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一词,其一是指文学发展的客观历史过程,其二是指各种研究文学发展历史的著述。文学史哲学研究,将人们习以为常的文学史观念作为批判反思的对象;对文学、艺术、历史、存在、真理、价值、审美等观念的前提进行清理;对文学发展的历史与规律、文学史的书写方法与模式进行反思性批判与知识学分析。立足于理论的普遍性这一基点,通过统观古今中外的文学史现象、文学史研究成果,初步建立了涵盖文学普遍性状貌的理论框架。其内容包括文学发展史的主要问题(上篇)、文学史书写与研究的基本理论(中篇)、文学史书写的个案研究(下篇)三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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