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秦家骢从他的33世祖、出生在1049年的秦观开始,叙述秦家历代祖先的生平,一直写到1959年他父亲去世。同时,以秦氏先祖的个人命运为线索,串联起这九百多年间家族的变迁和国家的兴衰。既是一部隽永有趣的家族小历史,又是一部恢弘壮阔的中国大历史。除了大量历史事件,本书还涉及中国古代至近现代的政治、军事、法律、经济、文化、习俗的诸多方面,包括官制、兵制、赋税、科考、诗词、戏曲、服饰、建筑、婚丧,乃至扶乩、测字之事。具有极高的知识性、趣味性与历史意义。此次重版的中文简体版不仅核实、补充、修订了相关史料,重新梳理了译文,还提供了32页近60张图片。此外,为了降低读者阅读上的困难,本书对文言文字词、典故和相关历史事件的背景等做了注释。 本书叙述了秦氏家族自宋代到现代900多年间,历代知名成员的生平及该族的兴衰往事。书中所载的秦氏先世,既有达官贵人、忠臣孝子,也有学士才子、隐逸名流,如苏门四学士之一、北宋婉约派代表词人秦观,明朝两京五部尚书秦金。此书既是秦氏若干祖先的简略传记,也是中国近千年变迁与发展的缩影,涉及政治、军事、法律、经济、文化和社会风俗等诸多方面,具有极高的知识性、文学价值与历史意义。 目录:TheStoryofChina)。纪录片制片人兼主持人、英国著名历史学家迈克尔·伍德(MichaelWood)以秦家骢和本书为切入点,亲自前往无锡拍摄了第一集《祖先》。该纪录片于今年年初播出后,在中英两国好评如潮。此次重版中文简体版,我们尽力核实、补充、修订了相关史料(包括年代、官职名、机构名、人名、地名等),也重新梳理了译文。同时,为了降低读者阅读上的困难,又增加了相关注释:简短的字词注解放正文括号中,并改变字体以示区别(没有改变字体的为原书括号中的内容);而对相关历史事件的背景、文言典故、文化习俗等的补充说明,则列入每章正文之后的“编者注”。由于本书时间跨度大,内容覆盖广,难免有不足、错讹之处,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最后,非常感谢作者秦家骢先生在本书出版过程中给予的各种帮助,尤其是提供了珍贵的图片资料。服务热线:133-6631-2326188-1142-1266服务信箱:reader@hinabook.com 后浪出版公司2016年6月 后记本书追述了我的家族自秦观以后的祖先之事,但是这位北宋词人的先世却鲜为人知。因此,当2015年10月25日扬子晚报(第A9版)上刊登了发现秦观祖父母(秦咏及夫人朱氏)墓志的消息时,着实让我大吃一惊。为墓志撰文的,是秦观的恩师、苏东坡的好友孙觉。墓志上还提供了秦咏的父亲(秦玫)、祖父(秦禹)和曾祖父(秦裕)的名字。突然之间,我们家族又可以上溯五代了,而且秦观的五世祖很有可能生活在宋以前。但是,除了名字,关于他们的生平并没有更多详细说明。新发现的考古信息还对已知的资料提出了质疑,比如秦观兄弟的名字,墓志显示为震、鼎、升、蒙、涣、溢等。不过,中国社会充满了惊喜,未来完全有可能发现更多信息。秦观的后裔都热切期待着这样的新发现。名人推荐 读完本书,明显感到研究中国历史的出发点不应该是朝代和皇帝,而应该是这个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之中的一个家族。——《华盛顿邮报》 追寻祖先跌宕起伏的900年历史,这是一段非凡的历程。——乔纳森·米尔斯基ShanghaiMercury)的特讯里记载了他到达温州的消息:一起乘船抵达的还有一位前来调查最近骚乱的特派官员。本地官员十分不喜欢他的到来,在他前去拜访时,他们以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为由,拒不接见。祖父的任务显然非常艰巨。不过,最终他对这项工作的处理和他两年前平定温州局势的成就,给他赢得了精明能干的声誉。关于祖父的工作详情没有留下什么文字记载,不过他受到了上司的褒奖和外国人的赞许,因为他很快就逮捕了两名暴徒首领,同时也采取措施追捕其他暴徒。基督教会要求的赔偿不久就确定了,双方协议赔款一万六千多银圆。但是与天主教会的商谈却难办得多。在道台写给巡抚的一份报告里,显示出了当时令中国官员颇伤脑筋的局面。报告说:“当耶稣教开议之时,职道等愚见,恐天主教案迟了或有后言,即饬秦令(即知县秦国均)转约教士一起开议。只以刘教士(即天主教传教士主管卢埃[PèreLouat]神父)声言,彼教各案业经申报宁波主教,即应主教主持,无从在温开议。”卢埃神父索要的赔偿数额很大,他指出当地教会的损失是2万银圆,中国教民的损失又是2万银圆。这位传教士有法国驻杭州领事给他撑腰,领事扬言要派军队和炮舰到温州来。祖父再次联系卢埃神父,希望尽快解决问题,但神父再次拒绝了。于是祖父得到指令,去宁波直接与赵保禄主教(PaulMarieReynaud,1854—1926)交涉。祖父在十一月就去了宁波,但是和赵主教的谈判没有取得进展。光绪二十七年一月二十三日(1901年3月21日),英文《北华捷报》报道说:中国人和天主教会“未能达成协议。有识之士并不会对此感到奇怪,因为中国人说要求赔款的数额太高,我们倾向于相信这一点。现在索赔问题已经被带到省会杭州去了。”祖父显然也参加了杭州的谈判。这次谈判直到六月中旬才结束。三月初六日(4月24日),《北华捷报》刊载了一篇文章,赞扬了祖父和他的上司道台所做的努力。文中说:幸亏我们道台是位宽容的人,他做了极大的努力去抵销知府(即启续)所做的坏事。当时的洋务委员,曾任和现任知县秦君给了他有力的支持。要不是有这两位官员,此间的暴动会是十分可怕的。由于他们的影响,风暴只延续了几天,许多基督徒得以在一个月之内回家。秦大老爷在处理他的县的赔偿问题方面做得很出色,也帮助了不在他管辖之内的县。他亲自视察受害严重的地区,监督发还从教民家里夺走的财物。教会的赔偿问题已经有了协议,并且正在偿还。次年(即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四月,浙江巡抚任道熔在呈递给皇帝的奏折里,大力推荐祖父在内的三名官员应予以晋升。他说:“浙江候补知县署永嘉县知县秦国均,于〔光绪〕二十六年接署是缺,正值温属教案迭出之后,力为其难,次第议结。凡地方兴革(兴办和革除)事宜,均能切实措施,绅民翕然(一致)称之。该员勇于任事,有守有为,达变通权,胆识俱壮,尤为人所难能。”尽管有这样的盛赞和推荐,祖父仍然没有得到晋升。皇帝要求被推荐的官员觐见他,但是祖父直到两年后才得到这份殊荣。一个原因是候补官员的人数在不断增加,而官职数量却没有变动。任巡抚曾在一份奏折里,要求朝廷不要再派候补官员到他的省去了。他指出当时浙江已有二十七名候补道、七十四名候补知府、一百五十名候补知州和三百多名候补知县,而空缺的只有两个道台、五个知府、二十四个知州和七十六个知县。他的要求不大可能引起注意,因为卖官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实在太重要了。 明镜高悬 1900年到1901年(光绪二十六年至二十七年),祖父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处理与义和团有关的事件了,但他仍要履行一个知县的其他职责,其中两项主要职责是维持治安和收税。知县要负责逮捕违法的嫌犯,确定他们是否有罪并给予适当的处罚。中国在传统上是不把行政和司法分开的。在上,这些权力都集中在皇帝一人手里;在下,普通百姓遇到地方官的地方就是衙门。身为知县,祖父要在期限内调查并解决所有案件。而且由于温州是贫困地区,当地经常发生抢劫案,给祖父带来很多麻烦。更困难的还有宗族纠纷,经常是为了争夺田地的所有权,有时还会闹出人命。因为各个宗族都袒护自己的成员,所以知县往往抓不住人犯。祖父成功解决过一桩发生在光绪二十七年九月初九日的案件。当时他正在杭州出差。一群强盗闯入温州居民王家达的家中。他们用石块砸破了他家的门,打伤了两名仆人,抢走了价值三百零三两银子的衣物、钱和首饰。五个月之后,又有一群强盗抢了一户陈姓人家。祖父得到报告之后,便和捕头一起赶到了犯罪现场。他发现陈家是一座有着七进院落的大宅第,位于离城二十多里的偏远地区。他又检查了被砸破的后门和被撬开的箱子、柜橱,在一间屋子里发现了一把斧头,在后门之外找到一段石柱,可能是强盗用来砸门的。他们估计陈家的损失在六百三十九两银子,并根据受害人的描述,画了强盗的肖像,到处张贴。仅仅过了四天,他们就抓到了八个人。在追回的赃物里,既有属于陈家的,也有属于王家的。经过审讯,发现盗首贺长林参与了两桩抢劫案。贺长林是个三十五岁的湖南人,曾应募当兵,跟过好几支杂牌军。后来他所在的部队被解散了,他就成了游民。他纠集了二十多个强盗作案,其中多数人还在逃。他承认作案两次,并且详细交代了他们是如何计划和实施抢劫的。他供认他穿着军服、带着手枪去抢劫,并从王家抢来的赃物里,分得折合40银圆的财物,从陈家抢来的赃物里,分到折合26银圆的财物。在供词中,他还说他只参加过这两次抢劫,他的亲属中没有人涉案,他也不知道在逃同伙的下落。王家抢劫案里的另外两名犯人,一个是修伞匠,另一个先是当过民兵,后来因为玩忽职守被开除,便从事起船夫的工作。船夫承认他还参与过在另一个县的一次抢劫。抢了王家之后,他分得折合20银圆的财物。而修伞匠只负责放哨,没有实际参与抢劫,分得折合5银圆的财物。因为法律规定,无论是首犯还是从犯,凡强盗一律判处死刑,所以祖父给两个当过兵的定了死罪,斩首示众。另一名犯人,也就是修伞匠,被判流放新疆永远为奴。他的脸上被刺了字,以便所有人都知道他犯过什么罪。处理陈家抢劫案时,祖父判了其他五名罪犯中的两人死判。这两人一个也曾是非正规士兵,因为偷懒被开除,另一个曾在台湾的清军营里服役,因为多次擅离岗位而被开除。他们每人从陈家抢来的脏物里分得折合26银圆的财物。这两人还都参与过另一次抢劫案。其余三名罪犯中,两人是退伍士兵,另一人当过保镖,因为他们只担任放哨没有参与抢劫,所以判了较轻的充军,给在新疆服役的军人做奴隶。在这两桩抢劫案里,多数强盗都当过兵。旧时,士兵通常来自中国底层社会,大多是贫穷的文盲。有一句中国俗谚说:“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当时的死刑判决分为“立决”和“监候”两种。被判监候的案犯可以等到来年皇帝主持秋审时才定谳,届时常常会得到减刑。不过,就算是判了立决的案犯也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覆审过程才会行刑。知县判决的案子首先要送到府衙里去覆审,如果知府没有发现知县的报告和犯人的供词之间有不符之处,就要把案子送给道台再次覆审,然后再送给按察使。如果每一级都支持原判,案卷会被送到北京的刑部。只有在刑部批准立决后,定了罪的犯人最终才被处死。祖父处理的这两桩案子都被送给知府覆审。在府衙里,犯人又接受了其他县的知县审讯。王家抢劫案里的所有判决都没有异议,于是案子呈给了道台。不过,等案子上报到刑部已经是两年半以后了。陈家抢劫案里的死刑判决得到了确认,但其他犯人翻了供,所以被发回县里重审。这时祖父已不在温州,新来的知县开堂审问之后,肯定了原来的审讯结果和判决。尽管祖父抓到了八名犯人,并治了他们的罪,但他还是因为没有抓到盗伙的另外一些成员,而面临处分。朝廷对知县的期望是抓住所有违法者,而不仅仅是其中一部分。不过,这一次上面决定不处分祖父。 爱民丢官,纳妾丧妻 知县的职责包括许多方面。光绪二十八年(1902)九月,一艘朝鲜渔船发生故障,漂流到温州附近。船上的十七个渔民被救起,其中三人受了伤需要治疗。祖父安排了人照料他们,直到他们被遣送回国为止。后来,这些渔民被送到了省会杭州,和其他难民一道被护送到上海,然后再搭乘一艘日本轮船回朝鲜。朝鲜难民所获得的待遇,反映了中国、日本、朝鲜三国之间的关系变化。数百年来,被西方称为“隐士王国”的朝鲜是中国的主要附属国。朝鲜人公开承认这种地位,并采用中国的政治和文化体制。然而,中国的衰落和日本作为一个现代强国的迅速崛起使形势发生了剧变,朝鲜越来越多地进入日本的势力范围。当日本人在浙江开设领事馆以后,中国官员遇到船只失事的朝鲜渔民经常是简单地交给日本领事馆处理,由他们安排经日本遣送回朝鲜。中国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默认了日本在朝鲜的权力。收税是知县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可能是最重要的—部分。正税税额是固定的,如果纳税人不及时上缴,知县就要担负责任。在富庶地区,官员可以征收附加税,用来支付他们自己的开销。但在温州这样的贫困地区,往往连按时上缴所有的正税税款都难做到。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祖父因为上一年的粮食税只收了九成而被降一级留用。可是,祖父仍然没能向百姓施加足够的压力使他们按时纳税,结果他遭遇了仕途上的最大挫折。光绪三十年(1904)四月初二日,浙江巡抚聂缉规奏请免去祖父的职位。他在奏折里说,祖父上一年所收的地丁正银比定额短少一百四十七两三钱一分,粮捐短少七千串铜钱。此外,祖父兼理的温州府的屯漕粮捐也亏欠一百二十九元九角八分六厘。聂巡抚说他已经警告祖父两次了,但祖父仍然没能在期限之前把钱交上来。于是,祖父在捐官入仕三十三年之后被革职了。祖父不肯催逼百姓缴纳税款,必然使他更加受到温州百姓的爱戴。他们在他离任的时候,送给他一顶“万民伞”,上面缀有写着无数温州居民姓名的纸条。他们还在一座小山上给他立了一块“思旧碑”。当地人对祖父的崇敬一直到1937年12月,也就是他去世二十五年之后,还是表现得很明显。当时他的几个子孙逃难路过温州,其中有一位是我的表姐陈晏恒(即我五姑母的女儿),她后来告诉我说,一天他们正在一家旧式旅店的客厅里谈话,一位老厨师上前问他们怎么会讲温州话。我的五姑母秦飞卿(本名佩琼,以字行)回答说,她年轻时跟父亲在温州住过。老人问:“你父亲在温州做什么事情?”五姑母答道:“他是永嘉县令秦乐平(祖父的另一个字)。”听他们这一说,老人翘起双手大拇指,连声大叫:“青天大老爷!青天大老爷!”祖父离开温州之后,带着家人返回杭州。当时和现在(20世纪80年代)一样,最方便的办法是先坐船到上海,然后再去杭州。在上海,祖父迷恋上一位被父母卖作丫鬟的年轻姑娘。祖母觉察到了他的感情。虽然她受过教育,拥有比较现代的想法,但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她还是认为自己有责任给这个女子赎身,然后把她送给祖父当侍妾。不过,这样做使她十分伤心。祖父被革职一个多月后,五月初十日,聂巡抚奏报朝廷,说拖欠的三种税捐已经补齐,要求让祖父复职。祖父是怎样筹足这笔款项的,至今不大清楚。也许他从某家新近开张的钱庄借了一笔钱。然而,尽管革职的决定做得很迅速,复职却需要好几个月。他得先被皇帝召见,正式恢复候补知县的职位,然后和其他候补知县一起等待员缺。祖父在五月被批准复职,但直到十月初三日,经户部安排,他在北京再次接受皇帝赐见才正式生效。事后,皇帝降旨批准前候补知县秦国均官复原职,派往浙江。一个月后,两年前任道熔巡抚的推荐终于发生了效用。十一月初四日,皇帝又一次召见祖父,提拔他主持一个独立部门。但这次仍旧只是空名,没有实际职务。抑郁寡欢损害了祖母的健康。她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正月十一日去世,时年五十六岁。父亲告诉我说,在祖母临终之前,他曾试图撑开她的嘴,希望这样她就能继续呼吸,但她在挣扎中几乎咬断他的手指。他还曾用一只手按着她的头顶,防止她的灵魂出窍。 革命暗潮汹涌 中国正面临着关键时刻。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八国联军占领北京的巨大打击,终于使清廷行动起来。许多中国人确信他们正面临着民族的毁灭。清廷认识到了改革的必要,慈禧太后一面把权力紧抓在自己手里,一面开始实行她的侄子光绪皇帝在十几年前曾试图推行的革新方案。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甚至连已经施行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都被取消了。清廷还选派了学生出国留学,成立了责任内阁。在清廷推行新政的同时,越来越多的读书人确信问题出于王朝本身。他们发现清朝统治者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总是愿意出卖国家利益的。人们谈论着革命,期待一场不仅要结束清朝统治,而且要建立和许多西方国家类似的共和政体的革命。以后发生的事件证明,清廷开始它的改革已经为时过晚。而且,随着每一项新政都收效甚微,革命党在改革的推进下日益壮大了。更有讽刺意味的是,清廷派到国外去的留学生非但没有努力维护它,反而带回了民主与共和思想,寻求推翻它。20世纪初年,浙江出现了一些非法社团,而且越来越有组织性。当时最突出的革命党领袖之一是一位叫秋瑾的浙江女子。她曾留学日本,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回国之后,成为秘密革命社团的活跃分子,还为女性创办了一份报纸:《中国女报》。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年初,她回到家乡绍兴,以此为据点开展活动。她成为当地的革命活动中心—大通学堂(由革命党人徐锡麟创办)的督办,又通过在诸暨县建立体育协会,扩大学堂的影响范围。大约在同一个时候,即1906年年末或1907年年初,祖父被派任为署浙江绍兴府诸暨县知县。究竟祖父在镇压那里的革命活动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并不大清楚。他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有这样一位女革命家在他的县里活动。总之,1907年春,他暂时被调去做别的工作。当时有好几个省份遭受天灾,祖父被派往灾区参与救济。他主要去了湖北省,从一个城到另一个城,负责处理其他省份运来的粮食,包括检查粮食的品质,安排付款和运输等。有一次,他不得不以私人名义向钱庄借二千两银子来支付各种费用,同时向南京紧急催款。另一次,他报告说,由于当地官员办事手续过于僵化,计划用某一艘船来运粮食就不能用另一艘船来运,结果导致放在仓库里等待运走的六千包白米霉烂了。祖父在赈灾工作中的贡献,使他又一次得到晋升。这次他被升为同知,赏戴饰有青金石③的四品顶戴。从湖北调回浙江后,祖父被任命为嘉兴府秀水县知县。他于六月初八日到任,就在六月初六日,拟在绍兴举行起义的秋瑾被官府逮捕并杀害。直到今天,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都把她奉为革命烈士。 新政无疾而终 祖父在嘉兴工作了三年。这个地方被官方形容为“要津”,特点是“往来频繁,多事困难”,就是说它是一个重要的运输枢纽,存在的问题很多,对地方长官来讲是较难治理的地方。嘉兴最严重的一个问题是盗匪猖獗。治安最差的地点是在一个叫作濮院的繁荣城镇。有一次,接连十三家商店被抢。还有一次,强盗从主街上的一家店里一担又一担地运走货物,用了好几个时辰。甚至连传教士也没有幸免。最后在祖父的安排下,上面派了炮船和士兵到濮院来,才结束强盗的骚乱。大约在祖父抵达嘉兴的时候,这个地方突然发生了虫害,把原来可望有好收成的稻谷全毁了。9月的一个星期日,一大群农民聚集在知府衙门外面请求帮助。知府把祖父和另一位知县叫去,让他们帮忙解决,最后农民散去了。严重的虫害使地方官府不得不向朝廷请求减税。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二月,在嘉兴的另一个县桐乡,由于赋税过重和收成欠佳而发生了暴乱。当时有一份报纸报道说,因为我祖父处理得好,所以秀水县很平静。也许正是因为祖父没有用高压手段去收税,不过不久他就为此陷入了麻烦。宣统二年(1910)二月,浙江巡抚上疏报告上一年拖欠税款百分之十以上的失职官员。祖父拖欠的税款达到他负责收缴的三种税的百分之三十到五十。他因此受到了处分,但是没有被革职。知县的职务也包括一些有趣的活动。1909年(宣统元年)春,祖父上了一份奏折,请求旌表节妇戚沈氏。她的丈夫死得很早,但她一直不肯再嫁,靠着在家为人做针线活,独自把子女抚养成人。不仅如此,这位寡妇一点一滴地把钱积攒起来,二十年后有了相当一笔积蓄。祖父担任知县的时候,戚沈氏捐了价值一千多两银子的田产,用来建造了一座育幼堂。祖父认为这位节妇的善行不应该被埋没,于是调查了她的家庭背景,准备了一份列举她上三代祖先事迹的材料,经巡抚同意并上报北京的朝廷,正式请求为她树立一座牌坊,写上“乐善好施”四个字。三个星期之后,朝廷下达了许可令。知县还得解决常见的口角、斗殴等小事。1909年年初,一些士兵在饭馆里和老板打架,导致一个旁观者的头被打破,两名士兵被捕。英文《北华捷报》上说:“知县是一位能干、为百姓所爱戴的人,他无须军方干预就解决了这场纠纷。”清廷在推行新政时,祖父正好在嘉兴工作。新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控制鸦片。作为禁绝鸦片计划的一部分,朝廷决定:只允许领有执照的商人出售鸦片,限制每次出售的数量,对熟烟征税,而且只许有烟瘾的人购买。他们希望这样吸鸦片的人数就会日益减少。嘉兴是中国在控制鸦片方面做得最成功的城市之一。当中国走向20世纪的时候,现代化的象征开始出现了。1909年3月,杭州与嘉兴之间的铁路开始通行。同年,电报也终于来到了嘉兴。与朝廷密切合作的商会也作为嘉兴自然发展的一部分诞生了。清廷维新派努力推行新政的另一个重要发展是在中央成立了“资政院”,在各省成立了“咨议局”。这些主要由社会上层人物组成的机构本意是对应兴应革事宜提供咨询。但是它们的权力逐渐增大,不仅定期收到政府文件的副本,而且被征询对于政策和人事变动的意见,更甚至还发起提案。维新派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是组建与过去那种由未受训练的社会渣滓组成的军队不大一样的新式军队。1907年春,嘉兴举行了新军的操练。祖父是坐轿子去练兵场检阅训练的文官之一。一个目击者接受采访时说:“四百名士兵身着深色军服,佩戴红肩章,头戴黑军帽,脚穿外国式皮鞋。军官们身着藏青色军服和两侧缀着红条的马裤,佩戴红肩章,头戴有金边的帽子,样子相当神气。操练从总体上讲还不错,但是少数士兵的动作不完全符合标准。”这篇报道最后说:“参观练兵的人都不会看不到中国在这方面的进步。……据我们了解,省城的军事当局打算派这支军队到本省的其他一些地方去展示。这将激起民众的爱国心,并向他们证明,有了合适的领导,中国人也能做到这样。”对于清朝统治者来说,遗憾的是这项改革和派遣留学生一样,得到了不利于他们的结果。这些职业军队后来成了共和运动的主力,在浙江尤其如此。清廷进行行政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君主立宪,让各省享有高度的自主权。为了给达到这一目标铺平道路,清廷下令在全国设立现代化的学堂,包括法政学堂,目的是使官员接受适当的法律教育。在过去,地方官员没有受过任何正规的法律教育就执行司法审判。在杭州开设了浙江法政学堂(民国后改名为“浙江法政专门学校”)。祖父把他的两个儿子联元、联奎送到这所学堂去读书。我的伯父毕业于1911年(宣统三年),父亲则毕业于1912年(民国元年),共和国宣布成立的那一年。担任过洋务委员的祖父和外国传教士、外交官等人一直维持着良好的关系,尽管嘉兴总共只有约二十名外国侨民。祖父出席了上海朱厄尔小姐学校(MissJewel’sMusicSchool)的一位苏格兰女教师和美华书局(AmericanPresbyterianMissionPress)的一位美国传教士的婚礼。婚礼在海关税务司署(ImperialMaritimeCustoms)举行,因为新娘的父亲是海关副税务司(清末雇用外国人管理海关,以便监督外国人遵守贸易法规)。参加婚礼的除了来自上海的相当一部分外国侨民,包括美国领事在内,还有一些中国官员。《北华捷报》描述说,那些中国官员“虽然不懂英语,但是热情地融入了那个欢乐的场合”。 挥别帝制旧中国 1909年秋,刚刚调到浙江的巡抚增韫,推荐祖父前往具有战略重要意义的台州府黄岩县,担任已经空缺数月的知县。为了向朝廷说明我祖父是恰当的人选,增巡抚说:“该员任内,并无承审案件、承缉盗案。”这件事照例上报到吏部议奏,却在那里遇到了阻碍。吏部说黄岩县是海疆要缺,按照规定只能由已有三年经验的官员调补,而我祖父担任正职知县未满三年,又没有捐赀取得破例资格,所以没有批准巡抚的请求。第二年,增巡抚又上了一份奏折,把他管辖范围内的官员分成三类:一类有严重错误,应该永远革职的;一类应予革职,但是可以给予另一次机会的;一类政迹卓著,应予嘉奖和晋升的。在优秀官员名单上,位列第一的就是秦国均。巡抚说他仁爱如师,视民如子,执行新政且筹集了大量款项,纪律严明。皇帝在上谕里批复说,秦国均等优秀官员“政绩均著,传旨嘉奖”,其余人等应予革职。三个月后,增巡抚建议任命祖父为定海直隶厅④同知。定海是舟山群岛中的一个岛,因为它是剿捕海盗的据点,也是外国船只北上前往京师的必经之地,所以被分类为“要缺”。巡抚指出,祖父担任候补知县已有六年,可以补上他完全有资格担任的职位。这一次,巡抚的请求得到了批准。但是,祖父在这个新职位上没有待多久。第二年秋天,他被派往离杭州不远的海宁州暂任知州。不过,他还没有前去赴任,武昌便发生了起义。它标志着一场全国性的反对清朝统治的革命爆发。其后一个个省份的政治活动家相继夺取了地方政权,宣布脱离北京独立。巡抚增韫也受到压力,要他宣布浙江独立,但被他拒绝了。1911年11月5日(宣统三年九月十五日)凌晨2点,在浙江接受过优良训练的新军响应起义,从军营开进城里,没有流血就占领了省城。增韫和他的家人被抓,然后被护送出省。新的省政府宣告成立,不仅发表了独立宣言,谴责清廷的统治,还保证现任官员只要承认新政权,就可以保留他们的职位。祖父于九月初抵达海宁,当革命浪潮在九月十七日波及海宁时,他任职不过半个月。在和家人商议之后,祖父决定投降,在衙门外挂出了一条床单。当革命党人进入衙门时,祖父身穿朝服等待着他们。令他吃惊的是,他们对他很有礼貌。然后他又发现,他的次子联奎在向一些革命党领袖挥手致意。原来我父亲和那几位领袖是朋友,先前官军追捕革命党人的时候,他曾把他们藏匿在祖父的衙门里。清朝被推翻之后,祖父迁居到了上海。1912年1月21日(宣统三年十二月初三日),他因哮喘病去世,享年六十一岁。同月,我父亲秦联奎从浙江法政学堂毕业。在南京,孙中山宣誓就任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中国正进入一个新时代,在我们家,父亲开始在新诞生的律师行业立足。 【编者注】①候选:清代吏部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京官自郎中以下,外官自道员以下,凡初由考试或捐纳出身,以及原官因故开缺依例起复,皆须赴吏部报到,开具履历,呈送保结(证明相关身份的文书)。吏部查验属实,允许登记后,听候依法选用,称为“候选”。②古代民俗,在腊日(即十二月初八日)或前一天击鼓来驱疫。③青金石:或作青金,既是一种矿物名,也是一种以这种矿物为主要成分的玉石名。其色以所含青金石矿物的含量多少决定,通常呈深蓝、天蓝、紫蓝及淡绿蓝等。带有玻璃光泽。其质以含有其他杂质矿物越少越好。主要产于阿富汗。它在古代多被用来制作皇帝的葬器,据说“以其色青,可达升天之路,故用之”。清制,四品朝冠亦以青金石作为顶戴饰物。④直隶厅:清代地方行政区划名。清初,知府委派佐贰官同知、通判驻扎在本府境内较为偏远或新开发的地区分防,逐渐形成府以下的一种新的行政单位,即称为“厅”。开始,厅只设置在西北、西南等少数民族地区或沿海新开发的地方,到清后期,内地也设置了厅。乾隆年间,厅有了直隶厅和散厅之别。直隶厅与府、直隶州平行,因直隶于省,故名;散厅与散州、县平行,由府管辖。 第二十五章我的父亲:法界先驱秦联奎 家中宠儿习法政 两年前,港九马路上常见一位形容枯槁、骨瘦如柴的老人,他身着唐装,头戴毡帽,手里提个藤箧,踽踽独行,神情落寞,这便是上海鼎鼎有名的大律师秦待时(秦联奎,号待时)先生。这是1960年刊登在香港《春秋》杂志上的一段文字,准确地描述了我所知道的父亲形象。他是一个古怪、忧郁、多病、爱发脾气的人,到了晚年还有多疑的毛病。我了解的几乎只有他性格的这一面,必然也是我记得最清晰的一面。我出生时他已经五十多岁了,虽然大家说他在我小的时候很溺爱我,但是我对他唯一清楚的记忆,却是一个很少跟自己的孩子说话,甚至连他们有没有上学也不知道的老人。占据这个老人全部思想的,是他对自己的众多身体疾病和暗暗逼近的死亡阴影的猜疑和恐惧。不过,就像杂志文章所展现的,我的父亲远远不只是我所看到的那个苍白的影子。该文作者形容父亲说:“秦律师是位聪明绝顶的人,又极富正义感。中国司法界自有律师制度以来,他领到的律师执照是第七号,牌子最老。”我的父亲在1959年1月去世,过了二十多年,我才开始把他的生平拼凑出来。我的资讯大多来自母亲和哥哥姐姐们。可是,因为父亲比母亲大了二十七岁,所以他的早年生活有很多连她也不知道。后来,主要是通过阅读1912年开始的旧报纸,我才终于填补上了空白。秦联奎,生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二月初四日,出生地可能是在杭州。他是祖父第七个、也是最小的孩子。因为祖父曾在浙江的不同地区工作,父亲从小就能够流利地说杭州话和温州话。尽管他的老家是无锡,但他从未在那里住过,所以不会说无锡话。祖父的前五个孩子(佩兰、佩蘅、佩芝、佩蘩、佩琼)都是女儿,因而后来出生的两个儿子(联元、联奎)尤其得到父母钟爱。全家旅行的时候,两个男孩要被分别安排在不同的船上,以便万一发生不幸,他们中的一个还能生存下来,赓续秦家的香火。祖母总是把伯父打扮成书生,把父亲打扮成军人。当父亲还是个孩子时,祖母就训练他在鞋上绑了重物去爬山,为的是重物去掉之后他能够健步如飞,轻易地超过别人。这个习惯父亲差不多一直保持到了晚年。他经常挥动手杖,沿香港的人行道坚定地走着,借此来减轻折磨他的腹部疼痛。父亲是在祖母的监督下接受早期教育的。她不仅教他经史子集,还教他武术。但是在父亲九岁那一年,祖母去世了。从那时候起,比他大十七岁的大姐佩兰管家,成了他的代理母亲。不过在几个姐姐当中,他最亲近的是五姐佩琼,大家都说她是祖父的女儿当中最能干的一个。父亲十几岁时,祖父就开始为他追随自己的脚步、在朝中为官而铺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祖父给他捐了各种官衔,又把他送到新成立的浙江法政学堂去读书。清廷设立这种新式学堂是为了培养一批现代法律人才,将来到新式法庭里任职。在浙江法政学堂里,父亲结识了他政治上的导师许大夫。许大夫是一个秘密反清社团的成员,也是父亲的一位老师的兄长。通过他,父亲得以与浙江的政治活动分子密切来往,甚至瞒着祖父把因煽动叛乱罪而被通缉的革命党人藏匿在祖父家里。正因为如此,父亲很早就和被尊为现代中国之父的孙中山领导下的革命党人建立了极好的关系。在那所三年制的学堂里,父亲学习了伦理学、大清律法、中外立法史、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商法、司法程序、国际法和监狱管理,并取得律师文凭。此外,他还在法理学方向获得了一个独立学位。他于1912年1月毕业。同月,孙中山宣布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以南京为临时首都。同时,清廷在北京与南方代表协商宣统皇帝退位的条件。次月,条件终于谈妥,12日,后来被西方称为亨利·溥仪(HenryPuyi)的七岁皇帝正式退位,结束了中国延续几千年的王朝统治。作为协议的一部分,孙中山同意由原清廷重臣、北洋军军头袁世凯接替他担任临时大总统。虽然人们普遍不信任袁世凯,但孙中山觉得既然袁世凯保证会遵守起草中的民国宪法(即《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那么他的权力就能得到约束。 闯荡上海滩 清朝垮台的时候,恰好中国的司法制度正试图革新,并与西方民主国家进一步接轨。1910年设立的新式法庭使法官从知县的手里接过了司法职能,但是抛弃长久形成的一套做法,不可避免地要产生新问题。1912年父亲从法政学堂毕业时,形势就相当混乱。父亲作为律师在上海开业。这座世界性的都市因为有很多外国人存在,所以局势特别复杂。当时上海大约有二百万居民,其中只有一半多一点接受中国当局统治,其余都是外国人。列强通过与清廷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把治外法权的概念强加给中国。在上海的中心,即19世纪60年代英、美租界合并形成的“公共租界”,主要由英、美、日等国的驻沪领事治理。此外,法国在上海有它自己的租界,称为“法租界”。中国政府的统治只存在于上海华界及其邻近各县。这当然刺伤了中国人的感情,但是由于外国人管辖的区域比上海其他地方治理得好得多,许多中国人更愿意住在租界里。租界的存在发展出了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在租界内设有“会审公堂”(又称“会审公廨”,成立于1869年[同治八年]),由一位上海地方长官担任会审官和由外国领事们担任的陪审官一起审理案件。在理论上,这是一个中国法庭,执行中国法律,但是如果案件发生在租界以内或牵涉到外国人的利益,实际上由外国领事共同裁定。这就给外国律师创造了一种环境,使之能在租界建立起兴旺的业务,甚至发展到成立自己的律师协会,例如美国人就在上海建立了远东美国律师协会。但是中国律师却无权在会审公堂出庭。1911年11月4日,父亲在浙江时结识的陈其美率领革命党人占领上海。他们成功攻占了上海的重要军事设施江南机器制造总局,随后陈其美出任沪军都督。受革命影响,会审公堂暂时关闭。各国领事利用这一混乱时期,加强对租界的控制。从这时起,中方审理案件的官员必须“在外国陪审官的指导下,与他们协同行动”,并且即使不涉及外国人的民事案件,也要会同外国陪审官进行审判。当时上海当局不能有效地反对这种做法,会审公堂就在事实上变成了完全由外国人组成的租界政府—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的附属机构。不过,会审公堂无权判处死判,应处死刑的案件必须移交中国法庭。即使在华界,司法制度也很不稳定。一方面国家从君主政体向共和政体转变带来了混乱,另一方面那些只在口头上承认中央政权的地方军阀浮沉不定的命运使局势更加恶化。司法部匆匆忙忙地起草和颁布种种新法令,但是往往连哪些法令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生效也不清楚。许多自称律师的人,很少或者根本没有学过法律,他们从一些什么课程也不开设的“野鸡大学”取得了学位。另一些律师,自称国外大学毕业,其实从来没有出过国,只是通过函授学了法律。父亲就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开了业。1912年3月27日,上海《申报》刊登了一则启事,宣告了年仅二十五岁的秦联奎律师的出现。这则启事每隔一天在报纸内页登出一次,连续刊登了两个星期。两个月后,一条内容相似、用黑体字排印的启事出现在头版上,连续刊登了一星期。在启事里,父亲宣称:“本律师有权在上海会审公堂,及江苏各级审判厅、浙江各级法院并各行省法庭,办理各类案件。凡诉讼、公证、订约、买产、分产、代收房租等事,不论租界、华界,洋人、华人,无不代办。”作为一个新到上海的人,父亲发现不断宣告自己的存在很有好处。8月,他刊登了一系列启事,告诉可能成为他的委托人的人们,他的联系地址没有改变。然后在11月,他又出了一批启事,宣告自己换地址了。与此同时,司法部在9月公布了《律师暂行章程》和《律师登陆暂行章程》。虽然条例比较笼统,不过规定了律师资格和地方律师公会的重要作用。其中一条规定说:“律师非加入律师公会不得执行职务”。此外,“律师公会会长应立即向地区法院报告该会所接纳律师之姓名及其入会日期。”没过多久,司法部开始给有资格的律师发放正式的律师证书。父亲的律师证上所标注的颁发日期是1913年1月22日。这些新发展明显推动了父亲和上海其他律师的活动。1913年2月27日,《申报》上登出了上海律师公会召开成立大会的启事。1913年3月12日,另一则启事宣布上海律师公会于十天前召开成立大会,其中只提到三个人的名字。一个是公会的首届会长丁榕,他也是全国律师公会的副会长。此外,还提到父亲和另一个人,他们负责签收新会员的会费。究竟上海律师公会创立时有多少会员,现在并不清楚。父亲的会员证说明他是被接收的第十六位成员。1918年的一份会员名单上显示有二百六十五人,其中只有四人是创始人。律师公会是半官方性质的,因为地方检察院的代表有权出席它的会议,而且它实际上有权决定一个律师能不能够在它的活动范围内开业。 齐人不是福 上海的情况仍旧是混乱的。1913年3月20日,政界领导人宋教仁在上海遇刺,至22日伤重不治去世。三十一岁的宋教仁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起草人,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正是在这部大法的限制下实行统治。宋教仁曾被孙中山指定为新成立的革命派政党“国民党”的领袖。随着国民党在全国选举中获胜,年轻的宋教仁成为最有可能出任新政府总理的人,所以袁世凯指使亲信在他即将起程去北京的时候,在上海火车站刺杀了他。宋教仁的遇害使孙中山和其他革命党人认识到他们已经被袁世凯出卖了。于是,1913年7月到8月在上海爆发了“二次革命”,目的是推翻那个在几个月之前还得到孙中山支持的人。此前在袁世凯的压力下辞去沪军都督一职的陈其美,这时再一次率领部队进攻江南机器制造总局。但当时北洋军在袁世凯的手中,反袁的尝试最终失败了。父亲逐步建立起他自己的律师业务。他仍旧是个理想主义者,敢于挑战《戒严法》(1912年12月由袁世凯颁布)的上海执行者。1913年8月,他和上海律师公会新会长陈则民控告警察厅厅长穆湘瑶在处决五名盗匪时越权。他们引用《戒严法》第九条来说明该法只适用于军事案件,争辩盗匪应该按照民法来处置。他们说穆厅长错误地使用了戒严法所赋予指挥官的权力。两位律师向上海地方检察厅控告警察厅厅长,他们的控告也是对批准处决案犯的沪军都督的批评。一个星期之后,报纸上一则新闻说警察厅厅长提出了反控,指责两位律师诬告。但是随后两位律师在一封致编辑的信里说,他们去检察厅核实过,并没有人提出这样的控告。当时的报纸没有报道清楚这个敏感的政治问题最终是怎样解决的,但是这个事件似乎把父亲描绘成这样一个男人:不仅敢于反对警察厅厅长滥用职权,而且敢于反对袁世凯日益专横的独裁统治。父亲的行动很可能反映了他过去的导师一直对他带来的影响。清廷被推翻以后,许大夫加入了国民党,并当选为浙江省的十名参议员之一。1913年4月8日,由国民党主导的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在北京召开。之后,孙中山发动了二次革命,由于许多国会议员不愿卷入新的内战,结果包括许大夫在内的一百四十八名参议员选择退出国民党,留在国会,试图寻求政治手段而非军事手段解决与袁世凯之间的冲突。而袁世凯先是强迫国会选举他为正式大总统,得逞之后于1914年年初解散了国会。面对这种违背宪法的做法,许大夫和其他议员只得无奈地散去。这时我父亲二十七岁,还没有正式结婚。不过,他已经爱上了他在一家上等妓院里认识的一个名叫曹月恒的苏州女子。男子寻花问柳的古老习俗在当时仍然非常盛行。父亲认识曹月恒的母亲,是看着曹月恒长大的。曹月恒长着一张中国古典美人的瓜子脸,父亲便和她相好起来。当时他刚开始当律师,不能为她赎身。后来等他有了足够的钱财,她已经跟别的男人生了一个女儿。可是他对她的爱那么执着,竟然把她和她的孩子、母亲全部接到了自己家中,并像对待自己的亲骨肉一样抚养那个女孩,给她取名家秀。后来曹月恒为他生了六个孩子,其中一个死在襁褓之中。按照习俗,父亲必须娶一个原配夫人。有人建议他娶许大夫的妹妹许佩华。出于对过去导师的尊敬,父亲同意了,并在1914年4月20日和她成了亲。结婚以前父亲没有见过新娘,婚后也避免频繁地和她见面。她不仅有麻子,而且眼睛极小,家里人给她取了个外号,叫“小眼”。正式结婚以后,他还是不和她同房,更愿意和可爱的曹月恒一起过夜。在真正意义上,曹月恒才是他的妻子,虽然他永远不能给她这个名分。为了减轻“小眼”的寂寞,父亲把曹月恒生的第一个儿子阿祥送给她抚养。不幸的是,阿祥在四岁就夭折了,“小眼”悲痛得要发疯。有一天,她通知父亲,她准备自杀。他急忙赶到她房里,她告诉他,她已经服毒了。不过,她说她有解药,如果他答应她的条件,她就吃解药,否则她就死在他的眼前。父亲屈服了。她的要求很简单:要他和她住在一起,直到她怀孕。父亲住了下来,她也如愿怀孕了,生下来一个男孩。她给他取名“再生”,以纪念阿祥。悲惨的是,再生也没有活多久,“小眼”又回到了孤独的生活中。1932年,她去世了,只有四十岁。 讼案坚守原则 1914年,中国律师终于能够在会审公堂出庭。父亲申请并获得了出庭资格,这样他就能够在会审公堂、上海地方审判厅及闸北分庭、江苏高等审判厅和北京的最高审判机关—大理院(前身为大理寺,1906年改称)出庭了。1916年5月18日,又一件政治谋杀案震惊上海。这次被杀害的是前沪军都督陈其美,他是回沪策划反袁活动的。袁世凯在1915年12月宣布恢复帝制,自己要当皇帝。后来,面对巨大的反对声浪,他不得不宣布取消这个决定,但他已经越来越不得人心。陈其美原本住在中国警察管辖之外的法租界,身边总有一些警卫。可是袁世凯所派的人,在陈其美的组织内部成员李海秋的牵线下,借口鸿丰煤矿公司的借款需要陈其美签字(此前,急于筹措经费的陈其美答应给鸿丰煤矿的借款担保),进了他的住处,枪杀了他。法租界的安南警察逮捕了六名嫌犯,在会审公堂审讯。结果两人被判谋杀,一人无罪开释,另外三人以较轻的罪名判了刑。由于有两名凶手应判处死刑,超出了法租界法庭的权限,这两个罪犯—许国霖和宿振芳—被移交给中国当局,以便“按其严重罪行给以应得之惩罚”。于是,上海地方审判厅重新安排了一次审判。这次审判几乎只是走走形式。人们普遍认为,既然他们已经被宣告有罪,自然是有罪的。尽管如此,根据当时实行的义务法律援助制度,法庭还是给他们指定了辩护律师。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上海那么多开业律师当中,偏偏选中了我父亲来为杀死他朋友的凶手辩护。不过,父亲还是尽可能做了最有力的辩护。在为被告许国霖辩护时,父亲说他虽然是鸿丰煤矿公司的业主,但他开这家公司的目的是商业性的,不一定了解暗杀阴谋。父亲承认他的委托人在枪响时确实在场,枪响后跳进汽车企图逃走,但是这一行动可能出于惊慌和恐惧,而不是犯罪。至于被告宿振芳,法租界法庭判他有罪,部分是依据他签过字的供词。然而在上海地方审判厅,宿振芳翻了供。父亲于是对现存的证据,主要是目击者证词的可靠性提出了怀疑。他说由于一个目击者说凶手是“高个子”,而在暗杀发生的第二天拜访鸿丰煤矿公司的宿振芳恰巧身材高大,于是被捕。但是,父亲说已经有另一名目击者指认那个“高个子”是另一个人。在谋杀案的审讯过程中,陈其美遗孀的代理律师站起来提出了一项民事申诉,要求凶手负责偿还被害人的债务,总计35万元。他还补充说债主正向陈其美的遗孀追讨这笔欠款。父亲反对这位律师的要求,争辩说:虽然陈其美遭人杀害,但是他的财产并没有受到损失。他和对方律师争论了一个多小时,直到法官宣布休庭。两个嫌疑犯要求法官再指定我的父亲为他们在民事诉讼中辩护,但法官说他没有这个权力。然后父亲表示自愿为他们辩护。正如人们所预料的,法庭宣判两名被告有罪,判处许国霖死刑,宿振芳十五年徒刑。两人都提出了上诉,后来都被减了刑。许国霖改为无期徒刑,宿振芳改为监禁十二年。在整个审讯过程中,没有人直接提及这桩政治罪案的策划者袁世凯的名字。他在陈其美遇害的半个多月后病故了。袁世凯的死标志着军阀混战时期的开始。北京接连处于几个军人的控制之下,各省的地方势力对这些军人的服从常常仅停留在口头上。袁世凯死后在北京政府掌权的是国务院总理段祺瑞。为了使他的权力合法化,段祺瑞重新召开被袁世凯非法解散了的国会。这次会议的进展并不比上次顺利,因为1917年6月12日,保守派将军张勋以调解“府院之争”(以黎元洪为首的总统府和以段祺瑞为首的国务院之间的斗争,故名)为名,率兵入京,解散了国会,企图拥护清废帝溥仪复辟。同年8月,南下的一百五十余位国会议员在广州召开了非常会议,决定成立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军政府”。与此同时,我父亲在上海的业务一直在稳定地开展。他不仅在法庭上也在报纸上进行了多次法律争辩。例如1922年秋,一个叫王焕切的律师在报纸上宣布:不得到他的委托人—一位叫许王氏的寡妇—的同意,就不能对死者的产业进行处置。父亲也刊登声明,对王律师的要求提出异议。他说他是死者的两个兄弟的代理律师,王律师的声明侵犯了两兄弟和死者其他亲属的权利。 挑战治外法权 在复杂的环境下,无论是政府还是法律界都逐步取得了更多经验。〔司法部〕不再授权律师在所属律师公会权限范围以外的法庭出庭。1919年,司法部又复查了江苏省,包括上海在内的所有律师的资格,并要求他们之中的四百到五百名律师重新通过考试。只有担任过三年法官的人才能免试。到了年底,全国律师公会联合会在北京成立。父亲是上海律师公会的活跃分子,多次当选执行委员会的委员。律师公会非常重视保护其会员的权利,反对非会员在任何时候违反司法部的规定出庭。但是律师公会本身也有些问题。比如在留过洋的律师和在国内读书的律师之间,或者在来自不同省份的律师之间,都存在着派系摩擦。再如,有那么多会员不愿意参加律师公会召开的会议,以至于有许多次因为达不到法定人数而开不成有效会议。公会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人数必须达到半数以上才能开会。公会曾不止一次地求助于公会以外的人。例如1925年3月,公会召开领导改选会议。最初到会的人员比法定人数少四人,后来有四个会员赶来了,达到了开会的法定人数,但是中途又有四名会员已经走了。由于公会章程里面没有不准离席的规定,父亲和另外三名领导成员决定选举照常进行。事后,公会写信给最高法院,询问在当时那种情况下,选举结果是否有效。答复是有效。后来公会章程做了修改,把半数以上的法定人数改为三分之一。修改以后要凑足有效会议的出席人数,仍旧存在很大困难。尽管公会里存在派系之争,但对一个问题,几乎所有会员的意见都是一致的,那就是要结束外国人在上海享有的司法权。在清朝统治的最后数十年里,列强加剧入侵中国,而民国时期的特点则是不懈努力地击退列强。1918年,父亲被指定参加一个刚组成的九人委员会,任务就是研究与政治上很敏感的治外法权密不可分的问题。在中国的领土上存在外国法庭,这被认为是民族的耻辱,遭到不单单是律师还有学生、工人、商人的一致反对。中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后期,加入了协约国集团,并最终赢得了战争的胜利,这让中国人产生希望,以为列强会放弃在华享有的治外法权。然而,巴黎和会(ParisPeaceConference)却把德国在山东享有的权益移交给日本,导致1919年爆发了以学生为主、席卷全国的游行示威活动,被称为“五四运动”。上海律师公会支持了学生的抗议活动。每次遇到机会,律师公会必敦促当局对会审公堂采取行动。1922年9月的一次司法会议上,律师公会提出一项议案,要求无条件地把会审公堂归还给中国掌管。它指出,没有一个条约规定了会审公堂要由外国领事掌管,而且中国会审官所做的只是在外国陪审官达成的决定上签个名,所以要求立即采取措施“维护国家的权益”。当律师公会正在谋求摆脱外国对中国法庭的操控时,这个国家继续遭到派系之争的破坏。袁世凯死后,北洋军很快分裂,他们企图控制北京政府,遂与地方势力结成联盟,形成奉系、皖系、直系三个主要派系。1922年8月,旧国会再次在北京召开会议,试图实现国家的和平统一。此时,又一个军头希望国会能赋予他合法地位:直系军阀首领曹锟想让国会选举他当中华民国大总统。父亲的妻兄许大夫再度以议员的身份参加了国会。曹锟一伙人向议员施加压力,要他们投曹锟的票,但是有几百名不肯支持他的议员逃到了南方。1923年7月,他们企图在上海召开国会与之抗衡,但因不足法定人数失败了。最后有些人向曹锟屈服,回到北京投了他的票。许大夫一直留在南方,和他的妹妹同住苏州,在政治上默默无闻地度过了他的余生。看起来父亲可能在1923年前往北京与许大夫会和,当挫退曹锟的努力失败后又和他一起逃到上海。或许是由于早年的这些经历,父亲后来极力避开政治,拒绝了所有要他担任政府官职的邀请。他也告诫他的孩子们不要介入政治。收回会审公堂的运动,拖拖拉拉地持续了许多年也没有多大进展。列强在原则上同意就这个问题进行协商,同时反过来要求中国对其他问题进行谈判,例如扩建和改善港口,增大公共租界的范围等。然而,1925年发生的一个事件,为解决会审公堂的问题的提供了必要的推动力。那一年,上海的几家日本纱厂工人举行了几次大罢工。5月15日,一个叫顾正红的中国人被日本领班开枪打死,结果引发了5月30日大学生在公共租界的示威活动。缠着红头巾的印度巡捕和中国巡捕,在他们外国上司的命令下,向学生开枪,当场打死十一人。这起惨案促发了一系列学生、工人、商人的抗议活动,使上海瘫痪了好几个月,并且很快波及了其他城市。这个在历史上被称为“五卅运动”的事件,激起了全国民众的愤怒,他们不仅要求惩办杀人元凶,而且要求解决造成社会不满的深层原因,尤其是外国人主导会审公堂,以及外国人垄断对公共租界的管理这两点。外国律师必然抵制把会审公堂归还给中国掌管,他们组织了一个委员会来保卫自己的利益。远东美国律师协会发表了一份措辞强硬的声明,反对把会审公堂交还给江苏省政府,宣称管理省政府的不过是以孙传芳大帅(直系军阀)为首的一群军人。声明说:“在过去两年里,所谓的江苏省政府已经以万花筒般的速度易手四次。孙大帅掌权的时间还很短,而且,如果报纸上的消息可信,他很快将会被想要控制上海公共租界周围富庶地区的其他军阀首领取代。”美国律师接下去说,上海的中国居民对会审公堂的信任超过对中国的司法机构的信任。美国律师的声明让中国人十分气愤,因为它讲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当时政局的真实情况。地方当局的确不大理会中央的指令,而且自1921年以来,中国存在着两个政府,均声称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军阀掌权的北京政府和孙中山在广州成立的军政府。孙中山没能得到列强的承认,他继续和在北京掌权的人打交道,而不论这人是谁。1921年,另一个争夺政治权力的竞争者出现了,那就是刚诞生的中国共产党。到1924年,共产党和国民党联合起来以推翻北洋军阀。美国律师发表声明的第二天,即1926年7月18日,父亲和上海律师公会的另外十二名会员开了一次紧急会议。会后也发表了一份强硬声明,不仅要求恢复中国对会审公堂的管理权,而且宣称不应给予外国律师出庭的权利。律师公会的声明说:“外国律师不懂中文和中国法律,因此不许在中国法庭执行业务。使用译员既浪费法官的宝贵时间,有时也会引起误解。”此外,声明还说,不应允许享有治外法权的外国律师出庭,因为如果他们行为不端,法官又不能对他们实行纪律制裁。他们问道:“难道我们要以牺牲公正及中外友好关系为代价,去保存一百个外国律师的利益吗?”他们给美国国务卿和美、英驻北京的大使发去电报。与此同时,外国律师也派了一个代表团去北京,敦促他们的大使不要向中国方面让步。在上海律师公会和其他团体,特别是上海总商会的压力的推动下,外交部在那一年8月成功与外方达成协议(即《收回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暂行章程》),规定自1927年1月1日起,由上海临时法院取代会审公堂。这标志着中国在争取结束外国控制的漫长过程中前进了一个阶段。不过,从新建立的法庭名称可以看出,协议所做的规定是暂时性的。根据协议:除了属于各国领事裁判权的案件外,公共租界内的所有民事和刑事案件都由临时法院审理;取消外国陪审官,在审理涉及外国利益的案件时,可以由领事指派一名外国代表列席,这名代表可以提出不同意见,但是无权推翻法官的决定;外国律师可以代表涉及外国人案件中的任何一方,但不准代理涉华案件。协议明确说明,临时法院可以暂时存在三年,如果三年后双方没有达成最后解决办法,这份协议可以继续施行。收回司法权的问题,这次至少暂时得到了解决。会审公堂的结束使中国朝着真正的独立前进了一步,但是它又衍生出了其他问题,比如服装。按照规定,中国法官和律师出庭时必须穿一种特别式样的袍子。临时法院建立以后不久,一个叫科维(Covey)的英国律师出庭,和中国法官进行了以下对话—法官:你为什么没有穿中式律师袍?科维:因为我不是中国律师。法官:那我就不能听取你的发言。科维:我是不是要这样理解—因为我身为一名英国开业律师,允许我在英国法庭上只能穿英国律师袍,且规定我不能穿着它或其他袍子出现在英国以外的任何法庭,所以我被拒于这个法庭的辩护之外。……我别无选择,只能服从阁下的裁决。科维的译员:我能向科维先生的委托人讲话吗?法官:不能。因为我不能承认你是一位没有穿中国律师袍的律师的译员。 乡人同宗最是亲 虽然我祖父在童年就离开了无锡,父亲也从来没有在那里住过,但他还是把无锡视为自己的家乡。事实上,他曾把上海的无锡宗族学堂作为他的通讯地址。毫无疑问,他的无锡关系帮助他扩大了交往圈子,他们为他写推荐函和介绍新顾客。当时有远远不止十万个无锡人住在上海,其中很多是知名的生意人。在上海有一个无锡会馆,它是无锡同乡聚会、交际和互通消息的场所,也给来自无锡的旅客提供住处。这所会馆提供的另一项服务是身处上海的无锡人死后,通常要等候回无锡下葬,其间家人可以将灵柩暂存在那里。我祖父在1912年1月去世以后,父亲就把他的棺木寄放在会馆。虽然会馆通常要求会员在两年内把灵柩运走,但是父亲为了寻找一块风水好的坟地,一直在那寄放了二十五年。我祖母的灵柩也在杭州的一座庙宇里停放了三十年,才入土安葬。由于父亲的无锡关系,当1923年开始筹建无锡旅沪同乡会时,他被招募为一名发起人也就不足为怪了。新的同乡会和会馆不同,它的主要目的不是进行社会交际,而是为住在上海和仍旧住在家乡的无锡人提供帮助。8月,一百五十名发起人召开会议,宣告同乡会成立。创会之初就有六千多名会员,父亲担任了同乡会的法律顾问。同乡会的活动包括慈善工作、法律咨询、教育和娱乐。凡年满二十一岁的无锡男子,经两名会员介绍即可入会。同乡会为无锡儿童开办了一所小学,为无家可归的无锡妇孺设置了一个救济所,还创办了一本杂志。第二年年初,江苏督军齐燮元(直系军阀)和浙江督军卢永祥(皖系军阀)之间发生战事(史称“江浙战争”或“齐卢之战”,起因是齐欲占领卢所控制的上海),这使新成立的同乡会极大地消耗了财力。位于江苏省内的无锡正处于军事交战区。当一支军阀部队踏过无锡,其身后就留下了死亡和破坏。同乡会组织紧急救援,向无锡运送粮食和其他物资,还把五六千名难民疏散到了上海。在此过程中,同乡会的一名工作人员不幸中弹身亡,于是同乡会为他举办了一场群情激愤的追悼会。会上展示了死者的血衣,包括父亲在内的几位同乡会负责人都发表了讲话。8月27日,同乡会召开全体大会,纪念它成立一周年。父亲在致辞中说:“过去,在我们组织起来以前,同乡们遇到困难,无处求援。现在,任何时候发生情况,我们都能提供帮助。如果争执双方都是无锡同乡,同乡会可以出面调停,帮忙解决问题,使双方不至于伤感情。身为法律顾问,我愿尽力效劳。”父亲积极为同乡会工作了十多年。1927年夏,同乡会设宴欢迎新任无锡市市长于崇焕。当时全国正在建立地方法院,把市长和法官的职权分开,但是无锡还没有实行。父亲在致辞中敦促市长支持行政权和司法权相分离的原则。他说地方士绅往往企图左右审判结果,避免发生这种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使司法真正独立。大约就在这时,无锡秦氏决定修辑第九版宗谱。其实早在1919年就提出了重修建议,但是因为缺少经费而一再推延。秦家在报纸上登出通知,要求宗族成员提交各家的最新情况,包括出生、死亡、婚嫁等重要变更信息。父亲同意在这项工作中担任宗族的法律顾问,负责评审大家交上来的材料。宗族试图利用他的声望,尽量减少宗谱编印后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宗谱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写进去一个人的名字就意味着他拥有了继承权。既有秦家成员入赘到没有男性后代的岳丈家,也有外姓人因婚姻关系而姓了秦,还有过继侄子或其他亲戚为子嗣,这些情况都存在潜在的法律纠纷。宗谱的主编是一位有名气的学者,叫秦敦世,他是秦瀛的曾孙,中过举人。他的那一支有好几代出过杰出的学者。秦敦世的儿子秦通理(本名中行,以字行)是父亲的远房堂弟,毕业于京师译学馆,当过盐运副使。父亲和秦通理是很好的朋友,他们两人同岁(通理比联奎晚五天出生),并且有着同样的爱好—京剧。他们不仅是戏迷,而且都学过唱戏。高度程式化的京剧素以华美的服装著称,但是几乎没有布景,空空的戏台上通常只摆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京剧的剧目有限,经常看戏的人能把所有的戏都熟记在心。对京剧只有初步了解的人也知道,一个人挥动鞭子就是在骑马,背上插着许多小旗的是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看戏的乐趣不在于看故事的发展,而在于观察演员怎样能够通过一拂袖、一摇头,表现出愤怒、恐惧、惊讶等情绪。京剧的角色包括生、旦、净、末、丑,甚至还有动物,譬如很受喜爱的美猴王孙悟空。父亲的专长是扮演小生,也就是京剧中长相好看的年轻男子。秦通理和父亲还有一个共同点:两人都喜欢漂亮女人。虽然秦通理有妻子伍氏和三个孩子,但他每隔些时候就要纳个妾,过些时候又把她们抛弃掉。他的好几个姨太太都是有名的戏子。当其中一位在报纸上被称为“秦通理夫人”时,他的妻子大为恼火,在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声称秦通理夫人只是位家庭主妇,没有演戏的才能。从那时候起,这位姨太太只自称“秦太太”,而秦通理的妻子也没有再公开为难她的丈夫。 优游十里洋场 父亲虽然没有再娶妻或纳妾,但是大家都知道他有过好几个情妇,甚至是在他正式和许佩华结婚并与曹月恒同居以后。根据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男人大多有四个弱点—嫖妓、赌博、酗酒和抽鸦片。父亲向他的一个朋友承认他有前两个弱点。他饮酒不多,但是烟抽得厉害。不过,他抽的不是鸦片烟而是香烟。他最喜欢的香烟是英国制的加里克(Garrick)牌,一天要抽掉一罐五十支装的,以至于他的手指都给尼古丁熏黄了。父亲去世以后,他的另一个朋友写了一篇关于他的文章,说他晚年多病是因为“年轻时耽于女色”。父亲沉迷于任何形式的赌博。他做黄金、外币、股票和债券的投机买卖,还去赌马,打麻将,买彩票,在当时流行的回力球上下赌注,常常玩到连身上的最后一分钱都输掉了。有一次,他刚拿到三千元大洋①的手续费,就去赌场玩轮盘赌,一直玩到输光所有钱。他是那么习惯于挥霍他的律师业务给他带来的丰厚收入,从来不认为自己有存钱的必要。但是实际上,赌博也是当时结识朋友和谋求代理诉讼的一种途径,很多友谊是在麻将桌上开始的。父亲就是在赌场里认识了上海最重要也最被人畏惧的人物之一—杜月笙。杜月笙是一个复杂的人,他既是黑社会头子,经营毒品、妓院及其他非法生意,又是实业家、银行家和慈善家。当蒋介石在1927年决定消灭共产党的时候,就曾求助于他,而杜月笙也大力帮助了蒋介石,把自己的人派进国民党军队不能公开进入的外国租界,搜捕共产党人。杜月笙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他是通过自己的性格力量成为青帮②这个非法秘密组织的首领的。他把非法活动的所得投入合法生意,最终控制了证券交易所和好几家银行,还当上了一百多家公司的董事,证明自己在这方面也很擅长。他的朋友们支配着整个上海,政客和那些与他有生意往来的人都有求于他。杜月笙的朋友中有一个叫朱如山的富有商人,偶尔会到杜月笙经营的赌场去豪赌一个通宵。这个朱如山碰巧也是父亲的朋友,因为他也是个戏迷和京剧票友。由于父亲爱好赌博,那他有一天要求陪朱如山到杜月笙的公馆去就很自然了。那晚父亲输了四千元大洋,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数目。他用庄票(钱庄开的支票)付完账,然后就离去了。根据一篇讲述那天晚上发生之事的文章,父亲走后,杜月笙问朱如山:“你带来的这位朋友是做什么事情的?”朱如山答道:他叫秦联奎,是个律师。杜月笙把那张四千元大洋的庄票拿出来,交给朱如山说:“当律师,用心血,摇笔杆,逞口舌,能有几个铜钿好赚?我实在不想赢他的钱,请你替我退还给他。”第二天,朱如山把支票退还给父亲,但是父亲拒绝接受。朱如山再三向他解释,杜月笙是诚心诚意的,除了表示敬意,没有别的意思,而且杜月笙向来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他送出去的钱不容别人推却,父亲这才收回了那张庄票。从那时候开始,父亲和杜月笙成了亲近的朋友。他给杜月笙当义务法律顾问,在往后的二十年里为对方出谋划策。当然杜月笙还有其他律师,但是他们都不如父亲和杜月笙那般关系密切。他常常不事前通知就去杜家吃饭,两人还互相以“兄弟”相称。通过杜月笙广泛的交友圈,父亲得到了很多新主顾,特别是在他的事业后期。 跃登事业巅峰 孙中山在1925年3月12日逝世,当时国民党还没有一个不容争议的领袖。可是,到了1926年7月,蒋介石已经作为国民革命军的总司令出现了,负责发动北伐战争清除军阀势力,实现已故孙总理统一中国的愿望。所以当北京的外交部正在进行取消会审公堂的谈判时,蒋介石的军队正从广州向上海推进。他们很快就拿下了长沙,10月就占领了华中的武汉。1927年3月,国民革命军在上海四周摆开阵势。上海律师公会原定于3月20日召开春季会员大会,但没有开成。两天之后,国民革命军占领了上海。驻守上海的旧军阀垮台后,国民党迅速着手巩固它在这个中国最大、最繁荣的城市里的地位。它的到来受到了上海资本家的欢迎,因为这些人对掌控着上海最有势力的工会的共产党日益增长的力量非常害怕。蒋介石也认定共产党是不可容忍的威胁,于是在4月12日突然背叛他的统一战线伙伴,发动了针对共产党人的大屠杀,杀死了数百人。但是,商界和国民党之间的联盟并没有存在多久。当蒋介石一而再、再而三地索要大笔金钱时,上海的资本家犹豫了。不过,他们最后还是被吓得就了范,因为国民党和青帮勾结在一起,用绑架和其他办法勒索钱财。当时的一个外国观察家报告说:“有钱的中国人可能在自己家里被抓走,或者神秘地消失在街上。……百万富翁被当作共产党人而遭到逮捕!”为了进一步控制上海资本家,榨取他们的钱财来资助北伐,国民党接管了上海总商会。全面行使上海的行政权和立法权的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上海分会,建立了一个由政府控制的监督委员会来管理商会。中央政治委员会的负责人就是蒋介石自己。国民党要把有影响力的机构置于控制之下,它的另一个活动目标就是上海法律界。为此,它采取的第一项行动就是设立一个名为“上海律师同志会”的组织,和上海律师公会分庭抗礼。同志会成立于3月25日,就在国民党占领上海之后没几天。同志会只接纳国民党党员为会员。它的临时执行委员会的常务委员,包括上海律师公会的发起人之一、显然令人尊敬的律师文超和其他三名国民党党员。但是,由于上海的大多数律师并不想参加这个由国民党控制的新组织,国民党又企图改组律师公会本身。4月24日,上海律师公会补开春季大会。按照惯例,将有一位政府代表出席会议,但这次来的却是国民党代表。律师们被告知,在公会章程取得国民政府—亦即国民党政府(1925年7月1日在广州成立,前身为军政府),而非北京的北洋政府—的批准之前,律师公会不得召开常规会议。到会的律师于是决定成立改组委员会,父亲高票当选为这个委员会的委员。当其他律师听到关于改组的决定时,引发了一阵骚动。许多人要求从1917年起就一直担任会长的张一鹏不要交出控制权。张一鹏给政治委员会和检察厅写信请示,同时改组委员会选举出包括父亲在内的六人组成接管委员会。这把父亲置于一个左右为难的处境:身为律师公会的创始人之一,他无疑希望保持公会的独立性。但是,他又和许多国民党领袖有私交,而且长期以来一直支持国民党反对北洋军阀。很可能出于这个原因,父亲拒绝加入接管委员会。当时,超过一百二十名会员联名写信拒绝承认改组委员会,要求张一鹏会长继续主持会务直到下一次改选大会正式选出一个新会长。但是当政治委员会断定改组的做法合法之后,张一鹏公开宣布辞去了会长职务。一个星期之后,改组委员会宣布已经成立一个五人常务委员会来接管律师公会。父亲不是这个国民党控制的新的领导机构的一员。国民党本身也分裂成了左、右两派。1927年1月,国民党左派和它的共产党盟友把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从广州迁移到武汉,成立武汉国民政府。4月18日,蒋介石在上海取得胜利之后,与反共的西山会议派③宣布在南京成立一个与武汉对峙的政府,即南京国民政府。加上北京的北洋政府,中国同时有三个政府。8月,蒋介石在强大的反对声下辞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一职。但是到次年1月,他又重新出任总司令之职,继续主持北伐。蒋介石离开政治舞台之后,武汉国民政府迁往南京,并于1927年9月在南京成立了联合的国民政府,史称“宁汉合流”。在这种比较宽松的氛围下,上海总商会和律师公会都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恢复它们的独立性。于是在上海律师公会的一次改组会议上,决定取消会长制度而采取委员会制度,并选出十五名成员组成执行委员会,三名成员组成监察委员会,三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在选举中,父亲得到多数票,当选执行委员会高级成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这两个职务使他成为律师公会事实上的负责人。他没有成为国民党党员,可能觉得这样更容易调解公会和国民党之间的分歧。无论如何,他显然做到了,让许多律师减轻了对国民党的疑虑。国民政府掌权之后,命令所有律师都要重新登记,并给他们认为合格的人发了新的律师证书。在1927年9月29日发给父亲的律师证上,有一张他的照片,这个四十一岁的男子穿着高领长袍,外面罩着马褂,他的头发向后梳,露出高高的前额、一双锐利的眼睛、英挺的鼻子和一张轮廓分明的嘴,他的皮肤白得像雪花石膏一样,他的神色让人感觉他是一个坚定、有抱负的人。当时的父亲正处于他事业的巅峰。在个人生活方面,曹月恒死后留下六个孩子要他抚养。父亲把家务全都交给了他的岳母,把几个孩子送到苏州交给岳母的另一个女儿照料,而他自己则继续过着自由自在的单身生活。 【编者注】①大洋:民国初年铸造的银币,有两种,一是以袁世凯头像为纹的“袁头”,一是以孙中山头像为纹的“孙头”。“袁头”又称“袁大头”“袁头币”,1914年由天津造币总厂开始铸造,一元银币重七钱二分,成色九〇(含银90%、铜10%),后为便于收换旧币,改为成色八九。此币花样崭新,形式划一,重量、成色均能严格按照规定,自1915年起由北洋政府正式发行,逐渐成为流通货币中的主币。孙中山像银币,俗称“小头”“船洋”,1912年5月由南京造币厂开铸,纪以开国字样,次年1月停铸。1927年北伐胜利之后,国民党政府下令停铸“袁头”,改铸先总理像币,成色、分量,均照“袁头”办理。此后两种银币在国内通行,直到1935年国民党政府实施币制改革,放弃银本位制,改行钞票,银币遂逐渐被取代。②青帮:或作“清帮”,近代重要的秘密结社之一。相传发源于明代的罗教,至清雍正年间,由翁雍、钱坚、潘清组织下层社会的船夫为清廷承办漕运。最初分布在北直隶、山东一带,后沿运河发展到江苏、浙江、江西等地。因翁、钱二人去世较早,潘清独撑大志,制定帮规、家法等,故号称“潘门”,亦称“潘家”。它按辈分收徒,长期在漕运中保持行帮的地位,要求其成员相互“帮丧助婚,济困扶危”,因而将许多粮船水手团结在一起。后因漕运改海运,粮船水手生计无着,流为游民,便“密行贩盐,或以偷税为业”,出没于皖北、江北,逐渐转往太湖流域广大腹地,旋又向上海发展。其成员也有所变化,除了破产农民、失业工匠、地痞无赖外,不少被裁革的兵勇也加入这一组织。由于青帮势力庞大,帮徒众多,民国以后成为各方政治人物争相笼络、利用的对象。③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由于共产党人在民众中呼声很高,引起了部分国民党人的愤恨。1925年8月20日,主张“联俄容共”政策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兼工人部长和农民部长廖仲恺在广州遭人暗杀。反对容共的胡汉民因嫌疑最大被迫出国,其他国民党右派邹鲁、林森、谢持、张继等也纷纷离开广州,他们联络国民党内的反共人士,发出通告要在北京西山碧云寺孙中山灵前召开所谓的“国民党一届四中全会”,也称“西山会议”。会议始于1925年11月23日,止于次年1月4日,共开会二十二次,决定取消共产党员的国民党党籍,解除负责国民党改组事宜的苏共代表鲍罗廷的顾问一职,停止国民党左派代表汪精卫的党籍六个月,在上海另立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等。1926年3月29日,在上海另立“中央党部”的国民党右派举行了所谓的“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决议分共,国民党左、右两派的分化也随之明朗化。这一批右派反共的国民党人,史称“西山会议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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