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哲学默想录》是德国哲学家、美学家鲍姆嘉敦1735年的博士论文。同年以拉丁文在德国哈勒初版。书中提出了建立美学的构想,并且明确地运用了“美学”(Aesthetica)这一术语。书中提出,美学的对象是感性事实。“只有混乱的(即感性的)但是明晰的观念才是诗的观念”;一个观念或意象所含的内容愈丰富、愈具体,它也就愈明晰,愈完善,愈美;确定性(具体性)越强,就越是诗;个别事物,极端具体的事物是最高的诗的事物。艺术的真实即是“个别的真实”。主张不应把美学和只提供先行假定的心理学相混,美学是给感性认识提供规则的学科。作者因此书而获“美学之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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