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想要的太多,*后什么都不会拥有! 本书简介: 本长篇小说《李家围子》作者从第一人称角度创作,生动地描绘了我国东北地区的现实生活,地方气息浓烈,从语言到故事情节都充满东北特色,描绘了一幅生动的北方风俗画。作品内涵丰富、深邃,将自然与道德的冲突。通过人物的命运表达得淋漓尽致,受到高度评价。 作者简介: 关恒武,男性,1961年4月13日出生,作家协会会员,齐齐哈尔作家协会副秘书长,近年来创作了多部有分量的文学作品,曾经出版小说集《阴阳先生》,报告文学集《收获的时刻》,长篇小说《两半屯》获得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作家协会共同举办的第四届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文学奖三等奖。 目录: 第一章叶落总是要归根的 第二章守住精神家园 第三章栽什么树苗结什么果 第四章英雄的故事 第五章我的作家梦 第六章网里三条鱼 第七章路在脚下延伸 第八章山海经 第九章天生我才不一定有用 第十章啊,剑兰 第十一章一个情字说不清 第十二章世界变了 第十三章用生命去坚守 第十四章射歪的丘比特之箭序 第一章叶落总是要归根的 第二章守住精神家园 第三章栽什么树苗结什么果 第四章英雄的故事 第五章我的作家梦 第六章网里三条鱼 第七章路在脚下延伸 第八章山海经 第九章天生我才不一定有用 第十章啊,剑兰 第十一章一个情字说不清 第十二章世界变了 第十三章用生命去坚守 第十四章射歪的丘比特之箭 第十五章沿着来时路 第十六章绽放在坟头的玫瑰花 后记 第十四章 射歪的丘比特之箭 一 妻子要买貂,我说就你那身材,穿上貂可别被猎人盯上,无缘无故的成了猎物。她说不买就不买,别拿身材说事。有一种人,就分辨不出美丑,以为贵的就是好的,别人穿着好看,甚至挂在商场里都好看,穿在她身上就不一样。 我给她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只公蛤蟆追求一只母蛤蟆,母蛤蟆不同意,就跑。跑着跑着,母蛤蟆钻进了一个洞里。公蛤蟆就在洞口等。不一会儿,从洞里钻出一只耗子,公蛤蟆急了,气愤地说:怪不得你不理我,原来有人给你买貂哇! 妻子要买貂,是有原因的。 那个冬天太冷,而凉透她心的不是因为天冷。她永远忘不了那个冬天,她与一位女朋友逛街,女朋友穿一件貂皮大衣,漫不经心地走在她的身边儿。貂皮是她老公给买的,因此有点理直气壮,走起路来有点趾高气扬。而妻子穿着一件过时的鸭绒大衣,就觉得有些寒酸,让她很没面子。不知怎么,从那一刻起,她就觉得她也该拥有一件貂皮大衣。 那天晚上,妻做了几个菜,有我最爱吃的糖醋排骨。往日里骂我酒鬼的妻子,闻到我身上有酒味都踹下床去,那天却破例倒了两杯北大仓白酒,她要陪我喝个痛快。记得我曾跟妻说过,北大仓酒是“春药”,喝完没完。看来,妻子把这句话当回事儿了。喝完酒,收拾完碗筷,妻子又冲了澡,身上散发出脂粉的香味儿。她穿上一件半透明的粉红色睡衣,面似桃花,步态扭捏,说话莺声燕语。 妻子结婚以后从没这样“放荡”,像是早有“阴谋”,半月不让我近身,把我“饿”得如饥狼饿虎,见到老母猪都想入非非。 我猛虎扑食,她睡眼迷离,就在我骑上快马在草原上忘情的奔驰之际,她推我下马。 “老公,我要买个貂穿,周围的朋友都有,就我没有,显得你多没能耐,多没面子呀……” “行!” 我从来没这么痛快答应过谁的要求,也没考虑家里的财政赤字,只要让我上马,让我的足迹踏遍草原深处,别说一个貂皮,让我死都行。 她成功了。 我也成功了。 然而过后一想,我的心里不是个滋味儿。妻子的手段,同妓女相比,还显稚嫩,我怕她逐渐成熟起来。 那一段日子,为了妻子的目标,“三月”不知肉味儿,买一毛钱一堆的菜。可妻子把钱认真的数一数,还差很多。一狠心,她把家里的电视卖了,又借了一笔钱,终于买上了一件貂皮大衣。 终于,有朋友请客,妻子穿着貂皮参加了那次聚会。酒店的暖气供应很好,妻子也不怕闷出痱子,一晚上愣没脱貂皮大衣。那一天,她幸福了好几小时,酒都多喝了几杯。 可是没人知道,那天,我们俩的兜里一毛钱都没有,孩子的晚饭还没着落。 我们俩没有打车钱,慢慢地往家走,捉摸着孩子的晚餐。这时,我们的眼前一亮,道上漓漓拉拉撒着好多鱼,原来是有人买了几斤鲫鱼,用塑料袋装,夹在自行车后座上,结果塑料袋破了,鱼撒了一地……便宜了我女儿,她说那鱼真香,那已经是女儿好长时间没见荤腥了。 貂皮有了,妻子很少穿。 一是北方的冬季时间太短,没穿几天呢,夏天来了,总不能为了让人知道自己有个貂皮,夏天就穿吧;二是那段时间抢貂皮的太多,身边要是没个男的,那件貂皮大衣说不上是谁的。于是,妻子把貂皮大衣板板正正的挂在衣柜里,一冬天不穿一次。那还不放心,怕有人穿墙而过,偷她那件貂皮大衣,又花上千元钱把窗户安上栅栏,这样妻子才可以安心睡觉。 一天,妻子还是穿着那件过时的鸭绒大衣去接女儿。 女儿问:“妈,你穿鸭绒大衣不觉得丢面子吗?” “不、不觉得。” 妻子回答得理直气壮,话语中透着自豪,因为她有一件貂皮大衣。 二 夫妻之间,本是前世姻缘。前世,一个女人横尸海边,第一个路过的男人只是看了她一眼,就走过去了;第二个路过的男人,给她盖了一件衣服;前世的我,把她给埋了。 这就成了今世姻缘。 我前世埋错了人,今世就得受伤。 我之所以受伤,是因为没让丘比特之箭射中心脏,射偏了,射在肝脏上,就受了伤。我知道我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那就是结婚,这感觉,结婚第二天起床时就有了。 “嘟嘟嘟……” 每当下班前,就有朋友传响我的BP机,那时我还买不起手机,我就知道又有“局子”了。先是兴奋,朋友们喝酒的时候能想起我,那是把我当人了,总比给他爹祝寿时想起我强,那得随份子钱;然后,我开始不安,知道又不能很早的回家,回家晚了,不但要听老婆的每天“半小时”,还要“过堂”。 这时我就有点犯难,赶不赶这个局子呢?不赶这个局子,朋友得罪不起,谁知道哪块云彩有雨。自古“忠孝不能两全”,舍一头,对不起老婆。 没办法,男人与女人就是不同,女人面对的是家庭,男人面对的是世界。 面对世界就得硬撑着,不知道哪一天晚上脱下鞋,第二天早上能不能穿上。 为了赶这个局子,我以为就自己在妻子面前抬不起头,没了男人的“尊严”。坐在酒桌上才发现,一桌子人,不管男人女人都一个熊样。男人女人,只要腰里的“蛐蛐”一叫,脸色立马就变,觉得丢了一回面子。女的给丈夫回话时,先嘱咐一声,男的先别说话,怕老公听了瞎寻思,然后她编个理由,就那么的了。男人给妻子回话的时候,也得先嘱咐女同胞,不让他们吱声,怕老婆听见回家不好交代,而他自己却不回话,在桌上找一个男的,这个男的必须在妻子面前或心里是一个本分人,替他请假。其实,女人的丈夫和男人的妻子,都知道那是谎言,但是能相互给个信息,就心安理得了。 真要是有谁较真儿,谎言一捅就破。 一次,妻子回娘家住了一夜,那是我的节日,相当于监狱里“放风。”谁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妻子半夜往我手机里打电话,问我在哪儿,实际是在查岗。我犯了一个错误,在歌厅的卫生间里接了妻子的电话: “你在哪儿呢?” 妻子不是好动静的问。 “我在家呢。” 我回答。 “在家呢?电视打开没,七频道演啥?” 我立马傻了。 谎言被揭穿,回到家里都要“过堂。” 妻子没当过法官,却天生是法官的材料,过堂时像个老中医,望闻问切全能用上。她先用鹰一样的眼睛注视你,让你心里没底儿,看你的衣领上、脸上有没有女人的口红痕迹;接着用话套你,跟谁一块吃饭了?有时跟女的在一起吃饭,这就得换个男的,也许这个男的刚给你家打过电话,因此,这关你稍不留意,就将引火烧身;然后用鼻子闻,闻你身上有没有香水味,只要你把握不住自己,真的有越轨行为,过不了几招,你就得如实招来;最后是切,所谓切,即切中要害,这招最狠;三招过后,妻变换了招法,变得千娇百媚,燕语莺声:“老公,我想了,我想要———”这一招如你招架不住,交不上“公粮”,说你外边有了那事,你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每次“过堂”,我都比江姐受刑难过,这斗智斗勇的较量,常常弄得我一身冷汗。 都说每个成功者背后,有两个优秀的女人,一个是母亲,一个是妻子。可有的女人,把自己不够男人的男人变成男人;而还有的女人,把自己男人的“雄心壮志”弄没了,还抱怨你一事无成。 我想,老婆的骂可以理解,骂对她的身体有好处,我是她的宣泄对象,她随时可以宣泄。有时,我趁妻子高兴的时候,给她做“思想政治工作”,告诉她:男人下班就回家是穷鬼,半夜回家的是酒鬼,下半夜回家的是色鬼,一宿不回家的是赌鬼。 我充其量算是一个酒鬼。 “你他么还回来呀,这是你家吗?这是旅店,睡一觉就走!有能耐你一辈子别回来,算你有章程……” 因为应酬,我差不多天天半夜回家,回家一晚了,妻子的每天“半小时”就开播。妻子的每天半小时基本上是重播,内容全部一样,就是把我们从认识那天起的我的所有过错,在这半小时里声讨一遍,不声讨完她睡不着觉。我纳闷,妻子的记忆力那么好,再不就是她像旧社会老地主一样,有一本变天账,不然她咋记得那么详细,连清明节去坟地烧纸,给她妈少烧一张的事儿都记着呢。 不能怨妻,就这社会环境。 别说妻子,我每天总能在街边的歌舞厅门口看到那些浓妆艳抹的小女子,白嫩的大腿,明晃晃的露着,被称为“第三只眼”的肚脐眼,虽然瞎了,还在向人们卖弄风情;飘荡的眼神儿那么一眨,咱得说心里话,哪一个都比妻子年轻、漂亮、性感、够味。 真有那机会,别怪我把握不住,你也备不住得失身一回。 妻子不了解我,白在一个锅里搅马勺了。我了解我自己,我知道自己不高尚,但我敬仰高尚。毛泽东说过,做一个高尚的人,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我敬仰毛泽东,就信他的话。我清楚,我做不成一个高尚的人,但至少要脱离低级趣味。 妻子不理解我,痛苦的是我。 不被妻子理解,那是一世的事,等于给一个无罪的人判个无期徒刑,付出的是一生代价。 冤! 妻子不知什么时候起,丧失了自信,只要我离开家门,好像全世界的女人都在勾引我。 我有那么优秀吗? 我被“判刑”了。 我是“无期徒刑”还是“有期”? 三 妻子出轨,丈夫有责任;丈夫出轨,妻子一样有责任,他们都是被对方推进别人的怀抱。尽管有些人与丈夫或妻子厮守一生,但他或她们的心灵,早已经私奔…… 接到树叶电话,鹤顶红饭店见。 好久不见树叶了,我很想她,不只是小时候天天在一起,而是与树叶接触之后,越来越想她,但我一直向李老嘎瘩、向树林严守着一个秘密,没告诉他们树叶的出现。 我喜欢树叶,她是一个任性的女孩,小时是我和树林的跟屁虫,想甩时甩不掉,不想甩时,树叶被李老嘎瘩一锄杠打出去那天,我跟树林与根子,跟着找了三天三夜,跟着哭了三天三夜。李老嘎瘩没找,他要跟剪国旗的“小反革命”划清界限,站稳阶级立场。 我在报社当编辑时,接到一个作者写的诗,诗很深邃,有一种看破红尘的感觉,带着许多无奈,其中几句叫我刻骨铭心,那是我所能看到的诗中最难忘的几句: 我从来没有听到过活着的竹子歌唱 死亡之后 变成笙管笛箫 我被作者的深邃打动,这轻浮的年代,很少见到有思想的人,特别是女人。我急于要见到这个作者,终于有一天,我们相约在一家红风车酒吧见面。 “你是树叶?” 我一眼就认出那个少女时代被父亲打出家门的树叶,她也认出了我。真是女大十八变,树叶出落得亭亭玉立,身上散发出女性特有的魅力。她天鹅般的脖子上戴着的项链,是美国的标志———自由女神像。 树叶认出我后,磨转头想走。 “树叶。” 我的喊声起了作用,没有家乡人叫过她的名字,唤醒了她沉睡的心。她默默地转过身来,泪水早已经模糊了视线。那是她离开李家围子后,第一次见到故乡的人。 喝着马爹利,她流着泪倾诉了被爹打出去后的经历。听着树叶的倾诉,我想,如果说她从小被爹打出家门是她的不幸,然而就在她要被冻死的时候,被一个善良的老师领回家,从此改变了生命的轨迹,不再是泥塘里的丑小鸭,而变成了天鹅湖里的鸟。 树叶让我不要跟任何人提起她的存在,否则一生一世不理我。我答应了她,并信守了诺言。谈话中,她说她离婚了,许多事情一句两句说不清,也就不说了。 “你的诗写得很好。” 我说。 “一般。” 她说。 谈到诗,她说她写诗,但对新诗没“感冒”,她说新诗已经死亡, 新时代以来,哪有一首诗能让人反复吟诵的。谈到思想,她说思想能改变这个世界。2000多年前,一个服苦役的农民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么一点点思想的光芒,把大秦帝国吓坏了,它一下动摇了秦始皇千秋万代永不变姓的权力血缘继承的神圣原则。然而,思想者从来没有给思想者带来尊严。屈原投江、布鲁诺烧死、伽利略受到罗马教皇的残酷迫害。 那一刻,树叶又进入了我的心。 树叶说,从她被爹打出李家围子那天起,她已经把李家围子从记忆里删除。从不提李家围子,从不提父亲,那儿除了贫穷、屈辱、苦难,还有什么? “我在考托福,要去美国……” 树叶第一次跟我见面就提起她要去美国。话里话外,在她的眼 里,美国是个最民主、最法制、最富有、最文明的社会,那儿不讲马克思主义,那儿不讲统一思想,哪儿最大的政治就是人权。美国孩子上学第一堂课,是跟着老师大声背诵;“我保证发展我的独立思想。”这句话是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为美国学生撰写的。 “渠道都找好了,先嫁给美国佬,然后弄一绿卡……” 树叶滔滔不绝,对美国充满憧憬。她说中国的技术落后,而更落后的是人的思想,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佛里德曼在他的书中写道:不用担心中国窃取美国技术,因为美国可以发明新的技术。美国最担心的是中国偷取美国的独立宣言、宪法精神等最有价值的东西。 “成为美国公民,是我一生的梦想……” 树叶觉得,在中国活得没有尊严,在这个官本位的国度,只有当官的活得好,而当官的又从没顾及人民的感受。在西方,总统下野可以当锅炉工,中国有吗?因此有人跟主席、总理,哪怕是省长、市长照张相,挂在办公室最显眼的地方,佛像一样的供着,明知是拉大旗做虎皮,有人也觉得了不起,就高看你一眼。因为这些政要多数人没有机会见到,哪怕是远远的瞥上一眼。而美国政府官员是靠自己竞选,选民投票选举出来的,你有很多机会在他们竞选的时候见到他们。要求合影,他们会搂着你摆出最动人的姿势,照完了人家还要感谢你的支持。 “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敢让他的人民买枪,并且还说,让人民拥有枪支,不只是让他们打猎,当他们的政府独裁专制的时候,当他们的法律不公正的时候,他们可以用枪捍卫自己的尊严。哪有一个政府的总统敢说这样的话……” 树叶的思维走进了死胡同,至少她模糊了一个概念,政府和国家不是一码事。不能因为政府的一点缺失,就“背叛”了国家。哪个政府都是为人民着想的,不为人民着想的政府都被人民推翻了。《水浒传》里的宋江还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子,才使天下英雄集聚在水泊梁山。宋江不是天子的种,没白被“组织”培养那么多年,领着队伍回到组织里,去打自己的阶级弟兄方腊,不然大宋朝早改了国号。毛泽东建立了他的组织,把这个组织的宗旨定为:为人民服务。因此,才有人集聚在他的旗下,才赢得了人们的拥护。他的一生都在践行着他的宗旨,他给张思德开追悼会,写下了名篇:为人民服务。他给雷锋题词,撒下了为人民服务的种子。 离开生养自己的土地,说她是“背叛”国家,这话有点过,叫背井离乡,也是树叶痛苦的选择。 不怪树叶的思想走进死胡同,她被伤的太深了。 四 树叶走在街上,向鹤顶红饭店走去。 这条街叫和平大街,是县城最主要的干道,宽敞,并排走八辆汽车。街道两边已逐渐崛起几座高层,显示着这座县城的气派。树叶不喜欢高层,她觉得高层是因为人们生存空间越来越小的产物。把平房一座一座的摞起来,并不能显示一座城市的气派,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可以这样说,树叶与这座县城一同长大,过去的和平大街,窄窄的,排水沟都是露天的,夏天水面上漂着死猫烂狗,臭气熏天。这座县城发展成今天这样子,扔进去好几个县长,一个枪毙、几个无期,才有了这样的起色。 树叶喜欢平房,然而,除了督军府几座遗址,这座城市容不下一座平房的存在,好像是有了平房,这座县城就甩不掉落后的帽子。 如果说树叶想离开国家,加入美国国籍是因为一小剪了国旗被打成“小反革命”为原因的,有点不可信,因为那时她还是个孩子;如果说是因为她养父被打成“臭老九”蹲过牛棚,在她心里造成了阴影,这也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与丈夫离婚之后,产生了移居美国的想法。 因为养父是教师世家,也把树叶培养成了教师。 树叶教语文,顺便写几首小诗,结果诗写火了,人们差不多都忘了她教师的身份,都叫她诗人。数学组有位教师是数学组组长,姓史,人长得挺英俊,要个头有个头,要长相有长相,一米八的大个,就是有个眼角往下耷拉,人们叫他“史太龙”。史太龙相中了树叶,他便把树叶在所有报纸刊物发表的诗作收集起来,倒背如流,无论是新年晚会上,还是酒桌上,史太龙的拿手好戏就是朗诵树叶的诗歌。 我注定是你的猎物 面对你黝黑的枪口 我站定 站成一株白桦 我在等待 等待你的一声枪响 殷红殷红的鲜血绽放如花 史太龙声音浑厚,男人气十足,情感还丰富,有时朗诵朗诵着就泪流满面,他说他被树叶的诗打动了。树叶是她的小名,全名叫李树叶。树叶开头没太把史太龙当回事儿,结果有一天史太龙请一帮朋友吃饭,还邀请了树叶。当树叶走进餐厅的时候,迎面挂着一个横幅,上面写着:祝李树叶生日快乐。因为树叶是属马的,在横幅的八个字中间画了一匹马。 树叶都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却被史太龙记得,叫树叶非常感动。 酒喝到一半儿,史太龙走上舞台,拿起话筒,说了几句话: “女士们、先生们,今天是李树叶女士的生日,我送给李树叶女士一份生日礼物……” 史太龙说罢,潇洒的一挥手,服务员将装生日蛋糕的小车推上舞台。 礼物上盖着红绸。 树叶想,那一定是生日蛋糕。 史太龙拉开红绸,原来是几捆打包的书。史太龙取出一本,举起来大声宣布:“这是李树叶女士出版的第一本诗集《地球,宇宙的尘埃》,今天在她的生日里发给大家……” 史太龙走到树叶面前,把手里的一本诗集递给树叶。 树叶接过印刷精美的诗集,看到封面上自己那张靓丽的照片,眼圈儿红了,她一下扑进史太龙的怀里。 树叶知道,现在的诗歌已经死亡,没有人读诗,出版社更不做这赔钱的买卖。史太龙为“钓”得树叶这条美人鱼,自费为树叶出版了这本《地球,宇宙的尘埃》,放的“饵”太诱人,树叶爱吃…… 结婚后,两个人的日子也还算挺好,你恩我爱的,特别是树叶,经受了那么多的打击,特别珍惜对史太龙的爱。人与人的了解,需要时间,夫妻也一样。结婚前给人看的都是好的一面,日子长了,短处暴露出来,就是个事儿。然而树叶越来越发现,史太龙做事喜欢用心计,这叫树叶接受不了。导致他们离婚的是,史太龙要竞争学校副校长,把教育局长请家吃饭,居然让树叶陪局长睡觉。 树叶认清了史太龙的嘴脸,从此,她认定那些貌似男人的男人,不一定是男人;一个嘴巴搧过去,树叶不但提着皮箱净身出户,还毅然辞职,开始浪迹天涯…… 人啊! 树叶感叹了:人啊,爱什么死在什么上。男人爱马,摔死的多;男人爱车,死在车祸上的多;爱音乐的死在钢琴上;爱酒的死在酒上,爱烟的死在烟上。 树叶爱上了史太龙,虽然还活着,但她的心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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