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列奥·施特劳斯在中国的兴起和传播是汉语学界的重要思想事件,也是中国学术界以自身的问题意识进入西学研究的一个标杆。2.《论施特劳斯》以中国背景和中国问题为导向,对列奥·施特劳斯思想进行系统研究,是“施特劳斯热”的一种冷静。本书简介: 施特劳斯是谁?他究竟有怎样的魅力和能力,得以在社会科学研究的洪流中,坚持古典德行的超越?近年以来,随着中国施特劳斯热的兴起,关于其人其书其脉络渊源的研究也层出不穷,不过转渡的、引介的多,原创的少,学样的多,究竟于中国背景和中国问题的少,少之又少。 《论施特劳斯》为中国汉语学界原创的,以中国背景和中国问题为导向的施特劳斯思想研究作品。篇幅不长,然而问题精到,阐述清晰,颇能开宗明义,直探其核心要旨,并在此基础上,对施特劳斯思想在中国未来的进路与前景有深刻的反思。 作者陈建洪,南开大学哲学系主任,浸淫政治哲学与施特劳斯思想经年。《论施特劳斯》的出版,必将推动中国政治哲学研究的深入,推动汉语学界积极转化施特劳斯的古典研究于中国意识、中国语境、中国问题之中。 作者简介: 陈建洪,1973年生于浙江瑞安,1996年获北京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北京大学哲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比利时鲁汶大学哲学博士学位。现为南开大学教授,任南开大学哲学院副院长。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等。担任中华全国外国哲学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理事,并任多种期刊和丛书编委,2013年至今,为韩国AporiaReviewofBooks专栏作者。著有学术专著多部(《论施特劳斯》、《耶路撒冷抑或雅典》、《思绪现代》等),发表学术论文(包括英文论文)数十篇,主持教育部、天津市和南开大学科研项目多种。 目录: 前言 一、施特劳斯其人其作 二、关于施特劳斯的两个神话 三、耶路撒冷与雅典之争 四、政治哲学、隐微论与文明理想 五、施特劳斯与三种政治理念 六、哲学的天真与危险 七、施特劳斯的否定哲学 八、关于施特劳斯的两种误解前言施特劳斯,前前后后,断断续续,一直在读。回头一想,忽然发现也读了十几年。有点惊讶,也有点怅然。惊讶的是,不知不觉中,居然已经读了十几年的工夫;怅然的是,读了十几年,并没有读出点声响和名堂。而这,却已是我研读施特劳斯而著的第三本小书。借此机会,记录一下个人阅读施特劳斯的基本思路。 第一本书是《耶路撒冷抑或雅典》,在刘小枫教授的鼓励和支持下,出版于2005年,主要讨论施特劳斯思想中的耶路撒冷与雅典之争这一主题。这一主题的选择与迈尔(HeinrichMeier)在中国的影响也不无关系。无论关于施特劳斯,还是关于施米特,或者关于两者的思想对话,迈尔都特别强调耶路撒冷与雅典之争这一维度的重要性。于是,我在鲁汶的第一个学年就着重研究了施特劳斯思想中的这个维度。可以说,迈尔的思路,是我起初阅读施特劳斯最为重要的参考。所以,我仔细研读了迈尔的几种著作,尤其是其蜚声之作《隐匿的对话》。不过,书读多了,疑惑也多了。在阅读迈尔的札记末尾,我也表达了对迈尔思路的疑问。 这种疑问,在我的第二本书中才得以真正展开。这本书是我在鲁汶完成的博士论文,题为《政治和哲学之间:施特劳斯与施米特思想对话研究》。(Jianhong CHEN, Betwee施特劳斯,前前后后,断断续续,一直在读。回头一想,忽然发现也读了十几年。有点惊讶,也有点怅然。惊讶的是,不知不觉中,居然已经读了十几年的工夫;怅然的是,读了十几年,并没有读出点声响和名堂。而这,却已是我研读施特劳斯而著的第三本小书。借此机会,记录一下个人阅读施特劳斯的基本思路。 第一本书是《耶路撒冷抑或雅典》,在刘小枫教授的鼓励和支持下,出版于2005年,主要讨论施特劳斯思想中的耶路撒冷与雅典之争这一主题。这一主题的选择与迈尔(HeinrichMeier)在中国的影响也不无关系。无论关于施特劳斯,还是关于施米特,或者关于两者的思想对话,迈尔都特别强调耶路撒冷与雅典之争这一维度的重要性。于是,我在鲁汶的第一个学年就着重研究了施特劳斯思想中的这个维度。可以说,迈尔的思路,是我起初阅读施特劳斯最为重要的参考。所以,我仔细研读了迈尔的几种著作,尤其是其蜚声之作《隐匿的对话》。不过,书读多了,疑惑也多了。在阅读迈尔的札记末尾,我也表达了对迈尔思路的疑问。 这种疑问,在我的第二本书中才得以真正展开。这本书是我在鲁汶完成的博士论文,题为《政治和哲学之间:施特劳斯与施米特思想对话研究》。(JianhongCHEN,BetweenPoliticsandPhilosophy:AStudyofLeoStraussinDialoguewithCarlSchmitt,VDMPublishing,2008.)也许,对出版社的选择不算明智,不过毕竟是多次来邮询问出版意向的出版社。出版之前,其中两章内容已经分别发表于美国的《阐释》(Interpretation)与荷兰的《贡献》(Bijdragen),另外两章的浓缩版本也曾经在英国诺丁汉大学举办的施特劳斯会议上宣读。这个会议的论文集,经过了若干年才得以最终结集出版。 这第二本书,旨在勾勒施特劳斯和施米特之间进行思想交锋的细节,由此分析两人关于何谓政治的争论,澄清两位政治思想家各自的立场及其特色。从框架到细节,都是为了反驳两条研究路线。一条研究路线以迈尔为代表,将这场思想对话确定为政治哲学和政治神学的对话。另一条研究路线以加拿大学者德鲁里(ShadiaB.Drury)为代表,认为施特劳斯的政治思想只不过是延续甚至深化了德国虚无主义的精神。不过,全书框架的着眼点主要在于反驳第一条路线,虽然在细节方面也反驳第二条路线。通过分析这场思想对话的方方面面,这本书指出,施特劳斯和施米特的对话,实际上是一个政治理想主义者和一个政治现实主义者的思想交锋。施米特唯一关切的是政治现实中的冲突,以及在冲突中不断重建的秩序。施特劳斯则关切语言所构筑的完美城邦和现实中不完美城邦之间的紧张,以及这种紧张对于人间秩序的意义。 自2006年底来到南开大学之后,不知不觉中已经度过了八个春秋。我的施特劳斯阅读,在这八年的光阴中,渐渐蹉跎,感觉有点跟不上施特劳斯影响中国的节奏。小枫先生曾经提醒,应该将第二本书转成中文出版。虽将部分内容转成了中文论文,但整体的转换行动却没有付诸实施。八年岁月,倪为国先生也没有忘我于江湖,多次来津探访,提议我写一本论施特劳斯的小书。虽然答应了,也埋下了种子,但一直都没有开花结果。许多年过去,为国先生依然不忘初心,不失耐心,依然执着催促,令我既生愧对之心,又怀感动之情。 偶尔,也在反思自己阅读施特劳斯的蹉跎,或者说为自己找点借口。其一,在鲁汶期间,主要集中关注施特劳斯和施米特。回国之后,试图追溯两施争论的思想史渊源,故由施米特而霍布斯,由施特劳斯而柏拉图,这一阅读向度,始终如初。其间,分别写了几篇文章,未呈蔚然气象。其二,主要在思考,如何才能找到一个突破点。第一本书讨论耶路撒冷与雅典之争,着眼于施特劳斯思想中的一个重要主题。第二本书重新审视施特劳斯和施米特的思想对话,着眼于哲学与政治的关系。如果要写第三本书,着眼点究竟落在哪里?这本小书,部分内容是第二本书的中文转化,部分内容是过去思路的延伸。既然题为《论施特劳斯》,显然不能满足于此。 虽然一直在思考究竟该如何定位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却也一直没能确立一个明确的思路。 2008年夏天,应扬森斯(DavidJanssens)教授之邀,赴荷兰提尔堡大学(TilburgUniversity)参加主题为“欧美视野中的施特劳斯”的小型会议,总共有来自欧、美、亚的八位施特劳斯学者参加。我提交了“施特劳斯论耶路撒冷与雅典的紧张”一文。如果说这与之前的思路有一点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这篇文章指出了:耶路撒冷与雅典之争在施特劳斯那里,最终可以归结为究竟是通过行动(deeds)还是通过语言(speech)追求最佳政治秩序的问题。当时,这一说法引起了与会学者的一些讨论与兴趣。2014年初秋,在台北再次碰到埃尔兰根大学的考夫曼(ClemensKauffmann)教授。没想到,他还记得提尔堡的行动与语言之争这个话题。不过,提尔堡会后,我也没有进一步深入这一值得展开的主题。 也许,2012年是我个人阅读和思考施特劳斯的一个转折点。 2012年夏天,在北京大学政治思想研究中心主办的“秩序与历史”学术论坛,做了一次题为“如何理解施特劳斯”的报告,其中强调了从自然法传统角度理解施特劳斯的重要性。那段时间,小枫先生转来韩国方面一个施特劳斯会议的邀请,会议主题是“东北亚语境中的施特劳斯思想”。于是,想了一个文章题目,叫作“施特劳斯、中国和政治乌托邦主义”。文章内容主要还是旧的,但是思路上还是有了一点新变化,那就是参照乌托邦思想传统来理解施特劳斯。自然法和乌托邦,在政治思想史上意义不同,但都坚持了超越纯粹政治的哲学视角。这大致可以算作我阅读和理解施特劳斯的一个新起点。2013年底,中国比较古典学学会第二届年会在重庆大学召开,我提交了一篇文章,题为“施特劳斯的否定哲学”,类比“否定神学”的概念,使用了“否定哲学”这个概念来定位施特劳斯政治哲学的根本立场,也首次明确主张,应该将施特劳斯放在乌托邦思想传统中来理解。2014年9月初,赴台北参加“中央研究院”举办的一个英文会议,主题是“中文世界中的施特劳斯和施米特”,再用英语的方式界定了施特劳斯作为一名否定哲学家的意思。 我想,这也许是这本书不同于以往的一点新意。 施特劳斯其人其作 施特劳斯(LeoStrauss,1899—1973),德裔美籍犹太人,前半生(1899—1937)在欧洲,后半生(1937—1973)在美国。哲学背景方面,受学于新康德主义的马堡学派,也心仪新康德主义大家柯亨(HermannCohen),但更服膺现象学派,尤其海德格尔一支。亲身听过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课,尤其对海氏赞赏有加,直言高出新康德主义集大成者卡西尔(其博士论文导师)、希腊思想研究专家耶格尔(WernerJaeger)和社会科学思想大家韦伯。 作为犹太思想家,其学问起于犹太脉络,研究其犹太先贤斯宾诺莎的宗教批判思想。这也是其第一份工作的研究主题,工作单位是柏林的犹太思想研究所。因资金问题,这个单位没几年就面临关闭,施特劳斯也因此面临失业问题。起步期间的研究成果,也就是施特劳斯的处女作《斯宾诺莎的宗教批判》。其中,也涉及斯宾诺莎的启蒙同侪霍布斯的宗教批判。1932年,施特劳斯为施米特的代表作《政治的概念》写了一篇长书评,在赞许前辈学者的同时,也从哲学角度批评了施米特,认为其政治概念未能摆脱现代政治哲学的牢笼。这篇书评引起了施米特的注意和重视。因此缘份,施米特应其要求写了一封推荐信,使施特劳斯获得了洛克菲勒财团提供的奖学金,转赴法国从事研究。于是,纳粹上台之前,施特劳斯已然离开故土,真是一个犹太学者的幸运。 在其斯宾诺莎研究的基础上,施特劳斯转而考察斯氏之启蒙前贤霍布斯以及其中世纪理论敌人迈蒙尼德。在法国期间,施特劳斯与新托马斯主义学者有所接触,如马利坦。但是,最为密切的朋友无疑是俄裔犹太人科耶夫,也是其终生重视的思想对手。约两年后,转赴英伦研究霍布斯,先伦敦后剑桥。其研究成果,颇受巴克爵士(ErnestBarker)赏识。施特劳斯在英语世界出版的第一本书,也就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1936年),初版时就附有巴克爵士所作前言。停留英伦三年,施特劳斯再次面临就业问题。其间,施特劳斯面临着三种可能性。首先,他最为心仪的落脚点是英格兰本身,然而也是最没有希望的。其次是耶路撒冷大学,也是他抱着最大希望而且下了最大功夫的目标。为了耶路撒冷大学的教职,施特劳斯出版了与犹太传统主题相关的《律法与哲学》(1935年)。那段时间,施特劳斯与耶路撒冷大学教师、后来的犹太教研究尤其是犹太神秘主义研究大家肖勒姆(GeshomScholem,又译索伦)保持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然而,耶路撒冷的职位最终给予了施特劳斯在柏林的上司古特曼(JuliusGuttmann)。耶路撒冷教职申请失败之后,施特劳斯在剑桥继续研究霍布斯。最后,英国研究期满之时去了美国,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人生坎坷,世事难料。最初对施特劳斯完全没有吸引力的美国,却恰恰成就了这位来自欧洲的犹太思想家。当然,这位思想家也为美国留下了一份富有争议的思想遗产。 1937年,施特劳斯踏上了美利坚之路,在哥伦比亚大学度过了一年的临时教学时光。而后,他聘任到了纽约的社会研究新学院。这所1919年建立的新学院,收留了诸多来自欧洲的流亡犹太知识分子,一度著称为“流亡大学”。在那里,施特劳斯差不多呆了十年有余。布鲁姆曾经区别了施特劳斯思想发展的三个阶段:前施特劳斯的施特劳斯(PreStraussianStrauss),也就是发现隐微写作艺术之前的施特劳斯;成名的施特劳斯(StraussianStrauss),也即通过发现或者重新发现隐微写作艺术并且因此闻名的施特劳斯;解放了的施特劳斯(LiberatedStrauss),和柏拉图、色诺芬、阿里斯托芬、修昔底德等古人一道思考,以回归古朴的天真和洞见。换句话说,成名的或成熟的施特劳斯也就是施特劳斯确立自我特点和思想路线的时期。社会研究新学院十年时间是成熟期施特劳斯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段时期出版的两部重要著作《论僭政》(1948)和《迫害与写作的艺术》(1952),可以说宣告了施特劳斯式政治哲学的成型及其理解政治哲学史的独特方式。因为这十年的积累与贡献,施特劳斯才能于1949年获聘芝加哥大学教授职位。如今,大家都知道芝加哥大学的施特劳斯。事实上,没有社会研究新学院的施特劳斯,就没有芝加哥大学的施特劳斯。 1949年,施特劳斯获聘为芝加哥大学的政治科学教授,并于该年底在芝大做了六次系列讲演。这些讲演便是施特劳斯的代表作《自然正当和历史》的底本。自此,施特劳斯在芝加哥教学和研究近二十年,绝大多数重要著作(如《关于马基雅维利的思考》和《什么是政治哲学?》)皆完成于这一时期。1967年底从芝大退休之后,他被加州克莱蒙特男子学院(现克莱蒙特学院)聘为政治哲学教授。1969至1973年,施特劳斯为圣约翰学院的杰出驻校学者,并终老于斯。从芝大退休后,施特劳斯又完成了两本论色诺芬的著作和一本解读柏拉图《法律篇》的著作,而其临终编定文集《柏拉图式政治哲学研究》亦主要完成于这一时期。 1973年10月18日,施特劳斯卒于安纳波利斯。 生前,施特劳斯总共出版13部著作。如果算上生前写好、死后出版的两部著作,则总共出版15部著作。此外,施特劳斯还与克罗波西(JosephCropsey)主编了一部影响极大的《政治哲学史》。此书出版之后,就取代了萨拜因(GeorgeH·Sabine)的《政治理论史》,作为政治思想史的新型教材。按照布鲁姆的划分方法,施特劳斯的著作也可以因此分为早、中、晚三期。 早期著作包括在德国和英国期间出版的三部著作:《斯宾诺莎的宗教批判》(德文,1930)、《哲学与律法》(德文,1935)和《霍布斯的政治哲学》(英译先于德文原文出版,1936)。从这一时期的三部著作来看,施特劳斯主要研究斯宾诺莎的宗教批判、中世纪犹太和伊斯兰哲学家和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对勘现代启蒙哲学和古代(中世纪)启蒙哲学的思想已经成型。中期著作包括五部著作:《论僭政》(1948)、《迫害与写作的艺术》(1952)、《自然权利与历史》(1953)、《关于马基雅维利的思考》(1958)和《什么是政治哲学?》(1958)。这些著作奠定了施特劳斯在移居美国之后确立自身作为政治哲学家和政治哲学史家的地位。晚期著作包括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出版的七部著作:《城邦与人》(1964)、《苏格拉底和阿里斯托芬》(1966)、《古今自由主义》(1968)、《色诺芬的苏格拉底论述:〈经济论〉解读》(1970)、《色诺芬的苏格拉底》(1972)、《柏拉图〈法篇〉的论辩和情节》(1975,生前写就)、《柏拉图式政治哲学研究》(1983,生前编成)。晚期著作主题基本上围绕古典政治哲学展开,重点在于阐发古典自然正义论及其意义。 近些年来,不断有施特劳斯的讲演稿和早期文稿整理和结集陆续出版。除施特劳斯生前出版或编定的十五种著作之外,还应当提及其他几种文集。一、1975年,施特劳斯的学生吉尔丁(HilailGildin)编定一部施特劳斯思想的入门文集,题为《政治哲学:施特劳斯论文六篇》。1989年,编者在此书基础上,增添了四篇论文,以《政治哲学导论:施特劳斯论文十篇》为题出版。二、1989年,施特劳斯的另一高足潘戈(ThomasL.Pangle)编定另一部施特劳斯思想入门文集,与吉尔丁所编文集重合两篇。此文集题为《古典政治理性主义的再生:施特劳斯思想入门》,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一定程度上,此书出版之后成了解施特劳斯思想的入门必读作品。三、1997年,格林(KennethHartGreen)将施特劳斯论犹太教的论文和讲稿结集,编成一个特色文集《犹太哲学和现代危机:关于现代犹太思想的论文和讲演》,由纽约州立大学出版社出版。研究施特劳斯的宗教思想,此文集当为不可或缺的必读文献。四、2001年,伯纳德特(SethBenardete)所编施特劳斯关于柏拉图《会饮》的讲课录音稿出版,题为《论柏拉图的〈会饮〉》,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还有其他讲课稿在陆续整理和出版过程中。五、德国学者迈尔整理、爬疏施特劳斯的德语著作、早年出版短稿和未出版的若干重要文稿,计划出版六卷本施特劳文集(GesammelteSchriften),已出三卷。第一卷主体为施特劳斯论斯宾诺莎的处女作,另含三篇早年文稿。第二卷内含1935年出版的《哲学与律法》和大量早年文稿。第三卷主体为1936年出版的霍布斯著作德文原稿、一部以霍布斯的宗教批判为题而生前并未出版的文稿、施特劳斯和四位朋友的信札。这三卷《文集》的出版,对于理解早年施特劳斯具有重要的文献意义。六、2002年,詹柯(MichaelZank)根据德国学者迈尔所编《施特劳斯文集》第一、二卷,将施特劳斯早年(1921年至1932年)的一些文章译成英文,编成一集,题为《施特劳斯早期著作》,由纽约州立大学出版社出版。此集的侧重点在于青年施特劳斯的犹太复国主义篇章和讨论斯宾诺莎的学术论文,对于深入理解施特劳斯和犹太教思想之间的关系,大有裨益。七、2011年,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施特劳斯作于20世纪30年代初而后没有出版的一部著作《霍布斯的宗教批判》。作为一名学者,施特劳斯因其《霍布斯的政治哲学》(1936)开始在英语世界中为人所知。《霍布斯的宗教批判》作于其处女作《斯宾诺莎的宗教批判》之后、《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之前,有助于读者理解施特劳斯在20世纪30年代初检查启蒙思想传统的思路。八、2012年,芝加哥大学出版了由雅法(MatinYaffa)翻译的《施特劳斯论门德尔松》(LeoStraussonMosesMendelssohn),集中收录了施特劳斯为门德尔松著作十种篇章所写的导言,并附有四个(以莱辛为主)相关附录,最后是雅法讨论施特劳斯与门德尔松的长篇阐释。九、2013年,格林(K.H.Green)编辑出版了《施特劳斯论迈蒙尼德》一书,将施特劳斯论迈蒙尼德的作品集在一起出版,共十六篇文章,其中包括之前未出版的三篇文章。关于施特劳斯如何理解迈蒙尼德、如何理解启示与理性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本集子也值得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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