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继上海、天津相继成立近代新式商会后,苏州也宣告成立新商会。苏州商会统辖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及太仓州各商会,并与上海、江宁(南京)商会共管江苏商务,在江南工商业界,成鼎足三分之势。 与上海、天津等大都市重量级商会相比,苏州商会受政局动荡影响较少,领导层长期稳定,组织也较严密,真正做到“在商言商”。 由于苏州紧邻上海,在清末民国早期的历次重要商务及社会活动中,多与上海总商会呼应,但也有自身独特之处。 它的最大特色是,直接控制一支拥有上千条枪支的武装商团,建立了一种遍布苏州全市的基层街道组织市民公社,影响渗透到管辖范围内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各个层面,在地方上有说一不二的特殊地位,以此跻身民国时期全国八大商会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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