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不可能的正义:关于正义与非正义


作者:让-吕克·南希     整理日期:2014-08-04 15:41:07

“这不公平!”——难道,一个孩子没有无数次或响亮或低沉地发出过这种愤怒的叫喊?“为什么不表扬我?”——难道,一个孩子从没有过如此的委屈悲愤?公平理当是平等对待每个人的,可事实往往不是这样。那么是否存在着两种正义?究竟什么才是正义?
  
  作者简介:
  让-吕克·南希(Jean-LucNancy),当代欧洲著名哲学家,斯特拉斯堡大学教授。他的哲学研究推进了当代法国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力。已发表近五十部著作,很多都已被译为德文、英文和意大利文。
  
  目录:
  法文版前言9
  南希的话11
  正义的概念14
  每个人他所应得的34
  爱,不可能的正义47
  问题与回答55
  笔记与思考80
  周国平:“苏格拉底毕生只做一件事:点燃他的时代青少年灵魂中爱智慧的火种。在这套书中,法国哲学家在做同样的事。我认为,这是今日哲学家所应该做的最有意义的事。”
  我想你们也许不知道什么是正义的、什么是不正义的,这个下午,我说“你们”是对孩子们说的,不包括在场的成年人。你们自己也许还没有形成一个观念,但有一点非常清楚,你们已经能感到不公平,认为“这并不公平”,就像动画片中Calimero,你们认识它吗?它是一只头上有一小块蛋壳的小鸟,它常说“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你们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刚才有一个小男孩,他得知我要讲正义、非正义时,特地问我:“你将要谈论的‘正是’是(aujuste)什么呢?”这表明,他对aujuste代表的是什么有某种观念了。
  像对很多词语和概念一样,我们对“正义”有本能和自发的认识,而且比哲学家的还要深奥,我们理解这个词是关于什么的。然而,这个词还需要进一步展开,在展开的过程中,我们才注意到,我们自以为了解正义,却有很多存在着的问题和疑问是大家从未质疑过的。让我们一起试着看看吧。
  让“正义(juste)”回到我称之为的“道德”层面上,也就是说,它与非正义相反。我想,你们很多人都会同意,正义的(juste)事物,是同正义(justice)相一致的事物。在给这次讲座命名的时候,我们已经选择了“正义,非正义”,正义(juste)是正义的(/正确的)事物,归属于正义(justice)的性质,不正义的(/不正确的)事物是与正义相反的。一个小小的困难马上出现了,虽然不过是语言上的一个小小的困难,但它毫无疑问地打开了别的问题。当我谈论“正义”,你们中的许多人会联想到法院吧?众所周知,法院是一个举行裁决的地方,有法官出席并处理诉讼。一些人可能遭到控告,然后被裁判,有律师为他们辩护,而我们所说的诉讼的最终结果,要么是定罪,要么是被控告者的无罪释放。在“正义”这个词的一般用法中,我们首先想到的是,作为构成国家重大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的正义,有司法部和司法部长。然而,在法院或法庭中,需要运用法律,而且是靠法官、律师、被告自身,或者控告人的阐释。这种正义,作为制度的正义,并不等于正义的事物的性质,法庭上的正义是在运用法律的制度。
  法律总是正义的吗?你们所有人都要说不,即便你们并没有实例来证明这一点。我们本能地对法律心存疑虑,大家都感到,如果正义的观念、正义事物的观念与法律混淆了,某些东西就失去了黏连。几个月之后,法国将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目前还没有人遵守。究竟什么才是最为正当和正确的呢?换个说法,什么是真正的“正义”呢?上车后系好安全带,你们已经成了条件反射,但我经历了安全带使用的最初阶段,我还不到三十岁时,人们通过法律规定了安全带必须系上。当时有些人非常不快,觉得这条法律不公正。他们认为,用一根带子把自己绑在位子上有损自由。记得我曾发生了一次车祸,没有系安全带,伤得很重,可见安全带的重要性。今天,大家都认为,法律强制系安全带是正义/正确的。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而今人们取的名字五花八门,你们已经习以为常,在三十年前,法律禁止法国小孩取某些类型的名字,像布列塔尼语和属于布列塔尼传统的名字就不被允许,给孩子取了布列塔尼名字的父母要被传召上法庭。听起来像遥远的奇谈吧?但这些事实年代并不久远。
  既然法律并不总是正义的,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违背法律呢?这是另一个问题。关键在于,以公民或公民代表的讨论为出发点,如何制定法律。请大家思考,假设法律自身并不等同于正义,那么,在作为制度的正义之外,有着关于正义本身的观念、真正的作为理念和理想的正义。它超越法律对正义的认识,无法形诸于法律,无法封闭于法律之中而高于一切法律。你、我,大家都有一种感觉、一种看法,都有正义感,都对非正义有判定,并不一定与法律有关。你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受过罚吧?在家里或者在课堂上。客观来看,这些惩罚未必讲理。比如说,一个同学做了蠢事,老师惩罚了两个人,甚至是全班人。老师没有公正地对待每个人,他只想管理所有人的秩序。这些都不重要,而你们受到了不应得的惩罚,叫喊道:“这太不公平了!”再有,一个同学带来了一台新游戏机——不管是什么游戏机,我做广告是不恰当的(juste)——但是你们,你们却没有,父母拒绝买。这就是不公平。但是为什么呢?这与法律没有任何关系,不买游戏机可能是因为钱,同学的家长也许更加生财有道,或者是因为父母的准则,他们不希望看到你把四分之三的时间花在一台游戏机上面。为了你们的学习和未来,父母的决定可能是极其正确的。声明一下,我在这里不是要扮演父母的角色。言归正传,对正义和非正义该如何划分呢?大家都有“什么什么”机,就是公正了吗?你们也许会说“是的”,可是,到底有多少种游戏机才是公正的呢?难以分辨了。我们生活的世界中,报纸和电视不断蛊惑,要得到所有的游戏机和电脑,所有能想象到的电脑游戏,似乎这就是公正。出岔子了,对吗?你们意识到了这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关于公正的问题。
  对正义和非正义,人人心中有杆秤,但该如何确切地定义呢?这个定义所参照的事物不止于法律,而且不同于法律。也许,允许我们言说真正正义的基本原则应该参照,但这些准则又是什么呢?我们从法典上书写的法律中走出来,从律师们运用的法律中走出来,我们将遇到什么?是强权法则(laloiduplusfort)。我没有游戏机,他却有一台,因为他家更有钱,在这个意义上他比我更强,这是一种强力的形式,他有强权。再比如,一个强壮的同学给了对方绝妙的一击,他打架打赢了,这是公正的,对吗?你们觉得他之所以能赢,是因为他绝妙的一击,却忽略了他自身身体的强壮。强权法则不是法律,不能作为法律。否则,法律等同“丛林法则”(laloidelajungle)了,动物生活的丛林中,更强的统治着更弱的。“丛林法则”表达了一种游戏着的矛盾,在丛林中,关键不在于法律,而在于强力。
  我们内心深处知晓“正义”这个词意味着什么。将一个蛋糕分成不平均的几份是不公正的,即使是施瓦辛格来了,他切了一大块给一个人,只给你们切了一小片,这是不公正的。吃饭时也常常碰到这类的情形,邻座的那份比自己的好。但是,有时给某个人的蛋糕非常小,甚至不给他吃蛋糕也是公正的,比如对患了糖尿病的孩子,给他吃过多的蛋糕是危险的。对于他和他的健康,不让他吃过多的糖才是公正的。我们也知道,女人得到的工作支付少于男人,这种不公正频繁发生,而法律也没有公然阻止。换一个角度,对更繁重、更危险的工作支付更多的钱,不公正吗?不断地思考后,我们得出了什么结论?——给予每个人他所应得的,就是正义。“给予每个人他所应得的”(Donneràchacuncequiluiestdu),“给予每个人所应该给予他的”(donneràchacuncequiluirevient),这种对正义的定义非常古老,和我们的文明一样的老。我想告诉你们的是,这句格言古已有之,人类用了好多时间讨论它,我们今天同样如此,也许这个问题是不可能结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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