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对爱情已经绝望,也许是不堪就业压力,也许是向往军营,也许只是想混两年……104舍的四人在“堕落”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的时候,做出共同的决定:毕业了,当兵去! 作者简介: 丰杰,湖南岳阳人。1985年2月出生,2004年就读于二炮工程学院,2008年毕业。历任排长、副连长、政治指导员、宣传干事。2009年出版反映军校生活的长篇小说《一地烟灰》,同年加入湖南省作家协会。现就读于解放军艺术学院军队中青年作家评论家研修班。目录: 上卷:画布 一、钛白 二、朱红 三、钴蓝 四、翠绿 五、粉紫 六、橘红 七、中黄 八、赭石 九、玫瑰红 十、天蓝 十一、熟褐 十二、煤黑 下卷:迷彩 一、草绿上卷:画布 一、钛白 二、朱红 三、钴蓝 四、翠绿 五、粉紫 六、橘红 七、中黄 八、赭石 九、玫瑰红 十、天蓝 十一、熟褐 十二、煤黑 下卷:迷彩 一、草绿 二、群青 三、土黄 四、大红 五、柠檬 六、松枝绿 七、普蓝 八、深红 九、墨绿 十、紫罗兰 十一、铅灰 十二、墨黑 十三、云白 茅盾文学奖获得者徐贵祥: 一个大学生当兵的故事,一部温情的青春小说。丰杰用他幽默、冷峻、近乎刻薄的文字将校园和军旅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呈现出来,揭示一群青年的成长“蜕变”。鲁迅文学奖获得者、第二炮兵文艺创作室主任徐剑: 继《一地烟灰》之后,丰杰蛰伏四年,在茫茫大山中摸爬滚打,体味作为一名导弹兵的光荣与寂寞。反刍这段历程,作品《斑斓》问世。作品呈现的,是一个残酷、苛严又温情的新时代军营,是一群青春、浮躁又热血的80后士兵。不要说接地气,这本身就是从军营的绿地里开出的斑斓之花。新锐编剧、《火蓝刀锋》作者冯骥: 初读丰杰的《斑斓》,不禁皱眉于当代大学生颓废萧条的生活,然而作者通过军旅的升华,是凝重晦涩的人生逐渐显出光芒。青春是斑斓的,迷彩也是斑斓的,无论是心灵的煎熬还是身体的磨砺,都是成长必修的课程。如此说来,斑斓的青春中,加一点迷彩未尝不是更好的选择。一、钛白彼时我坐在湘城大学男生宿舍104室的窗台上,手里捏着手机百无聊赖地等待颜亦冰的短信;安哥仰卧在床上摆弄着他的十五公斤哑铃,床板由于他的胳膊起伏而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与易子梦正在看的A片琴瑟和鸣相得益彰;欧阳俊和他的“四号”(也许是“五号”)约会去了,书桌上像袋装洗发水一般摆着一挂“冈本”,刚才易子梦在看到高潮之前饶有兴趣地停下来研究了一番,得出的结论是“欧阳俊这小子升级换日本牌子了”,并且一如既往地撕下来一个揣兜里。 我对于这种揩油行为甚是鄙夷:“不至于吧?你一个人在被窝里也需要这个吗?”易子梦倒是不介意,嬉笑着卖弄起他的鸟语:“古人云,旱、旱则资舟;水、水则资车。这、这叫战——略储备,你懂——个——屁!”因为口吃,最后一个“屁”他硬是憋到翻白眼才放出来。我见怪不怪,没有搭理他。 易子梦摘下耳机跑过来,说道:“哥们儿我最近又有新、新收获,俄——罗斯拍的,绝——对的狂野周末!不带马赛克,要不要鉴、鉴赏一下?”此时做完哑铃的安哥感慨一句:“下流!”果断地结束了我们肮脏龌龊的对话。 安哥大名林安邦,延安人氏。血统纯正的革命后代,根正苗红的圣地传人。安哥在唯一的一次醉酒后向我们吹牛,说他爷爷还穿开裆裤的时候被毛主席他老人家摸过脑袋,也算是让伟人开过光的人。尽管酒醒后他矢口否认自己说过这样的话,这个故事是真是假我们也无处考证,但他那又红又专誓与一切邪恶势力做斗争的革命精神还是令我等敬畏有加。 被安哥训斥之后,我和易子梦回到了各自的岗位:他继续看他的A片,我继续等我的短信,终于在他那边达到高潮的时候我也等来了颜亦冰的短信:“嗯。”颜亦冰的短信向来言简意赅,以“嗯”“好”“不行”“算了”为主,偶尔发一条qE不忙”“在哪里”等超过三个字的短信都要感动我半天。不过现在她既然“嗯”了,我就可以动身去约她吃饭了。 颜亦冰是湘大播音主持系的,皓齿明眸,风姿绰约,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颇有明星范儿。按理说我等泛泛之辈见了班花都两腿止不住打哆嗦,这样校花级别的女生更是晚上睡觉都不敢多聊,和她们的关系远得是八竿子都打不着。而往往现实就是田忌赛马,男的往往喜欢找比自己逊一点的女孩以便拿捏和控制,而女的喜欢找比自己优秀一点的男孩以依靠和满足,以此类推,于是剩下的便是最靓女和最衰男凑一块儿了。 话说回来,认识我之前颜亦冰是有男朋友的,当然这不是说认识我导致了他们散伙,用欧阳俊的话说就是我没有挖墙脚,我只是走在墙角下,墙就倒了——妈的,还砸了老子的头。这句话虽然粗鄙,但特别符合我和颜亦冰相识的情境。 那大约是在2006年10月下旬一个沉闷而躁动的夜晚。我参加设计系那帮人组织的生日聚会(很抱歉至今为止我还不知道当晚过生日的是谁),跟随一帮年轻的“艺术家”们在堕落街一个毕业的设计系学长开的“子宫酒吧”里看摇滚演出。那支盗版乐队的主唱是一个大约雄性荷尔蒙分泌过剩的家伙,脸上星罗棋布地长满粉刺,硕大的酒糟鼻安在精瘦的脸上像是猛然一榔头砸上去的一般。他一边在台上抱着电贝斯驼着背弯着腰,一边对着黑色麦克风唱着歇斯底里的歌。就这么一个垃圾乐队的垃圾主唱,居然赢得了台下人的喝彩,他们把三分之一的啤酒倒进嘴里,剩下三分之二流进脖子里,歇斯底里地拍着桌子敲着空瓶子跟着号叫,像是过了今晚就没有明天一般。老实说我既感觉不到艺术的氛围,又无法体验发泄带来的快感,我只是头昏脑涨,只好选择不辞而别。 回去的时候已经凌晨,路上老远处飘来一股酒味。顺着那股味道,我看见两个女孩相互搀扶着蹒跚前行。从背影来看,她们俩应该都属于走夜路危险系数比较高的那种类型,只是步履蹒跚显得比较狼狈。 我跑上前去打了个招呼问是否需要帮忙。 “谢谢!”倒是有一个清醒的,只是明显力不从心,说话都喘不上气,“能帮我扶一下她吗?我室友喝多了,实在是扛不动了。 ”说话的姑娘面容清秀身材袅娜,只是脸蛋红扑扑的还冒着热汗,头发也一根根黏在额头上,让人看了心生怜惜。 “扶什么呀!我背她回去!”说着话我已在她面前蹲成马步。我向来古道热肠——特别是在女孩子面前。 女孩吓得后退了两步,眼神警惕地打量着我,像一只在非洲草原遇上狮子的瞪羚。这年头人都很奇怪,不怕对自己凶的,就怕对自己莫名其妙好的。但凡在街上有陌生人对你热情有加,无外乎两种可能:不是有所企图,就是精神方面有疾患。 我恍然大悟,转身收起扎好的马步,掏出了我的饭卡:“你们也是湘大的吧?我是设计系的。”P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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