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邦良编著的《书斋的盛宴》是一位学人的阅读之旅,也是一个读者的心路历程,在阅读中思索,在思索中阅读,其目的不仅是通过阅读来丰富人生,更是通过阅读来塑造人生。读书,是为了开眼界,长见识,增学问,也是为了让我们活得更像一个人。胡适、马原、柔石、萧军……个个是文坛的精英,读懂他们是作者给我们树起的又一座桥梁,《书斋的盛宴》通向这些大师的心灵之路。 目录: 第壹辑字里行间“适之先生,爱惜羽毛”“在此一举”与“多此一举”:对《非常道》的非常阅读生命中的怕和爱致命的幻觉马原的“错误”相同的境遇,不同的人生我破获了一桩扑朔迷离的“杀人案”“你的心早已枯死在对文字狂热的执著里”约翰逊:“生下来就为揪住图书馆不放”第贰辑文化脊梁刘文典:“养生未羡嵇中散,嫉恶真推祢正平。”钱玄同:语多诙谐,人极忧郁殷海光:“一片傲霜叶。”聂绀弩:“生活的艰辛会使人越活越刚强”萧军:“要以生命做最后的一颗子弹!”刘大杰:海上断肠人赵树理:“替农民说说心里话”沈宗瀚:心系农民的民国大师第叁辑闲读闲思爱,让痛苦也变成了幸福情僧吴宓:书生行事痴愚甚“千万不要作第二等的题目”“笔杆子”的风流吴宓与李叔同嘉孺子而哀妇人村上春树与尼采带我回到有书香的家(代后记) “适之先生,爱惜羽毛”唐德刚在《胡适杂忆》里有这样一段话:“有一次我问李宗仁先生对胡先生的看法,李说,‘适之先生,爱惜羽毛。’吾人如不以人废言,则这四个字倒是对胡先生很恰当的评语。胡先生在盛名之下是十分‘爱惜羽毛’的。爱惜羽毛就必然畏首畏尾;畏首畏尾的白面书生,则生也不能五鼎食,死也不够资格受五鼎烹,哪还能作什么大政治家呢?”对知识分子而言,“爱惜羽毛”可能是他们的通病,并非不可原谅,但胡适之先生在“爱惜羽毛”这方面可能做得太过分,于是,在某些场合,他就不仅畏首畏尾,而且言行不一。在我看来,“爱惜羽毛”是胡适的致命伤,他因为过于“爱惜羽毛”而给后人留下难以磨灭的虚伪的印象。为胡适计,为自由知识分子计,胡适的“爱惜羽毛”均太不应该太不值当了。 “若此事可算牺牲。谁不肯牺牲呢?”胡适13岁时,由母亲做主,与一位缠过脚的村姑江冬秀订婚。留学美国、风流倜傥的胡适博士当然不可能爱一个近乎文盲的村姑,然而母命不可违,胡适不得不于27岁那年回故里完婚。从胡适的一些诗文里,从他给朋友们的书信里,我们多少可以感受到不如意的婚姻给他带来的无奈与苦闷。 胡适留美后期的诗作《病中得冬秀书》,充分流露出其内心世界之复杂、痛苦、无奈。 病中得她书,不满八行纸,全无要紧话,颇使我喜欢。 我不认得她,她不认得我,我总常念她,这是为什么?岂不因我们,分定常相亲,由分生情意,所以非路人?海外“土生子”,生不识故里,终有故乡情,其理亦如此。 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 “情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这样的自我安慰是苍白无力的,也是自欺欺人的。在我看来,胡适这首诗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凄凉与无奈,含蓄隐晦也深入骨髓。 胡适对自己的婚姻讳莫如深,只对几位密友吐露了苦衷。1917年11月21日,也就是胡适和江冬秀举行婚礼前的49天,胡适写了封信给自己的美国女友韦莲司,信中,表明了他对自己婚姻的看法。 “我不能说,我是怀着愉快的心情,企盼着我们的婚礼。我只是怀着强烈的好奇,走向一个重大实验——生活的实验!我相信韦莲司夫人不会喜欢上面这段话。然而,这却是一段老实话。”…在这封信中,胡适还谈到白话文运动推展的情形和在全国各地所引起的反响:“夜以继日地为自己感兴趣的事努力工作真是一大乐事!我实在非常不情愿在此时为了婚礼而中断我的工作!我知道,要是韦莲司夫人听到了我这么说,一定骂我‘没良心’!”胡适既不想对朋友撒谎,又不想让外人了解实情,于是,他一边对朋友实话实说,一边叮嘱朋友不要把自己的“老实话”传出去。胡适曾对好友胡近仁坦陈了他本人对自己婚姻的看法。 “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所以极力表示闺房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岂意反以此令堂上介意乎?吾之欲令冬秀早来,其原因已详说于家书中,想已见之。此亦补救之一法。不然,吾十余年独居,岂不能耐此几个月之岑寂耶?此事已成往迹,足下阅此书后,乞拉(把)烧之,亦望勿为外人道,切盼切盼。”可笑的是,胡适一面向朋友大倒苦水,一面叮嘱朋友“勿为外人道”,但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尽管小心谨慎的胡适“切盼切盼”,他的这些体己话还是传了出去,并且一直传到了现在。 本来,要想真实地了解一个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看这个人的日记。一般来说,一个人是不可能在日记里撒谎的。然而,问题的复杂在于,有些人写日记本来就是为了日后发表,为后人研究自己提供材料,这样,他(她)在日记里就会有意无意剔除一些不利于自己的材料,或者在记日记时做一些不露痕迹的技术处理,当然,这样做不过是为了给大众给后人留下一个好的形象。胡适正是这种人。 关于对“日记”进行技术处理,泄露这一秘密的不是旁人正是胡适自己。 胡适在日记里曾写到他和韦莲司之间的一件韵事,为防止“泄露私密”,胡适“很花了一点心思”。 在给韦莲司的信里,他曾说:“读了你4日的来信以后,我只想告诉你一件事,日记中提到你的部分都是‘无关个人的’,也是‘抽象的’——经常是一些对大议题严肃的讨论。那几首诗也是无关个人的——都没有主语;三首诗中的一首,我很花了一点心思来说明这首诗和个人无关。”原来,《胡适留学日记》在1915年8月20日,有《临江仙》一首,写的是他和韦莲司之间的亲密之情,词云:隔树溪声细碎,迎人鸟唱纷哗。共穿幽径趁溪斜。我和君拾葚,君替我簪花。更向水滨同坐,骄阳有树相遮。语深浑不管昏鸦。此时君与我,何处更容他。 为了掩盖这首词背后的“本事”,胡适在词前加了一个长序,这也就是他在信中所说“很花了一点心思”的地方:序日:诗中绮语,非病也。绮语之病,非亵则露,两者俱失之。 吾国近世绮语之诗,皆色诗耳,皆淫词耳,情云乎哉?今之言诗界革命者,矫枉过正,强为壮语,虚而无当,则妄言而已矣。吾生平未尝作欺人之壮语,亦未尝有‘闲情’之赋。今年重事填词,偶作绮语,游戏而已。一夜读英文歌诗,偶有所喜,遂成此词。词中语意一无所指,惧他日读者之妄相猜度也,故序之如此。 你看,胡适在序中特别说明:“词中语意一无所指,惧他日读者之妄相猜度也,故序之如此。”而在给韦莲司的信里,又说:“你可以想象,在日记里,我经常记录你的看法和我们的谈话。”“我很花了一点心思来说明这首诗和个人无关。”如此作假,难怪连一向推崇胡适的周质平先生也忍不住要“刺”胡适几句。 “这真是很费了一点心思的障眼法了,最后几句则不免落‘此地无银’之讥。当然,这段序立意在‘修辞立其诚’,而其作用却多少有些‘不诚’,难陉鲁迅曾说读胡适日记,有时有‘真中见假’的幻灭。 这段序也让我想起徐志摩1923年在杭州看了胡适的《烟霞杂诗》,在10月13日日记上写着:‘凡适之诗前有序后有跋者,皆可疑,皆将来本传索隐资料。’志摩知适之也。”…胡适在文字里作假并非偶或为之,他和韦莲司交往初期就曾对韦莲司讲过假话。胡适和韦莲司相爱后,后者对前者“谨小慎微”的个性很不满,于是,胡适便给韦莲司去了封信对自己“谨小慎微”个性的形成原因做了一点解释,以求对方的理解。 “有关我这种谨小慎微的‘个性’,只能归因于我早年的训练。诚如你所说:‘那种训练是脱离生活实际的。’我在上海六年的时间里,我相信我不曾跟一个女人说过超过十个字以上的话。我总是跟比我年长的男人在一起。你很容易看出,这种‘不自然’的教育,对我所造成根深蒂固的恶劣影响。但是我能学!你已教了我许多。”其实《胡适自述》《我怎样到外国去》等文章已经告诉我们,胡适出国前在上海那段生活是比较荒唐的,赌博、逛窑子、吃花酒的事都干过,绝不可能“不曾跟一个女人说过超过十个字以上的话”。胡适这样说不过是糊弄一下韦莲司,正如周质平先生所指出的那样:“从胡适一再对自己‘谨小慎微’(scmpulousness)表示歉意,可以推测,胡适胆小的作风,有些让韦莲司失望,因此编出了在上海六年而未与一个女子说上十个字话的事,这都是为他自己不能有‘大胆作风’的饰词。”P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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