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简介: 本书由胡塞尔1917-1918年在贝尔瑙沉思时间意识难题的速记手稿所组成,前承《内时间意识现象学(1893-1917)》,后启《关于时间构造的后期文字(1929-1934)》,构成了胡塞尔时间意识现象学思想“三部曲”极为重要的中间环节。通过贝尔瑙手稿,有兴趣的读者会发现:胡塞尔新的时间意识现象学与早期时间观相比取得哪些最本质的进展;胡塞尔为何且如何回到“布伦塔诺—亚里斯多德学说”的近处;在通向“超越论逻辑”难题的深化个体化问题域的研究中,胡塞尔又如何阐发时间性和观念对象的学说。 作者简介: :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Husserl,1859-1938),著名德国哲学家,人称现象学之父。1886年起在哈勒大学以导师身份教授哲学,1901—1916年分别在哥廷根大学及弗莱堡大学担任教授,直至1928年退休。退休后仍继续从其“现象学”(phenomenology)研究。他将现象学定义为对意识本质结构的科学研究,指出意识总是朝向某个客体,不管它是物质的,还是跟数学一样是“观念的”。要获得现象学的观点,必须透过一连串的现象“还原”,描述意识的本质特征(即意识的“意义”)。他认为这些意义(与康德的范畴相同)是普世与必然的。译者简介:肖德生,哲学博士,广西大学哲学系教授,广西大学现象学与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现象学、欧陆哲学,关注时间意识现象学研究十多年,旁涉中西意识哲学比较研究。兼任中华全国外国哲学史学会理事、《广西大学学报(哲社版)》主编、中文版《胡塞尔文集》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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