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曾这样评价《道德经》的作者老子:“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道德经》因说透人间至理而不朽,本《讲义》以说解深入通俗将远播。《道德经讲义(精)》由王孺童所著,最有效益的阅读,永不过时的收藏,收藏经典。 目录: 序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章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第三十章第三十一章第三十二章第三十三章第三十四章第三十五章第三十六章第三十七章第三十八章第三十九章第四十章第四十一章第四十二章第四十三章第四十四章第四十五章第四十六章第四十七章第四十八章第四十九章第五十章第五十一章第五十二章第五十三章第五十四章第五十五章第五十六章第五十七章第五十八章第五十九章第六十章第六十一章第六十二章第六十三章第六十四章第六十五章第六十六章第六十七章第六十八章第六十九章第七十章第七十一章第七十二章第七十三章第七十四章第七十五章第七十六章第七十七章第七十八章第七十九章第八十章第八十一章附中华道统,三教合流——浅谈儒、道、佛之和谐共生发展 第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道可道”,第一个“道”字,指根本法则;第二个“道”字,指言语描述。如果说作为本原的“道”能够被描述出来,或以某种方式被界定、表征出来,那它就不是永恒之“道”。“常”是永恒不变的意思。 “名可名”,第一个“名”字,指道之相状;第二个“名”字,指规定命名。如果说“道”之本原状态“名”,能够用概念或名称进行规定与区分的话,那它就不是永恒之“名”。换句话说,“名”一旦被区别出来,其实就已经偏离原本的“道”了,因为“道”本身是恒常的、绝对的、不可分别的。 “道”之所以不灭,是因为“无名,天地之始”,即在天地初开、万物生成之前,绝对的本体——“道”,尚未分化出阴阳二气来,所以这个时候还没有出现名称、概念。实质上,“无名”才是天地的本初状态。“有名,万物之母”,指绝对的本体——“道”,衍生出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等万物。因此,“道”又可以说是万物产生的根源,故比喻为“母”。“母”是本原,亦即无名、无别的宇宙本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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