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 此版本在原书基础上略作删节。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大学士张英次子。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入值南书房。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张廷玉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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