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蛛丝马迹》 当爱到一定程度,欲望会转变为需求。此时你不会为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而满足,此时你意识到不管你爱的这个人为你付出多少,你永远都会渴望得到更多。而这,就发生在了我的身上…… 孤独的律师亚历克斯,在他美丽又乐观的妻子瑞秋那儿感受并收获了爱情。可是一个月圆之夜,妻子瑞秋却惨遭谋杀,死于牛津大学伍斯特学院的湖边。顷刻间亚历克斯所有的幸福和快乐都随那一夜黑暗而破碎。就在那年冬天,当亚历克斯再回到冰雪覆盖的伍斯特时,内心的悲痛与挥之不去的震惊疯狂地笼罩着他,他努力想要拼凑妻子死后留下的那些斑驳的故事碎片。 随着他对真相探寻的一步步深入,一个个令人不安的秘密被掀开,他不得不面对一个可怕的事实,他的世界观也完全被颠覆了。 作者简介: 埃莉诺戴莫特(ElanorDymott),英国著名悬疑作家。1973年生于赞比亚,毕业于牛津大学,在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从事律师工作,后回到伦敦为《泰晤士报》撰写法律报道。戴莫特的文笔细腻而深邃,处处可见职业律师的缜密思维,她善于深刻而复杂地展现人物的内在心理,使得这部“左手浪漫爱情,右手神秘谋杀”的《蛛丝马迹》被认为极具勃朗宁独白诗的幽灵气质。 戴莫特的这本优秀的小说处女秀讲的既是一起神秘凶案,也是一场对爱情、回忆和得失的冥想。戴莫特的行文特点就像罗伯特勃朗宁的诗集一样,如幽灵般,如苦恋般,如黑夜般,丰富而繁华。 ——梅尔莫洛伊 《蛛丝马迹》行文非常美妙,最开始对生动逼真的事件进行描述,到所有情节的转折突起,到最后一个奇妙而又顺畅的结尾,如行云流水。是一本极好的书。 ——伯纳德.O. 第一部分 2007年11月30日 星期五深夜 伦敦 要说理查德和我是最好的朋友,这一点都不夸张,但理查德可能并不这么认为。如果不是最好的,那也绝对是最老的朋友。从我们初到牛津,导师组织了几小时的茶水会,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自此便成为朋友。我想深刻印在人们脑子里的总是这些初始的会面。现在努力回想在那个秋季学期开始时认识的朋友们,感受到的都是第一次见面握手时对方手掌的力量。 “法学,”我们站在查尔斯哈顿的客厅时,他这样说道,“仅会让那些毫无准备的人失望,而对于期望自己成功的人,就必须如你们期望的一样去努力。也许你们中有人会误认为真正有挑战的工作正等着你。甚至也许你们中还有很多人抱着这样的幻想,以为能进入这里,便终于拥有了享受的权利。我可以非常确定地告诉你这样的想法简直是大错特错,也是完全不顾后果的想法。这便是我想给大家说的。烤饼在大家身后,窗边有茶,请大家享用。” 如果这番演说让我有种想躲进窗帘后不再露面的冲动,对理查德的影响却截然相反。他走上前,与哈顿激烈地辩论了一番,内容则是哈顿曾在《时代》杂志上发表过的一篇文章。接下来的三年里,我和理查德研究搭档,每当他与哈顿辩论起来的时候,我总站在一旁看着。这样的情况时常发生。最终,我们却达成一致,按照哈顿的建议去做。于是乎之后的每个早晨,去上课之前,我们总是一起在大厅愉快地享用早餐,中午又一起在系里吃午餐。下午,回到学院,我们在那栋旧图书馆里一起学习到晚餐铃响起。休息时,我们也一起在大学食堂喝喝茶,在湖边散散步,当然还有我们与哈顿周五下午一如既往的讨论会。直到每天晚餐过后,我们才会分开。理查德最开始就说要成为博学的人,每晚八点,他会再次回到图书馆,从阅读莎士比亚的所有作品开始,按年代的顺序,直到读完英国文学架上的全部书籍,当然偶尔有人喊他去酒吧消遣。在他读书的时候,我在学校就餐区的小酒馆,给别人倒酒、开酒瓶,倒是能挣些钱,我用这种方式消遣孤独。我工作的几周内,无意中总能听到些平日听不到的谈话,见到些各色各样的场面,认识了大部分经常光顾的人,但都只能叫出名字。 到第三年末时,理查德决定留下来做一些研究工作,而我直接去了法律学校,其实我曾怀疑他留下来是因为他还没有阅读到英国文学书架上的20世纪的文学作品。当我在伦敦认证成为初级律师的时候,他也来到了伦敦,成为了中殿律师学院的一名见习律师。头几年,我的工作都是些单纯而简单的诉讼,于是我们的生活又有了许多的交集,要么是因为我的公司给他介绍案子,要么我们在皇家法庭的走廊碰面,便一起约着喝酒。但是随着我工作不断地谈判交易、起草合同等复杂的事务越来越多,我们见面的时间便也越来越少。但至少每个月,我们还是有机会一起吃午饭。在我的印象里,我们从未在工作上有过什么激烈竞争,总是显得彬彬有礼。从在哈顿茶宴上我成为他们辩论的观众那一刻开始,就意味着我们在职业发展道路上,会完全不同。有趣的是,工作中我们无从竞争,便在那些午餐中有了些许竞争,订餐位时总想着能超越对方上次订的餐厅档次,订酒时也总是拿出自己最大的经济实力。不过有一次轮到我订餐位时,我实在无法忍受这种奇怪的情绪,而想取消之前订下的餐馆,带他去伦敦吃猪肝和熏肉。本来这一切即将成真,可是那时他遇到了露辛达,露辛达要他注意自己的体重问题,于是这个想法就不了了之了。 理查德给我说决定健身锻炼的时候,距离他开始接触并沉迷英国文学已有十年之久,这十年间他的兴趣除了书还是书,可是对于他这个新的想法我毫不惊讶,他半年后便成功控制了体重。我再见到他是在巴黎的一个周末聚会上,露辛达想要他在塞舌尔群岛求婚。当见到他那棕褐色的皮肤和他瘦身后的腰围时,我在宾馆大厅里不敢与他相认。他告诉我说,露辛达几乎准备好了婚礼的所有细节,而他其实是带着一丝不情愿的。在两年后的夏天,一个湿润八月的下午他们走进了圣殿教堂,举行了婚礼。一直以来,我们两个其实没什么女人缘,他这次迅速脱单令我非常惊讶。因为早前露辛达就决定由理查德的弟弟来当伴郎,于是也就没我什么事情。 婚礼当天,早上天气太热,湿热的空气实在让我无法迅速着装打扮好,也就没了什么时间从我位于伊斯林顿的公寓走到圣殿教堂,等我到教堂的时候,已迟到很久了。庆幸的是,赶上了露辛达婚纱裙摆拖进教堂的最后一刻,可是伴娘迅速从门槛上拿起裙摆并关上门,我便不好进去了。我在门外站了几分钟,一直想着如果我打开门,跟在后面,会不会显得太高调。最后,我还是没这样做,闲逛到教堂另一边,躺在内殿的草地上晒太阳。再过大约一个小时后,我想着该去中殿的玫瑰园举行的酒会上露个脸,要是早些去的话,说不定会撞上理查德和露辛达从教堂出来,实在太冒险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当我睁开眼看表时,发现我已睡过头了,略微有些沮丧。当我赶到中殿的时候,酒会已近结束。跟平常的宴会也没有两样,浓妆打扮的客人们或因为口渴,或因为某些情绪不断地喝着香槟;阳光下的点心被晒得有些发蔫儿;孩子们渐渐开始觉得有些无聊,便吵闹起来。每个人都筋疲力尽,但除了露辛达。 几乎就在一瞬间,她出现在我的身旁,想要知道我怎么找到牧师和唱诗班的。“他们表现得真是太棒了,不是吗?”她说这句话时,感激的眼泪似乎要夺眶而出。我正要走过给自己想好的路线时,理查德出现在她身后,“真是惭愧,今天太忙了都没留心到你,该死的你到底跑哪去了?也不过来打个招呼。”“理查德,亲爱的,别这样。”露辛达抢说道。“别打断我们,怎么不去看看你母亲是否需要些什么?”她告诉我不要理会理查德,因为他自从知道自己成为了最年轻的王室法律顾问,就一直狂妄自信。 她补充道,要给我介绍她上学时期的朋友,理查德已经向那位女士介绍过我了,露辛达想我可能会喜欢,希望我不要介意把她的座位安排在了我的对面。“我想你一定会喜欢的,真的,我相信。”露辛达抓着我的前臂,说得飞快,我努力跟上她的语速。她又接着说道,“她真的很聪明,最近,她一讲学术的词汇就让我觉得简直就是种折磨。但她真的很可爱,也很诚实。跟她谈谈诗吧,那是她最喜欢的。对,只要你跟她说诗人,你就会感觉很棒的。”然后她会心一笑,说她本会继续问我最近在做什么案子,但理查德一早告诉她了,她很难理解法律中过于复杂的部分,所以她也就没打算问了。想想,如果我是她,我也会因为不能忍受宴会上那些特定的问题,而故意回避的。然后,她笑了,我也笑了。 我时常回顾那晚,怎么会那么奇怪,我没有像平常参加婚礼一样,遵循安排好的座位就座。也许是因为那天太热,或是因为香槟,或者是因为我与露辛达尴尬的谈话。不过,无论如何,我还是在到达大厅口时,看着一群人积聚在公告板前看自己的座位,穿过他们的肩头,花上足够的时候,找寻自己的名字,然后走进衣帽间,在脸上扑些水。所以当我动身寻找座位时,我只知道坐在我对面的也许是露辛达的同学。当我走进时,找到远处为我准备的那个空位时,正好看到我对面女人离去的背影,正是露辛达觉得我会喜欢的那个女人。不得不承认,我仔细地看了一遍。她不高,我想这也是为什么她穿了一双极高的高跟鞋吧,裙子紧贴着身体,身材清晰可见。她的头发,又长又黑,当我走过她身边时,她将头发轻捋至一边,背部露出来,几近全部裸露,裙子开口至腰部。这时,她转而为走上地毯的新人们鼓掌,我刚好到自己的座位,只好等会儿再观察她的脸部。我不再看她的背部,而是将目光移至她附着布料的下半身,并停留在那儿。 掌声一停,坐我右边的女人便开始向我介绍自己。与此同时,我侧身穿过桌子,握住露辛达朋友的手,似乎有一种久违的意识在我胸口蔓延,告诉我我正在看的这个人是谁。“瑞秋卡达尼。”她微笑着说道。有那么一刻,我想她是没有认出我,忘记我了,我对她而已,不过是个完完全全陌生的人。但后来,她笑起来了,虽不大,但从她的笑里,我理解她是在和我玩某种游戏,所以,就像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一样,当她这样的时候,我也和她一样,回笑并答道,“亚历克斯。亚历克斯彼得森。”但我一直没放开她的手,直到她把手从我手中抽回。 我还没来得及说其他的,坐在她左边的男子便提议重新安排我们的座位顺序。坐我右边的女士,是他的妻子,他没明白为什么不让他们夫妻坐在一起。“小姐,你介意吗?你叫什么名字?瑞秋。你介意吗,瑞秋?”他顺势将手放在了瑞秋的背部,一直盯着她。“我希望我的公主坐我旁边,我相信你能理解的。”我低头一看,看见那妇人怀孕了,然后我便回头望着她丈夫。他身材几乎宽度和高度一样,头发剃近头皮,三个手指上都戴着戒指。当我准备有所行动时,理查德却突然出现在我的身旁,“不好意思,先生,没来得及给你解释。”理查德看着对面的瑞秋,来到我们桌边,然后看了看那个孕妇和她的丈夫。“那两个人,”他小声对我说,嘴里带着酒气,“是露辛达的远房亲戚。不要怪我,露辛达制作的座位安排表,这个男的有些古怪,还有她——”他看着瑞秋,瑞秋已坐到我旁边了。“不好意思,应该早点说的。” 理查德便走了,我和瑞秋就听着艾德里安,就是那个戴着戒指的男人,向服务员要她的名字。当服务员从桌子对面靠过来给我倒酒时,他又问了一遍,边转向妻子,抚摸着妻子的肚子说,“要让她们感觉到尊重,就是知道她们的名字,公主,你说是不是?” 这晚,最糟的部分怕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在他莫名其妙地告诉我们他认识桌上所有的人之后,又小声地告诉我们他们每个人都能赚得丰厚的资产。艾德里安拿出他的钥匙,开始说起他的车,向我们展示钥匙上的小饰物。之后又拿起桌上的菜单,读起背面的关于这个大厅的历史来。当服务员回来时,他不断地叫着服务员的名字。当瑞秋向服务员说“谢谢,不需要土豆了”的时候,他还向服务员强调,是瑞秋很害羞,实际上她还想要些土豆的。然后向瑞秋说,如果不注意饮食,将会长不高的。瑞秋什么都没有说,直到服务员走开,她站起来,将盘里的土豆全部倒在艾德里安的盘子里。他呆了一阵,马上转向他妻子,并耳语了些什么。瑞秋靠向我,手轻轻放在了我的大腿上,说道,“他是不是太饥渴了?”当她说这话时,我感觉到她的嘴唇都要贴到我的耳朵了,而我自己跌进了她身上迷人的香味里。 我缓过神还没来得及回复,艾德里安突然提高了音调,我感觉他和妻子似乎有了些分歧,并且分歧马上要升级了的感觉,瑞秋放在我大腿上的手也一点点地开始攒紧。但很快,他的“公主”便结束了这场争吵,他妻子拿起艾德里安的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并互相摩擦了下鼻子,说道,“你不想要我生气吧,对吗?”这时,瑞秋给我俩都倒了些酒,并举起了她的杯子,转过头不想让他两夫妻听到,小声说道,“这就是去他妈的可怕的婚姻啊,放心吧,我不会叫你擦鼻子的。”她边说边淡淡地笑了,然后转回身去喝光了酒杯里的酒。 伴郎站起来,用勺子敲打自己杯子,我知道,让我感觉不舒服的婚礼过程要开始了。像我预料到的一样,理查德的弟弟说过一段话后,露辛达的父亲便接着开始了他煽情的演讲,只是之后理查德的讲话却带给了我惊喜。他不像平常一样夸夸其谈,也完全没有流露出露辛达之前叫我不要在意的狂妄自信。尽管起初我怀疑是因为他喝了本不应该喝的太多的酒而又想控制局面才有了这一番带给我惊喜的话,但听他说话的声音和不匀称的气息至少我能感受到他的紧张,温柔和幸福溢于言表。他转向露辛达,旁若无人地盯着她,眼里只有她,在上帝面前宣誓他的爱,谢谢她允许他用自己的方式爱她。然后他看着我们所有人,以开母亲玩笑的方式结束了这场仪式,显然他又变回了他自己了。这时,露辛达的脸静下来了,并转向她父亲耳语起来。 艾德里安夫妇在祝酒后,立即离开了。我和瑞秋站在一起,什么话也没说,等到桌子被移至房间两侧时,她感叹道,“多么可怕的夫妇啊。”之后,她略带抱歉地表示要离开一会儿,马上就回来。“我保证。”当她走时,轻握住我的手说。当然,她没有回来,最后我意识到,她已经走了。看完理查德和露辛达跳完第一支舞,我便开始想着找个合适的时候离开,这样的场合实在有点不自在。我就那样站着,脑袋里还寻思着也许机会来了,为新人的第一支舞而响起的掌声渐渐落下,我感觉到有人在我身后。我想回头,可是人群在攒动,大家都从各个方向走出来开始邀请自己的舞伴。等我转过身,发现我身后是瑞秋,我迟疑了一秒,也伸出手发出邀请,就这样我们开始跳起舞来。我微微低下头就能再次闻到了她的味道。我的手便也不自觉地在她裸露的背部来回移动着。尴尬地是,我发现自己几乎马上就有了反应,她好像也是的。因为太过于慌张,反而握她更紧,离得更近,感觉她好像在笑。她将头埋入我的胸膛,想试着掩饰笑声,但我感觉到她颤抖的整个身体。她越笑,我的反应就越强烈。她握住我的手说,“我们出去透下气吧?”她把我带出了大厅,走进夜里,一路上她都挨着我,走在我前面,我想,没有人能想到发生了什么。 我们围绕着大厅跑,她偶尔回过头对我笑,又不好意思地转过去,一路牵着的手都没放开,就这样跑过了台阶,通过一个门,她一把揪住了我的衣领拉我走进了玫瑰花园。在这里,她吻了我,拉开了我的拉链,手放进我身体里,便开始抚摸我。然后把我拉至花园的更深处,看到一个长凳,她轻轻地推我坐下,她便跪在我双腿前面的草地上,然后站起来,把我拉起来,抱了我一会儿。 “走吧,爱哭鬼,带你回家。”过了一会儿,她说。她带我走出玫瑰花园,边弯腰看着裙子说,“哦,天啊,看我这血红色的裙子,被我弄得满是草汁。” 一 夜晚,黑暗了无边际,就像黏稠的墨汁迅速在天空散开似的。这种氛围,总是能引起我的回忆,倍感孤独。黑夜真是一天中我最讨厌的时候了。每晚,我都会梦到瑞秋,几乎梦境中再也不会出现任何其他的事情。我很理解,这种情况太正常了,虽然我本该期待过了这么久,能少梦几次瑞秋的,或者也能梦些其他什么的,又或者在梦里,我能听到些什么。自从瑞秋去世后,我的梦都是安静的,毫无对白。 最经常出现在我梦中的便是我找到她尸体的那晚。对此,我并不感到奇怪。让我感到奇怪的是,我梦到的并不是我跑向她,找到她的画面,而是发生在那之后的一个短暂插曲:护工报警后,第一个警察到了,我恍惚地坐在草地上,心不在焉地听着警察的提问,看着另一个警察救助瑞秋的画面。我看过去,见他抬头,大声喊出数字,又低头,将自己的脸压到瑞秋的脸上,再次抬起头,大声喊出数字,一遍一遍不断重复。这时,我意识到我身旁的警察在大声喊我,因为我一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于是转向他,专心听他的问题。直到渐渐听不到另一个警察大喊出数字的声音时,我也就回答了一两个问题。我意识到,救助已经停止了,大家陷入沉默。 我听到他对着手中的无线电设备说,取消救护车。我开始声嘶力竭地喊,质问警察为什么要放弃救援。警察拉住了我的胳膊冷静地说,“没有必要了,先生,我们正在请法医。”我还是不甘心,“为什么?凭什么?请继续救援!”他的眼神离开了我,回答说,“先生,来确认死亡。”这时,另一个警察已经开始在瑞秋身旁围绕着一圈东西,看起来像极短的白色栅栏,但是布做的。看到他这样做,我想起了我父亲为了让我妈妈觉得很温暖,在康沃尔郡的每个夏天都会将栅栏敲进沙地而围起来的防风带。这时,我意识到,再也见不到瑞秋了,再也见不到了。我绝望地一步一步地挪向她,嘴里大喊着“住手,让我再看看她”,却感觉自己的脚沉重得无法移动。沉重、痛苦、黑暗笼罩着我,笼罩着死亡,身旁的警察抓着我,边用手铐铐住我的双手,边轻声说,如果我继续阻碍工作他将逮捕我。 这些在我的梦中,没有任何声音,没有大喊大叫。我只看得到我们的嘴唇在动,我知道我们在说什么,但是什么都听不到。不是沉默,而是声音的缺失。 梦继续着。我离开围在瑞秋周围的栅栏,背对着,盯着这片草地。脑海里浮现出另一幕,那是十五年前一个十月的早晨,我认识她的那一刻。是的,在理查德婚礼上,当我们看着对方时,我们已经认识多年,也许可以这样说,在这中间有一段相当长的空白,直到我们在露辛达的婚礼座位安排下,在中殿律师学院大厅的那晚,我们又再次认识了对方。 在梦里,有个带着扩音器的男人,站在树下,对着我们喊:脚步轻点,小心点,动作快点。梦里只能见到他把扩音器放到嘴边,看着我们在树前排成纵队。另一个男人站在他旁边,俯身对着照相机。一个奔跑着的身影出现在他们身后,是一个女孩,我们的目光都被她吸引而不是相机。 就这样,梦结束了。 梦中,我说我想起的那一刻,可以说是我最初认识瑞秋的那一刻。所以,如果有人问我妻子死前,我认识她多久了,我会从那一刻开始算起。但事实上,我得说,我对她的了解就如同其他人所了解的她一样:她就是那种大家都有所耳闻的人。1992年的秋天,理查德、瑞秋还有我,一起进入牛津大学,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情。就是在我和理查德非常骄傲地等待着拍照留念的时候,她很主动地介绍了自己,并跑向我们身旁的高大的梧桐树,和我们一起合影。 那天早晨,风吹着树枝轻敲过我房间的窗户。那时开学还不到一两天,我被安排在纳菲尔德楼的一个房间。纳菲尔德楼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建筑,面朝主院的南部,独立杵在花园里。里面房间非常狭小,门檐很低,进门有一个狭窄的铁床,床的另一边是桌子,感觉床和窗子形成了一个壁龛,里面刚好塞着一张桌子。从屋檐上延伸下来的窗户,向天空打开,所以我坐在桌边的时候,望向窗外,可以看到整个草坪,一直延伸到湖边,中间点缀着几棵大树,如同夜晚微风吹拂的海面上摇曳的船只。房间的另一尾端,也有一个窗户,朝下看,便也可看到湖面。转过身,另一面墙边,有一个小洗漱盆,上面挂着一面镜子。 我到大学的那一天,门房的信箱里就有一封我的信,信上在我的姓氏后面冠上了“绅士”二字,这还是第一次。我从签名开始看起,给我写信的是教英文文学的高级教师和研究员哈利加德纳先生,信中说,着深色装于早上八点到纳菲尔德楼前的草地上,这样就能在去参加在谢尔豆尼安剧院举行的入学仪式之前,先一起拍张照片。信上解释说,这是行程安排。让我们在那么早的时候去到草坪,是因为拍照时,要按照高矮顺序,避免不必要的受伤等。 而那天早晨,因为窗下的笑声和金属的叮当声,我几乎是早上六点就醒了。我记得自己很奇怪,很紧张。以前承诺自己不管怎么样,每天都要去大厅吃早饭,而那天早晨,我只给自己泡了一碗燕麦片,在充满着蒸汽的浴室里完成了我的早餐。之后,我的脸涨得通红,站在镜子前,整理着自己略有些明显的二手的白色领结,不断地告诉自己,我要是有的话,肯定会希望是条新的。弄好之后,转过身,向窗外看去。 树叶在动,湖面上笼罩着一层薄雾,慢慢延伸至草坪,看到一群学生嬉笑谈论着慢慢集合在了楼右边的树周围。不知怎的,我突然并不想成为他们其中一个,不想去考虑要以一个什么样的开场白去融入人群,想到这里就不想走下楼梯了。感觉要是自己能和自己的书待在房子里,应该也会挺好的。甚至有一种感觉,我会这样度过我在伍斯特的所有时光:站在远处看着大家。一定程度上,后来也确实变成这样了。现在想起来,站在远处看着大家,大概也是我人生大部分时候的选择,如同那个十月早晨的选择一样,站在事情的边缘上,选择了远离人群,不想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我感觉我人生的大部分,其实就是从理查德婚礼的那晚到瑞秋去世的那晚之间的那些时光,那些我和瑞秋在一起的时光,并被她爱着的时光。 最终我还是走出去了,哈利加德纳,这个我已有所了解的给我寄信的人正拿着一个扩音器在整理队伍,开始按照高矮顺序组队。我边走过去,边向一些已经在哈顿茶会上认识的部分同学点头致意,当然也包括理查德,然后我们便一起到树前排起了队。这时薄雾已经散去,哈利站在照相机旁,像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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