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恐怖故事,也是一个爱的故事。爱妻骤然离世后,畅销书作家迈克·努南发现自己再也写不出连贯的文字了,“写作障碍”使他的事业陷入了危机。不仅如此,四年来,他噩梦不断,梦中的场景都在旧怨湖边的老宅中,逼得他不得不去那里一探究竟。探究的过程是令人不快的,他发现自己的妻子似乎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而她的死也另有隐情。就在他一步步接近真相时,镇上的人也对他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敌意,可人类的敌意还不是*可怕的东西……这部小说首次出版于一九九八年,精装版首印量一百二十万册,获得当年的布拉姆·斯托克**小说奖和次年的英伦奇幻奖。我欣赏《尸骨袋》的写作技巧——鲜明的地域色彩,饱满的人物形象,紧凑的情节发展,更欣赏金为自己强大的想象力寻到了机智而令人着迷的表达。这本书为类型小说和斯蒂芬·金本人在美国文学史上留下了一笔。一场氤氲鬼气的“蝴蝶梦”一首浪漫入骨的“与妻书”通俗小说领域永恒的王者斯蒂芬·金代表作荣获一九九八年布拉姆·斯托克奖和一九九九年英伦奇幻奖***畅销书美国版首印一百二十万册 本书简介: 但其实我想不起来那天我真的好好想过什么事没有。我记得的只是我的心思一直在飘,愈飘愈远,飘到我说了半天也没说清楚的神游地带。近傍晚时,尽管很热,我还是出门散步,走了很长一段——一路走到42巷接高速公路的路口。回程时,我在蒂德韦尔草地的边缘站了一会儿,远眺夕阳的余晖从天际隐没,倾听隆隆的雷声从新罕布什尔州那边遥遥传来。那时,我再一次觉得现实世界好像很薄,不仅在这里,而是到处都如此。现实就像一层皮,拉开来撑在人身血肉的组织上面,我们此生永远没办法看得清楚。我看树木像手臂,看灌木像人脸。鬼魂,玛蒂说过。寒气逼人的鬼魂。时间也很薄,在我看是如此。凯拉和我是真的去了弗赖堡的游园会——某种形式的吧,总之。我们是真的到了一九〇〇年。就在这片草地,红顶小子也可以说是正在那里,跟以前一样,就住在他们盖的整齐的小屋里面。我好像听得到他们弹奏吉他的琴音,他们的低语,他们的笑声。我好像看得到他们灯笼的微光,闻得到他们煎牛肉和猪肉的味道。“心肝宝贝啊,你还记得我吧?”她有一首歌这样子唱道,“唉,我已经不是你以前的那个甜心啦。”我左手边的矮树丛有哗啦啦的声音传来。我朝那方向转过身去,以为会看到莎拉从树丛里走出来,穿着玛蒂的白色连身裙和白色运动鞋。衬着这么幽暗的天色,那身衣裙和运动鞋会很像兀自在空中飘似的,直到她近在眼前才……但什么也没有,还用说,当然是谁也没有,只有土拨鼠查克上班忙了一天要打道回府。我不想再待在那里了。白昼的天光已经褪尽,雾气已然从地表升起。我转身回家。我回到家后并没有直接进屋,而是拐弯沿着小径来到乔的工作室。打从那天我在梦里从这工作室把我的IBM拿回屋里,我就再没进来过。我走在小径上时,不时有热闪电为我照路。乔的工作室很热,但没有霉味。我还闻到一股胡椒的香气,其实还挺好闻的,不知是不是乔种的那些香草。这里装了空调,而且可以运行——我开了冷气,在它前面站了一会儿。全身热得滚烫,一下吹这么多冷气可能有害健康,但感觉很舒服。只是,除此之外,我感觉不到有什么好舒服的。我四下看了看,愈看就愈觉得这里有事情太过沉重,不仅仅是悲伤,感觉更像是绝望。现在想来,我觉得这应该是因为乔留在“莎拉笑”的东西太少,而她自己流连在这里的又太多。我以前把我们的婚姻想作是玩家家酒的娃娃屋——婚姻不就是这样的吗?大部分就像娃娃屋,里面只有一半的东西是固定的,由小磁铁或看不见的缆线固定住。后来,不知是什么跑来把我们娃娃屋的一角掀了起来——这是全天下再简单不过的事,而我想,我其实还应该感谢那不知什么当初没有把小屋从地基整个拔起来,把它全掀翻过去。你看,它也只掀起一角。我这边的东西都没动,但乔那边就全……从娃娃屋里掉了出来,掉到了这里。“乔,你在吗?”我问了一声,坐进她的椅子。没回应。墙上没有“砰”,树林里没有乌鸦或猫头鹰的叫声。我伸出一只手搭在她书桌上原来放打字机的地方,慢慢摩挲过去,沾了一手灰。“我好想你,亲爱的。”我说完就哭了起来。等泪止住了——又一次——我像孩子一样拉起T恤的衣角擦擦脸,四下巡视。她书桌上有一张莎拉·蒂德韦尔的照片,墙上有一张我不记得看过的照片——这一张很旧,已经泛黑,都是树。照片的焦点是一株有一人高的桦树,桦树立在湖边山坡的一块小空地上。那块空地现在十之八九看不到了,应该早就长满了树。我再看看她摆了一罐罐香草和蕈菇的地方,她的档案柜,她放阿富汗毛毯的地方。她那张绿色的碎布地毯铺在地上。那罐铅笔还在她的书桌上面,一支支铅笔都是她摸过的、用过的。我拿起一支笔,在一张白纸前摆好写字的姿势,等了一下子,但啥也没有。我觉得这房间里像有生命,觉得像有人在盯着我看……只是,感觉不到它有要帮我的意思。“我查出了一些事,但不够,”我说,“那么多我搞不清楚的事里面,最重要的可能就是谁在冰箱门上写‘帮她’的。是你吗,乔?”没有回答。 作者简介: 斯蒂芬金StephenKing 一九四七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波特兰市,后在缅因州州立大学学习英语文学,毕业后走上写作之路。自一九七三年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魔女嘉莉》后,迄今已著有四十多部长篇小说和两百多部短篇小说。其所有作品均为全球畅销书,有超过百部影视作品取材自他的小说,因此被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一九九九年,斯蒂芬金遭遇严重车祸,康复后立刻投入写作。二○○三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颁发的“杰出贡献奖”,其后又获得世界奇幻文学奖“终身成就奖”和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爱伦·坡奖”的“大师奖”。在斯蒂芬金的众多作品中,以历时三十余年才完成的奇幻巨著“黑暗塔”系列(共七卷)最为壮观,也最受金迷推崇,书里的人物与情节,散见于斯蒂芬金的其他小说。他的最新作品包括《11/22/63》《暗夜无星》和《穹顶之下》等。目前斯蒂芬金与妻子居住在美国缅因州班戈市。他的妻子塔比莎·金也是位小说家。前言前言 由于这本小说牵涉到缅因州儿童监护权的法律问题,所以我向朋友沃伦·西尔弗求教过相关的知识。沃伦是很杰出的律师,仔细给我指点,期间还跟我提起一种以前用过的怪东西:面罩式速记机,我听了当然马上拿来作为恐怖元素加以应用。若故事里的法律程序有任何错误,要怪就怪我,而非我的咨询对象。还有,沃伦也拜托我——看那样子有一点可怜——能不能在我的书里安排一个“好律师”。对此,我只能说我尽了。 另外也要谢谢我儿子欧文在纽约州伍德斯托克提供技术支持;还有我的朋友(兼“超低价滞销书”乐队成员)里德利·皮尔逊在爱达荷州凯彻姆给予的技术支持。谢谢帕姆·多尔曼帮我读初稿,给予投契又透彻的意见。谢谢查克·瓦利尔付出繁重的编辑心力——查克,这是你到目前为止最出色的一本。谢谢斯克里布纳出版社的苏珊·莫尔德、娜恩·格雷厄姆、杰克·罗曼诺斯和卡罗琳·里迪等人细心的照顾。最后还要谢谢塔比,有困难时她一定在我身边。谢谢你,老婆。 斯蒂芬·金 后记 我亲爱的书迷: 前言由于这本小说牵涉到缅因州儿童监护权的法律问题,所以我向朋友沃伦·西尔弗求教过相关的知识。沃伦是很杰出的律师,仔细给我指点,期间还跟我提起一种以前用过的怪东西:面罩式速记机,我听了当然马上拿来作为恐怖元素加以应用。若故事里的法律程序有任何错误,要怪就怪我,而非我的咨询对象。还有,沃伦也拜托我——看那样子有一点可怜——能不能在我的书里安排一个“好律师”。对此,我只能说我尽了。另外也要谢谢我儿子欧文在纽约州伍德斯托克提供技术支持;还有我的朋友(兼“超低价滞销书”乐队成员)里德利·皮尔逊在爱达荷州凯彻姆给予的技术支持。谢谢帕姆·多尔曼帮我读初稿,给予投契又透彻的意见。谢谢查克·瓦利尔付出繁重的编辑心力——查克,这是你到目前为止最出色的一本。谢谢斯克里布纳出版社的苏珊·莫尔德、娜恩·格雷厄姆、杰克·罗曼诺斯和卡罗琳·里迪等人细心的照顾。最后还要谢谢塔比,有困难时她一定在我身边。谢谢你,老婆。 斯蒂芬·金后记我亲爱的书迷:但愿《尸骨袋》害你至少一个晚上睡不着。不好意思,我这人就是这样。我自己就有一两天睡不着,打从我开始写这部小说起,要我到地下室去我就会紧张——就怕门会砰一声关起来,电灯啪一下熄灭,然后开始“咚咚咚”……只是,这对我来说起码也是写作的乐趣之一。你若觉得我这样很变态,嘿,别叫医生来。我重回斯克里布纳出版社时,拿出了三部迥异的小说提案。第一部就是各位刚读完的这本(除非你是那种罕见的怪物,读书从书屁股开始),第二部是短篇小说集,第三部是回忆录加写作指南,叫做《写作这回事》(OnWriting)。但我想这本写作指南学校里不会有人用,因为我写的时候玩得太凶,太高兴了。我原以为短篇小说集是最简单的。它只比我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守夜》(NightShift)略厚一点,但比我第二部短篇小说集《迷雾》(SkeletonCrew)要薄一点。我手边有一堆很不错的故事,有几篇已经在小杂志上登过了,还有不少是从未问世的(只有《世事难料》〔“EverythingisEventual”〕和《黑衣男子》〔“TheManintheBlackSuit”〕在大型杂志上登过)。我连书名都想好了:《一盏车灯》(OneHeadlight),跟“壁花乐队”(TheWallflowers)的一首歌借的。看起来很合适,写短篇小说若不像只靠一盏车灯摸黑回家,我还真不知道是什么。只是,出事了。我想部分是因为和新的出版社、新的人合作,精神大振的缘故吧,但主要还是抓到了妙点子后就一路乘风破浪前进不止了。在写《尸骨袋》期间(在《尸骨袋》缓慢朝出版日蜿蜒前进期间,不时有书冒出来巴着我不放,我发现这跟疟疾发作没两样),我写了一部短篇,叫做《亚特兰蒂斯之心》(“HeartsinAtlantis”)。算是我的小长篇之一吧,太长,不算短篇,但又太短,没有长篇小说的分量。我从开始写作以来,就一直被骂写得未免长得讨厌(想想看《末日逼近》〔TheStand〕、《它》〔It〕、《绿魔》〔TheTommyknockers〕就好)。这类半长不短的小说我写过十几篇,都暂时搁着,准备另外结集出书。这类第一部“半长不短小说集”叫做《肖申克的救赎》(DifferentSeasons),第二部叫做《午夜四点》(FourPastMidnight)。我很喜欢这两部小说集,里面的故事都是我的得意之作。不过,《尸骨袋》出书后,我就没想再出这类小说集了,因为已经没故事了,柜子里是空的。后来,我写了《亚特兰蒂斯之心》,结果它像一把钥匙,把耐心躲在我心底深处三十年,就等着有机会露脸的东西给放了出来。我是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长大、在越战正炽的时候成长的人,从一开始写作就很想把我成长的年代,我经历的时事,从《欢呼鱼》到西贡沦陷到喇叭裤和迪斯科放客音乐没落,统统写下来。总而言之,我想写我自己时代的事——哪个作家不是?只是觉得一旦写了,一定会弄得乱七八糟。很难想象我这是要怎么写。例如吧,写一篇故事里面的主角对着人比和平的手势,或是嘴上挂着“嘿!……帅哟!”格特鲁德·斯泰因(GertrudeStein)说过洛杉矶:“没有有的地方。”我对六十年代的感觉也是这样,那年代是我这代人的意识真正成形的年代;我对六十年代之后的年头也是这种感觉,那年头我们尝过些许胜利,却也吞尽挫败的苦果。真要写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的第一代从“红莱德”空气步枪到军用卡宾枪到游乐园镭射枪,不如吞砖头还更简单一点。而且,没错,我害怕。艾伦·金斯伯格(AllenGinsberg)说过,“眼见我这一代出类拔萃的心灵腐烂败坏”,我一样眼见我自己这一代顶尖的作家想写所谓的“婴儿潮”时代,却只拿出自作孽不可活加陈腔滥调作蕾丝边的作品来。后来,我想到想太多对写作不好,很不好,所以我坐下来写《亚特兰蒂斯之心》的时候,并没想太多。我写作,不是要为整个时代下注解,而只是为了自己开心,拿一些人注意到的一件事来写。是不是要出版,我没有特别的规划,只是想我那几个孩子读了觉得好玩就好。结果,我就这样又找到了回来的路。我开始发现有路可以让我写我们临到手又失去,写我们失去,写我们最后终于得到,又是怎么得到的,不带一丝说教。我讨厌故事说教,有人说这是“卖掉自己的天赋人权去换传道解惑”(可能是罗伯特·布洛克〔RobertBlock〕讲的吧)。写完《亚特兰蒂斯之心》后,我又回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这一部独立成书,叫做《卑鄙黄衣人》(LowMeninYellowCoats)。另外一篇小说,《盲眼威利》(“BlindWillie”)已经写好,只需要稍微调整一下,改成我当时在走的路线。第四篇,也是新作《我们怎么会在越南》(“WhyWeareinVietNam”),就像是结束,把我要说的话都作了总结。即使这样,我还是有余事未了的感觉,所以我再写了完结篇,叫做《夜色的天堂暗影一路沉落》(“HeavenlyShadesofNightAreFalling”)。《亚特兰蒂斯之心》以鲍比·加菲尔德在康涅狄格州的哈维治开始,到了《夜色的天堂暗影一路沉落》,以四十年后鲍比在哈维治告终。最后的成果——尤其是最后加进来的这一段——就很像是一部小说而不是小说集了。但不管怎样,我都很满意。我想这里面的故事很吓人、很好玩、很悲伤,有时也能激发思考。你从来就没办法把你要说的话全都说清楚,这是这一行最教人难过的地方……但有时,你倒还能抓得到汹涌翻搅的思绪,略有一点满足。十年前,我想都不敢想自己有办法驾驭这汹涌的思绪;十年前,我想都不敢想能写得出来这样一本书。这一本书若是按照写作大纲来写,也还永远写不出来。借用六十年代的流行语说,你只能看着它水到渠成。《亚特兰蒂斯之心》八月时会由斯克里布纳推出问世,各位十几岁的时候若正是面包鞋当红,也真有乐队给自己取名为“草莓闹钟”(StrawberryAlarmClock)的话,那这本小说应该可以让你回味起当年的自己、当年的事,失去些什么,得到过什么。若你生得比较晚,那么《亚特兰蒂斯之心》也可以跟你说一点当年的我们,我们又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子的。期盼各位能够读读这本小说,和我分享各位的想法。还有……和平啊,兄弟!《尸骨袋》绝对是斯蒂芬·金在叙述上最具颠覆性的一部小说。每当你刚刚以为自己猜到了故事的后续,它就会向令你惊掉下巴的方向一路狂奔。 读这一部分的文字,简直是听迈克的喃喃自语,这个老男一开始自语就是好几天,细碎又缠绵的回忆,自己与自己的对话,无处倾诉像是说给房子听的疑惑...... 终于他开始失眠,开始恍恍惚惚地做奇怪的梦,晚上的噩梦是关于乔和莎拉笑的,而白天的噩梦是“写作障碍”。该死的,他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了。 关于鬼魂的故事由此开始,迈克身与心都深陷在一种执着里。“乔,是你么,乔,是你吗? 不同的是结局,《死寂》里玛丽·肖的愿望实现了,吉米和妻子家人一起成为了玛丽·肖完美的玩偶。而在《尸骨袋》里,迈克却使一切结束在那个暴风雨的夜晚,他的执着终于打得了莎拉的执着。莎拉,这个在湖水深处掌控着一切的女人,终于“不过是另一袋白骨罢了”。小镇在和平的假象下埋着的罪恶也“不过是另一袋白骨罢了”。 “我们是这样活着的:每次只过一天,每次只吃一顿饭,每次只受一次苦,每次只呼吸一次。牙医们每次做一个牙根管治疗;造船的每次造一个船壳.......我们数天上的鸟,即使身后的脚步声告诉我们有人走近,我们也不回头。我们说是的,我也认为云彩常常看似其他东西——鱼啊,独角兽啊,骑马的人啊——但其实它们只是云而已。即便云朵里面亮起了闪电,我们仍会说它们不过是云,然后把注意力转向下一顿饭、下一场痛苦、下一次呼吸、下一页。我们就这样活着。” 可是从故事的开始我们就知道,迈克不会只是简单地任昨天过去,转移注意到下一顿饭、下一场痛苦、下一次呼吸。开始下一段生活前,必须要和最爱的人说再见。《尸骨袋》绝对是斯蒂芬·金在叙述上最具颠覆性的一部小说。每当你刚刚以为自己猜到了故事的后续,它就会向令你惊掉下巴的方向一路狂奔。——《娱乐周刊》认为斯蒂芬·金只会写惊悚题材的人这次要改变看法了……在《尸骨袋》,流畅诗意的语言、引人深思的主题和炉火纯青的叙述技巧实现了完美的融合。——《圣地亚哥论坛报》他最深的爱恋,逃得过时间,打得败咒怨m00cher这是一个闹鬼的爱情故事,作者讲得啰嗦,我也读得拖沓。本故事由中年畅销书作家迈克·诺南为您讲述,亲身经历,真真切切,字字句句都像唠家常。开头写道,那是一九九四年八月炎热的一天,迈克的妻子乔出门到连锁药店买治疗呼吸道疾病的药。然后他说,下次见到乔的时候,是在电视上,在警察局鉴定死者办公室的电视上。乔去世了,而迈克只记得那是炎热的一天,乔倒地之后脸被滚烫的柏油马路烫出了痕迹。在自家厨房里,迈克从乔的手提袋里拿出一颗乔未来得及吃的巧克力,塞到嘴里,瞬间哭得像小孩子一样。迈克搬去了TR旧怨湖畔的莎拉笑,却像是住进了一个关于乔的纪念馆,一切一切的物品都满是乔的气息,贴上了关于乔的回忆。 读这一部分的文字,简直是听迈克的喃喃自语,这个老男一开始自语就是好几天,细碎又缠绵的回忆,自己与自己的对话,无处倾诉像是说给房子听的疑惑...... 终于他开始失眠,开始恍恍惚惚地做奇怪的梦,晚上的噩梦是关于乔和莎拉笑的,而白天的噩梦是“写作障碍”。该死的,他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了。 关于鬼魂的故事由此开始,迈克身与心都深陷在一种执着里。“乔,是你么,乔,是你吗?最后的真相很像是电影《死寂》,一样是冤魂的诅咒,上一代人犯下的罪恶,要整个小镇世代偿还。 不同的是结局,《死寂》里玛丽·肖的愿望实现了,吉米和妻子家人一起成为了玛丽·肖完美的玩偶。而在《尸骨袋》里,迈克却使一切结束在那个暴风雨的夜晚,他的执着终于打得了莎拉的执着。莎拉,这个在湖水深处掌控着一切的女人,终于“不过是另一袋白骨罢了”。小镇在和平的假象下埋着的罪恶也“不过是另一袋白骨罢了”。书里有一段这样写: “我们是这样活着的:每次只过一天,每次只吃一顿饭,每次只受一次苦,每次只呼吸一次。牙医们每次做一个牙根管治疗;造船的每次造一个船壳.......我们数天上的鸟,即使身后的脚步声告诉我们有人走近,我们也不回头。我们说是的,我也认为云彩常常看似其他东西——鱼啊,独角兽啊,骑马的人啊——但其实它们只是云而已。即便云朵里面亮起了闪电,我们仍会说它们不过是云,然后把注意力转向下一顿饭、下一场痛苦、下一次呼吸、下一页。我们就这样活着。” 可是从故事的开始我们就知道,迈克不会只是简单地任昨天过去,转移注意到下一顿饭、下一场痛苦、下一次呼吸。开始下一段生活前,必须要和最爱的人说再见。 我欣然看到迈克是这样活着:只爱一个人,只执着于一个真相,坚持守护那些对自己最重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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