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正义》又《周易注疏》计十三卷(宋版)。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孔颖达正义,定稿于公元六五三年是唐代科举取士的标准用书,长其立于学官,也是易学史上除《经》《传》以外的重要典籍。 目录: 周易正义序 略附之卷首尔八论 第一论“易”之三名 第二论重卦之人 第三论三代《易》名 第四论卦辞爻辞谁作 第五论分上下二篇 第六论夫子《十翼》 第七论传《易》之人 第八论谁加“经”字 周易注疏卷第一 乾 周易注疏卷第二 坤 屯周易正义序 略附之卷首尔八论 第一论“易”之三名 第二论重卦之人 第三论三代《易》名 第四论卦辞爻辞谁作 第五论分上下二篇 第六论夫子《十翼》 第七论传《易》之人 第八论谁加“经”字 周易注疏卷第一 乾 周易注疏卷第二 坤 屯 蒙 需 讼 周易注疏卷第三 师 比 小畜 履 泰 否 同人 周易注疏卷第四 大有 谦 豫- 随 蛊 临 观 噬嗑 贲 剥 周易注疏卷第五 复 无妄 大畜 颐 大过 坎 离 周易注疏卷第六 咸 恒 遁 大壮 晋 明夷 家人 睽 蹇 解 周易注疏卷第七 损 益 央 姤 基 …… 周易注疏卷第八 周易注疏卷第九 周易注疏卷第十 周易注疏卷第十一 周易注疏卷第十二 周易注疏卷第十三周易注疏卷第一 乾:元、亨、利、贞。 正义曰:“乾”者,此卦之名。谓之卦者,《易纬》云:“卦者挂也,言悬挂物象,以示于人,故谓之卦。”但二画之体,虽象阴阳之气,未成万物之象,未得成卦,必三画以象三才,写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象,乃谓之卦也。故系辞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是也。但初有三画,虽有万物之象,于万物变通之理,犹有未尽,故更重之而有六画,备万物之形象,穷天下之能事,故六画成卦也。此乾卦本以象天,天乃积诸阳气而成天,故此卦六爻皆阳画成卦也。此既象天,何不谓之天,而谓之“乾”者?天者定体之名,“乾”者体用之称。故《说卦》云:“乾,健也。”言天之体,以健为用。圣人作《易》本以教人,欲以法天之用,不法天之体,故名“乾”,不名天也。天以健为用者,运行不息,应化无穷,此天之自然之理,故圣人当法此自然之象而施人事,亦当应物成务,云为不已,“终日乾乾”,无时懈倦,所以应天象以教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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