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红高粱家族


作者:莫言     整理日期:2015-11-05 11:23:22

中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作品。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莫言是个诗人,他扯下程式化的宣传画,使个人从茫茫无名大众中突出出来。他用嘲笑和讽刺的笔触,攻击历史和谬误以及贫乏和政治虚伪。他有技巧的揭露了人类阴暗的页面,在不经意间给象征赋予了形象。·莫言有着无与伦比的想象力。他很好的描绘了自然;他基本知晓所有与饥饿相关的事情;他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没有真理、常识或者同情的世界,这个世界中的人鲁莽、无助且可笑。·莫言的故事有着神秘和寓意,让所有的价值观得到体现。莫言的人物充满活力,他们甚至用不道德的办法和手段实现他们生活目标,打破命运和政治的牢笼。·莫言生动的向我们展示了一个被人遗忘的农民世界。他知晓手工艺、冶炼技术、建筑、挖沟开渠、放牧和游击队的技巧并且知道如何描述。他似乎用笔尖描述了整个人生。·他比拉伯雷、斯威夫特和马尔克斯之后的多数作家都要滑稽和犀利。·在莫言的小说世界里,品德和残酷交战,对阅读者来说这是一种文学探险。重磅推荐:★《莫言文集诺贝尔奖纪念收藏版》硬精装版(莫言送瑞典文学院图书馆相同版本)★《莫言文集》平装版(2012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中国著名作家莫言二十部文集完整集结。)★《阎连科精品文集**典藏版》(中国首位卡夫卡文学奖获得者阎连科精品文集**典藏版)
本书简介:
  主人公余占鳌是个热血男儿,正义又野蛮。他杀死了一个与自己守寡多年的母亲发生关系的和尚,而后母亲也吊死了。他为了女人杀人放火,霸占了后来成了他妻子的戴凤莲。他为了报仇雪耻,苦练枪法,将曾非礼过他妻子的土匪花脖子一伙一网打尽。他为了还一个村姑的清白,不惜将酒后施奸的亲叔枪毙。为了小妾恋儿不惜和妻子闹翻并分居。他为了民族大义,毅然抗日但最终全军覆没......他为了爱情而拼搏,为了报仇而残忍,为了正义而果决,为了荣誉而战......
  作者简介:
  莫言,山东高密人。1955年出生于一个人口众多的农民家庭,小学五年级辍学回家务农。十八岁时,到县棉花加工厂做工。1976年2月应征入伍。在部队历任战士、班长、教员、干事、创作员等职。1997年转业到报社工作。2007年10月调到中国艺术研究院工作。先后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1984-1986)和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研究生班(1989-1991),获文艺学硕士学位。
  2012年10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中国第一位获得此奖的作家。
  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天堂蒜薹之歌》、《十三步》、《酒国》、《丰乳肥臀》、《檀香刑》、《四十一炮》、《生死疲劳》等十部,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欢乐》、《怀抱鲜花的女人》、《爆炸》、《师父越来越幽默》等二十余部,短篇小说《白狗秋千架》、《枯河》、《拇指铐》、《冰雪美人》等八十余篇。还创作了《红高粱》、《霸王别姬》、《我们的荆轲》等话剧、电影文学剧本等。多部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外文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出版。
  1987年《红高粱》获第四届全国中篇小说奖。根据此小说改编并参加编剧的电影《红高粱》获第38届柏林电影节金熊奖。
  1988年《白狗秋千架》获台湾联合文学奖。根据此小说改编的电影《暖》获第16届东京电影节金麒麟奖。
  1996年《丰乳肥臀》获首届大家?红河文学奖莫言,山东高密人。1955年出生于一个人口众多的农民家庭,小学五年级辍学回家务农。十八岁时,到县棉花加工厂做工。1976年2月应征入伍。在部队历任战士、班长、教员、干事、创作员等职。1997年转业到报社工作。2007年10月调到中国艺术研究院工作。先后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1984-1986)和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研究生班(1989-1991),获文艺学硕士学位。
  2012年10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中国第一位获得此奖的作家。
  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天堂蒜薹之歌》、《十三步》、《酒国》、《丰乳肥臀》、《檀香刑》、《四十一炮》、《生死疲劳》等十部,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欢乐》、《怀抱鲜花的女人》、《爆炸》、《师父越来越幽默》等二十余部,短篇小说《白狗秋千架》、《枯河》、《拇指铐》、《冰雪美人》等八十余篇。还创作了《红高粱》、《霸王别姬》、《我们的荆轲》等话剧、电影文学剧本等。多部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外文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出版。
  1987年《红高粱》获第四届全国中篇小说奖。根据此小说改编并参加编剧的电影《红高粱》获第38届柏林电影节金熊奖。
  1988年《白狗秋千架》获台湾联合文学奖。根据此小说改编的电影《暖》获第16届东京电影节金麒麟奖。
  1996年《丰乳肥臀》获首届大家?红河文学奖
  2001年《酒国》(法文版)获法国“LaureBataillin”(儒尔?巴泰庸)外国文学奖
  2001年《檀香刑》获台湾联合报2001年十大好书奖。
  2004年4月获“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杰出成就奖”。
  2004年3月获法兰西文化艺术骑士勋章
  2005年1月获第三十届意大利NONINO国际文学奖。
  2006年7月获日本福冈亚洲文化大奖。
  2008年9月获香港浸会大学“红楼梦华语长篇小说奖”
  2008年10月获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纽曼华语文学奖”
  2009年6月被推选为德国巴伐利亚艺术科学院通讯院士
  2011年长篇小说《蛙》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
  目录:
  卷首语
  第一章红高粱
  第二章高粱酒
  第三章狗道
  第四章高粱殡
  第五章奇死
  人老了,书还年轻——代后记前言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第一章红高粱
  一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敌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从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了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慢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上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枪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到种的退化。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我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记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藉,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地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脚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腥甜味愈加强烈,余司令大喊一声:“日本狗!狗娘养的日本!”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着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昧一直伴随着他。
  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河水明亮的喧哗,一阵强一阵弱,一阵远一阵近。赶上队伍了,父亲的身前身后响着踢踢蹋蹋的脚步声和粗重的呼吸。不知谁的枪托撞到另一个谁的枪托上了。不知谁的脚踩破了一个死人的骷髅什么的。父亲前边那个人吭吭地咳嗽起来,这个人的咳嗽声非常熟悉。父亲听到他咳嗽就想起他那两扇一激动就充血的大耳朵。透明单薄布满血管的大耳朵是王文义头上引人注目的器官。他个子很小,一颗大头缩在耸起的双肩中。父亲努力看去,目光刺破浓雾,看到了王文义那颗一边咳一边颠动的大头。父亲想起王文义在演练场上挨打时,那颗大头颠成那般可怜模样。那时他刚参加余司令的队伍,任副官在演练场上对他也对其他队员喊:向右转——,王文义欢欢喜喜地跺着脚,不知转到哪里去了。任副官在他腚上打了一鞭子,他嘴咧开叫一声:孩子他娘!脸上表情不知是哭还是笑。围在短墙外看光景的孩子们都哈哈大笑。
  余司令飞起一脚,踢到王文义的屁股上。
  “咳什么?”
  “司令……”王文义忍着咳嗽说,“嗓子眼儿发痒……”
  “痒也别咳!暴露了目标我要你的脑袋!”
  “是,司令。”王文义答应着,又有一阵咳嗽冲口而出。
  父亲觉出余司令的手从王文义的后颈皮上松开了,父亲还觉得王文义的脖子上留下两个熟葡萄一样的紫手印,王文义幽蓝色的惊惧不安的眼睛里,飞迸出几点感激与委屈。
  很快,队伍钻进了高粱地。我父亲本能地感觉到队伍是向着东南方向开进的。适才走过的这段土路是由村庄直接通向墨水河边的唯一的道路。这条狭窄的土路在白天颜色青白。路原是由乌油油的黑土筑成,但久经践踏,黑色都沉淀到底层,路上叠印过多少牛羊的花瓣蹄印和骡马毛驴的半圆蹄印,马骡驴粪像干萎的苹果,牛粪像虫蛀过的薄饼,羊粪稀拉拉像震落的黑豆。父亲常走这条路,后来他在日本炭窑中苦熬岁月时,眼前常常闪过这条路。父亲不知道我的奶奶在这条土路上主演过多少风流悲喜剧,我知道。父亲也不知道在高粱阴影遮掩着的黑土上,曾经躺过奶奶洁白如玉的光滑肉体,我也知道。
  拐进高粱地后,雾更显凝滞,质量更大,流动感少,在人的身体与人负载的物体碰撞高粱秸秆后,随着高粱嚓嚓啦啦的幽怨鸣声,一大滴一大滴的沉重水珠扑簌簌落下。水珠冰凉清爽,味道鲜美,我父亲仰脸时,一滴大水珠准确地打进他的嘴里。父亲看到舒缓的雾团里,晃动着高粱沉甸甸的头颅。高粱沾满了露水的柔韧叶片,锯着父亲的衣衫和面颊。高粱晃动激起的小风在父亲头顶上短促出击,墨水河的流水声愈来愈响。
  父亲在墨水河里玩过水,他的水性好像是天生的,奶奶说他见了水比见了亲娘还急。父亲五岁时,就像小鸭子一样潜水,粉红的屁股眼儿朝着天,双脚高举。父亲知道,墨水河底的淤泥乌黑发亮,柔软得像油脂一样。河边潮湿的滩涂上,丛生着灰绿色的芦苇和鹅绿色车前草,还有贴地生的野葛蔓,支支直立的接骨草。滩涂的淤泥上,印满螃蟹纤细的爪迹。秋风起,天气凉,一群群大雁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个“一”字,一会儿排成个“人”字,等等。高粱红了,西风响,蟹脚痒,成群结队的、马蹄大小的螃蟹都在夜间爬上河滩,到草丛中觅食。螃蟹喜食新鲜牛屎和腐烂的动物的尸体。父亲听着河声,想着从前的秋天夜晚,跟着我家的老伙计刘罗汉大爷去河边捉螃蟹的情景。夜色灰葡萄,金风串河道,宝蓝色的天空深邃无边,绿色的星辰格外明亮。北斗勺子星——北斗主死,南斗簸箕星——南斗司生、八角玻璃井——缺了一块砖,焦灼的牛郎要上吊,忧愁的织女要跳河……都在头上悬着。刘罗汉大爷在我家工作了几十年,负责我家烧酒作坊的全面工作,父亲跟着罗汉大爷脚前脚后地跑,就像跟着自己的爷爷一样。
  父亲被迷雾扰乱的心头亮起了一盏四块玻璃插成的罩子灯,洋油烟子从罩子灯上盖的铁皮、钻眼的铁皮上钻出来。灯光微弱,只能照亮五六米方圆的黑暗。河里的水流到灯影里,黄得像熟透的杏子一样可爱,但可爱一霎霎,就流过去了,黑暗中的河水倒映着一天星斗。父亲和罗汉大爷披着蓑衣,坐在罩子灯旁,听着河水的低沉呜咽——非常低沉的呜咽。河道两边无穷的高粱地不时响起寻偶狐狸的兴奋鸣叫。螃蟹趋光,正向灯影聚拢。父亲和罗汉大爷静坐着,恭听着天下的窃窃秘语,河底下淤泥的腥味,一股股泛上来。成群结队的螃蟹团团围上来,形成一个躁动不安的圆圈。父亲心里惶惶,跃跃欲起,被罗汉大爷按住了肩头。“别急!”大爷说,“心急喝不得热粘粥。”父亲强压住激动,不动。螃蟹爬到灯光里就停下来,首尾相衔,把地皮都盖住了。一片青色的蟹壳闪亮,一对对圆杆状的眼睛从凹陷的眼窝里打出来。隐在倾斜的脸面下的嘴里,吐出一串一串的五彩泡沫。螃蟹吐着彩沫向人挑战,父亲身上披着大蓑衣长毛起。罗汉大爷说:“抓!”父亲应声弹起,与罗汉大爷抢过去,每人抓住一面早就铺在地上的密眼罗网的两角,把一块螃蟹抬起来,露出了螃蟹下的河滩地。父亲和罗汉大爷把两角系起扔在一边,又用同样的迅速和熟练抬起网片。每一网都是那么沉重,不知网住了几百几千只螃蟹。……
  





上一本:幻夜 下一本:别和她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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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家族的作者是莫言,全书语言优美,行文流畅,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为表示对作者的支持,建议在阅读电子书的同时,购买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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