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我在准俘虏生活中所写的第三书。第一是“知识与文化”系在燕京大学授课时所写。第二是“思想与社会”系出狱后半年所写。本书依然是继承前两书中所说的问题,而想从另一方面作进一步的发挥。而就中主要之点,却在于说明所谓民主主义不是一个政治制度,乃确是一种有特色的文明,就文明全体来说,当然亦把政治制度包括在内了。这种文明之特色又在于其自身能常有进步,即能自己修改自己。西方学者称之为“动的文明”,又称之为“进步的文明”。于是“进步”或“社会进步”便在欧美成为一个独立的学问了。 目录: 第一章序论 第二章文明与进步 第三章人性与人格 第四章理智与条理 第五章自由与民主 第六章中国之过去与将来 后序 整理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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