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艰辛,使汪辉祖过早地涉足“人间事”,在生活的旋涡中搏击,对社会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人与人之间的真伪虚实深有体味。因此他对教育子女“向上奔”、如何在艰苦条件下立足,都有着独到的体会。《双节堂庸训》中的内容多以现实为立足点,没有高高在上的空泛议论,因此更可以跨越时代,完全可作为现代人在追求人生幸福的参考读本。 本书简介: 《双节堂庸训》立足于作者几十年的人生搏击,总结人世沧桑,糅合圣贤之道,以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内容去训导子孙如何适应社会,经受种种风浪、立身作人的方式、方法,囊括了修身律己、读书治学、处事之道、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作者简介: 汪辉祖(1730年-1807年),字焕曾,号龙庄,浙江萧山瓜沥原云英乡大义村人。清代乾、嘉时期的良吏。早年多次应试未中,随入幕僚为绍兴师爷。于乾隆四十年得中进士,五十二年为宁远知县,五十六年为道州牧。告官退养在城里苏家潭,享年78岁。家境贫困,父早亡,为养生母和继母,二十岁就开始幕僚(师爷)生活,他好学不惚,精明干炼,博览群书。 目录: 《双节堂庸训》自序1 后记255 《双节堂庸训》自序1 卷一述先 本系7 显祖考文林公轶事13《双节堂庸训》自序1 卷一述先本系7显祖考文林公轶事13显祖妣沈太孺人轶事18显考奉直公轶事19显妣方太宜人轶事22显妣王太宜人轶事23显生妣徐太宜人轶事28 卷二律己尽心32人须实做33人从本上做起34做人先立志36须耐困境38常存退一步想38时日不可虚度39作事要认真40作事要有恒40事必期于有成41要顾廉耻42贵慎小节42当爱名43勿好胜44财色两关尤当著力45因果之说不可废45不可责报于目前48名过实者造物所忌48不可妄与命争49少年富贵须自爱50处丰难于处约51欲不可纵52贫贱当励气节52择稳处立脚53居官当凛法纪54宦归尤当避嫌54守身55 卷三治家统于所尊则整齐57孝以顺为先58惟孝裕后59继娶难为父60事后母60事鳏父寡母更宜曲体61友难于孝62冢子宜肩重任63弟当敬事兄长64齐家须从妇人起64妇言不可听66妇人不良咎在其夫67女子当教以妇道67佳子弟多由母贤68教子弟须权其才质69子弟勿使有私财69谨财用出入70财贵能用71勿贪不义之利71勿争虚体面72俭与吝啬不同73非俭不能惜福73服用戒过奢75俭非勤不可75妇道尤以勤为要77妇职不可不修77妇不宜男当买妾79置妾不当取其才色79有子勿轻置妾80勿使妾操家81娶醮妇宜慎82无子当立后83勿以异姓乱宗84无子可继宜依礼祔食86不可求为人后87祭先宜敬88祭产宜豫89值祭不宜论产90宾宴宜洁90勿淹葬91疾病宜速治92婚嫁宜量力93相子择妇93攀高亲无益94缔姻宜取厚德之家95奴婢宜督约95奴婢不中用宜速遣96奴婢疾病宜善遣97婢女当养其廉耻97乳媪不宜轻雇98保全节操99无志秉节者不可强101酒最偾事101戏具不宜蓄102架上不可有淫书102田宅交易须分明103便宜产业不宜受104契税不可漏105勿欠额赋106官项不宜借106勿受来历不明之物107勿贪重息出贷108勿因息轻举债109债宜速偿109子孙多产宜分析110析产宜酌留公项110有室有家之男女宜为曲谅111嫁女亦须体恤112爱怜少子长孙之故113勿营多藏114宜量力赡族114宜储书籍116造宅不宜过丽116长斋拜经宜戒118女尼宜绝其往来119 卷四应世勿欺120处事宜小心121大节不可迁就122宁吃亏122勿图占便宜123勿任性123遇横逆尤当忍耐124让人有益处125断不可启讼126勿斗争126言语宜慎127小人不可忤128嫉恶不宜太甚128善恶不可不分129勿苛人所短130勿过刚131遇事宜排解131勿预人讼事132勿轻作居间132势力不可恃133信不可失134勿傍人门户134勿贪受赠遗135贫贱勿取厌亲友135富贵勿薄视姻邻136须予人可近137失意人当礼遇138保全善类139敬官长139勿交结官长140睦邻有道141受恩不可不报142索债毋太急142贷亲不如贷友143宜量友力144讳贫伪贫皆不必144受怜受忌皆不可145与人共事不可不慎145勿破人机关146知受侮方能成人147老成人不可忽148先友宜敬事149故人子宜念150不必议论二氏150 卷五蕃后裕后有本153济美不易154教当始于孩提155宜令知物力艰难155宜令习劳156宜令知用财之道156宜令勿游手好闲158宜杜华奢之渐159父严不如母严159蒙师宜择160不宜受先生称字161读书以有用为贵162读书求于己有益163须学为端人164作文字不可有名士气165文字勿涉刺诽167勿作秽亵词169文章关福泽170读古人文取法宜慎170勿轻为人作诗文序171勿记录时事172浮薄子弟不可交173勿轻换帖称兄弟174择友有道175业儒亦治生之术175读书胜于谋利176勿慕读书虚名177勿任子弟匿瑕作伪178不宜轻令子弟附学180授徒勿误人子弟181力田勿欠人租息186艺事无不可习187幕道不可轻学188习医宜慎190勿妄言相墓术192作事须专193临财须清白194勿自是195勿自矜195当明知止知足之义196言动当念先人197门阀不可恃198干蛊大难200须作子孙榜样202不可道他人先世短处203为后人留余地204穷达皆以操行为上205得志当思种德206人当于世有用207恶与过不同208清议不可犯209宜知盈虚消长之理209听言不可不察210宜常念忠恕之道211圣贤实可学而至212人在自为213不孝者不祥214善恶不在大216双节赠言不可不读218申嫡庶之辨219传世名系222 卷六述师 述友童子试223乡试224会试227受业230亡友237 后记255《双节堂庸训》自序1卷一述先本系7显祖考文林公轶事13显祖妣沈太孺人轶事18显考奉直公轶事19显妣方太宜人轶事22显妣王太宜人轶事23显生妣徐太宜人轶事28卷二律己尽心32人须实做33人从本上做起34做人先立志36须耐困境38常存退一步想38时日不可虚度39作事要认真40作事要有恒40事必期于有成41要顾廉耻42贵慎小节42当爱名43勿好胜44财色两关尤当著力45因果之说不可废45不可责报于目前48名过实者造物所忌48不可妄与命争49少年富贵须自爱50处丰难于处约51欲不可纵52贫贱当励气节52择稳处立脚53居官当凛法纪54宦归尤当避嫌54守身55卷三治家统于所尊则整齐57孝以顺为先58惟孝裕后59继娶难为父60事后母60事鳏父寡母更宜曲体61友难于孝62冢子宜肩重任63弟当敬事兄长64齐家须从妇人起64妇言不可听66妇人不良咎在其夫67女子当教以妇道67佳子弟多由母贤68教子弟须权其才质69子弟勿使有私财69谨财用出入70财贵能用71勿贪不义之利71勿争虚体面72俭与吝啬不同73非俭不能惜福73服用戒过奢75俭非勤不可75妇道尤以勤为要77妇职不可不修77妇不宜男当买妾79置妾不当取其才色79有子勿轻置妾80勿使妾操家81娶醮妇宜慎82无子当立后83勿以异姓乱宗84无子可继宜依礼祔食86不可求为人后87祭先宜敬88祭产宜豫89值祭不宜论产90宾宴宜洁90勿淹葬91疾病宜速治92婚嫁宜量力93相子择妇93攀高亲无益94缔姻宜取厚德之家95奴婢宜督约95奴婢不中用宜速遣96奴婢疾病宜善遣97婢女当养其廉耻97乳媪不宜轻雇98保全节操99无志秉节者不可强101酒最偾事101戏具不宜蓄102架上不可有淫书102田宅交易须分明103便宜产业不宜受104契税不可漏105勿欠额赋106官项不宜借106勿受来历不明之物107勿贪重息出贷108勿因息轻举债109债宜速偿109子孙多产宜分析110析产宜酌留公项110有室有家之男女宜为曲谅111嫁女亦须体恤112爱怜少子长孙之故113勿营多藏114宜量力赡族114宜储书籍116造宅不宜过丽116长斋拜经宜戒118女尼宜绝其往来119卷四应世勿欺120处事宜小心121大节不可迁就122宁吃亏122勿图占便宜123勿任性123遇横逆尤当忍耐124让人有益处125断不可启讼126勿斗争126言语宜慎127小人不可忤128嫉恶不宜太甚128善恶不可不分129勿苛人所短130勿过刚131遇事宜排解131勿预人讼事132勿轻作居间132势力不可恃133信不可失134勿傍人门户134勿贪受赠遗135贫贱勿取厌亲友135富贵勿薄视姻邻136须予人可近137失意人当礼遇138保全善类139敬官长139勿交结官长140睦邻有道141受恩不可不报142索债毋太急142贷亲不如贷友143宜量友力144讳贫伪贫皆不必144受怜受忌皆不可145与人共事不可不慎145勿破人机关146知受侮方能成人147老成人不可忽148先友宜敬事149故人子宜念150不必议论二氏150卷五蕃后裕后有本153济美不易154教当始于孩提155宜令知物力艰难155宜令习劳156宜令知用财之道156宜令勿游手好闲158宜杜华奢之渐159父严不如母严159蒙师宜择160不宜受先生称字161读书以有用为贵162读书求于己有益163须学为端人164作文字不可有名士气165文字勿涉刺诽167勿作秽亵词169文章关福泽170读古人文取法宜慎170勿轻为人作诗文序171勿记录时事172浮薄子弟不可交173勿轻换帖称兄弟174择友有道175业儒亦治生之术175读书胜于谋利176勿慕读书虚名177勿任子弟匿瑕作伪178不宜轻令子弟附学180授徒勿误人子弟181力田勿欠人租息186艺事无不可习187幕道不可轻学188习医宜慎190勿妄言相墓术192作事须专193临财须清白194勿自是195勿自矜195当明知止知足之义196言动当念先人197门阀不可恃198干蛊大难200须作子孙榜样202不可道他人先世短处203为后人留余地204穷达皆以操行为上205得志当思种德206人当于世有用207恶与过不同208清议不可犯209宜知盈虚消长之理209听言不可不察210宜常念忠恕之道211圣贤实可学而至212人在自为213不孝者不祥214善恶不在大216双节赠言不可不读218申嫡庶之辨219传世名系222卷六述师 述友童子试223乡试224会试227受业230亡友237后记255前言汪辉祖的《双节堂庸训》,既不像《颜氏家训》《袁氏世范》,被称为家训“之冠”“之亚”,影响巨大,又不如《温公家范》,由于作者大名鼎鼎,可以文借人传。与那些大家们相比,作者谦称自己是个“庸人”(平常的人),书中讲的也只是些“庸言”(平常的人与事理)。然而,正为其“庸”,于当时乃至现在,针对性和实用性才更强。 汪辉祖生于清雍正八年(1730),其父汪楷做过河南卫辉府淇县知县的属官。汪辉祖虽说也算是书香门第出身,但由于幼年丧父,家境困窘,以至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靠借贷度日。汪辉祖从青年时代起即在县衙作幕佐,可以说是在生活的旋涡中翻滚,对社会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以致阴险狠毒,体味独深。四十六岁中进士后又做了两任知县,官场生涯使其目光更为尖锐老辣,对世态炎凉、治家应世的认识也更加入木三分。《双节堂庸训》成书时汪辉祖已六十五岁,原作思想内容不仅来自“圣贤书”,更多的还来自“人间事”,因此可以说是汪辉祖人生经验的概括和总结。 本书谈持身涉世之道语言精炼,朴实无华。揭示事理常用层层推导的方法,因而具有较强的逻辑性。有时借助亲见亲历的事例予以验证,就更显得凿凿可信。结构上则将二百一十九条细目依类分为六卷,纲目清晰,便于阅读和理解。 第一卷《述先》和第六卷《述师》《述友》,虽然有为其先人及师友树碑立传之嫌,但是对读者了解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生活和科举制度弊端不无裨益。汪辉祖的《双节堂庸训》,既不像《颜氏家训》《袁氏世范》,被称为家训“之冠”“之亚”,影响巨大,又不如《温公家范》,由于作者大名鼎鼎,可以文借人传。与那些大家们相比,作者谦称自己是个“庸人”(平常的人),书中讲的也只是些“庸言”(平常的人与事理)。然而,正为其“庸”,于当时乃至现在,针对性和实用性才更强。汪辉祖生于清雍正八年(1730),其父汪楷做过河南卫辉府淇县知县的属官。汪辉祖虽说也算是书香门第出身,但由于幼年丧父,家境困窘,以至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靠借贷度日。汪辉祖从青年时代起即在县衙作幕佐,可以说是在生活的旋涡中翻滚,对社会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以致阴险狠毒,体味独深。四十六岁中进士后又做了两任知县,官场生涯使其目光更为尖锐老辣,对世态炎凉、治家应世的认识也更加入木三分。《双节堂庸训》成书时汪辉祖已六十五岁,原作思想内容不仅来自“圣贤书”,更多的还来自“人间事”,因此可以说是汪辉祖人生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本书谈持身涉世之道语言精炼,朴实无华。揭示事理常用层层推导的方法,因而具有较强的逻辑性。有时借助亲见亲历的事例予以验证,就更显得凿凿可信。结构上则将二百一十九条细目依类分为六卷,纲目清晰,便于阅读和理解。第一卷《述先》和第六卷《述师》《述友》,虽然有为其先人及师友树碑立传之嫌,但是对读者了解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生活和科举制度弊端不无裨益。本书主干是第二至第五卷,也是其精华之所在。“责己严而责人宽”是社会道德善与美的前提,也是中国传统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第二卷《律己》专讲这个问题。“人须实做”“人从本上做起”“作人须先立志”“须耐困境”??这类要求于今仍然需要。“作事要认真”“要有恒”“要爱名”“要顾廉耻”“贵慎小节”,勿“好胜”“纵欲”,于今也不算苛求。“处丰难于处约”“欲不可纵”“贫贱当励气节”等诫语对某些人仍有警悟作用。至于做官要知法、执法、畏法、守法,“居官当凛法纪”“宦归尤当避嫌”,于今更有参考意义。第三卷《治家》,是任何一部系统的家训都要重点论及的问题,本书在论及这一问题时颇有耐人寻味之处。诸如“妇人不良咎在其夫”“佳子弟多由母贤”这些论点,在当时颇有些离经叛道的味道,确能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在对待儿女的问题上,不但要求儿女守孝道,而且对为人父母者提出了对“有室有家之男女宜为曲谅”这一慈爱的要求。在对待钱财的问题上,不但肯定了“量入为出”“节用”的传统原则,而且提出了“财贵能用”“俭与吝啬不同”“取其流无取其滞”的命题,这在今天看来还颇有些辩证法的味道和现代化的意识,实属难能可贵。至于“勿争虚体面”的劝语,“酒最偾(败坏)事”的警戒,“戏具(赌博工具)不宜蓄”“架上不可有淫书”的规劝,以及“婚嫁宜量力”“宜储书籍”“攀高亲无益”等,在当时固然有警戒作用,在今天也并非没有现实意义。“便宜产业不宜受”“契税不可漏”“勿贪重息出贷”等,尽管古今所含具体内容有异,但其警戒意义仍有相通之处。第四卷《应世》讲的四十多个问题,虽然更多地涉及社会学范畴,但是从家训家教的角度看也是应该包涵的内容。其中有些地方虽然透露出作者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但是又确系其多年冷眼看世界,热心教子孙的经验之谈。“勿轻作居间”“保全善类”“勿苛人所短”“勿傍人门户”“失意人当礼遇”“老成人不可忽”均不无道理。“贷亲不如贷友”“与人共事不可不慎”“索债毋太急”在某些实际生活领域仍有意义。如果将“宁吃亏”与“大节不可迁就”“勿破人机关”与“善恶不可不分”等似乎矛盾的论题统一起来看,恐怕不能被视为乡愿与圆滑,而是颇有实际启迪意义的。第五卷直接谈教子之道。指出教育“应始于孩提”,应使之“习劳”“知物力之艰难”,更应“杜华奢之渐”。关于为人应戒之处,强调了“勿妄言相墓术”“勿游手好闲”“授徒勿误人子弟”“勿慕读书虚名”“勿匿瑕作伪”“勿自矜”“勿自是”??至于“幕道不可轻学”“习医宜慎”等,讲得还颇有分寸感。在德与能的关系上,强调德重于能,育德第一:“穷达皆以操行为上”“须学为端人”“得志当思种德”“人当于世有用”。在读书方面则提出:“读书以有用为贵”“读书求于己有益”“读古人文取法宜慎”。可贵的是,他认为,除“业儒治生”外,“艺事无不可习”,只要“行之以实持之心恒”“一名一艺皆可立业成家”“惟游惰必致饥寒”??他如“圣贤实可学而至”的励学思想,“恶与过不同”的辩析方法,“作事须专”的人生态度,“临财须清白”的准则,“门阀不可恃”的立论,“择友有道”“浮薄子弟不可交”的戒语??不论当时还是今天,均有借鉴意义。本书出自清乾隆年间的文士官僚之手,自然既有精华,又有瑕疵糟粕。诸如“无子当立后”“小人不可忤”“断不可启讼”“勿纪录时事”等应批判之处与许多精华之论杂糅在一起,也非怪事。一位学者说过:“传统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既是包袱,又是财富,正确的态度是‘甩掉包袱去开发财富’。”读者对待此书,当然也应持这种态度。本书是根据础北崇文书局同治七年(1868)雕版标点注释的。全书由我句读,第二第三卷和第四第五卷分别由夏春田、穆祥望同志注释。 王宗志述先本系我汪氏系出唐越国公华第七子爽后[1]。爽传十二世曰道安,迁婺源[2]。又五世曰惟谨,迁庆元之鄞[3],今宁波府鄞县也[4]。惟谨生元吉。元吉生永渐。永渐生思信。思信长子大伦公在鄞[5],娶夫人高氏,生存中;宋嘉定十年[6],高夫人卒,继娶夫人为萧山大义邨刘氏女[7],因家大义[8]。而存中所生二子,之衎迁临川[9],之琭迁宣城[10]。亦无居鄞者。大义邨汪氏,以迁萧始祖大伦公为第一世。公字叔彝,号冰谷,夫人刘氏,葬本里花原[11]——花原者,以树木棉得名[12]——子一。述,字天锡,夫人冯氏,子三。长演,字宗三,夫人赵氏,并葬花原[13];岁以清明前二日墓祭[14],子二。长溥,字克洪,夫人杨氏;葬本里西睦桥,子五。三涣,字巨渊,夫人王氏,葬本县航坞山,子二。长游,字龟沼,号一斋,葬本里中巷南园,旅殁黔中[15]——相传殁时,与山阴贾人同厝[16],比迁柩[17],二棺毁,椟骨以归[18],两家秤骨分葬[19],时号秤骨府君[20]——故夫人徐氏,遗命不同穴[21],别葬航坞山,皆以清明前一日祭,子二。长椿,字春龄,号养拙,夫人朱氏,子二。次璋,字廷章,号居易,夫人钟氏,并葬航坞山,以清明日祭,子四。次缵,字克承,号逸庵,行彤三[22],夫人陈氏,子三。次范,字居贤,号乐遂,夫人徐氏,并葬航坞山,以清明后一日祭,子三。长天秩,字宗礼,号锐庵,行练二,夫人沈氏,葬航坞山,以清明后二日祭——支下男妇俱集[23];自此以下各祖,皆依次墓祭,集男妇如礼——子四。次栋,字克隆,号成轩,行宏八,夫人傅氏,葬本里前司东陂[24]——相传墓师登航坞山择兆域[25],脱头巾置石上,为过鸟所衔,越数日[26],相地至此。前巾在焉,遂定为吉壤[27],旧号头巾地。余年十五,侍祭墓下,曰:“是天所葬也,不宜以头巾名。”乃称“天葬地”云——子三。次时忠,字靖共,号秋庄,夫人沈氏、王氏、赵氏,沈夫人葬航坞山,王、赵两夫人合祔前司东陂,子三。三应元,字世魁,号惺台,行明五十九,夫人朱氏,葬本里砚湖滩,子四。季玉华公[28],讳造[29],行信八——为辉祖高祖考[30]——夫人陈氏、继夫人陈氏,葬山阴县夏履桥徐阔坞,子三。第三为曾祖考孚夏公[31],讳必正,行仁七十一,夫人沈氏,葬前司西陂,子三。第三为显祖考毅庵公[32],讳之瀚,字朝宗,行三,敕赠文林郎[33],湖南永州府宁远县知县[34],夫人沈氏,敕赠孺人[35],葬砚湖滩,子二。长为显考皆木公[36],讳楷,字南有,行十三,河南卫辉府淇县典史[37],敕赠文林郎,湖南永州府宁远县知县诰赠奉直大夫[38],夫人方氏,敕赠孺人,诰赠宜人[39],夫人王氏,簉室徐氏[40],旌表“双节”[41],建坊本里聚奎桥北岸[42],并敕赠孺人,诰赠宜人,合葬山阴县清和里秀山,子一。辉祖,字焕曾,一字龙庄,罢官归又以归庐为号[43]。为冰谷公十九世孙。乾隆戊子科举人[44],乙未科进士[45]。湖南永州府宁远县知县,调长沙善化县知县[46],未任署永州府道州知州[47]。告病解官。诰封奉直大夫[48]。娶王氏,诰赠宜人,生子一:继坊,字元可,行三,乾隆丙午举人[49],拣选知县[50],今就职直隶州州同[51],加二级[52]。继娶曹氏,诰封宜人,生子二:继培,字因可,行九,县学生;继壕,字深可,行十一,国子监生[53]。妾杨氏,生子二:继墉,字勤可,行四;继垿,字序可,行六。继坊娶朱氏,今二子[54]:世钟、世铭。继墉娶娄氏,今一子:世镐。继垿娶王氏。继培娶陈氏,今一子:世钰。继壕聘来氏。 注释[1] 唐越国公华:即汪华。唐绩溪(今安徽绩溪县)人。少时以勇侠闻名。初保隋,后降唐。授职总管歙、宣、杭、睦、饶、婺六州军事并任歙州刺史。封越国公。 爽后:汪爽的后代。[2] 婺源:唐开元二十八年(740年)置县,治所即今江西婺源县西北清华。[3] 庆元之鄞:庆元府的鄞县。 庆元:南宋绍熙五年(1194年)升明州置府,治所在鄞县即今浙江宁波市。[4] 宁波府: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以明州府改名,治所在鄞县即今浙江宁波市。1912年裁撤。[5] 公:对人的尊称。此为对祖辈的称谓。[6] 宋:此指南宋。 嘉定:宋宁宗赵扩年号。1208~1224年。[7] 萧山:唐天宝元年(742年)由永兴县改萧山县。治所即今浙江萧山市。[8] 因家大义:家,家庭所在地,此为“安家”;大义,指大义邨。因家大义,因此在大义邨安家落户。[9] 之衎(k3n):汪存中与刘氏女所生长子。 临川:县名。隋开皇九年(589年)由临汝县改名,治所在今江西临川县西。唐宝应元年(762年)徙治今临川市。[10] 宣城:县名。隋大业初年改宛陵县置,治所即今安徽宣城县。[11] 里:县以下的基层行政单位。[12] 树:种植。 木棉:亦称“攀枝花”“英雄树”。落叶大乔木,高可达四十米。[13] 祔(f&):合葬。此指汪演与其夫人赵氏合葬于花原。[14] 岁:每岁,每年。 墓祭:在墓前进行祭祀;扫墓。[15] 黔中:贵州省别称。[16] 山阴:秦置县,治所即今浙江绍兴县。后时废时置。1912年与会稽县合并为绍兴县。 贾(g^)人:商人,生意人。 厝(cu):把棺柩停放待葬或浅埋以待改葬。[17] 柩:装有尸体的棺材。[18] 椟(d%):形体较小如木匣的棺材。[19] 秤骨:用称重量的工具称量遗骨。 分葬:分别埋葬。[20] 府君:汉魏以来对人的敬称。[21] 遗命:临终前留下的话。 同穴:同穴而葬,即合葬。[22] 行(h1ng):排行,班辈。[23] 支:一本旁出或一源分流。此指汪天秩以下各辈子孙。[24] 东陂(b8i):东山坡。[25] 墓师:相(xi3ng)择墓地的术师。 兆域:墓地四旁沟界。此指墓穴所在地。[26] 越:超过,过。[27] 吉壤:适于下葬的吉祥地,风水好的坟地。[28] 季:第四子。[29] 讳(hu#):旧对帝王将相或尊长的名字避开而不直称。此用于对死者需称名时前加“讳”字以示尊敬。[30] 辉祖:本书作者(汪辉祖)以名自称。 高祖考:已经去世的祖父的祖父,即曾祖父的父亲。[31] 曾祖考:祖父的父亲。[32] 显祖考:本为对祖先的敬称,此专指其祖父。[33] 敕(ch#)赠:即救命。清代封赠六品以下官职的命令。 文林郎:文散官名称,清代文职正七品曰文林郎。[34] 永州府:明洪武初改永州路为府,治所在今湖南陵零县。1913年废。 宁运县:北宋乾德三年(965年)改延喜县置,治所即今湖南宁远县。[35] 孺人:命妇的封号。明、清时七品官妻封赠孺人。[36] 显考:对去世父亲的美称。[37] 卫辉府: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卫辉路置,治所在汲县即今河南汲县。1913年废置。 淇县:明洪武初改淇州置县,治所即今河南淇县。1954年废,并入汤阴县。1962年复置,治所在朝歌镇。 典史:官名。元代开始设置,为知县属官。清制,由典史掌管缉捕和狱囚。[38] 诰赠:清制,五品以上官的曾祖父母,祖父母及妻受帝王的普遍封赏,已死者受封称诰赠。 奉直大夫:文官官阶名。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年)以右朝议大夫改置。元、明、清皆为从五品阶官。[39] 宜人:命妇封号之一。明、清时以“宜人”封赠五品官的母亲和妻子。[40] 簉(z3o)室:妾,通房丫头。[41] 旌(j#ng)表:表彰。汉代以来,各王朝都有对“义夫、节妇、孝子、顺孙”进行旌表的传统,常以官府立牌坊、赐匾额的方式进行,倡导、宣传礼教。[42] 建坊:建立牌坊。[43] 归庐:在家所住的简陋房屋。[44] 乾隆戊子:即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这一年的干支纪年为戊子。 科:科举制取士的年份。 举人:一种出身规格。明、清时代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45] 乙未:即乾隆四十年,1775年。 进士:清制,举人经会试考中的人才为贡士,贡士经殿试赐出身的人称进士,为入仕资格的首选。[46] 调(di3o):调任,提拔任用官吏(虽同为知县,但县有大小、轻重之别)。 善化县:北宋元符元年(1098年)分长沙、湘潭二县置县,治所即今长沙市。[47] 署:署理,代理,暂任。按清朝制度,遇上官因公暂出,委衔职相当的人代为办事。 道州:明洪武九年(1376年)复道州府为道州,治所在弘道县即今湖南道县。1913年废为县。 知州:州的地方长官,掌一州之政令,散州(非直隶之州)知州为从五品。[48] 诰封:官吏受封。清代因袭明制,京官满一考、外官满一考而成绩突出者给予诰封。[49] 乾隆丙午:乾隆五十一年,即1786年。[50] 拣选:选择。清制,满、蒙族人的专职官位,须由吏部拣选熟悉满、蒙习俗的人题补。[51] 直隶州:明、清时行政区域名称。省之下有府、州。州又有直隶州与散州之别。散州属于府;直隶州直属布政司。州同:清代直隶州知州的佐官,官秩为从六品。[52] 加二级:官吏提升两个品秩。[53] 国子监:即“国学”,有的朝代称国子学、国子寺、太学。古代的最高学府。明、清设国子监为教育管理机关,兼具国学性质。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学部,国子监遂废。 生:学生。[54] 今二子:现在有两个儿子。因继坊与朱氏正在盛年,还可再生子,故说“今”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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