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将抢先发售系统地对民事执行拍卖理论和制度进行全景式研究,并在澄清民事执行拍卖内涵、法律性质的基础上,本着“权利-权力”制约和“权力-权力”制衡的基本原理,对“由谁主持拍卖”这个事关执行拍卖实施主体问题予以剖析,并搭建起完整的民事执行拍卖程序框架。除导论外,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靠前章主要阐释民事执行拍卖的概述。对于民事执行程序中查封、扣押财产的拍卖程序。第二章讨论民事执行拍卖的法律性质。民事执行拍卖性质是民事执行拍卖程序构造的基础,决定着权属得丧变更、拍卖的效果。第三章阐述民事执行拍卖的实施主体。该章的核心是民事执行拍卖应当由法院自行拍卖还是委托拍卖。第四章是本文的核心内容。着重论述民事执行拍卖的程序设置。提出在我国构建民事执行法院自行拍卖为主的程序体系中,应当遵循以查封标的物为限原则、止超额拍卖原则、止无益拍卖原则。在拍卖准备程序中,应当确定拍卖期日,对拍卖标的物进行价格评估,确定保留价及保证金,发布拍卖公告,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展示。第五章论及民事执行拍卖的效力。第六章阐述民事执行拍卖的救济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