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流氓史(修订本)》是一部系统研究民国以前流氓群体及其活动的历史专著。什么是流氓?流氓的称呼出现在何时?在历史上流氓都有哪些名目?流氓究竟从事一些什么活动?流氓的手段有哪些?流氓与社会各阶层的关系如何?流氓的社会影响是怎样的?等等。 作者简介: 陈宝良,1963年生,浙江绍兴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学士、硕士,新加坡国立大学哲学博士。曾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北京师范大学历史陈宝良,1963年生,浙江绍兴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学士、硕士,新加坡国立大学哲学博士。曾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现任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明清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明史学会理事。著有《悄悄散去的幕纱——明代文化历程新说》(1988年)、《中国流氓史》(1993年,韩文版2001年)、《中国的社与会》(1996年,台湾繁体字版,1998年)、《飘摇的传统——明代城市生活长卷》(1996年,2006年再版)、《明末清初的耶稣会士》(台湾繁体字版,2001年)、《明代社会生活史》(2004年,2006年再版)、《明代儒学生员与地方社会》(2005年)、《中国风俗通史·明代卷》(2005年)等专著,并在中国大陆《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光明日报》(史学版)、《史学月刊》,台湾《汉学研究》、《中国文哲研究通讯》、《淡江史学》,香港《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明清史集刊》,日本《明代史研究》,新加坡《源》等报刊发表明清史学术论文数十篇。所写专著在中国大陆《光明日报》、《中华读书报》、《文汇读书周报》、《中国史研究动态》、台湾《明代研究》、《明代研究通讯》、香港《文汇报》、法国《汉学文献评论》、日本《明代史研究》、韩国《东亚日报》、《朝鲜日报》等均有书评或简介,并被海内外一些知名大学列为学生指定参考书;所撰论文,为中国大陆《中国史研究动态》、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明清史》、《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法国《汉学文献评论》全文或摘要转载。所著《明代社会生活史》,被《中华读书报》评为“2004年度十大社科图书”,并入围“首届华文传媒图书大奖”(历史传记类)。 目录: 绪论 一、流氓的定义与称谓的变迁 二、流氓与游民的区别及联系 第一章先秦时期的惰民与游侠 一、惰民与闲民 二、战国游侠 第二章秦汉时期的恶少年 一、概说 二、闾巷少年 三、秦汉游侠 第三章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无赖 一、概说 二、无赖少年与轻侠 第四章隋唐时期的坊市恶少与市井凶豪 一、概说绪论一、流氓的定义与称谓的变迁二、流氓与游民的区别及联系第一章先秦时期的惰民与游侠一、惰民与闲民二、战国游侠第二章秦汉时期的恶少年一、概说二、闾巷少年三、秦汉游侠第三章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无赖一、概说二、无赖少年与轻侠第四章隋唐时期的坊市恶少与市井凶豪一、概说二、坊市恶少三、闲子与妙客第五章宋代的破落户与捣子一、概说二、讼鬼与“业觜社”三、“十虎”、“阎罗”与地方豪横四、浮浪人、闲人与“没命社”第六章元代的无籍之徒一、无徒与无籍之徒二、豪民、衙内与闲人第七章明代的光棍与喇唬一、逸民、喇唬与光棍、把棍二、打行与青手三、衙蠹、讼棍与访行四、闲汉、帮闲与老白赏五、秦淮健儿与莠民六、神棍:僧道的无赖化七、豪强大猾与流氓八、秀才闹事及其无赖化九、太监与流氓第八章清代的无赖棍徒一、概说二、大猾与豪强三、流氓的种类:各色棍徒四、北京的流氓五、天津的“混混儿”六、上海的“白相人”七、清代其他地域性流氓第九章流氓手段举隅一、欺骗二、讹诈三、打斗四、抢掠第十章流氓活动与中国社会一、流氓团伙与组织的形成二、政治参与及政治的流氓化三、把持或垄断经济四、军兵的流氓化五、参与文化活动六、流氓与地方社会余论一、扰乱社会二、行侠仗义主要参考文献后记再版后记 第一章先秦时期的惰民与游侠 一、惰民与闲民 追溯中国流氓史的源头,不能不提到在先秦时期广泛存在的“惰民”。这是因为,在明代,朝廷的法规就将“惰夫游食”视作流氓无赖。如洪武二十一年(1388),朝廷专门就河南、山东的农民中那批“懒惰不肯勤务农业”的人发布政令,督促这些人耕种务农,让他们见丁著业,“毋容惰夫游食”。所谓“惰夫游食”,就是“惰民”。在清代,将盗贼、赌博、打架、娼妓并称“四恶”,并认为打架(即流氓斗殴)就是“周公所谓‘乱民’’’、“孟子所谓‘贼民”’②;而赌博干犯功令,贻害父兄,故将赌博者视作“《周官》之‘罢民”一。“乱民”、“贼民”、“罢民”云云,其实都是“惰民”。 什么是“惰民”?所谓“惰”,其义有二:一是懈怠、懒惰。如《书.益稷程》,“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堕哉。”又《荀子·非十二子》:“佚而不惰,劳而不慢。”二是衰败,与“惰”、“堕”相通。如《墨子.修身》:“雄而不修者,其后必惰。”可见,所谓“惰民”,即指脱离了农业生产的惰游之民,或指懒惰之民。 至明清两代,惰民除了指一般性的惰夫游食之民外,同时又成为一个专门的称呼,即指那些被排除于士、农、工、商四民之外的贱民。据说,元灭宋后,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绍兴等地,称之为为“怯怜户”,后人称之为“惰民”。明编户籍时,就将他们统统列为“丐户”,长期被视为“贱民”,世充贱役,不许与平民通婚,应科举。这批人中,女的称“喜婆”,男的称“惰贫”,或称“大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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