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范围:包括孙中山执笔的各种著作,别人执笔经他同意署名的诗文函电,他主持制订的文件,据他口述写成的书文,别人当时记录的演说和谈话,当事人事所忆载的可信而意思完整的演说和谈话,由他签发的公文、命令、委任状、各种证券和收据,以及一部分题词等。 收录孙中山所写的意思完整的批语。如需借助批件以弄清批语的含意,将批件(全文或摘要)附载于批语之后。倘批语与批件密不可分,则将批件(全文或摘要)收入主文。 孙中山的翻译作品,附载于译序之后。 本书的校勘、考释和翻译外文等,部分吸收前人成果,书中一般不作具体说明。 原文的繁体、古代和异体字,一般改排通行的简体字;但有特殊涵义者不在此例。 本书为多卷本,由三个单位分工编辑,出版时间有先后。如发现在时间上分属各卷的著述遗漏未收,一并在末卷补遗。 本书编有附录两种:一为外国人名、地名汉译对照和索引,一为人物,事件和部分名词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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