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昀编著的《经济合作署与战后初期西欧重建(1947-1951年)》阐述了: 经济合作署作为欧洲复兴计划的主管机构,在促进二战后初期西欧重建上发挥了独特的作用。经济合作署拥有一整套独立的、较为完备的组织体系,广泛吸纳来自商业、劳工等利益团体的人士,从而为来自民间组织、拥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和政府官员共同解决欧洲复兴计划实施中的各种繁杂问题搭建了理想的平台。经济合作署在执行欧洲复兴计划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使美国政府和利益团体制定欧洲复兴计划的初衷基本上得以实现,包括促进西欧经济的复苏,抑制共产主义在西欧的扩展,促进自由贸易。但是,经济合作署片面夸大了美国模式的示范作用,忽略了欧洲复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实际是按照美国的意志来干预和设计欧洲现代化的道路。很多西欧国家在引进美国生产管理方式的同时,对美国企业生产方式在内的美国文化进行了有选择的抵制和改造。经济合作署将美国发展模式推广到世界其它地区的设想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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