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了宗白华先生在20世纪20年代末的多篇课堂讲稿、演讲稿,包括《美学》、《艺术学》、《艺术学讲演》、《形上学》、《孔子形上学》、《论格物》诸篇,系统讲解了西方美学、艺术学的基本概念及研究方法,中西形上学的比较以及古今“格物”思想的论辩等。讲稿融贯中西,引经据典,尽显大师风范。 作者简介: 宗白华(1897—1986),哲学家、美学家、诗人。原名之櫆,字伯华。生于安徽安庆市小南门方宅母亲的家中,祖籍江苏常熟。幼年在南京模范小学读书。1919年在上海主编《时事新报》文艺副刊《学灯》,发现和扶植了郭沫若等文坛新秀。1920年赴德留学,先后在法兰克福大学和柏林大学学习哲学和美学。1925年回国,任南京东南大学、中央大学哲学系教授。抗战期间随校迁至重庆,抗战胜利后返回南京继续任教。1952年改任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史教授直至逝世。宗白华是我国现代美学的先行者和开拓者,被誉为“融贯中西艺术理论的一代美学大师”。1925年即开始讲授康德哲学及西方美学,当时有“南宗北邓(邓以蛰)”之称。1986年12月20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目录: 美学 美学之对象 研究美学之方法 美学之趋势 美感 审美方法:静观论 审美方法:同感论 审美方法:实验说 审美方法:幻想论 审美方法:批评论 自然界之审美方法 美感分析各学说之评价 美感分析方法 艺术创造之问题 艺术创造问题研究之困难美学美学之对象研究美学之方法美学之趋势美感审美方法:静观论审美方法:同感论审美方法:实验说审美方法:幻想论审美方法:批评论自然界之审美方法美感分析各学说之评价美感分析方法艺术创造之问题艺术创造问题研究之困难艺术创造之研究方法美学家论艺术创造之研究分析艺术创造之工作艺术创造的私人动机研究艺术创造的非私人动机研究艺术创造之工作问题艺术创造工作之初步艺术创造之主要工作艺术创造之天资问题天才问题艺术的天才天才创造中下意识的作用天才的智慧天才之其他特征附录关于艺术论之参考书艺术学一什么是艺术学二艺术的范围与其他Aesthetike的活动三艺术起源与进化四艺术形式与内涵问题五基本形式美的原则六艺术在空间时间上的造形观(暂不问内容)七艺术上几个基本的形式之美(复杂一致)八艺术内容九艺术形式与内容之和谐问题十美感的主要范畴AesthethicalCategories十一美感范畴:纯粹的美十二美感范畴:壮美十三美感范畴:悲剧之美十四美感范畴:丑的艺术十五美感范畴:滑稽之美十六美感范畴:纤细之美艺术学(讲演)第一章艺术品之本质第二章艺术之欣赏第三章各种艺术形上学—中西哲学之比较中西哲学路线之异点中西法象之不同:以水喻道毕达哥拉斯说:以数代乐歌德论哲学二型欧氏几何学中国八卦:“四时自成岁”之历律哲学鼎卦:中国空间之象革卦:中国时间生命之象西洋的概念世界与中国的象征世界笛卡儿解析几何易之卦象:指示“人生”的“范型”附录形而上学提纲孔子形上学孔子论志学孔子之形上学对象与方法孔子论“道”之精神孔子论“道”与“仁”之关系荀子:融会老庄与孔子的天道观论格物审美方法:同感论 审美方法之(二)Einfühlung&theorie=Empathy(英译)同感或感入。如看失火,感自身内部生命之情绪,亦如火,然将火视为同情之物,视为生命之象征,生命之表现(凡将个人内部之情绪感入此物,而视此物为生命之表现,即为同感)。又如在野外见一树,除去普遍之利害观念,则可审美,再见图画中之树,与野外之树相同,于是,联想到野外树旁之景,与此景有关之诗等等,此为联想法,亦系审美方法之一。德之GustavTheodorFechner主张之associativefactor是也,后详论之。 同感论:同感论发源甚久。德人JohannGottfriedvonHerder(1744—1803,德诗人兼哲学家)常倡之,此时,外表形式美说颇盛,彼故倡此说以辟之。彼谓美非仅由外间形式,实表现内部之精神,如建筑物,非仅代表堆积之石物,实为一时代精神之表现,由无机合成为有机。艺术品既为有机,吾人身体乃亦凑合若干有机而达为一贯者,与艺术品无大异,故对艺术品常赋与一种同感也。西洋各时代之建筑,俱足以表现各时代之思想、宗教、政治科学等等,人生之态度变迁,其建筑物必大不同,有平正者,有矗立者,有缥渺欲离世者,皆可代表时代之精神也。后Lipps即本此说而加以发挥。 Romanic时代变为唯美时代,拿自然世界作为个人之照镜,彼谓人所以感天然界之美者,因人之生命情绪,可以感入也,彼所以能令人感入,即因其为如有机物之故。此说几与同感论极似,所差者,在彼欣赏自然,将小己亦纳入自然中,而与之同化,不能纯以同感态度出之也,与其谓为与同感论极似,不如谓为Contemplation之态度之推广也。 继Herder之后,Hegel亦称大家,尤以FriedrichTheodorVischer(1807—1887,著《美学》六大本)为最著,其学说实出于Hegel,大倡表现生命的象征论,如油画,不过油布与颜色之配合而已,实用符号表其内容,代表其个人之精神,背后乃另有境界,此即所谓象征论也。如耶稣因救世人,死于十字架,耶徒一见十字架,则思及耶稣救人之精神。美之象征,与此不同,知其背后另有境界,另有事物表现。如见油画,决不先思油与布之如何,而直接见画中之境界。象征云者,用一物代表他一物,而一物之精神、情形,完全由此物代表出来之谓也。故艺术品非真物,乃为真物之表现,虽知其为假的,同时觉其如真者,然而,同时仍知其为假的。此一派之说法,大概如是,对否,后评之。 艺术家之目的,在用如何方法,使人最易感到明了其艺术物所代表之境界—即其自心中所有之境界,彼等既以此目的,故其用功有细致者,有飞扬者,如画家之粗细,诗家之刚柔,各各不同派别斯分,然其目的既同,故虽现实,画家终不能十分客观,个人人格,仍留痕迹,不能脱此窠臼也。 然吾人虽有此同感能力,Einfühlung一见艺术物,而予以同情,然同感不能即谓为美,何以一定要美感,实为疑问,此其说之不充实处,尚当进而讨论之。 有触即受之,感力所由来,说亦不同。1.先天论—谓为先天的,生来即有此同感能力,一触,即直接承受,如小儿见绿,即知为绿是也;2.经验论—谓凡从前所见闻过的,再接触时,即可联想到从前之事实,故同感系后天的。德人HermannLotze(1817—1881),即此派之健者,且谓同感作用,系普通的,不过仅限于审美之一端。审美之功,实基于此耳。(Einfühlung译为同感,如观戏中喜悲而表同情,因同感也。至画中所表喜悲,亦表同情,实则画无喜悲之可言,乃因吾人之感觉深入其中故也。故译感入亦恰当。又普通之同感,亦有感入之意,盖吾人设身处地,拿己身作则,则永不能表示同感也,至此物之表现,究竟如何,终不得知也。如秋景花落草萎,人多愁哀之,实则秋何常可哀,皆因己心有此悲哀,一触此物,遂有凭寄,诗人文人之作品,大概从此而来—人格化—科学家视之将发噱矣。)J.Volkelt—主张直接的同感为精神上的普遍之作用,随时随事俱有同感较为直接耳。彼常分美同感与他同感之不同:1.美之同感较其他同感为深刻(程度方面);2.美之同感完全是直观的感觉(质方面)。 对彼此说多不满意,因(1)如见老人恸哭,亦常有极深刻之同感,不仅美感为然也,故美同感不当用度量量之;(2)平常之同感,亦多直观的,不仅限于美感。 彼于普遍中抬出美同感为直接的,并无大供献,惟对于同感之分析多可取者。1.生理上的同感作用—如善骑者见雕刻之骑物,则得到较常人更深之同感,肌肉如动者。2.联想的同感作用—如看好诗而思及好花,见好景而思及好诗等。3.直接的同感作用—如音乐,即起同感作用,好花、好诗、雕刻虽亦有同感作用,然究不如音乐为直接。 Lipps—为同感论中之最重要者,常谓寻常人之同感总不能十分客观,不能断绝一切与己之关系,而美之同感,则为绝对客观的,静观的,一身之全副精神集注之,而不外役也。惟美术才有此魔力,其与他物不同之处,善即在是,彼又进一步讨论美术为何能使吾人如此圆满无憾。1.艺术品所表现为幻界而非真界,故画中虽有若何危害物,人不怕之,然又非完全假的;若全为假的,吾人当作假的看之,亦无同感之作用矣。故艺术之世界,乃另一世界,介乎真假之间,名曰艺术之真实(aestheticreality),吾人所以能感入者以此。2.艺术品可免除一切真实界所有之障碍。真实界之现象,时为他事障蔽之,故人不易得,其真象如人,本怒而强作镇静,若无事者,外人不易看出之,艺术家可将此等障蔽脱去,表其特点,精神既集中,见者易感入。3.艺术所表现的,多系有意义的、有价值的—近代画家则不尽然,使人见之,易起联想,如某人画拿破仑失败后归至某王宫之怒容,备极愤慨,见而惹人注意,且起全功将东流之想也。4.使人人格提高,此系从第三生来。再如见某之义愤,某人之悲惨,彼既系有价值之人物,见而易赋同情之感,个人人格亦提高。他如大川、高山、深海、巨石,见而器重增大。再,艺术品最易使人格受理想化,见伟大人物,必摹仿之,亦可提高人格。Lipps之分析固详,然其失败亦即在是。因第(一),生美非尽由同感而来,审美亦有绝大关系,且美为第三的实在;(二)增高人格,虽由同感而来,然实为另一作用之现象(如情绪等等),所谓复杂之意志是也(彼亦承认复杂意志,故其自说,实相矛盾)。 彼又常解释几何形体之形式,谓如正方形,四边本等长,吾人视之,两旁线似短两上下线为长者,此则因人系立的,故觉两线向上增长也。亦系摹仿之说法,然殊觉牵强。 K.Groos—与Lipps同时,其学说与同感论极仿,而异其名称,彼谓审美为内心模仿,如看诗则如将其内容模仿一遍,看画亦然,实与Lipps谓“吾心之内容感到此境界感入此物”无大差异,不过名词略变而已,照此亦可说读书一遍,系模仿一遍也,惟此名词不合用,名曰模仿,不如名为幻境之创造,如多人看画所感到的境界,必不尽同,故审美富含有少许创造性,非全模仿也。且彼谓模仿完全为客观的,则人人所模仿必极同,今因人之经验不同,而实际上殊不然,则其说不圆满可知也。 彼说施行于戏剧较为确当(因戏剧系纯客观的模仿),然有时亦不尽然,因才高者时出特态,亦可博美感之同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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