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蒙古时期燕京史料编年》起自辽太祖五年(911),至蒙古宪宗九年(1259);《元大都创建史料编年》起自蒙古宪宗九年(1259),至明洪武元年(*68)。二书以辽、金、元的正史为主要来源,辑录其中涉及辽南京、金中都、元大都的史料,铺之文集、方志、碑刻等资料,统一以年代为序加以编排,并做了标点和校勘工作,系统说明了北京地区各类建筑的兴建、修复、存毁情况。 《辽金蒙古时期燕京史料编年》起自辽太祖五年 (911) , 至蒙古宪宗九年 (1259) ; 《元大都创建史料编年》起自蒙古宪宗九年 (1259) , 至明洪武元年 (1368) 。二书以辽、金、元的正史为主要来源, 辑录其中涉及辽南京、金中都、元大都的史料, 铺之文集、方志、碑刻等资料, 统一以年代为序加以编排, 并做了标点和校勘工作, 系统说明了北京地区各类建筑的兴建、修复、存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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