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秉承胡塞尔现象学传统,运用现象学的方法,从新的理论层面上,对人的自我理解问题进行独特的分析和阐述。通过分析“我”这一指称的独特词法,作者将自我置入一个多元、多中心的背景中,对自我意识,个体与主体间责任,以及跨文化的理解和交流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是现象学中“自我”理论的重要发展。 作者简介: 艾尔玛·霍伦施泰因(ElmarHolenstein,1937—),瑞士著名文化哲学家,胡塞尔现象学专家,对东方哲学、亚洲文化等也有深入研究,长期任教于苏黎世工业大学哲学系。 目录: 方法论导言 一、现象学运动的方向——从纯粹逻辑到人性 自我意识 二、定向的零点——自我在知觉空间中的位置 三、“我”的独特词法——“我”在语言中的地位 主体间责任 四、良知与理性责任 五、主体间责任——对伦理辩护原则的现象学辩护 不同文化之间的谅解 六、不同文化之间的联系与多文化关系——以西德报刊中对日本的报道为出发点 注释 参考文献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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