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彗生主编的《“义”的系列故事》旨在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目的,将历史上有关“义”的故事有选择的加以整理,展现不同时代关于“义”的内涵。以通俗易懂的连环画形式进行大众传播,对社会大众,特别是对广大青少年进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努力提升我们的民族素质,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和凝聚力。 《“义”的系列故事》由李彗生主编。“义”,作为道德规范,是儒学中的重要命题,在春秋初期,即被广泛应用,早有“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说法。义,在五常中居第二位。孔子主张社会要崇尚德性,而“义”是人实现德性的途径。孔子有时也将义作为“德”来使用,“上好礼,则臣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孔子认为,个人的得失利害,就受义的制约,所谓“见得思义”,即遇到有所得之时,要想一想是否合乎义,不要见利忘义。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孟子将“义”分为两种:一是道德原则、标准;二是君臣之间或不同等级的人们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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