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海》 这是海明威根据真人真事写成的一部中篇力作,描写古巴老渔民圣地亚哥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在海上连续三天三夜追捕一条特大的大马林鱼,终于把大鱼刺死,又与数次来袭的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是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本书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描述他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险象环生的艰辛,终于获得精神上的胜利,谱写成一曲表现人与自然力抗争的赞歌,一部讴歌英雄主义的史诗。 《永别了,武器》 讲述了一个一战中服役于意大利的美国青年军医的故事,写出了人们对这场摧残爱情和人性的战争从投入到怀疑到厌恶继而冷漠麻木的过程,反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玩世不恭、信仰危机的“迷惘的一代”的精神面貌。 当美国人弗雷德里克?亨利被推向前线,直面战争时,才发现,战争原来是打着正义幌子的杀戮。他决定临阵脱逃,带着女友远离战争,遭炮弹摧残的伤口很快就痊愈了,心灵的创伤却永远流着血。 《流动的盛宴》 《流动的盛宴》是海明威的回忆录,是对青春的缅怀和写作历程的顾恋。书中描述了作者记忆中巴黎的一幅幅图景。而在这一连串的图画中,一个被母亲赶出家门的文学青年,带着新婚恋人,以《多伦多星报》记者的身份,开始了巴黎之旅。对他来说,巴黎是个新的天地,其中清苦的生活,升腾的理想,弥漫的未知,无不使其迷惘。秋冬的巴黎,飘零着风雨、枯叶,烟雾缭绕的业余爱好者俱乐部,散发着酸臭的迷惘的酒鬼。老式马桶吱隆吱隆的排水声的楼梯间及月光下棕黄的运粪车,具象并加剧了异乡的孤独。而他第一次的写作也开始了。作品写了很多名人,如气势凌人的斯泰因小姐,有善和谐的司各特先生……海明威一一展现了他们的迥异本色和真实性情,也再现了一个纸醉金迷却充满艺术气息的巴黎。 海明威写这本书的时候,在某种程度上回忆并虚构了巴黎的生活氛围。文学是源于生活的,因此海明威或者说我们无法不谈论生活,生活是基础,读书和写作是建筑。然而回忆却好像游离于它们之外,任何东西在回忆的时空交织中,幸福总是贯穿的一条红线,即使是饥饿和心酸。这是虚假意识的满足吗?抑或是一种对过往时光的感喟?那些“盛宴”背后的几许心酸和苦楚,谁读了不会动容呢?作者曾在书中开玩笑地写道:饥饿也是一种很好的锻炼。因为正是饥饿让他真正的理解塞尚是怎样创作那些风景画的,“后来我想,塞尚大概是在一种不同的方面感到饥饿吧”。“半夜醒来发现窗子都开着,月光照在高耸的建筑的屋顶圣桑,这饥饿的感觉还在”。距离那段生活三十多年后,当海明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那种饥饿的印象还是如此的清晰。 《太阳照常升起》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美国青年巴恩斯由于脊椎受伤而失去性能力。战后,他在巴黎任记者,与英国人阿施利夫人相识并相爱。阿施利夫人的人生信条是追求享乐,巴恩斯无力改变只能借酒浇愁。为了追求精神刺激,他们与一伙朋友到西班牙潘普洛纳观赏斗牛节,期间阿施利夫人拒绝了犹太青年科恩的苦苦追求,但迷上了年仅19岁的斗牛士罗梅罗。然而,由于双方年龄悬殊太大,阿施利夫人与罗梅罗玩了一段日子私奔、同居的闹剧后,这段所谓的恋情便寿终正寝。阿施利夫人最终还是回到了巴恩斯身边,但是双方都清楚:彼此永远无法真正地结合在一起。本书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作者藉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并以此书开创了海明威式的独特文风。 小说的描写细腻但绝非繁琐,乍读作品,会感到作者似乎是在记流水帐——写出了波澜不惊生活的经历,情节发展似乎停滞。然而细细品之就会发现,作者好像是一位高明的画家,他正在你面前手握画笔,细致地描绘着战后巴黎的生活场景和人的精神面貌。那就是花天酒地、纸醉金迷掩盖不住的人的痛苦和悲观。这幅阴沉的画面贯穿了作品的始终,而同时,平淡细碎的语言的深邃也跃然纸上了。可以说,这部小说是他真实的生活和世界观的写照,它描写了因为战争而迷惘、沉沦的一代人。书中的人物形象,无论男的如巴恩斯、科恩,女的如阿施利夫人,无不都活灵活现,率性而为,而作者海明威在作品中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是一个无论在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魅力的男子汉的形象。 《丧钟为谁而鸣》 本书所写的是美国青年罗伯特?乔丹作为志愿者参加1936—1939年西班牙内战的故事。乔丹接收任务要和西班牙本土的游击队员一起炸毁一座大桥,最后任务完成了,但是乔丹却因为受伤而无法撤离。本书是海明威篇幅最长的小说,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其特点是故事集中在3天之内,相当紧凑。 全书围绕年轻人罗伯特?乔丹奉命去炸一座桥而展开,他是一位出色的爆破手,作为一名西班牙语讲师,他对法西斯主义深恶痛绝;他富有理想,充满朝气,勇敢而正义感强烈;他人生的政治理念是“为全世界被压迫的人们鞠躬尽瘁”、“反对所有的暴政,为你所信仰的一切,为你理想的新世界而斗争”。为了实践理想,他放弃本职工作,成为一名志愿者,奔赴西班牙,最后,为自己的信仰而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把自己的一腔热血,抛洒在了异国的土地上。 海明威在本书中以其出色而独特的叙事手法——细致入微而又生动传神的动作描写及多彩且富于变化的对白,紧紧环绕主要事件,在一气呵成的故事讲述中,辅以大段的内心独白及回忆,使主人公的形象极为丰满、生动。 作者简介: 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ErnestMillerHemingway,1899年7月21日-1961年7月2日),美国小说家,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郊区的奥克帕克,晚年在爱达荷州凯彻姆的家中自杀身亡。海明威代表作有《老人与海》、《太阳照样升起》、《丧钟为谁而鸣》等。《老人与海》为其赢得1953年普利策奖及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海明威被誉为美利坚民族的精神丰碑,并且是“新闻体”小说的创始人,其写作风格以简洁著称,对美国文学及20世纪文学的发展有着极深远的影响。目录: 太阳照常升起 流动的盛宴 永别了,武器 丧钟为谁而鸣 老人与海(海明威经典中短篇小说辑)几乎没有哪个美国人比欧内斯特?海明威对美国人民的感情和态度产生过更大的影响。 ——约翰·肯尼迪总统唁电 有那么一个时候,对我和许多大致与我同代的人来说,海明威是一个神。 ——卡尔维诺 几年前,我有缘坐上了卡斯特罗的车,他是一个孜孜不倦的文学读者,我在座位上看到一本红皮小书。卡斯特罗告诉我:“这是我景仰的大师海明威。”真的,海明威在死后二十年依然在最令人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就像那个早晨一样永恒不灭然而又昙花一现,那应该是个五月天,他隔着圣米榭勒大道对我说:“再见,朋友。” ——马尔克斯 《太阳照常升起》罗伯特·科恩曾经是普林斯顿大学的中量级拳击冠军。别以为一个拳击冠军的头衔就能叫我刮目相看,但那对于当时的科恩来说却意义非凡。他对拳击没有丝毫兴致,实际上他根本不喜欢这一套,不过他仍旧勤学苦练,为的只是抵消在普林斯顿被当作犹太人对待时那种低人一等、尴尬羞怯的感觉。尽管一想到自己可以把任何一个瞧不起他的人打倒在地,他就不免心中得意,但他仍是个温和腼腆的小伙子,除了在健身房里打拳,从不与人打架。他是斯柏德?凯利的得意门生。不管这些年轻小伙的体重是一百零五磅还是两百零五磅,斯柏德?凯利都把他们当羽量级选手来教。但这教法对于科恩而言似乎挺合适。他身手十分敏捷。由于学艺精湛,斯柏德便立马安排他和高手比武,结果他的鼻梁被人揍塌,这辈子都好不了。这件事增加了科恩对拳击的厌恶,却也赋予他某种奇怪的满足感,倒让鼻子也好看些了。他在普林斯顿的最后一年书读得太多,从此戴上眼镜。我从没碰到他班上有谁还记得他的。他们甚至连他曾是中量级拳击冠军也忘得一干二净。我对所有坦率简单的人全都信不过,尤其是发现他们的故事无懈可击时,就更加信不过,所以我始终怀疑罗伯特?科恩兴许从没当过中量级拳击冠军,我猜他的脸是被马踩了,要不也许是他母亲怀孕时受到惊吓或者看到了妖怪,也有可能是他小时候撞到了什么东西,不过最后总算有人从斯柏德?凯利那里替我证实了这个故事。斯柏德不但记得科恩,而且他还常常想知道科恩后来怎么样了。罗伯特·科恩的父亲出身于纽约一个非常富有的犹太家族,母亲则来自于一个极其古老的家庭。科恩继承了两边的血统。为了进普林斯顿,他在军事学校念了预科,是校橄榄球队中一名非常出色的边锋,在那里还没有人激发他的种族意识,也没有人让他感到自己是个犹太人,进而发觉自己和其他人有什么不同——直到他进了普林斯顿。他温和友爱,十分腼腆,这叫他吃尽苦头。他在拳击中发泄了这种情绪,带着痛苦的自我觉醒和扁塌的鼻子离开了普林斯顿,碰到第一个待他好的姑娘就结了婚。他结婚五年,生了三个孩子,父亲留给他的五万美元几乎散尽,而遗产的其他部分归他母亲所有。和有钱的妻子过着不开心的家庭生活时间久了,他就磨出了一副令人讨厌的臭脾气。正当他下定决心离开妻子的时候,她却先行一步,跟一位画袖珍画的跑了。他之前一连几个月都在琢磨离开妻子的事儿,觉得自己狠心抛下她太过残酷才尚未出手,因此妻子的出走对他而言虽说震惊不小,却是有益身心。办完离婚手续,罗伯特?科恩便去了西海岸。在加利福尼亚,他投身于文艺圈,由于那五万美元还有节余,因此不久就赞助起了一家文艺评论期刊。这本期刊创刊于加州的卡莫尔,停刊于麻省的普罗文斯敦。起初科恩纯粹只是被当作救世天使,他的名字登在编辑栏也只不过是作为顾问之一,后来竟成了唯一的编辑。期刊靠他出钱,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当编辑的权威感。所以当杂志开销过大,大到他不得不放弃的时候,他感到很难过。不过,那时又有其他事情令他头疼了。他已经被一位期望和这本杂志一起飞黄腾达的女士一手掌握。她手段强硬,科恩始终无法摆脱她的掌控。而且他也确信自己爱上了这个人。这位女士发现杂志已经无法重振雄风时,就有点厌恶科恩,决定还是有什么好捞的先捞一把再说,于是她极力主张两人到欧洲去,科恩可以上那儿写作。他们来到她曾经求学过的欧洲,在那里待了三年。这三年中的第一年,他们在旅行中度过,后两年住在巴黎,罗伯特?科恩交了两个朋友:布拉多克斯和我。布拉多克斯是在他文艺圈的朋友。我则是他的网球球友。这位掌控他的女士名叫弗朗西斯,她在第二年年末发现自己姿色日衰,对罗伯特的态度就从之前漠不关心的占有和利用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铁了心逼他非和自己结婚不可。在此期间,罗伯特的母亲给了他一笔生活费,每个月大概三百美元。我坚信在这两年半里,罗伯特?科恩没有注意过别的女人。他相当愉快,虽然同许多住在欧洲的美国人一样,他还是喜欢美国。他发现自己有写作才能,就写了一部小说,虽然文笔不佳,但也真的不像后来评论家们说的那么不堪。他博览群书,玩桥牌,打网球,还去当地的一家健身房打拳。我第一次意识到这位女士对科恩的态度是有天晚上我们三人一起吃完晚饭以后。我们先在大道饭店吃饭,接着来到凡尔赛咖啡馆喝咖啡。喝完咖啡,我们又叫了几杯白兰地,接着我说我该走了。科恩说起我俩可以找个地方来一次周末旅行。他想出城好好走一走。我提议坐飞机到斯特拉斯堡,然后步行到圣奥代尔或者阿尔萨斯的其他什么地方。“我在斯特拉斯堡有个认识的姑娘,她可以带我们进城观光。”我说。有人在桌下踢了我一脚。我只当是凑巧碰到,于是接着往下说:“她在那里有两年了,对城里的一切无所不知。她是位一等一的好姑娘。”在桌子底下我又挨了一脚,我一看,只见弗朗西斯,就是罗伯特的情人,正挺着下巴,板着面孔。“真见鬼。”我说,“为什么要去斯特拉斯堡呢?我们可以往北走,到布鲁日,或阿登斯森林去。”科恩如释重负。我再也没有挨踢。我道了声晚安就往外走。科恩说他想到街角买份报纸,正好和我同路。“看在上帝的面子上,”他说,“为什么你要说起那个斯特拉斯堡姑娘的事儿?你没看见弗朗西斯在吗?”“没有,谁晓得?要是我认识一个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国姑娘,这究竟和弗朗西斯有什么关系?”“不管是哪个姑娘,结果都一样。总而言之,我去不了。”“别傻了。”“你不了解弗朗西斯。不管是哪个姑娘。你没看到她那副面孔吗?”“哎,好吧,”我说,“我们去森利吧。”“别生气。”“我没生气。森利是个好地方,我们可以住在麋鹿大酒店,到森林里远足一番,然后回家。”“好,这样很棒。”“那就明天网球场见咯。”我说。“晚安,杰克。”他说。转身朝咖啡馆走去。“你忘买报纸啦!”我说。“对啦。”他陪我走到街口的报亭,“你没生气吧,杰克?”他手里拿着报纸转过身去。“没有,有什么好气的?”“网球场见。”他说。我目送他攥着报纸走回咖啡馆。我还算喜欢他,可弗朗西斯显然没给他好日子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