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法哲学系列之一 本书简介: 内容简介本书旨在探究格劳修斯(Grotius)、霍布斯(Hobbes)和普芬道夫(Pufendorf)等人精心构筑的自然法理论对德国早期启蒙阶段的影响。当把“影响”的概念适用于较长的时间跨度和人数众多的著者时,它就易于退化为表面上相似原则的相互联系,除非同时还存在着范围广泛的资料来源,它们有意识地讨论着当代实践与过去成就的关系。对于本书的主题而言,这类材料来源以“道德的历史”系列形式存在,它们在法国和德国大约出版于1680年到1750年之间。这些著作或者是单独的作品,或者是近期自然法理论著作的编辑导论。它们的明确目的是为了解释十七世纪在自然法主题上所取得的成就如何得以逐步精炼和修正,普芬道夫对此贡献卓越,同时将这一成就与基督徒和经典作家对自然法的前期讨论关联起来。通过对这些历史的研究,我们可以了解在巴洛克德意志文化中自然法理论倡导者之间的强烈理论分歧,并因此得以前后连贯地恢复争论的范围,这对于孤立地看待文本的方法是不可能的。本书据此着手描述并分析这一为人忽视的史学风格,试图用它对“现代”自然法传统的评价更为精确地追溯这一传统如何以及为何在启蒙早期受到高度的评价。但是,除了可以作为一种启蒙的解释工具之外,这些历史同样有资格要求被视为首要的公认的政治思想史,并因此值得以其自身的头衔加以分析和研究。 作者简介: 杨天江,北京大学法史学博士生。主要研究领域:法律实证主义,神学自然法。通德文和英文,初通拉丁文,即将出版《阿奎那论律法》(商务印书馆《法意》辑刊第四辑),承译《阿奎那与自然法传统》(商务印书馆,2013),师从徐爱国教授。 目录: 缘起/ⅰ “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出版说明/ⅰ 英文版序/ⅰ 第一章导论:自然法及其在早期启蒙中的历史/ 1?1概要/ 1?2自然法与历史/ 1?3“道德史”与折中主义/ 1?4对折中主义的解释/ 1?5自然法理论与大学改革/ 第二章社会性与自然法史:普芬道夫的《自然法与万民法》 的辩护/ 2?1《争议典型》的背景/ 2?2普芬道夫的思想发展/ 2?3博伊恩伯格通信/缘起/ⅰ “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出版说明/ⅰ英文版序/ⅰ第一章导论:自然法及其在早期启蒙中的历史/1?1概要/1?2自然法与历史/1?3“道德史”与折中主义/1?4对折中主义的解释/1?5自然法理论与大学改革/第二章社会性与自然法史:普芬道夫的《自然法与万民法》的辩护/2?1《争议典型》的背景/2?2普芬道夫的思想发展/2?3博伊恩伯格通信/2?4《自然法与万民法》中的斯多亚主义和折中主义/2?5首部“道德史”/第三章唯意志论和道德认识论:莱布尼茨与普芬道夫的比较/3?1莱布尼茨对普芬道夫自然法理论的批判/3?2普芬道夫的道德认识论/3?3普芬道夫思想中的心灵修养与契约/3?4莱布尼茨与普芬道夫的道德神学/第四章克里斯琴·托马修斯与普芬道夫自然法学的发展/4?1托马修斯实践哲学的背景/4?2托马修斯对普芬道夫的解释/4?3托马修斯与折中主义/4?4托马修斯自然法理论中的危机及其修复/4?5托马修斯与“道德史”/4?6托马修斯的影响:从古德宁到海纳修斯/第五章自然法理论及其在克里斯琴·沃尔夫时代的历史编纂/5?1布迪乌斯与托马修斯之后的哈勒大学/5?2沃尔夫自然法理论的结构/5?3布鲁克的历史编纂的综合/5?4沃尔夫自然法理论的实际影响/5?5克鲁修斯与对沃尔夫的最后虔敬主义者批判/第六章结论:“道德史”在德国的终结/6?1折中主义与大众哲学/6?2康德、策特里茨与《系科之争》/6?3康德、自然法与哲学史/6?4施陶林的道德哲学史/6?5康德哲学与哲学史/参考文献/ 索引/前言这部著作开始是作为对某种体裁的“道德史”的一个叙述,这些“道德史”以德文和法文形式创作于早期启蒙时期,是典型的政治思想史。我原本希望表明这部著作开始是作为对某种体裁的“道德史”的一个叙述,这些“道德史”以德文和法文形式创作于早期启蒙时期,是典型的政治思想史。我原本希望表明,17世纪末最先作为对伦理和政治史的传统理解进行彻底重写的一种体裁是如何成功地把自己确立为一种新的正统的。换言之,从某个层面上来讲,这是一个关于思想史运用的个案研究。这种运用为那些政治思想家群体提供合法化和自我辩护的论据,他们部分或全部被排除于对当时正统的参与,隔离于高阶政治和官方高等教育的既定结构之外。基于这个立场,这里要考虑的最大问题涉及历史在自然法讨论中的功能问题(在一个不同的方向上接受列奥·施特劳斯[LeoStrauss]的论点),以及历史著作在“学界”作为一种文学的、学术的和辩论的工具运用问题。借此,我希望对早期启蒙与所谓“世俗化”进程提出一个比通常所描述的更为合理的关系。 随着若干年来在这个项目上的研究和写作的深入发展,我逐渐清晰地意识到,历史的作用远比这个复杂,它也深刻地牵涉唯意志论者(普芬道夫[Pufendorf]和托马修斯[Thomasius])以及唯理论者(莱布尼茨[Leibniz]和沃尔夫[Wolff])对于自然法理论关键概念的重新定义的形成问题。因此,在第一份历史编纂性叙述之外,我又试图讲述另一个故事。它围绕着折中主义概念组织起来,其中对那种哲学史的全新历史认识的全部影响都在德国自然法理论的学说发展中得到揭示。我决定重点对唯意志论传统和唯理论传统之所以分道扬镳的原因作一个更为详尽的说明,这就使得我必须延长本书的年代范围,从而把康德(Kant)及其早期的追随者涵盖其中。但是,与此同时,也让我感到有些遗憾的是,我不得不更加专注德国文本和叙事,从而略去对法语“道德史”以及与其相连的保护区(Refuge)的胡格诺作家们所创作的理论著作的细致思考。虽然这种比较的视角——即使算不上是世界性的视角——或许是有益的,但它最终被德国和法国作者的神学和政治背景的根本差异盖过了,这些差异也凸显了他们实质贡献的特征。 因此,我期望以一份独立的研究说明离散的胡格诺教徒为良心权利优先的自然法理论的发展所作出的杰出贡献。其中尤其要关注贝尔(Bayle)、巴贝拉克(Barbeyrac)、布尔拉玛基(Burlamaqui)及其同伴。他们既带来了对格劳修斯(Grotius)、普芬道夫和马勒伯朗士(Malebranche)的极富想象力的阅读,也在南特敕令(EdictofNantes)废止之后以自然法理论的独特适应性去解释和正当化他们自己的独特天道(providence)。通过那些尚待厘清的方式,他们把对哲学史和当时欧洲史的解释与自然法理论创造性地融合到一起,这既有助于成熟的法国启蒙的塑造,也有助于法国法律和高等教育的官方渠道的形成。 在一部同时涉及英语、拉丁语、德语和法语文本研究的著作中,我应当从一开始就清楚交代我的翻译情况。除非特别说明,所有的翻译都是我自己的。在使用已有的翻译时,我会尽量采纳一个尽可能接近原著时期的版本,除非是一种较为现代的翻译(由于其精确性的缘故)明显值得选择。在筹备和雕琢我的翻译时,我从胡果·塔克(HugoTucker),尤其是英格丽德·德·斯迈特(IngridDeSmet)那里受益匪浅,他们指导我争取连贯性,摆脱某种特别令人生厌的、辞藻华丽的巴洛克式拉丁语风格。 最后还要感谢许多人,他们在本书的漫长写作过程中以自己的建议、才学和友谊为作者提供了慷慨的帮助。理查德·塔克(RichardTuck)的著作最先启发我去尝试这一领域的研究,而且他自始至终都对我具有重要的影响,他不仅是我的博士论文指导老师,也是此后激励和建议的不断源泉。昆汀·斯金纳(QuentinSkinner)总是在关键时刻给予我极大的支持和莫大的安慰。克努德·哈孔森(KnudHaakonssen)在大大小小的问题上都提出了非常有益的建议。我从帕特里克·莱利(PatrickRiley)、伊斯特凡·洪特(Istv?nHont)和约翰·罗伯逊(JohnRobertson)的细致评论中受益良多,后二位还是我的博士论文评阅人。还要感谢剑桥大学出版社,理查德·费舍尔(RichardFisher)一直是一位极富耐心、办事高效和充满同情心的编辑。我也很高兴能够承认希拉里·斯坎内尔(HilaryScannell)作为文字编辑的目光敏锐的警觉。我非常幸运能在一些最为有益的研究环境中工作,对此优待,我应当感谢基督圣体学院(CorpusChristiCollege)和剑桥唐宁学院(DowningCollege,Cambridge)的院长和同仁、英国研究院(theBritishAcademy)(博士后资助),以及卡莱尔研究员(CarlyleResearchFellowship)的选举团成员,那是我在牛津基布尔学院(KebleCollege)获得的职位。在伦敦经济学院我也必须记下对两位形成鲜明对比但却同样犀利的监督者的感激:米娅·罗德里格斯·萨尔加多(MiaRodríguez?Salgado),她对著作提出了强劲的、建设性的评价;以及珍妮特·科尔曼(JanetColeman),在我们在历史研究协会联合召开的政治思想史研讨会中,她委婉地提出了相同的看法。在我的同辈研究者中,我要特别感谢乔恩·帕金(JonParkin)、彼得·施罗德(PeterSchr?der)和托马斯·阿纳特(ThomasAhnert),他们的批评与友情同等重要。虽然对于那些曾经在具体问题的透彻分析或者更佳理解上有助于我的各位同事和朋友无法一一尽表,有时甚至或许都没有意识到这种帮助的存在,但是他们一定包括:德里克·比尔斯(DerekBeales)、卢卡斯·范·贝克(LucasvanBeeck)、约翰·邓恩(JohnDunn)、查尔斯·哈普姆(CharlesHarpum)、伊恩·哈里斯(IanHarris)、约翰·哈彻(JohnHatcher)、伊恩·亨特(IanHunter)、克里斯·劳尔森(ChrisLaursen)、戴维·拉文(DavidLaven)、卡道克·莱顿(CadocLeighton)、迈克尔·罗班(MichaelLobban)、彼得·玛赛厄斯(PeterMathias)、保罗·米利特(PaulMillett)、哈里·芒特(HarryMount)、卡特琳·莫特尔(CatherineMoutell)、戴维·帕洛特(DavidParrott)、阿西妮·赖斯(AtheneReiss)、里奇·罗伯逊(RitchieRobertson)、拉里·西登托普(LarrySiedentop)、乔纳森·斯坦伯格(JonathanSteinberg)、马修·斯特里克兰(MatthewStrickland)和西蒙尼·楚布根(SimoneZurbuchen)。对于文中疏漏、不准确与不当之处,我应承全责。献辞所记乃我最大受益之处。 霍赫斯特拉瑟(HochstrasserT?J?)随着若干年来在这个项目上的研究和写作的深入发展,我逐渐清晰地意识到,历史的作用远比这个复杂,它也深刻地牵涉唯意志论者(普芬道夫[Pufendorf]和托马修斯[Thomasius])以及唯理论者(莱布尼茨[Leibniz]和沃尔夫[Wolff])对于自然法理论关键概念的重新定义的形成问题。因此,在第一份历史编纂性叙述之外,我又试图讲述另一个故事。它围绕着折中主义概念组织起来,其中对那种哲学史的全新历史认识的全部影响都在德国自然法理论的学说发展中得到揭示。我决定重点对唯意志论传统和唯理论传统之所以分道扬镳的原因作一个更为详尽的说明,这就使得我必须延长本书的年代范围,从而把康德(Kant)及其早期的追随者涵盖其中。但是,与此同时,也让我感到有些遗憾的是,我不得不更加专注德国文本和叙事,从而略去对法语“道德史”以及与其相连的保护区(Refuge)的胡格诺作家们所创作的理论著作的细致思考。虽然这种比较的视角——即使算不上是世界性的视角——或许是有益的,但它最终被德国和法国作者的神学和政治背景的根本差异盖过了,这些差异也凸显了他们实质贡献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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