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万国津梁:大历史中的琉球


作者:张崇根     整理日期:2015-11-05 11:46:35

从大历史的广阔视野,梳理琉球作为独立王国存在与消亡的过程。
  史料详实,立场中正,逻辑清晰。
  对于广大读者了解琉球的历史和现实,及其在更广阔的世界历史和现实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提供一种有益的视角。
  琉球群岛是东中国海上的一串珍珠,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而极具战略价值。从历史上来看,琉球长期作为东北亚和东南亚贸易的中转站,富庶繁荣,自明朝起即被誉为“万国津梁”。
  明洪武五年(1372年)琉球国与明朝建立了朝贡关系,成了中国的藩属国。清朝继立,琉球国延续了与中国的朝贡、藩属关系,长达500多年。在朝贡体制下,琉球国派遣留学生到中国留学,中华文化逐渐在琉球国传播和发展。琉球国从中国获得各种物资,再北上朝鲜、日本,南下今南洋各国进行转口贸易,琉球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得到迅猛发展,琉球国进入了自己历史上的黄金时代。
  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向外推行扩张政策。1879年,强行将琉球国改设为“冲绳县”,还妄图与清政府通过谈判取得中国对日本吞并琉球国的认可。然而,当时中日两国并没有就“球案”达成任何协议。因此,“球案”是名副其实的悬案。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发布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条约明确规定,剥夺日本所掠夺的太平洋岛屿,这当然包括琉球在内。琉球的有识之士,自1879年至今,从来没有放弃复国的强烈愿望,反对美军占领、反抗日本政府的斗争也没有停止过。
  本书基于大历史的广阔视野,通过扎实的史料、中正的立场和清晰的逻辑,梳理了琉球国作为一个独立王国存在与消亡的过程。对于广大读者了解琉球的历史和现实,及其在更广阔的世界历史和现实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提供一种有益的视角。
  作者简介:
  张崇根
  1938年12月生,江苏溧阳人。历史学硕士。1965年参加工作,1999年退休。曾长期任职于国家民族与宗教委员会。专事台湾早期史和台湾世居少数民族研究,并多次应邀到台湾进行学术访问和交流。
  出版著作有:《台湾世居少数民族研究》(民族出版社,2002年),《台湾四百年前史》(九州出版社,2005年,获部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著作二等奖),《台湾研究新视野》(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2年),《临海水土异物志辑校》(台北,海峡学术出版社,2013年)。最新著作《万国津梁:大历史中的琉球》自2013年开始动笔,至2015年5月得以完成并出版。
  曾受聘为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驻会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台湾少数民族研究所顾问等。
  目录:
  说明
  前言
  第一章古流求非今琉球群岛
  第一节有关古流求的记载
  第二节隋代古流求指台湾岛
  第三节中山王国假冒古流求的原因
  第二章东海明珠琉球群岛
  第一节地理位置
  第二节气候与物产
  第三节琉球国简史
  第四节传统社会文化
  第三章海洋贸易之万国津梁
  第一节中琉早期商贸往来说明
  前言
  第一章古流求非今琉球群岛
  第一节有关古流求的记载
  第二节隋代古流求指台湾岛
  第三节中山王国假冒古流求的原因
  第二章东海明珠琉球群岛
  第一节地理位置
  第二节气候与物产
  第三节琉球国简史
  第四节传统社会文化
  第三章海洋贸易之万国津梁
  第一节中琉早期商贸往来
  第二节明朝的海洋政策
  第三节万国津梁
  第四章中华藩属国
  第一节册封与进贡
  第二节特殊的贸易形式——朝贡
  第三节中日两属下的琉球国
  第五章日本南进政策的尝试——牡丹社事件与吞并琉球国
  第一节日本的“南进政策"
  第二节牡丹社事件
  第三节《北京专约》与“球案”
  第六章亡于日本之痛
  第一节萨摩藩的武装侵略
  第二节明治政府的废藩设县
  第三节清朝廷的妥协外交
  第七章琉球人的复国梦
  第一节废藩置县后的复国活动
  第二节美军托管下的独立梦
  第三节1972年以来的复国运动
  附录:向德宏给李鸿章的两封求援信
  后记
  琉球群岛大事记
  参考文献
  前言前言
  琉球,就是今天日本的冲绳群岛,介于中国台湾岛和日本九州岛间的一个地区,面积2265平方千米,人口1364781人1。大约在中国南宋时,这里诞生了独立的琉球王国。到了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派使者杨载招谕琉球王国,从此,琉球国与中国建立了朝贡关系。这种朝贡关系说明,琉球王国是中国的藩属国。直到1879年(清光绪五年,日本明治十二年),日本明治政府吞并琉球,推行“废藩设县”,改琉球国为冲绳县,并将琉球国王强行掳掠到东京。琉球从此亡国,与中国清朝的朝贡关系由此中断。
  但是,琉球国人民反抗日本统治,要求恢复琉球国的斗争一直持续到今天。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1943年,由美、英、中、苏四国首脑参加的开罗会议,约定由美中共同托管琉球群岛。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接受《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1945年10月,联合国正式成立,安全理事会(安理会)决议,同样决定由中美两国托管琉球。由于当时国民党政府忙于打内战,无暇参与对琉球的托管。因此,由美国单方面托管琉球。
  1950年9月,49国在美国旧金山召开对日和会,签订对日和约,其中规定:“日本放弃琉球群岛,交付联合国托管”。1972年5月15日,美国以日本对琉球有“剩余主权”,单方前言
  琉球,就是今天日本的冲绳群岛,介于中国台湾岛和日本九州岛间的一个地区,面积2265平方千米,人口1364781人1。大约在中国南宋时,这里诞生了独立的琉球王国。到了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派使者杨载招谕琉球王国,从此,琉球国与中国建立了朝贡关系。这种朝贡关系说明,琉球王国是中国的藩属国。直到1879年(清光绪五年,日本明治十二年),日本明治政府吞并琉球,推行“废藩设县”,改琉球国为冲绳县,并将琉球国王强行掳掠到东京。琉球从此亡国,与中国清朝的朝贡关系由此中断。
  但是,琉球国人民反抗日本统治,要求恢复琉球国的斗争一直持续到今天。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1943年,由美、英、中、苏四国首脑参加的开罗会议,约定由美中共同托管琉球群岛。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接受《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1945年10月,联合国正式成立,安全理事会(安理会)决议,同样决定由中美两国托管琉球。由于当时国民党政府忙于打内战,无暇参与对琉球的托管。因此,由美国单方面托管琉球。
  1950年9月,49国在美国旧金山召开对日和会,签订对日和约,其中规定:“日本放弃琉球群岛,交付联合国托管”。1972年5月15日,美国以日本对琉球有“剩余主权”,单方面向日本移交琉球群岛的施政权,并把不属于琉球群岛而属于中国的钓鱼岛列岛也一并交给日本管理。由此可见,当前中国东海产生的领土争端,完全是美国枉顾事实,为了其霸权利益一手造成的。同时,此举也正中日本扩张领土之下怀。
  对日和会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台湾当局都排除在外,美日两国又私相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台湾当局都表示强烈反对。1972年3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安致远在联合国海底委员会会议上,驳斥日本代表谬论,重申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容日本霸占。2同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黄华致联合国秘书长和安理会主席的信严正声明:“特别应该指出的是,美日两国政府在1971年6月17日关于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的协定中,公然把中国领土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这是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主权的严重行为。钓鱼岛等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美日两国政府竟然拿中国的领土私相授受,这完全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决不承认。”3全世界的华侨华人也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保卫钓鱼岛主权的运动(简称“保钓运动”)。
  早在20世纪20年代,著名爱国诗人闻一多在《七子之歌·台湾》中写道:“我们是东海捧出的珍珠一串,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湾。我胸中还氤氲着郑氏的英魂,精忠的赤血点染了我的家传。母亲,酷炎的夏日要晒死我了;赐我个号令,我还能背城一战。母亲!我要回来,母亲!”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而琉球是台湾的“群弟”之一。“母亲!我要回来,母亲!”的呼声,理应得到国际法的保证。
  美、中、英三大盟国订立的《开罗宣言》(并经征询斯大林的意见,他表示“完全”赞成“宣言及其全部内容”),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在重庆、华盛顿、伦敦同时发表《开罗宣言》,规定:
  “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日本亦将被逐出于其以暴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我三大盟国轸念朝鲜人民所受之奴役待遇,决定在相当期间,使朝鲜自由独立。
  “我三大盟国抱定上述之各项目标,并与其他对日作战之联合国家目标一致,将坚持进行为获得日本无条件投降所必要之重大的长期作战。”4
  1945年7月,美、中、英三大盟国首脑及有关官员在波茨坦举行会议,26日发表《波茨坦公告》,第8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可以领有之小岛在内。”
  美、中、英三大盟国要“剥夺日本”侵占的土地,分四大类:
  一、剥夺日本自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
  二、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三、其他日本以暴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四、使朝鲜自由与独立。
  1945年8月14日,日本明治天皇裕仁发布无条件投降诏书,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这就说明,日本已同意并接受了上述规定。
  众所周知,日本明治政府借口琉球国漂流民事件,1874年悍然出兵侵略台湾,迫使清朝廷签订《北京专约》,从而找到了吞并琉球国的借口。此后,日本采取种种手段,攫取琉球国领土,并想与清廷通过谈判取得中国对日本吞并琉球国的认可,但是,当时中日两国并没有就“球案”达成任何协议,也没有签订任何条约。因此,“球案”是名副其实的悬案。
  早在1948年,吴壮达先生在其著作《琉球与中国》一书的“结论”中,就明确提出:“日本帝国被倾覆了,旧日的琉球国领土,将如何处理?七十年来中日间悬而未决的旧案,应否重提?这是一个亟待解答的国际问题。”2002年9月29日,时任台湾当局“监察院长”的王作荣先生,针对李登辉的“钓鱼台是日本领土”出卖国家主权的言论,及日本外务省发言人高岛肇久“钓鱼台是日本固有领土”的说法,在《钓鱼台与琉球》一文中指出:
  其一,根据《开罗宣言》,剥夺日本所掠夺的太平洋岛屿,当然包括琉球在内。
  其二,1972年美国把琉球群岛交给日本,违反了《开罗宣言》、违反了琉球人民的愿望、违反了联合国宪章、违反了《旧金山和约》、违反了托管者的责任,更违反了美国经常宣示的国际外交传统政策——民族自决。另外,“剩余主权”是个什么东西?王作荣先生随后从历史上、国际法上,国际道义上判断了日本第二次7取得琉球是否具有正当性。
  其三,《旧金山和约》规定:“日本放弃琉球群岛,交付联合国托管”,受托管国为美国。依据《联合国宪章》规定,托管的最终目的为使被托管地人民达到自治与独立的愿望。琉球于1952年4月成立中央政府,首任主席是比嘉秀平,依法依理,琉球已经走上了独立国的大道。因此,“琉球是否就是日本的,则问题颇大。”
  其四,钓鱼岛是中国领土,为台湾所管辖,则中国政府、台湾地方政府、日本中央政府的档案资料,以及中日两国民间文献都应该有记载,都应该提出来作为判断的依据。如果日本连第二次取得琉球都缺乏正当性,钓鱼岛问题就不必谈了。
  1879年,日本第一次以武装侵略占领琉球;1972年,又因美国的心怀鬼胎,私相授受,日本再次得到琉球。然而,这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有违国际法的原则。王作荣先生说:“钓鱼台是中国的殆属毫无疑问。琉球是否就是日本的,则问题颇大。”8
  2012年9月18日,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国家安全政策委员会发表“九一八”宣言,宣言中再次对日本统治琉球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钓鱼岛不属于琉球,琉球也从来不属于日本。日本窃取琉球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完全是非法的。日本必须无条件执行《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立即结束对琉球的武装占领和殖民统治。我们坚决支持琉球人民谋求独立自主,摆脱日本殖民统治的正义斗争。”
  《人民日报》曾刊登署名文章,阐述日本如何利用武力吞并琉球王国,同时“窃占”中国领土钓鱼岛。文章最后强调,“1941年中国政府对日宣战,废除《马关条约》。随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做出了战后处置日本的规定,日本天皇接受了这些规定。依照这些规定,不仅台湾及其附属诸岛(包括钓鱼岛列屿)、澎湖列岛要回归中国,历史上悬而未决的琉球问题也到了可以再议的时候。”
  上述各家的见解,符合《开罗宣言》的相关条款。琉球群岛属于《开罗宣言》规定要剥夺被日本侵占的太平洋上的岛屿之一。美日两国私相授受,缺乏国际法的根据,因此“可以再议”。
  2014年4月17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举行了“多元视野下的钓鱼台问题新论”国际学术研讨会。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在开幕式上发表演讲,再次强调对琉球的一贯主张:“琉球主权未定”。琉球是东海上的一串珍珠,对我们中国人而言,看似熟悉实则陌生。我们为何对其念念不忘?为什么说“琉球是否就是日本的,则问题颇大”,为什么说“历史上悬而未决的琉球问题也到了可以再议的时候”?为什么说安倍晋三等人的言论枉顾事实,彻彻底底地错了?
  本书力求在大历史的视域中,对琉球历史真相进行一番实事求是的解读,还原琉球问题的真相。
  此外,中国史籍记载中,有两个流求(琉球),一个指今中国的台湾岛,一个指今冲绳群岛;有两个三十六岛,一个指今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澎湖列岛,一个指今冲绳群岛。对于这两个流求(琉球)、两个三十六岛,也需要辨别清楚,才不至于张冠李戴。
  本书在叙述中,根据不同的语境分别使用“琉球”或“冲绳”作为地名。
  至于钓鱼岛列岛,本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与历史上的琉球王国没有任何关系,故不涉及。
  早在1874年,日本第一次出兵侵略台湾期间,日本报纸就有这样的言论:假如天下知道欧洲以东,有英国控制的各属国;亚洲以东,也要以日本为魁首,才能挽回时势,以限制欧洲的侵入。12140多年后,日本右翼的历史修正主义抬头,仍然坚持这样的逻辑:“大日本帝国发动大东亚战争是为了将亚洲人民从西方帝国主义的枷锁下解放出来。它‘无私的目标’是将明治日本开明的现代化带给极其
  落后的亚洲兄弟姐妹。”
  历史有时确有惊人的相似之处。2014年5月30日在新加坡举行的香格里拉对话会上,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提出所谓“新日本人”的新说辞,并说日本是在法治基础上维护亚洲和平与稳定的新管理者。14140年前,日本要成为为亚洲“魁首”,140年后,安倍晋三所谓的“新日本人”要当亚洲的“管理者”。安倍与他的列祖列宗毫无二致,都妄想成为骑在亚洲各国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统治者。
  本来就是侵略别国领土,还要冠冕堂皇地说是为了限制欧洲人侵入东亚。今天,日本要修改和平宪法,解禁自卫队集体防御权,是不是要故伎重演?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安倍晋三已重申他要把日本从历史、特别是从二战失败的历史束缚中解脱出来。他的扩张主义野心,从2014年4月日本外务省发布的一幅地图中得到了体现。地图显示的范围延伸到了国际公认的日本边界之外,并将这些区域统称为“领土”,而其中许多岛屿的主权却遭到邻国的声索。日本的理由是,这些岛屿对于日本自身的存在是不可或缺的。
  但是,正如日本明治大学教授大沼保昭说:“日本过去曾提出‘大东亚共荣’的思想,向以欧美为中心的国际秩序发起挑战,结果反而给亚洲各民族造成了莫大伤害,自己也陷入亡国的边缘。”16
  安倍晋三妄图颠覆二战后的国际秩序,重走侵略亚洲邻国老路,那是万万办不到的。日本右翼历史修正主义的言行,已引起美、欧、中、韩、日等国家的政治家、历史学家、理论家的重视、警惕和批判。
  2013年5月26日,中国总理李克强参观了位于德国勃兰登堡州的波茨坦会议旧址,并冒着小雨发表了讲话。李克强指出,历史是客观存在,也是一面镜子,中国古语说,“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只有正视历史,才能开创未来。任何否认或企图美化那段法西斯侵略历史的言行,不仅中国人民不能答应,世界各国爱好和平的正义力量都不能接受。琉球人自称其地为“阿儿奈波”。这一中文名称,因公元753年,唐朝的鉴真和尚东渡到“阿儿奈波”之岛,而被载入《唐大和尚东征传》之中。1日语译作おきなわ,拉丁文转写作Okinawa,至今依然使用着。笔者2013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到冲绳,所到之处,无论是街面店铺,还是文字资料,都可以看到Okinawa一词。
  江户幕府的儒学家新井白石在《南岛志》(1719年)上把おきなわ用汉字写为“沖”。美国学者马士也在其名著《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特别指出,海外依据琉球与中国的历史渊源,在地图标注时一般用Liuchiu,Luchu,Loochoo,Lewchew或Liukiu。日本也受此影响,将其称之为Riukiu,是因为日语发音中没有“L”。公元835年,日本僧人空海的弟子真济在其所编的《性灵集》中,将琉球读作“Ryukyu”。
  由于古代人对东海的地理情况了解得不够准确,有时记载的东海古流求是今日的台湾岛,有时又把从台湾岛到日本列岛之间的岛屿都包括在流求(琉球)之内。但自明代起,琉球群岛上的中山王国,把原来的名称“阿儿奈波”(明清册封使著作,有的译作“屋其惹”,有的译作“倭急拿”)放弃了,而欣然接受本来不属于自己的名号“琉球”,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
  据琉球中山国学者尚象贤《中山世鉴》说:“流虬,隋使羽骑尉朱宽至国,于万涛间见地形如虬龙浮水中,始曰流虬。”按说,朱宽的命名,应该在隋唐著作中有所记载,而且从中国关于古流求的记载中也应该有资料可以印证,可惜未找到相关资料。相反,《隋书·流求国传》记载的古流求国,却在学术界引起了争议:这个流求指的是台湾岛还是冲绳岛?对历史上的两个流求(琉球)的辨别,明代的册封使,朝鲜、琉球王国的外交使节,就已经展开过探讨,试图证明古流求(琉球)是不是当时的琉球王国。对于这个问题,现代学术界的争论已有一百多年,至今没有定论。同时,还有宋代以来关于东海三十六岛的记载,是指冲绳群岛还是澎湖群岛?据笔者所看到的论著,似乎还没有学者回答过。
  第一节有关古流求的记载
  在中国的史籍记载中,东海有两个流求(琉球),一个是隋唐史籍记载的流求,另一个是与明朝建立了朝贡关系的琉球。同时,明朝还把琉球群岛称作“大琉球”,把台湾称作“小琉球”。这两个流求(琉球)是不是先后相承袭的关系?有的学者在研究台湾历史时,论证隋代流求是今台湾岛;有的学者在讨论琉球王国历史时,认为隋代流求是与明朝建立了朝贡关系的琉球王国。这两种观点,孰是孰非?笔者愿提供一得之见,参与讨论。
  中国史籍关于流求的记载,现在所见到的资料可以追溯到隋唐时代,如《隋书·陈棱传》、《隋书·流求国传》,唐张《朝野佥载》、韩愈《送郑尚书序》、柳宗元《岭南节度飨军堂记》。唐宋元时代的文献,还记载流求与岭南(今广东、海南)、福建有贸易往来,以及关于漂流人口问题。
  第一,《隋书·流求国传》,是记载古流求国的最早文献,与本书有关的主要内容有:
  (一)隋炀帝于大业元年(605年)、三年(607年)和四年(608年),三次经略流求。海师何蛮等说,每当春秋季节,天清风静之时,向大海东方看去,仿佛能看到烟雾之气,不知道这个地方有几千里远。其次,朱宽到流求时,带了流求人穿的“布甲”回来。当倭国使者看到后说,这是“夷耶久国人”使用之物。
  (二)流求人的社会情况。流求人的社会发展到部落联盟阶段,有联盟大酋长和部落首领,有军事首领指挥作战。可能是为了扩张或保卫本部落及部落联盟的土地,也可能是为了猎头或防止本部落及部落联盟的成员被猎头,因此,选拔战斗中的勇敢者担任队帅。《隋书·流求国传》说,流求国在海岛之中,水行五日而至。其王姓欢斯氏,名渴刺兜,不知其由来。有国代数也。彼土人呼之为可老羊,妻曰多拔荼。流求国人经常互相械斗。械斗时,两相对阵,有勇敢者三五人上前跳跃呼叫对骂,然后以弓箭、标枪互相射击。败者退出,派人协商和解。收取斗死者,共聚而食之,而把髑髅送到王那里。
  王奖励一顶帽子,任命他担任械斗队队长。
  (三)流求的赋税、刑法。《流求国传》没有赋税,有事就均摊。没有枷锁,只用绳子捆绑。处决死刑犯时,用筷子一样粗、长一尺多的铁锥,从头顶砸进去杀死。轻罪处杖刑。
  (四)流求人没有文字,根据月亮圆缺判断时节,候草木发芽、枯萎计算年岁。
  (五)流求的自然资源与经济生产。有熊、罴、豺、狼,尤多猪、鸡,无牛、羊、驴、马。田地肥沃,实行烧垦农业,作物有稻、粟、黍、麻和各种豆类。
  (六)流求人的社会习俗和宗教信仰。男子拔去髭鬓,身上有毛之处都拔掉。妇人以墨黥手,为虫蛇之文。男子用鸟羽为冠,装以珠贝,饰以赤毛。妇人以罗纹白布为帽,其形正方。饮宴时,一定要听到喊自己的名字后才能喝酒。给王敬酒,同样要喊王的名字。有时还同饮一杯酒。
  死者即将断气,抬到院子里,亲宾哭泣相吊。浴其尸,以布缠之,裹以苇草,亲土而殡,上不起坟。子为父者,数月不食肉。南境风俗少异,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械斗中被杀死的人,用来祭神。其髑髅或放在依茂树盖的小屋中,或挂在树上。王之所居,壁下多聚髑髅以为佳。人间门户上必安兽头骨角。
  以上是《隋书·流求国传》关于流求社会、经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记载。
  第二,唐宋元时期其他史籍的有关记载。如韩愈《送郑尚书7序》说,其海外杂国,若耽浮罗、流求、毛人、夷亶之州等都是海外蛮夷。这条史料不仅记载了流求的海外国家和地区的名称,更重要的是韩愈的见解透露出来的信息。他说,这些国家的商人航行于大海之中。如果选用合适的人主管岭南事务,那么,该地不仅得到有效治理,没有寇盗贼杀,也没有狂风暴雨之灾,水旱厉毒之患,而且,每天都有外国的货物进来,珠、香、象、犀、玳瑁等奇货,中国就多到用不完了。柳宗元任永州司马时所著《岭南节度飨军堂记》,称流求等国到来后,归押蕃舶使管理。韩愈、柳宗元这两篇文章告诉我们,当时的流求,已与岭南有贸易往来。
  北宋蔡襄的《荔枝谱》说,福建种植的荔枝很多,商人按片承包收购(“断林鬻之”),然后用船运送到新罗、日本、流求等国去卖。这些国家的人都很爱吃。说明有商人把福建的荔枝贩运到了流求国。
  北宋李复《与乔叔彦通判书》说,流求国为了接待中华之客,在海边建有馆舍。他听说流求距离泉州不太远,一定会有海船往来,可以到那里寻访流求国的情况并记录下来,给他看看。
  宋代的官方文书,仍写作“流求”。如《宋史》说,流求在泉州之东。
  南宋的几位官员兼诗人,在他们的诗中,都提到住在福州沿海可以看到流求,如陆游、楼钥。后来,也有人说登福州鼓山可以看到流求。这些说法,可能都是沿袭《隋书·流求国传》何蛮的说法,
  所指为台湾岛,因不可能看到现在的冲绳群岛。
  宋朝人对于东海外的流求记载有所不同,有的沿袭《隋书·流求国传》,有的增添了当时人的见闻,因此引起陈亮的疑问:“大小几琉球?”
  到了元代,延祐四年(1317年)十月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婆罗公人到国外做生意,遇风涛翻船,活着的人漂流到温州永嘉县。元仁宗责成江浙行省给予资助,帮助他们回到家乡。
  明万历《温州府志》记载婆罗公人漂流事件比较详细:元延祐四年(1317年)六月十七日黄昏时分,有无柁小船漂流到永嘉县地名叫“燕宫”的海岛。小船中有14人。5人身穿青黄色衣服,另外9人都穿白色衣服。其中一人携带木简35根,上面有刻记圈画,长短不等,看上去不像字。他们说的话也没有人懂。
  江浙行省温州路官员就找画工把这些人和船彩绘下来,差官将他们一行起解到江浙行省。当年十月,朝廷中书省把这件事报告给皇帝。元仁宗下令寻找懂得他们语言的人。经询问才知道,这些人是海外婆罗公管辖下的密牙古人。共60多人分乘大小船各一艘出海到撒里即去做生意。中途遇风,大船被毁,只有14人乘小船漂流到这里。于是,元仁宗下令,把他们送到福建泉州路,等有人到婆罗公国去时,顺便把他们带回去。
  这起婆罗公密牙古人的漂流事件,给我们透露了以下信息:
  (一)《元史》与万历《温州府志》新记载了三个海外地名:婆罗公、密牙古和撒里即。
  (二)密牙古人与撒里即地方有贸易往来。
  (三)元朝有懂得密牙古语言的人。
  (四)元仁宗皇帝(1312~1320年在位)及朝廷官员知道婆罗公密牙古与福建地方有来往,所以把漂流来的密牙古人送到福建,等有人到婆罗公去时,顺便把这14人带回去。
  宫古岛的拉丁文转写为Miyako,可知“密牙古”就是今宫古岛。“婆罗公”可能就是琉球群岛上的中山、山南、山北三王国之一。
  据日本学者藤田丰八考证,撒里即是马来语“海峡沿岸之地”的意思。这里指新加坡(原文“新嘉埠”)海峡。宋元时期称作“龙牙门”,即今新加坡海峡东南之林加群岛。这说明,早在元代,琉球人与中国泉州及新加坡等东南亚地区就有了贸易往来。
  至正元年(1341年),元朝人杨翮写的《送王庭训赴惠州照摩序》说:岭南诸郡临近南海,每年都有真腊(今柬埔寨)、流求等国的海舶到来,象、犀、珠玑、金贝、明香、宝布等珍异之物,都集中在这里。
  元朝人宋本写的《舶上谣》之二说,“流求真腊接阇婆,日本辰韩濊貊倭。番船去时遣矴石,年年到处海无波。”
  研究台湾早期史的曹永和教授认为,宋本是到过流求的。当时贩卖的商品有胡椒、腽肭齐等。
  但是,元代的官方文书,已把流求改写为“瑠求”了。20
  综合上述,唐宋元时期,流求、婆罗公与闽粤沿海,是有商贸往来的。难怪元仁宗降旨,将婆罗公的漂流人口先送到泉南(福建泉州),等有去婆罗公的船时,就把他们带回去。
  另一方面,唐宋元时期关于流求的记载,如《宋史·流求国传》、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多转抄《隋书》。其他典籍又据《文献通考》辗转相抄。但是,与《隋书》相比,也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如将流求的方位,由“当建安郡(今福州)东”,改为“在泉州之东”;增加了宋孝宗时关于毗舍邪人到泉州沿海之事,以及中国沿海广东、福建与流求通商等资料;南宋赵汝适《诸蕃志》流求国条,同样节录《隋书·流求国传》,但增加了“无他奇货,尤好剽掠,故商贾不通”等内容。
  此外,还有关于三十六岛的记载。北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年),泉州知州陆藻《修城记》说,泉州海外有36岛,城内画坊80,人口不下50万。
  清康熙末年,徐葆光出使琉球回来,在《中山沿革志》书中,按照东四岛、正西三岛、西北五岛、东北八岛、南七岛和西南九岛六组,记琉球国三十六岛。这些岛屿的名称、物产,都是琉球国王让紫金大夫程顺标注的琉球语名称。
  当代学者研究认为,在琉球群岛的160多个岛屿中,有人居住的岛屿只有三十六个。“琉球国三十六岛”的记载可能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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