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是中华民族文化中的核心价值观之一。旱在春秋战国时期,我们的先人便对“善”这一价值观进行了阐释。如“可欲谓之善”,就是说,可以满足的欲望、需求就是“善”,而不可满足的欲望则不是“善”。所谓“可欲”,。就是对人、对己均要有益的欲望与需求。对“善”的阐释与、践行一直是中华文明五千年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内容。儒家所谓“仁者爱人”、“善即为仁”;佛家所谓“慈悲”“无私”、“大爱”;道家所谓“重生”、“普度众生”等,无不体现了对“善”这一价值观的重视。马克思主义认为,从总体与宏观的角度来看,在zui广泛的时间范围內符合zui大多数人的目的,即是“善”。今天,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必须构建我们的核心价值体系。这就需要社会各界大力倡导、践行我们民族的价值观,以引领人们的思想与意志,推动我们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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