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14号门》是美国亚马逊上口碑TOP1的恐怖小说。◆人类之所以恐惧,是因为害怕失去。《14号门》席卷整个欧美,众多科幻与恐怖小说书评网站一致赞赏!◆《14号门》一部真正好看的悬疑小说,一流的悬疑,极致的恐怖,近乎完美的阅读体验。◆《14号门》难以被归类,带些科幻惊悚,又强调了神秘与超自然现象,也不乏幽默趣味的地方,从头到尾都会让读者聚精会神。◆“我读过517本恐怖小说,这本排第一。”——美国亚马逊读者评论◆很高兴读了这本几近完美的小说,极度推荐所有喜欢神秘惊悚小说的读者去经历这趟精彩旅程,一起搬进卡瓦奇公寓,自己揭开所有迷团。——《恐怖小说书评》HorrorNovelReviews◆“我发誓,我一辈子都没有读过这样好看的恐怖小说。” “这本书整整毁了我一周,所有恐怖的线索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这个作者让我恨之入骨。因为他激发了我内心最深处的恐怖。” 推荐您购买读客其他畅销书:《岛上书店》《无声告白》《蝴蝶梦》《浮生梦》《教父》三部曲典藏版套装 本书简介: 人们遇到永远改变一生的东西,凭借的往往是纯粹的运气,内特·塔克能找到这套公寓也是一样。内特刚搬进的新公寓有点不太寻常……异常便宜的房租,新奇古怪的租客们,14号门的重重挂锁,诡异的黑光灯,匪夷所思的公寓格局,七脚绿色蟑螂,查无根据的建筑信息,尘封百年的地下通道……在内特的号召下,租客们聚到一起,开始了一场疯狂的冒险之旅,他们发誓要挖掘这栋公寓的秘密。 作者简介: 彼得·克莱斯PeterClines(1969— )他是一个横空出世的天才。8岁开始创作,17岁开始投稿。19岁,完成英国文学研究生课程。同年,完成考古学研究生课程。同年,完成量子物理学课程。同年,完成舞蹈理论研究生课程。他拥有天才的学习能力和非凡的写作功底。《14号门》是他最具影响力的一部作品,2012年一经出版,便震动整个欧美文坛,成为了有史以来美国亚马逊上口碑最好的恐怖小说。很高兴读了这本几近完美的小说,极度推荐所有喜欢恐怖、悬疑小说的读者去经历这趟精彩旅程,一起搬进卡瓦奇公寓,自己揭开所有迷团。 ——《恐怖小说书评》 这栋公寓太诡异了,这群房客发现了许多怪异现象。转折更是读者意料不到的,结局的安排恰到好处,非常的诡异又极富挑战。 ──《科幻书迷》 精心策划的故事情节,并且巧妙地在《阴阳魔界》、《Lost档案》等悬疑怪诞小说中延伸…… ──《奇幻书评》 要是你喜欢刺激悬疑又充满神秘感的小说,你一定会爱上《14号门》。很高兴读了这本几近完美的小说,极度推荐所有喜欢恐怖、悬疑小说的读者去经历这趟精彩旅程,一起搬进卡瓦奇公寓,自己揭开所有迷团。——《恐怖小说书评》 这栋公寓太诡异了,这群房客发现了许多怪异现象。转折更是读者意料不到的,结局的安排恰到好处,非常的诡异又极富挑战。──《科幻书迷》 精心策划的故事情节,并且巧妙地在《阴阳魔界》、《Lost档案》等悬疑怪诞小说中延伸……──《奇幻书评》 要是你喜欢刺激悬疑又充满神秘感的小说,你一定会爱上《14号门》。──《幻想之声》 这本小说难以被归类,带些科幻惊悚,又强调了神秘与超自然现象,也不乏幽默趣味的地方,从头到尾都让我聚精会神。──《文献圣殿》 只是拿着手电筒一步步走进漆黑的深渊,所需要的勇气超过内特的想象。——摘自本书0他在奔跑。竭尽全力奔跑。仿佛整个地狱在追杀他。仿佛他的性命全依赖于他能跑多快。他很确定事实如此。但事实是他必死无疑。他在手术观摩室见过太多人流血至死,明白自己肋骨间有规律喷出的液体是什么。那把匕首以近乎于外科手术的精度完成了它的任务。他不能只考虑自己。现在不行。有太多事情危在旦夕。他必须继续奔跑。要是家族逮住了他,所有人都会死。 1人们遇到永远改变一生的东西,凭借的往往是纯粹的运气,内特·塔克能找到这套公寓也是一样。那是周四晚上一场他根本不想去的派对。用“派对”形容似乎言过其实,但说它是“下班小酌几轮”又有点轻描淡写。在场的有五六个他认识的和十几个他应该认识的。介绍彼此认识的时候他没怎么留意,介绍完了大家也似乎没兴趣回去问清楚别人到底姓甚名谁。他们围着几张并在一起的桌子坐下,分享有些人会辩称根本没碰过的开胃小吃,喝着他们特别强调曾在更高级的餐厅喝过的贵价酒水。没多久前内特终于意识到,在这种聚会上人们不会互相交谈,只会轮流向别人说话。他觉得谁也不会去听其他人说了什么。他只希望同事以后别再邀请他了。之前对内特说话的男人在他记忆中是“记者,有个火辣的红发女友”。一两个月前什么人在这种聚会上介绍他们认识。和桌边的每一个人一样,记者认为自己是电影工业的一份子,尽管就内特所知,他的工作与制作电影没有半点关系。此时此刻,记者在哀悼一场被取消的访问。访问对象是个编剧,被制片人抓去临时修改剧本了。内特心想他会不会把这种内容写进文章:对高潮一幕的愚蠢修改,只为了讨好自我意识过剩的监制。记者的独角戏忽然中断,内特意识到对方在等待回应。他用咳嗽掩饰冷场,端起啤酒喝了一口。“真是糟糕,”内特说,“你是彻底没机会了还是可以另约时间?”记者耸耸肩,“也许吧。我这一周安排满了,他要忙着抓耳挠腮。”他也喝一口他的酒,“总而言之,我说够了。你怎么样?我有好久没在这种聚会见过你了。”内特记得他在上周的准派对上还朝记者挥过手,而记者抬抬下巴向他致意,他也耸耸肩,答道,“没什么可说的。”“你不是在写剧本什么的吗?”内特摇摇头,“不,我没有。我不是这块料。”“那你都在忙什么?”他又喝一口啤酒,“工作,找新地方住。”记者挑起眉毛,“出什么事了?”“和我一起住的两个家伙即将各奔东西,”内特说,“一个搬回旧金山,另一个要结婚了,”他耸耸肩,“我们合住一幢屋子,可我一个人负担不起。”“你现在住哪儿?”“银湖。”“有什么特别要求吗?”内特思考片刻。除了室友之外,知道他在找房子的人都要问这个。“我觉得好莱坞附近最好,”他说,“我不需要很大的空间。我希望能找个工作室,一个月八百块左右。”记者点点头,又喝一口酒,“我知道一个地方。”“真的?”对方点点头,“我刚从圣迭戈搬来的时候,一个朋友跟我提过。老房子,一零一公路附近,韩国城和洛斯菲利斯之间的灰色地区。”内特点点头,“嗯,我知道那是哪儿。比我现在那儿离我上班的地方还近。”记者又点点头,“我只住了几个月,但租金很便宜,而且景观不错。”“多便宜?”记者左右看看,说,“别告诉别人,我付的是五五零。”内特一口啤酒险些呛住,“一个月五五零?这么点儿?”记者点点头。“是五百五没错吧?”“对,而且包括所有公共事业费。”“你骗我。”“没有。”“那你为什么搬走?”记者笑笑,用酒杯指指火辣的红发女友。她在对面和他们隔了几个座位,正在听一个头发乌黑衣服也乌黑的女人说话。“我们决定搬到一起住,找个更宽敞的地方。再说……”内特挑起眉毛,“再说什么?”“那地方感觉有点不对劲。”“那附近还是单那幢楼?”“那幢楼。别误会,地方挺好。只是不适合我。”他掏出电话,手指划过五颜六色的屏幕,“你要是感兴趣,我好像还有那家物业公司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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