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到情深意切,会忽略所有语言。 我在结婚前三天,萌生了一个想法,打个飞的去找我的前男友。这个像牛皮癣一样的男人在我身体里逗留了5年,又在我心里驻扎1年。分手是因为 我的闺蜜,但也不全是因为我闺蜜。总之有点儿复杂。我现在的未婚夫是我在越南旅游艳遇的缉毒警察,我也不清楚他除了缉毒,还有没有捉奸这个爱好。总之我挑战了他的底线,一边是又恨又暖的热恋五年,一边是意乱情迷的艳遇五天,这道选择题...... 关于爱和被爱、前任和现任、背叛和被背叛、生活和被生活,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都有不同领悟和体会,每一本书都不同程度地试图去诠释它们。而这本书没有如此渲染,它给你文字,呈现你爱情原本模样,让不同人领悟和体会。 作者简介: 那时迷离(天涯情感热帖教主) 在苍茫而神秘的的云南土地上, 生长着一种叫那时迷离的生物, 女的,异性缘特好,长相自己想象, 性格比较复杂,积极有时,颓废有时, 最大的特点是经常不跟身边的人在同一频道。 自评:满脑子都是欲望,基本没什么理想 目录: 第一章我有病啊,弄顶绿帽子给自己戴 如果我用尽全力给你想要的生活,你能做那个人吗? 第二章我想去云朵最深的地方看看你 我们终究不能一直待在喜欢的地方和喜欢的人玩耍。 第三章你那么好哭的人,我怎么忍心把悲伤强加给你 我不敢离你太近,我怕我会爱上你。 第四章够爷们儿,我就稀罕你这样的 每个人的生命里总是有那么几个让你又爱又恨的人。 第五章遇见浑然天成的爱情,错过多可惜 如果努力了,收获的不是果实,是现实,我们也要笑纳。 天知道我怎么会在悲愤欲绝的情况下做了这么一个决定,大老远地跑到越南旅行。 此刻,我顶着两只哭得像烂桃子一样的眼睛站在胡志明市的机场里。 脑子里特别应景地蹿出来的是莫文蔚的一首老歌…… 我看到了他的心,演的全是他和她的电影…… 我要怎么讲这个斩不断理还乱的故事呢?想不通,无论如何也想不通。 为什么遭受背叛的是我呢?不就是吵了一小架吗?不就是她比我“波涛汹涌”一点儿吗?她不是说只要我喜欢的绝不跟我抢吗?她不是说她有喜欢的人一定先给我过目吗?还有他,他还是那个只有一碗方便面都让给我的人吗?他还是那个值得我跟父母抗争,毫不犹豫割自己手腕的人吗?他还是那个许我一生一世,爱我如初的人吗?他不是揉着我的头发说,小懒猫,我要给你做一辈子早餐吗?他不是说,让我离她远点儿,一看就一身妖气吗? 他,是我北漂岁月共患难五年的男朋友魏清风。而她,是我无话不说的好闺密殷素素。 狗血吧?就知道你会这么想,我也才知道,原来电视剧里放的不全是胡编乱造的,现在我感同身受了。你瞧瞧我,精心呵护几年的爱情和友情,到头来落得个满目疮痍。 你能忍受你用疼痛磨砺出来的珍珠,挂在别人脖子上闪闪发光吗? 反正我不能。 只怪我这几年活在太自我的世界里,活在对未来的憧憬里,活在谁都是好人的臆想里,活在我们甜得发腻的爱情假象里。 为了他能娶得起我,我拼命攒钱,跟大妈们一起挤在菜市场里讨价还价,按照他的喜好像淑女一样穿着长裙逛街,偶尔才敢像孩子一样没心没肺地跟他撒娇赌气,更多的时候像男人一样为我们的将来在职场上拼命。现在倒好,像傻×一样被自己认为最爱的两个人齐刷刷地劈腿了。 我恨自己怎么就不能狠心赏这俩人四个大嘴巴子,然后把“狗男女”的名号赐给他们。 我做不到。 于是,我跑来了越南。 真正下决心来越南,是因为曾经看过一本时尚旅行杂志,那上面的一组图片,美得让人窒息。晚霞沙丘热烈如火,月色渔火柔情似水,潮涨卷云放肆张狂,落日余晖内敛柔和,怎一个风情万种了得? 我还看到右下角有标注:越南,美奈。 还有一行诠释:你不来就永远不知道这里有多美。 综上所述,我要去越南。强迫症的人伤不起。 网上说,胡志明市是越南最有味道的城市,那些充满欧陆风情,带着精致窗棂的法式小楼和栽了木瓜树的院落交相辉映,有种时光交错般的美丽。 我就是来寻找这种美的。 可是,当我兴冲冲地走出机场,被这个“你不来就永远不知道这里有多美”的地方惊呆了。 这里喧嚣而潮湿。假如你是个文艺青年,一定觉得潮湿是个相当暧昧的词。 蝗虫飞舞,摩托车横冲直撞,黑压压的一片,呼啸而来,呼啸而去。 浑浊不堪的河面上漂着塑料袋、烂菜叶、破拖鞋——还不如北京的通惠河。 唉,我怎么能在这种时候没出息地想起通惠河呢? 那只是一条很普通的河啊。 那时候,我和魏清风还住在一个叫高碑店的城中村,村口左拐就是通惠河的河坝。吃过晚饭,他就骑着破自行车带我在河坝上兜风。很多老人在河边悠闲地钓鱼。落日的余晖照在河面上,像酿好的美酒那么醉人。我总是兴奋地说,清风,我喜欢这条河,我想跟你在这里住一辈子。清风说,晓晓,跟着我让你受委屈了,等赚了钱,我们就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在北京安家。我还想带去你看更美的大海。然后,他会含情脉脉地唱黄家驹的《真的爱你》。 春风化雨暖透我的心/一生眷顾无言地送赠/是你多么温馨的目光/教我坚毅望着前路/叮嘱我跌倒不应放弃/没法解释怎可报尽亲恩/爱意宽大是无限/请准我说声真的爱你…… 我相信在那个时候的清风也真的是爱我的。 唱完歌,我们并排坐在河边的台阶上,清风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把一只耳机递给我,然后调到广播频道。我依偎在他的怀里,看着远方匆忙或者悠闲的脚步,偶尔对视。我从清风的眼睛里读到的都是坚定及对未来的憧憬。我的这颗小心脏啊,就会为自己捡到一只潜力股而怦怦跳个不停。直到繁星满天,我们才伴着月色牵着手回家。每当想起那个情景,我都是满满的幸福,还有去看海的期待。 胡志明市并不宽敞的街道上挤满了各种肤色的人,简直就是个小联合国。中国游客很多,但我好像不那么合群。我在想,我还回得去吗?我开始后悔,又不是我偷情被抓,为什么落荒出逃的那个人是我? 到了主城区,我开始茫然,因为我的英语口语水平蹩脚到要用蹦词儿+比画+画画表达我的意思,勉强达到走不丢,饿不死。 塞上耳机,轻轻地跟着哼HotelCalifornia,那是因为我不知道怎样深层次地表达我的意图。这种感觉,好比我一个人是健全的,看着一群哑巴在叽里呱啦热闹地聊天。 总是有其他肤色的人跟我问路或者搭讪,我反复说sorry,换来一个无奈的摊手姿势,我想对方一定是上刑场的表情。我开始后悔上学时为什么不好好学英语。 闷睡一天后,我开始以旅馆为坐标,漫无目的地闲逛。 人们入乡随俗,穿上越南花花绿绿的国服AoDai(类似中国的旗袍)。如果你想知道哪些是从中国来的,就看红灯的时候,乱穿马路的那些家伙就知道了。 有几个土耳其的游客跃跃欲试,几次都不得逞。我作为中国人的优越感油然而生。 我被对岸广场上的黑人街舞吸引,正准备大步流星穿越马路栏杆的时候,一只有力的胳膊钳住了我的胸部。大庭广众之下,岂有此理! 我回头就是一巴掌,朝脸的方向拍过去,手都震麻了。对方反应却非常敏捷,很轻巧地躲过了,我的手落在他的掌心,很像默契地击掌。 “流氓!”因为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不知道是何方妖孽,我怕对方听不懂,还特意在大脑里快速搜索到这个单词,脱口而出:“Rogue!” 我定定神,发现是一个高高瘦瘦的小伙子,黑头发,高鼻梁,眼睛藏在大墨镜后面,戴一顶米色鸭舌帽,背着黑色旅行包,穿着白T恤、大花裤衩,嘴里还不停地嚼着槟榔。 “你是中国人?”他居然用中文跟我说话。 废话!难道我长得像阿富汗人? 我快速回了一句:“我能说我是日本的不?” 他摘下墨镜,皱着眉头,一脸的玩世不恭:“小姐,要不是我,你就被机车党带走了,说不定已支离破碎,血肉模糊。啧啧,你想想,你差点儿要客死他乡,还嘴硬。多危险!你等几秒能怎样?” 这是我到达胡志明市一天后,听的最完整最亲切的一句中文,虽然有很多很暴戾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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