卷十九杂志,分轶事、义举、流寓、仙释、方伎、星野、祥异、古树等目;卷二十旧志论序。末有民国十一年夏国光跋。每志前均有序引,篇中又多按语。述事止于民国十一年。 是志成后未曾刊行,稿本藏于石阡县档案馆,《中国地方志综录》失收。一九六六年五月贵州省图书馆据稿本复制油印,又据馆藏钞本补入了卷首赵振海序、卷十六《乐回集自序》及卷二十罗文思旧序三文,并校改了部分错讹文字,书末附有『校勘记』。 此本据贵州省文史研究馆所藏一九六六年贵州省图书馆复制油印本影印。为保持文献原貌,加之限于出版形式,书中有历史局限性的表述及观点一仍其旧,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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