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通过对南宋绍兴十年的政治、经济、军事情况进行详细论证,从而得出结论,绍兴十年,南宋根本不具备“北伐中原、收复故土”的军事作战条件。二、通过对岳飞绍兴十年北伐中原的军事作战进行分析论证,得出结论,绍兴十年岳飞的北伐作战并未得到南宋中央朝廷的许可,属岳飞个人的私自行为,是故“违诏北伐”。进而进一步论证得出,岳飞的“违诏北伐”属严重的违反军纪的行为。岳飞的行为虽然勇气可嘉,并具有强烈的爱国心,一般认为其可歌可泣,但历代兵家认为,无论是临阵脱逃还是违令出击都不能为军法所容忍,所以无不强调“违反军令者,斩”。在中国古代并非一个法治社会,而是一个人情社会,将军大臣犯了死罪,不一定都会按法律行事,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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