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嫁的芦小花觉得,如果她的运气和脚气一样坚挺就好了,这样就不会把相亲的男同胞吓跑。 好不容易遇上一个不嫌弃她的尊上,却没想到这人是一个暴力狂。 终于找到一个人拜堂成亲了,尊上那厮居然和新郎偷梁换柱,自己顶了上去。 这还不够,最可怕的是,暴力狂说她芦小花就是那些年他错过的爱情…… 史上最坚强的女主:一只“一直想嫁人,一直被退婚”的芦花鸡! 史上最爆笑的剧情:只有你想不到,没有芦小花遇不到。 作者简介: 长歌:90后,生于岭南,现居北京。 坚信读懂一本书胜于对十本书不求甚解,所以一本书能反复看二十遍。 心里住着一个彼得·潘,有着解不开的少年情结。以笔为尺,丈量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已出版《养只萌呆镇镇宅》系列图书。 目录: 楔子 第一章相亲相到猪圈去了 第二章一点主角光环也没有 第三章性别不同不要争宠 第四章险些被熬成一锅汤 第五章我错了,我哪儿都错了 第六章你倒是诛死我啊 第七章摸他一下都算家暴 第八章追女生的两大利器 第九章终于作得只剩我自己 第十章下蛋母鸡,母鸡中的傻瓜鸡 第十一章我想揍你想了好几十年了 第十二章原来这有一群屎壳郎 第十三章她叫芦小花,那我叫什么 第十四章宁为凡人误凡尘楔子 第一章相亲相到猪圈去了 第二章一点主角光环也没有 第三章性别不同不要争宠 第四章险些被熬成一锅汤 第五章我错了,我哪儿都错了 第六章你倒是诛死我啊 第七章摸他一下都算家暴 第八章追女生的两大利器 第九章终于作得只剩我自己 第十章下蛋母鸡,母鸡中的傻瓜鸡 第十一章我想揍你想了好几十年了 第十二章原来这有一群屎壳郎 第十三章她叫芦小花,那我叫什么 第十四章宁为凡人误凡尘 番外得了鸡瘟那些年 其实当初刚刚看到这个稿子的时候,我心里就很喜欢,不是因为它口味重(芦小花:人家明明是小清新!),而是喜欢芦小花身上的那股不服输的逗比劲儿! 所以说,傻人有傻福,她遇上的人,都能真心待她。即使她笨,她贪生怕死,有诸多缺点,但是还是遇到一个完美的人,包容她所有的不完美。 愿你们所有人都能有小芦花的运气。 ——新浪微博:笑颜如花vv 一直就很喜欢这种仙侠文的,感觉l芦花好有爱,那种不服输的意志虽然芦花有点二,但有时瞬间被芦花的傻,二萌翻了,以及顾辞那若有若无的真情,那是男神啊,却为芦花做了那么多事,一直都在推动情节,勾着我的心。嘤嘤嘤好期待上市啊!好希望芦花之后的发展啊! ——百度ID:煙染丶暖 第一眼看都《芦花快跑》,先是想到了自己,后来就是唐悠悠。其实当初刚刚看到这个稿子的时候,我心里就很喜欢,不是因为它口味重(芦小花:人家明明是小清新!),而是喜欢芦小花身上的那股不服输的逗比劲儿! 所以说,傻人有傻福,她遇上的人,都能真心待她。即使她笨,她贪生怕死,有诸多缺点,但是还是遇到一个完美的人,包容她所有的不完美。 愿你们所有人都能有小芦花的运气。 ——新浪微博:笑颜如花vv 一直就很喜欢这种仙侠文的,感觉l芦花好有爱,那种不服输的意志虽然芦花有点二,但有时瞬间被芦花的傻,二萌翻了,以及顾辞那若有若无的真情,那是男神啊,却为芦花做了那么多事,一直都在推动情节,勾着我的心。嘤嘤嘤好期待上市啊!好希望芦花之后的发展啊! ——百度ID:煙染丶暖 第一眼看都《芦花快跑》,先是想到了自己,后来就是唐悠悠。 其实,开始一点并没有很大的引起兴趣,反而是后来的尊上。尊上出场给我的感觉就是个杀阡陌,后来,发现其实尊上和杀姐姐不一样,各有各的特点,不过我想都有一张完美的脸啦。芦花是个十分励志的“芦花鸡”。芦花真的是个只坚强,坚持的芦花鸡,也是只附带蠢萌气质芦花鸡。(虽然我也是“芦花”,虽然我很具备“蠢萌”气质,但是,我似乎不大具有坚持不懈这点,也没有芦花那自称倾国倾城的容。)有着不知如何来的脚臭,虽然也会去掩饰,但是依旧坚持不懈,乐观。略有吐槽,依旧欢脱。为救师父,被人嫌弃,从未放弃,坚持不懈。坚强的芦花,尊上会陪着你喵,会有的要的。 ——百度ID:烟若澜弦 之前也看过很多古风的、奇幻的小说。但是,我从没见过如此逗比、欢快的古风奇幻小说!只是第一眼,就吸引了人的眼球。 记得上面有段评论,说尊上有点像杀阡陌,但又有点不像。我认为,尊上有些像白子画,或者可以说,尊上即像杀阡陌,又像白子画,当然,也有自己独特的性格。尊上心里是很喜欢芦小花,不过他有时像杀阡陌,把内心写在了脸上,有时像白子画,把情感藏在了心里。 芦小花,是我见过最最最最悲催的女主,也是最乐观的女主。像花千骨一样,被嫌弃,却依旧很执着。是条汉子!(汉子无敌了!这个世界是汉子的!) 我也是看了这篇《芦花,快跑》入了长歌大大的坑。希望《芦花,快跑》大卖!希望长歌大大多写些这样幽默风趣的小说! 当然,我也有个疑问。书名是《芦花,快跑》,可是女主角叫芦小花。难道书名中的芦花指的是芦花鸡吗? ——百度ID:楪祈2001 楔子 秋风和煦,百花凋零。 在我三百九十九岁生辰当天,师父风和璧为了给我点儿惊喜,不知从哪儿抓来一只老鹰骑在上面俯冲而下,吓傻的老鹰撞塌了大棚,也吓死了我三位宾客。 事后师父赌咒发誓说那三个老家伙是存心憋着一口气想嫁祸他,因为他们已经三百二十岁了,随时有可能两眼一翻永登极乐。 一般的精怪顶多就是三百岁的寿命,这几个人应是“近朱者赤”,搭着我跟我师父多活了几年。 因为这件事,我三年都没有搭理师父。 后来我才知道,那三个老家伙打算在我生辰之日将我干掉,调料都准备好了——因为我身为一只芦花鸡,活了近四百年,模样还跟十五六岁的姑娘一样邪乎,太让人愤懑了。 想来在他们眼中,我就是古籍中的唐和尚,烹了我的肉,说不定还能枯木逢春一番。 之前我师父将我盯得太紧,他们也没有活腻,遂一直等到老了才下手,要是东窗事发了,也活够了本。 看透世事的我开始随着师父闯荡江湖。 其实也是没办法…… 在我那三位老友死之前,他们就传了一个假消息出去——当年,我师父风和璧携了世上仅剩的一只凤凰跑路。 一石激起千层浪,于是大伙儿都来追杀我们来了。 师父跟我说到这事的时候,我还挺不乐意的。 我是喜欢作凤凰打扮没错,可真身却连凤凰家的老亲戚都算不上,属于食物链中比较悲催的芦花鸡一族。 说起凤凰一族,也是倒了几辈子的血霉,四百年前被人趁虚而入,全族都死光了。 对于整个精灵界来说,那次圣战也伤亡惨重,但凡有点儿能耐的都没活下来,龙族仅剩的三尾龙也不知所踪。剩下的精怪实力非常平均,我师父算是里头数一数二的。 我师父是老龙家的亲戚——蛟。他已经快一千岁了,但是模样还是遭人记恨的十八岁少年。 对于那场战役,师父讳莫如深,其实我私下觉得,贪生怕死的师父肯定是避难去了,他没经历过那些大场面,所以编都没法编。 总之,这次的追杀,师父不甚放在眼里,因为膘肥体壮,任性。 师父平日的消遣便是时不时地到那群小精怪处拉仇恨,拉满之后,再一个大招,将那群小喽啰一招放倒。 这种欺凌弱小的行为直接导致我后来命运多舛,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我在师父的庇护之下连情窦都没有开过,但是开起来的时候,却毫无征兆,十分迅猛,后来想想,的确是晚节不保。 遇到顾辞之时,他未及弱冠,只是一个只有十七八岁的翩翩少年。 那日,师父闲着无聊,又去骚扰小精怪了,后来他同我说,没能及时将我这情根掐断,是他这辈子最遗憾的事情。 幼时,师父总爱跟我说七仙女与董永的故事、白娘子与许仙的故事……堪堪听得我睡眼朦胧,我当时就想,我的丈夫,即使不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也得带着可口的七彩蜱虫吧?从未想过,我的丈夫会是一位凡人。 扯远了,且说那日我正在打盹,一条蛇趁我不注意,便要张开那血盆大口吞了我。 “还是一条有口臭的蛇。”我不满地对师父回溯道,“说时迟那时快,那凡人便拿剑刺伤了那条蛇,身姿矫健、风流倜傥。” 师父瞪了我一眼:“于是你就喜欢上他啦?” 喜欢上他?那只有肤浅的女子会做的事情吧? 无奈,我就是那么肤浅的女子。 似乎有一双翻云覆雨手,将这段我随手便能化解的危机变成了英雄救美。 我想,我是真喜欢上顾辞了。 喂,顾辞,等到你二十岁的时候,我将身披红霞,成为你的新娘。 第一章 白云苍狗,一晃二十年。 “都让让都让让!不是就丢个人吗?有什么好看的!”话音未落,只见一位面带嫌弃的小厮拨开了人群,对着后面抬着我的四个人说,“我数一二三,大家把她呼猪圈里。” 随着整齐的口号声传来,“呼”地一下,那四人厌恶地一记远投之后,猪圈屋顶砖瓦碎裂开,周遭的景物如星屑般从我眼前划过,我只来得及看了一眼猪栏,一阵剧痛传来,就生硬地卡进了猪栏里。 正当我晕晕乎乎地伸手去揉揉那将断掉的老腰,就听到“嘶”的一声,我背后的衣裳撕裂了。 在任何时候,我都觉得丢脸比丢屁股难看得多。 所以我的第一反应是赶紧把脸上的大红色绸缎拢了拢,确保别人看不见我的脸之后,才咬牙发力,企图把自己的屁股从猪栏里解救出来。 即便这是侵犯妖权的窝囊事,我也低调地没有惊呼,全程高贵冷艳地紧捂着面纱。若是让围观的这些人类将我认出来,我这老脸就没地方搁了。 我身为一只近五百年的精怪,却被这等屁民这么丢来丢去的,说出去也实在没脸。 如果我二十年前没有蠢到自封法力,你们丢我一丈试试!我心里愤愤不平地想道,当年我同我师父叱咤大荒的时候,是何等的所向披靡,一般的小精怪看着我都是绕道走的。 哎,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 如今师父被人关了起来,我没了法力,当初那些小精怪就开始作威作福了。我竟沦落到被一群屁民扔来扔去的,说来也真让人老泪纵横。 猪圈外头的一位小厮狠狠地啐了我一口:“半大的姑娘了,居然自荐枕席!要不是我们少爷大发慈悲,我们直接把你呼猪笼里!” 小厮的信息传达得恰到好处,顿时满足了围观群众的八卦心理,一时间,咒骂声不绝于耳,诸如—— “芦小花,别遮了,你的脚飘香万里的,对于你来说,捂住脚比遮住脸有用。” “就是,你的脸早就没了,哪儿还用遮呢。” 我垂死辩解了一声:“我不是芦小花!” 我这欲盖弥彰的解释,瞬间把自己推到了风口浪尖。 “哟嘿,她那点儿智商还敢狡辩……” …… 他们能分毫不差地将我认出来,也不是他们天赋异禀,而是我的个人体征太明显,这八荒六合之中,找不出第二个同我一样倒霉的人。一百年前,我便得了连师父都束手无策的脚疾,其威力蔓延至今。 这么说吧,因为我的脚的关系,这方圆百里,没人再敢直视泡椒凤爪。 我想到自己的脚,颇为忧伤,大家私下都说我在裙子下面夹了个屎盆子,所以脚才会那么臭的。 其实都是污蔑! 屎盆子哪有我的脚臭啊! 我把自己当成一盆水来来回回地泼了无数次都没人敢接的原因,可不就是因为这双脚吗? 我承认我自荐枕席的行为不是那么光彩。但是这事吧,谁还没点儿难处,也不瞅瞅他们那歪瓜裂枣的样儿。 要不是为了救师父,谁爱搭理你们。 想当年师父还在的时候,整个大荒的男人我都没看上。但如今方圆三百里内的活男人,已经被我在一年里我已经轮番创造机会相了个遍,再也找不到第二个面生的了。 这次被我“自荐”的对象是植物成精的牡丹,属于外来人口,对我的战绩并无耳闻,简直是天机奇缘啊!我厚着脸皮去敲了媒婆的门,奈何那群媒婆皆是一群不敢屡败屡战的,我就只好扯了块大红布一裹,主动上门服务了。 我寻夫君的条件,原本是在妖中找,毕竟是同类嘛。无奈同类的嗅觉奇佳,我没走近他们十尺内,他们就溃逃了。 后来就变成了人、妖不忌。 到如今已经是人妖不忌了。 牡丹家族是闻名已久的女儿族,上万年来就没有出现过男丁。听说屋里的那位,便是盘古开天地以来第一位男丁。 鉴于大家都是有缺陷的人,我比来比去,还是觉得他比我更不堪一些,于是自降身份,送货上门。 没想到他竟然嫌弃我! 三丈,还差三丈,我就能将我这张惊为天人的脸往门窗里伸了,可惜功败垂成。牡丹一闻到味道,第一时间就派人把我丢猪圈里了。 “身为一个人妖,胆敢嫌弃我!等你见到我的脸,有你悔恨的时候!”我卡在猪栏里,自信感爆棚地想。 秋风萧瑟,月夜朦胧时,围观的小精怪终于散了。 我仍蔫蔫地蹲在熙熙攘攘的猪圈里,心想,行为艺术也不带我这样的啊! 经过一下午的发力后,我的屁股一寸都没挪出来,我寻思着,是不是得以毒攻毒、以退为进。俗话说,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拳头收回来,打出去才更有力量。 我深以为然,攥紧了拳头,用尽全力,使劲把自己往后一推! 我成功了! 原本横木只卡到了尾椎骨的地方,现在直接卡在了胸背上,直接完成了芦花鸡到王八的进化。 而我也终于意识到屁股跟拳头不一样,拳头收回来还能打出去,但是屁股收回来了,就取不出去了。 而且,我悲剧地发现,要是我不动,猪仔们可以一直当我是摆设,但沉默了一下午的我现下居然有动静了,那可就不得了了!一只小猪仔好奇地走过来看了我一眼,耸动的鼻子刚闻了我的脚一下,便嫌弃地不停后退。 居然敢鄙视我!我心中狂怒! 但凡你们这儿味道好一点儿,我也不会被丢到这儿来,居然还敢鄙视我!我瞪了那只猪一眼,它的一只蹄竟然已经在刨土了。 这样的动作不会是想把我顶出去吧? “别惹我,我的祖上可是斗鸡能手,有这样的血统,我凶起来我自己都害怕。要不是我被卡住了,没法化形,不然肯定一个个啄死你们!”我出口威胁道。 在那只小猪冲上来之前,伴随着“哼哼”几声,我提早被身后那个猪圈的成年猪顶了出来。 在我被撞晕的那一刻,脑海里出现的竟是这件事:为什么新来的牡丹不看我一眼啊,要是他看一眼我,肯定会爱上我的啊! 晕倒的后果是,晕着晕着便睡着了。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天边已经蒙蒙亮了。我心下一惊,连忙将自己全身上下瞧了一遍,直到看见仍旧系在手腕上的铃铛时,才放下心来。 我摇了摇手中的铃铛,悄声问道:“师父,你还好吗?如果还好,就响响我的铃。” 我静静地看着铃铛,看到到它无风自动的时候,才松了口气,瘫软了身子,趴在地上看天边的日出。 红日还没有出来,霞光已经将大地遍染。远处不时有鸿鹄掠过,它们朝着红日飞行,好像像把天边那撮耀眼夺目的光芒衔出来一般,看得我颇为惆怅。 二十年了,我仍找不到将师父救出来的办法,说起来真让人泄气。 在这些年里,我的身体十分虚弱,连人形都化不出来。近几年才好些,能化形了,但是法力却近乎为零。 明知道师父只能听到铃铛响动的声音,我还是忍不住对着铃铛呆呆地念叨:“师父,我又被人扔出来了,现在这大荒的人真势力,不就是脚臭了点儿吗?嫁了那么多年都没有嫁掉。连鳏居多年的老头都看不上我,还有那女变男的牡丹……都怪我当年没有听您的话,跟那顾辞……” 这铃铛师父那儿也有一个,这铃铛本是我遇到了危险就呼唤师父用的,那么多年过去,竟变成了师父对我报平安的物件了。师父被关在桃花谷二十年,性命虽无大碍,却不知他过得好不好,有无被人凌辱虐待。 师父知道我失了灵力,单凭一己之力,是无法将他救出的,遂每日早晨便响一响铃,让我戒骄戒躁。没想到这一响,就是二十年。 我越说,声音便越小,最终化为了一声叹息。 伴着冉冉升起的太阳,我信步回家,穿过两片丛林,瞥见我那小茅屋的时候,我愣了,这哪里还是我那破旧的小茅庐?如今的茅屋茅草已飞,房梁已塌,难不成竟遭贼了? 我身子一僵,赶忙小跑几步,只往屋里瞧了一眼,便将我瞧得抓心挠肝。我晾晒的衣服被这帮小兔崽子撕成一条一条的,胭脂也被灌上了泥巴,就连那口可怜的铁锅,竟也给踏平了! 我又赶忙跑到后院看我圈养的小鸡仔,果不其然,围栏都垮了,里面的鸡仔也不见了,不知道即将出现在哪口铁锅里。 正当我正举着家伙要报仇雪恨的时候,却见晏九吃力地捧着几幅画像回来了。晏九是一株豌豆精,当初还是得了我的一捧清泉才得以修炼成精,这十多年都跟我住在一起。 不知是否是我揠苗助长了,晏九这厮除了模样已经是豆蔻少女,其余的一切都停留在总角之中。 晏九也见到了我们残破的家,嘴巴一瘪,手中的画像扑簌扑簌地往下掉,其中一幅画绳子没系牢,刚触及地面,便“哗”地敞开来了。 “晏九,你怎么能那么不小心呢,说不定上边有我夫君的画像来着。”见到画像,我瞬间把破败的茅屋忘在了脑后,赶紧上前把散落的画像们都拾了起来,心疼地掸走了上面的灰。 听我这么一说,她的嘴巴瘪得更厉害了,一副泫然欲泣的表情,眼看眼泪就要掉出来了,我赶忙提起那幅展开的画像,大喝一声:“好!好!好!这等男子,屠了几个城都未必能……” 我愿是为了哄晏九,才对此话大加赞誉,没想到将画一举起来,只得一件高傲的衣裳徜徉于画中,独独缺了里头的人。 我沉默了。 正想着如何将这番话圆过去,晏九就凑了过来,擦了擦眼眶里的泪,神情略带激动地说:“你如何得知此男子极美?我央旁人给我画的时候,旁人便说画不出这人的神韵,如果落笔只会白白糟蹋了,因此这幅画才只得一件衣裳的。” “此话当真?倘若真有这么好看,我为何没听说过?”我激动中带了点儿狐疑,晏九的不靠谱我可是领教过无数次的。 “不但貌美,且灵力还极高。听说是从北边的极寒之地来的,才在八百里外住了不到半个月,大伙儿都管他叫尊上。” “听名字就帅呆了。”我喟叹,“九儿,你帮我找去屋里找一个铲子来,我挖点儿东西,还好埋了件衣裳,不然就得去养蚕了……” 不料,就在我拿着那口被踩平的铁锅跟晏九一起吃力地挖衣裳时,一群膀大腰圆的人驾着一辆马车来了。 我拍了拍手中的土看了过去,发现坐在马车外的那两人竟是昨日将我丢到猪圈的人。他俩正憋着一口气,探头探脑地往我这儿瞧,没想到对上了我的眼睛,眉头一跳,肩膀又缩了回去。 典型的做贼心虚! 难不成,那牡丹后悔了?还是,刚刚一番举动是在欲拒还迎? 我扔了铁锅,一身正气地站了起来,正琢磨着待会儿让这两人给我磕几个头好,马车中便传来了一个声音—— “你确定,尊上……真的喜欢脚臭的女子?” 我敏感地朝声源处看了过去。马车上的那两名小厮已经跳了下来,打开车门,马车中一名男子正眉头紧锁地歪坐在榻上,捏着鼻子看着我,语带厌恶。 我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男子,事实上,在此之前,我从未觉得能用“美丽”一次形容一名男子。他男生女相,长眉若柳,身如玉树,却不会让人觉得过分阴柔。他身着耀眼至极的红袍,腰间束着黑绫白玉带,广袖上绣着白鹤,面如冠玉,朝露般清澈的眼睛,还有眉间的那点牡丹形状的红痣。 只消一眼,我就知道此人定是牡丹族唯一的男丁无疑。 “是……这名女子脚有异味,长得也挺水灵的,是按着尊上的喜好量身定做的……”一旁管家模样的年轻男子恭敬地回道。 这句话成功地把我的注意力又吸引走了,喜欢我,谁啊,品位那么真周到? 我揉揉耳朵,今天耳朵总有点儿不大好使,不知道是不是撞着什么地方了,听别人说话总是呜哩呜噜的。 “……”牡丹的嘴角抽了抽,厌恶地看了我半晌之后才对侍从嘱咐道,“先把她丢到池子里泡一个晚上,第二日密封好,给尊上送过去。” “密封”二字,说得斩钉截铁,犹如平地惊雷。 我拍案而起:“你为何要将我送给别人?你见到我惊为天人的脸之后,不是应该扶正吗?” 见我说话,牡丹的眉头又皱了皱:“你这女子,好不知廉耻。我来找你已经是宽待你了,要不是你还有点儿用处,我还能把你扔粪坑,你信不信。” 我默默地捂住了嘴,半晌觉得不对劲,又去捂住脚,直把牡丹看的心头火起。 在把他逗发飙之前,我赶忙说了一句:“先别忙着把我轰出去,我们做个交易如何,只要你答应我帮我救我师父,我就老老实实地陪你去见尊上。” “怎么救?” “先同我成亲……啊!你们在干什么啊!为什么要把我抬起来啊,我没在开玩笑呐!真的要成了亲,才能救我那苦命的师父啊……”我呼喊了一会儿,又想起我那胆子比绿豆还小的苦命晏九,连忙捶胸顿足地交代道,“九儿,咱家毁了,你先就近找一个地方歇着,等我成了亲,再回来接你啊……” 晏九愣愣地看着远去的我,半晌都没说出话来。 微风吹拂轻纱飘荡,淡粉色的珠帘里,紫檀木制的浴盆发出淡淡的清香。 身边萦绕着沁人心脾的玫瑰花香,水温正是最适中的时候,我趴在浴盆上,舒服得有些昏昏欲睡。 正当我去会周公时,门被人敲了敲,“姑娘洗好了吗?主子托我给你送衣服来了。” “你进来便好。”我睡眼朦胧地拢了拢湿漉漉地头发,面带羞涩地问侍女,“我与你家主子,什么时候拜堂?” “哐当”一声,那侍女没将水盆拿稳,险些就洒了一地,显然没有料到我直接至此。 侍女稳了稳自己的情绪道:“姑娘说笑了,我家主子早有命定之人,此番离开花界,便是出来寻找那位姑娘的。” 我本想逗她玩玩,没想到竟逗出这么个八卦来,连瞌睡都不愿打了,连忙竖着耳朵听着,心中颇为惋惜,不知是哪位女子如此不知好歹,我倒贴了近千人都没成功,那女子竟端着架子,任由身后的万千追捧,嫉妒之。 许是嫉妒得狠了,我竟不由自主地把话说了出来。 侍女听了,遗憾地摇摇头:“我们主子也不知道那名女子是谁,只知道真身是一只凤凰神鸟。主子为了她,忤逆了家族万年传统,化为了男子之身。” 我诧异道:“凤凰一族不是在五百年前被灭族了吗?” “说是有一只凤凰逃脱了厄运。” 我摸着下巴若有所思,想来这个思想也是够根深蒂固的。当初我跟我师父被追杀了那么久,师父被抓走后,这事情就消停了。没想到过了那么多年,又被人提起了。 后来师父才告诉我,他们那么着急想找到凤凰,是为了打开圣地,放出里头关押着的上古神龙天仓。 五百年前的战役,便是因此而起。 据师父说,我的父母是他的多年好友,他们死在了那场战役中,是他在满目苍夷中将襁褓里的我抱走的,然后悉心相伴五百年。 而如今,他被人关了近二十年,为了愚笨的我。 话又说回来,这牡丹还真是个痴情种子,花族的规矩我也听闻过,他们生下来之初没有性别,成年后性意识觉醒,身体产生变异分裂为男女。而花族一直谨遵组训,上万年来都没出过一个男子,这牡丹倒是有几分骨气,怕是在花族的日子并不好过。 想到此,我莫名地生出对牡丹的几分好感来。 情投意合、两情相悦这类的词,我二十年前就看淡了。这牡丹还真引起了我对感情的三分向往,七分期待。 剩下九十分就是不屑了。 等到侍女退开后,我念了个诀,化了原型,我一直不大喜欢睡在床上,种族的骄傲是席地而睡,床的存在简直是侮辱我们伟大的…… 我借着月光神气地看了看屋里的铜镜,一只骄傲的凤凰神奇兮兮地站在那儿,镜子里一片流光溢彩。红里带金的羽翼,尾毛游曳如鱼,俨然就是一个高傲的火凤凰。就是头顶那块的冠矮了些,欠缺了些凤凰的霸气。 我满意地点点头,看来上次染的颜色还颇为牢固,那几束凤尾也植得颇为逼真,唯独脑袋上的冠,民间的手工艺人实在没法给我捏出一个好看的形容,只得暂且搁置,总的来说,与凤凰的相似度仍是高达百分之九十的。 “芦花鸡”在种类的划分上,稍微有些吃亏,凤凰就外形来说,算得上我们老芦家的老亲戚吧,可惜这地位却属于八辈子也排不到一块儿的那种。 先天的属性咱改不了,靠后天的打扮努力一把总可以吧? 我越想越信以为然,对着铜镜握了握爪:女人,是该对自己狠一点儿! 臭美完之后,我就颠儿颠儿地从窗台跳了出去。在花园里逛了一圈之后,终于找到了一处靠着墙根的稻草推。 我小心翼翼地照顾着身后的凤尾,捣鼓了一番之后,终于能坐了下来,舒服得长叹了口气,得窝如此,夫复何求啊。边叹边啄稻草,试图把窝弄得更舒服一些。 未几,我把头藏到了翅膀里,坠入了梦乡。 夜更深了。 在夜幕的掩盖之下,围墙外边跃进了几个不速之客。 第一个贼人跳下草垛,发现是软着陆之后,惊喜地敲了敲围墙,示意同伴都过来。此时的我尚未被吵醒,只是在梦中不适地皱了皱眉。 第二个贼人跳下的时候,用力过猛,我身为一只轻盈的芦花鸡,自然被小抛了起来,这么一抛,自然惊醒了。 第三个贼人在墙头望了望后,来了一个三百六十度前空翻,眼见还有几寸就能将我踩在脚下,我不悦地看着他们,对准那个“前空翻”恨恨地啄了下去。 “哎哟喂!我的屁股!”一声惊叫划破了夜空。 话音未落,就传来一个压抑地低吼:“蠢货!小点儿声!”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正厅里的灯光已经亮起,里面的侍从都骚动了起来,准备抓贼了。 自从知道自己啄的是屁股之后,我就蹲在一旁发呆,时不时干呕两声,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面前的刀光剑影。 太恶心了,这人是多久没有换亵裤了!为什么有一股馊馒头的味道…… 幸好如今天幕低垂,我隐匿于黑暗之中,他们厮杀得再狠,也不会对一只旁观的母鸡下手。种族差别太大,不在仇恨范围内。 但,若这只母鸡打扮成了凤凰,就不得不防了。 “墙脚蹲了一只凤凰!先将凤凰捉了再从长计议!” 不知哪个杀千刀的吼了一声,一时间三人都朝我扑来,真是天降奇缘,本来他们只是来捡芝麻的,没想到却发现了一颗西瓜! 看着眼前几个穷凶极恶的人,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连化形都忘了,直接伸爪揪下了一根流光溢彩的尾羽举了起来,哆哆嗦嗦地说了一句:“我是老芦……老芦……” 话音未落,一把大刀便迎面向我兜了过来。 我闭紧了双眼,深深地觉得自己就要出现在明日的菜汤之中了。不料,那把大刀却没有如期地砍了下来。 我悄悄地睁开一条眼缝,却看见整片花园都亮堂了,满世界在下牡丹,欲砍我的那几个人眼神涣散,似乎沉溺在了一段唯美而难以自拔的往事中。 饶是见过了五百年大世面的我也惊了惊。天女散花,摄人心魄!这牡丹果然是花中贵族,就连这攻击,也是我们精怪圈里顶级的攻击。 我清醒地站在其中,心想我虽然活了五百年,但是现在修为已经所剩无几,论常理来说,是无法抵抗这天女散花的,我也纳闷为何自己能够清醒地在一旁评头论足。 难不成我竟有潜在的能力吗?例如带领高富帅统一八荒六合? 而那个高傲的牡丹,犹如天神一般长身而立,凤眼瞥了瞥七晕八素的众人一眼,飞身向我而来。 我正喜滋滋地琢磨着,丝毫没有注意到牡丹看到我时的表情——先是一愣,然后再无奈地笑着摇头——这只是一只把自己打扮成凤凰的芦花鸡罢了,跟他心中的那位故人,实在相差甚远。 “一只小小的芦花鸡竟能破了我的天女散花,倒也有几番意思。”说完,他不顾我的挣扎,提起我扑腾的羽翼便跳出了围墙。 牡丹抓着我连跑了十公里,才放慢了速度。将将停下,首件事就是背过身去大口大口地喘气。 我不好意思地收了收鸡爪子,这牡丹的嗅觉我可是领教过的,我刚贴近他家的宅子,他就已经闻到味道了,现下把我提了十余里,可不憋得将近窒息了吗? 我颇为善解人意地轻轻啄了啄他的手,示意他可先行将我放下,毕竟被人揪着一双翅膀,并不比窒息难受。 牡丹看了看自己手中沾染的颜料,厌恶地“哼”了一声,随手将我扔到了几尺外。 一个轱辘后,我化成了人形蹲坐在了地上,疼得泪眼汪汪。 “咱们就在此地休息一晚上,明儿再上路。我想,比起客栈,你会更喜欢睡在荒郊野外。”说完,牡丹又轻蔑地“哼”了一声。 今晚没有月亮,我看不清牡丹的模样,却闻到了那股高傲到骨子里的味道,尤为不爽地说道:“你一个不男不女的怪物,竟敢鄙视我!” 牡丹一听这话,火气也是蹭蹭地涨:“你再重复一遍!” “我再重复一遍又怎么了,有种我们单练单练,谁用灵力谁就是孙子!” 牡丹好像听到了什么可笑的话一般,“哈哈哈”大笑三声,双手紧握成拳,在我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对着我的脸就这么打了过去。 我摸着留下来的鼻血,顿时火冒三丈,一个激灵就跳了起来,正想扑上前去撕扯牡丹的头发,不料又被牡丹一下撂倒。 在反复被撂倒五次之后,我憋了口气,瞬间化了形,牡丹铆足劲儿却踢了个空,一下失重,踉跄了几步。 我——斗鸡小能手连忙抓住机会,扑棱着翅膀飞起,对准了牡丹的脸用力地啄了过去。 牡丹尖叫了一声:“你耍赖!” 我落在枝头颇为得意地说:“我只说不能用法术,没说不能化形,有本事你也化。” 啧,我就喜欢这种攻击力为零,防守力也为零的植物。就欺负你们怎么了? 我得意扬扬地看了牡丹一眼,又开始与他缠斗起来。 天边翻白的时候,我们都已经累得不行了,靠在同一颗树上大口喘气。 我扭头看他,他已经被我啄成了乞丐的模样,衣衫褴褛,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就连头发也被我捣成了鸡窝,但是仍旧遮不住那明眸皓齿与古玉般的肤质。整个人有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清淡意味,牡丹,当之无愧的国色天香。 这牡丹还真是个实诚人,被我欺负成那样了,也坚持着不用灵力,让我不禁对他生出几分好感来。 我还是芦花鸡的模样,却已经不同最初的时候那样神清气爽了,蔫蔫地蹲着,在破晓的那一刹那,鼓足了劲儿鸣了一声。 牡丹诧异:“母鸡也要报晓!” 我无力地回了一声:“没法下蛋,就报晓呗,身为一只芦花鸡,总得有点儿用处。” 牡丹轻笑:“这么说来,我作为牡丹,也该尽职做一些事儿咯。” 我诚实地说:“你长这样就算回馈大众了,跟花的观赏性殊途同归。” 牡丹看起来还挺受用,满意地转移了话题:“你长得并不难看,为何要着急地将自己嫁出去呢?” “我师父因为我的缘故被人抓走了,被关在了桃花谷里,要破桃花阵,只能是夫妻二人同行。”我扯了一根树枝,在地上胡乱地划着圈。 “于是你就四处找人成亲?” 隐疾所致,我的亲相了上百年,都无疾而终。唯一成功的一次还是跟一个丧偶的老头,可惜未等我过门,他老人家便一命呜呼了。 我点了点头,深深地叹了一声:“你能同我成亲不?待我将师父救出,我头一刻便休了你。”说完,我琢磨了一会儿,听起来的确不像是好话,一点儿吸引力都没有。 牡丹无语地看了一眼我的脚,对我被无数次退婚这事了然无比。“你的脚是怎么回事?普通的脚臭不成你这样的。” 果然避开了我的话题,我欲哭无泪,又被人嫌弃了哎。 “我也不知道,二十年前突然患了脚疾,连我无所不能的师父都没办法。”我叹了口气,回道,“要不是因为这个,我早就找到人跟我一起去救师父了。” “我有意中人了,不能同你成亲。”牡丹擦了擦冒血的眼角,说,“我这次将你找来,就是想将你献给尊上,尊上知道她在哪里,我想找她。” 原来如此,我了然地点点头,尊上?就是画像上只画了一件衣裳的那个? “尊上是不是长得很好看?” “嗯?嗯。” “灵力是不是比你还高一些?” “嗯。” “那你送吧。”我喜滋滋地窃笑三声。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由于不打不相识,我和牡丹这么一闹,竟有些惺惺相惜的意味,互相搀扶着上路了。 不过,这时候的我就觉得自己浑身冒傻气了,牡丹是百年的精怪,区区小伤,没几个时辰便自愈了,怪不得被我啄成了乞丐头子也不担心。 而我就悲剧了,不仅眼睛肿成了鱼泡,嘴唇也厚成了香肠,走路还颇为蹒跚,没有十天半个月恢复不过来。 本想恢复原型躲避一阵,没想到当我化了原型,揽镜一照之后,差点伤心得去写遗诏了。我找人精心制作的凤尾已经残破不堪,羽翼上的颜色也倒是没怎么掉,就是秃了几块。 “感觉像是没穿衣服似的。”我抽着鼻子,呜咽呜咽地哭道,边哭还边拿眼睛剜牡丹,要不是这厮下手那么狠,我至于这样吗? 牡丹也颇为无奈,“我以为你能抵挡住我的天女散花,修为肯定非同一般了,没想到果真是非同一般,一般人都能甩你几条街。我看你的岁数不少了,怎么灵力还不如一个十多年的小精怪?” 那句“岁数不小了”狠狠地将我的心剜了剜:“我岁数不小怎么了,你虽比我小,但是长得比我老!” 牡丹傲娇一笑,不再接茬:“我叫丛灿,你叫什么?” “我叫芦小花。”我笑嘻嘻地看着他,“我们接下来就要去找那尊上了吗?” 丛灿没说话,默默地递过一个铜镜:“你这哪是贡品的模样,人家肯定连正眼都不看你,第一时间把我们轰出来了。” 丛灿刚递完铜镜就后悔了,看着嚎啕不已的我头痛欲裂。 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我们来到了凡间的集市,丛灿厌恶地看着我扎入一家脂粉店中,并且谢绝入内:“你好好一只鸡,总喜欢装成凤凰做什么?” 我边选胭脂边看他:“如果你的真身是一株丑陋的猪笼草,你就明白了。再说了,你那心上人不也是凤凰吗?还指责我……” 买完胭脂,我又急不可耐地拉着他去另一处地方,路过县衙的时候,看到庭院前密密麻麻地围了一群人,他们在对一份告示指指点点。 我平素是个爱凑热闹的个性,见此大场面,岂有不去观瞻的道理。于是撂下丛灿,往人群跑了过去。 “也不知道是哪个精怪家丢失的,多可怜啊……” “我认为照顾孩子这事儿,我家那位婆娘就行。” “黄金百两啊……” 黄金百两啊!我眼睛一亮,正想拨开众人挤进去,无奈人墙结实,一寸都蹭不下去。 我皱了皱眉,计上心来,仰天干嚎一声:“儿啊,娘找你找得好辛苦啊,可终于将你找到了啊……儿啊!” 人群果然自动地让出一条路来,我眉头一喜,扭头去看跟过来的丛灿,正想示意他快挤进去,没想到这厮颇为爱面子,竟装作不认识我。 我剜了他一眼,假惺惺地抹着眼泪,走到了那张榜前。 斥黄金百两寻一名女子代为照料吾儿,吾儿尚未孵化,应聘者需小心谨慎,经验十足。地点:瑞阳城。 ——尊上 “原来那蛋是你生的啊,终于找到娘了,赶紧将你丈夫领走吧!尊上为人暴躁恐怖,我们可伺候不起啊!”路人友善地提醒道。 可是我却什么也听不进去了,愣愣地站在那儿,回过神之后,低下头来数手指,二十年过去,如果我的阿止还活着,也差不多是时候该破壳了。 第二章 丛灿的一双大掌把我拍回了现实。 他诧异地看着我问:“你哭啦?” “你有纸啊?” “我以为你会说沙子进眼睛了。”丛灿耸耸肩,“既然不是风吹进眼睛了,那就不会是什么太难过的事情。” 感同身受这个词,我一直无法认同,只有真正身临其境的,才会知道里面的痛楚连辩解起来都无力,也正是因为辩解起来无力,才以反问周全。 它虽出人意表,表述起来是匮乏的想象,但是却将真相反衬得刻骨铭心。 丛灿饶有兴致地上前看了看那个寻人榜,看到署名之后,毫不犹豫地把榜单揭了下来。 我疑惑道:“据我所知,你家八辈祖宗里都没有蛋生的吧?你揭这个榜是几个意思?” 丛灿对着我挤了挤眼睛:“我不是,但是你是啊。” 我的嘴唇抽了几抽:“我只生过蛋,没孵化过啊……” 丛灿有些惊讶,声音提高了八度:“你生过蛋!?” “我生过蛋又怎么了,我脸皮薄,你别那么大声好不好?!”我大声吼回去,声音比他还要高了八度。 周围静默了半晌之后,一些闲言碎语传了出来:“啧啧,失足少女。” “啧啧,抛妻弃子。” “啧啧……” “我得到的消息是,尊上喜欢你这类型的女子,你不是正想找人陪你去救你师父吗?尊上是非常合适的选择,放眼整个大荒,如果尊上无法救出你的师父,别的人就更加不能了。”用午膳的时候,丛灿说,“尊上的脾气十分古怪,如果直接去,我不敢肯定他会不会见我。” 我点点头,这正是我的目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你为何一定要找那尊上,你的事只有他才能帮上忙吗?” 丛灿不假思索地点头:“对,只有他能帮助我。”说到此,他沉默了一会儿,“我们牡丹族有一面可以看到过去的镜子,你知道吧?昨天的那些人,本是冲着镜子来的。” 我点点头,牡丹族的传家宝贝,在我们精灵界人尽皆知,但是见过的人却寥寥。 “我在找一个人,可惜一直没有线索。直到有一次,我在家族的镜中看到她跟尊上有过往来。那是她站在窗口前,状态不是很好,屋内坐着的那位就是现在的尊上。在此之前,我找过尊上很多次,他每次都拒绝告诉我她的下落。”丛灿的神情虽然淡淡的,但是眼中却如一钵沸水激荡不休。 “所以你才想到投其所好?” 丛灿简单地点了点头,叫来小二结账之后,同我缓步走到了驿站,准备打马瑞阳城。 “可是,你们的镜子不是能看到一个人一生的经历吗?除此之外,应该还会有很多线索啊。” “我的三姐不喜欢她,为了不让我找到她,给镜子施了法术,抹掉了她的一生。后来镜子被人打碎了,我悄悄把其中一个碎片捡走,费尽心力之后,才让上面出现一个场景的。” “你为他做了那么多,你应该很喜欢她吧?”我捧着脸问。 “她是个笨蛋,从来不会保护自己,我选择了当男子的出发点,不是想跟她白首,而是想护她至白头。” 我豪气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行,就冲你这句话,我就帮你帮到底了。等我给那枚蛋当上了奶娘,赐你当它舅舅。” 丛灿拉过一匹黑马,白了我一眼:“别不要脸啊,你比我大了近两百岁,我不叫你奶奶已经是很客气了。” 我也选了一匹红色的马,一脚跨了上去,使劲往丛灿坐下那匹黑马的马头上用力一拍:“走吧孙子。” 在一个喑哑的嘶鸣声后,那匹黑马就撒开了蹄子向前飞奔而去,夹杂而来的,是丛灿恼怒的骂娘声。 我笑嘻嘻地呼了口气,正想去摸马头,却看见这匹红马瞪了我一眼。一匹马怎么会瞪人?我揉了揉眼睛,仍发现它的眼光确实不大友善。 小二在一旁笑嘻嘻地介绍:“这两匹马刚刚配过种,感情浓厚着呢,你这么打它的心上人,它自然会不高兴。快摸摸它的鬃毛哄哄它,不然指不定它中途就把你撂下了。” 以它们的速度,中途把我撂下,绝对是让我缺胳膊少腿的节奏。我赶紧伸出手来安抚,看着它瞬间平静下来的模样,我满意地点了点头。 没想到这厮竟然给脸不要脸,趁我放下防备,蹄子一伸,就如利剑一般射了出去。待我看到它那条摇晃的马尾之后,才意识到自己被它撇了下来。 我重重地摔在了一块利石上,衣裳也被豁开了一个口子,疼得我金豆豆都掉了出来。 一旁的小二把毛巾往自己肩上一搭,赶忙把我扶了起来:“姑娘,您看看我们这儿别的马匹吧,比刚刚你牵的那一匹都要成熟稳健,价格方面也好谈。” 我顿了顿,面无表情地转向他:“价格?什么价格?刚刚不是已经给过了吗?而且,你们这的马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客人撂了下来,不该赔偿吗?” 小二一脸坦诚地说:“是给过了,可是只是那匹的哇,剩下的还是要付钱的。而且那是马匹的个人行为,跟本店无关。” 看着他一脸的无耻,我心头火起,化了形之后,纵身而起,迅速地把双脚伸进了小二张开的血盘大口里。 丛灿倒头回来找我的时候,我已经利索地化成了人,弹着自己身上的灰尘。 他惊讶地看向一旁呕吐不已的小二,吃惊地问道:“他怎么了?” “哦,蹦跶得太欢,晕马了。” “那你是怎么回事,我刚刚看到你那匹红马跟了上去,但是背上却没有你,可把我吓得不轻,赶忙掉头了。” 我顾左右而言他:“别管啦,马回来了就好,我们快点儿走吧,不然在日落之前赶不到瑞阳了。” 一路飞身往北,到瑞阳城时,已经是一个时辰后了。 瑞阳是方圆百里内最富庶的一座城市,如今正值科举之际,前来赶考的考生不计其数。满城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在之前的五百年里,我来过瑞阳无数次,看着这里的街道风俗世代更迭,每过十年,都是不一样的风景。 丛灿也似来过无数次一般,才到瑞阳,便朝着城东三里外的丘陵打马而去。 未及走到尊上府门前,便见飞沙走石,天地之间仿佛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把持着,天地之间风云变色,唯独一抹银光出现于前方。我听到不远处那些人凄厉的喊声,有点儿发怵。 见此异状,就连我们的马也不愿意再往前走了。 随后,一个慵懒而轻蔑的声音说道:“就凭你们,也想伤我分毫?我好心给你们一个建议,在东边五里处安营扎寨,把大荒有点儿能耐的人都找来一起上,省得一来二去浪费我的时间。” 好狂妄的话! 不用想,也知道对方被他激怒了。刚听得一群人愤怒地大呼小叫地杀上去,一声巨响之后,却又万籁俱寂。 尊上的声音再度响起:“没有本事的人,是不配有情绪的。能死在我的手里,也算你们祖坟冒青烟。” …… 一阵良久的沉默。 “你之前找尊上的时候,是什么下场……” 丛灿语带犹豫:“他也不是每次都这样的……我跟那些人不一样,他们是去找茬儿的,我是去找人的。” “不行……我反悔了……不跟你去找他了,我无福消受。”我连连摇头。 丛灿连忙说:“你不想救你师父了?” “也得有命救才行。”我忙不迭地地拉了一把马缰,掉转了头。那匹马知道能走,十分爽快地调转了头,撒丫子就往前跑。 “你这个没义气的……”牡丹怒道。 看着渐渐远离了那个是非之地,我松了口气,可还没等我顺下气来,那匹马似乎想起了什么似的,绕了一圈后,又跟疯了一般往回跑。 不会这匹马又故技重施,要去追逐它的情人了吧?想到此,我心中悔恨无比,刚刚在驿站,我另外花钱换别的马不就万事大吉了?都是抠门惹的祸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为什么马谈恋爱也要那么轰轰烈烈!想杀一个回马枪就自己去啊!连将我放下再走的时间都没有吗? 我心如死灰地趴在奔驰的马背上,就在我寻思着是否要跳马的时候,我们已经回到了刚刚的那处地方。 丛灿的马还在原地,但是人已经不见了身影。 我直起身子,呆呆地望了望四周。 远处邪魅的声音悠扬而来:“作为花还是挺美的,倒是不辜负我那只珐琅彩花瓶。” 我捧着脸在路边呆坐了一夜,不知何去何从。 突然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扫把星,跟我在一起的,多半没什么好下场。师父是这样,丛灿也是这样,晏九也讨不了好。 眼见着救师父指日可待,没一会儿就损兵折将了。 尊上法力极为高强,来路十分古怪,大荒什么时候竟有这样厉害的人了?就连我千年修为的师父也不是他的对手,说不畏惧他是不可能的。 可眼下,似乎也只有这样强大的尊上能救师父了。我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的铃铛,师父等我,已经等了二十年了。 丛灿说,尊上喜欢我这样的,是不是就意味着,尊上就不会伤害我了呢? 看来不管前方是龙潭还是虎穴,我都得去闯一闯了。遑论师父,就是为了丛灿,我也要走这一遭。 想通之后,我便回到了城里,找了一家客栈住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买了不少胭脂水粉将自己拾掇了一番,然后对着铜镜里的自己握拳打气道:“祸害遗千年,你要相信你是个不折不扣的小贱鸡,肯定死不了的!” 我收拾了一番之后,顺着昨日的路走了回去。 一路上,繁花似锦,古树参天。不时有应聘而归的女子走过,我颇为震惊,经过昨天一战,竟还有那么多人蜂拥而上,难道这些女子都不怕死吗? “我昨日见到那尊上了,他只是挥一挥衣袖,那些挑衅的人就灰飞烟灭了!真帅!如果我也有一位这样的夫君多好啊。” 帅?你确定?! “对啊!你没有看到他的正脸,比天上的月亮还要皎洁……” 比天上的月亮还要皎洁……那是得多惨白啊,怎么听着不是什么好话? “而且他竟为了一颗蛋寻遍天下奶娘,真有爱心……” …… 我黑着脸继续往前走,私下觉得那群面带笑容的女子实在是非我族类,改为注意那些面如土色的女子。 她们没有见过尊上本人,三两成群,不停地抱怨着刚刚的所见所闻。 我竖着耳朵听了几句,内容多半是无非是抱怨应聘人数多,所询问的奇葩等问题。具体都考察了些什么,大家都讳莫如深。 “我们傻啊,要是告诉了你他们考核什么,到时候你选上了怎么办?”一位膀大腰圆的女子插着腰训斥我。 一群死道友不死贫道的臭娘们! 我抹了抹脸上的口水,氤氲了一口痰,想吐她一脸,又怕她们人多势众,干不过她们,只好怂怂地咽了回去。 到山下的时候,只见人头攒动,长队里的都是等着进去面试的女子,还有一些围观群众四处走动。 正在我犹豫着要不要随大流排进那条长龙之时,有一名女子将我拦了下来,神神秘秘地说:“你可想知道他们都考核些什么内容?”说着,偷偷地在腰腹处比了三根手指。 这名女子约摸十三四岁,一双眼睛骨碌骨碌的,长得挺漂亮,看起来十分精明。 我盯着那三根手指看了一会儿,才摇摇头:“不想。” 那名女子优哉游哉的表情一下子呆住了:“怎么可以不想呢,来这儿的人没有不惦记着通过。” “我有主角光环,肯定过的。” “说得谁没当过主角似的。”那人不赞同地看了我一眼,“算啦,我今天卖消息也卖了不少钱了,免费给你提供些消息吧。” 我连忙附耳过去听着,一副俨然不相信自己身上“光环”的模样。 那女子刚说了几个字,就被另一个声音掩盖住了—— “你们这群臭男人,快放开我!” 我皱着眉抬头一看,竟是一四名家丁模样的男子提起一名女子的双手双脚把她托举了起来,走到门口之后,便麻利地呼了出去。 因为这个动作我实在熟悉,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那名“女子”愤然起身之后,第一个动作则是在把胸口往上托了托,然后从内襟里掏出一个苹果“嘎巴、嘎巴”地吃了起来,再看那左胸,已经奇异地凹下去一截。 “女子”边吃边指着那些家丁骂:“真是瞎了你们的狗眼,我这么优质的奶娘打着灯笼都没处找啊!” 一位家丁啐了他一口:“少唧唧歪歪,你一臭男人有奶再来当娘,没奶你嚷嚷个屁!” 那名“女子”被人说穿身份,恼羞成怒一般大声嚷道:“在排队的女子,大家都注意了,那尊上有怪癖,专门爱闻别人的体味,你们小心被轻薄了去。” “臭小子,少胡说!”那些家丁异口同声地说道。 “我是不是胡说,你们问问那些已经出来的女子便知。” 瞬间,无数双带着求知欲的眼睛望向了刚刚走出门的几位女子。 一位女子正在说些什么,却被另一位女子强行打断了:“自然是假的,尊上品行敦厚,怎么会做出如此不堪的事情!” 这话一出,大家纷纷放了心,那几名家丁占了理,更是蜂拥上前,抓住了叫嚣的“女子”的双脚,往前奔跑了半里地后,再将他重重地呼出了地界。 我身旁要卖我消息的那名女子“啧啧”叹道:“真是女人心,海底针啊,不但难以捉摸,比针孔都小。” 我不由得提醒了她一句:“你也是女人……” 那女子仿佛没听见一般拍了拍巴掌:“好了,我要说的刚刚都被人当众公布了,大家都不相信,我这生意也没法做了。”说着,掏心掏肺一般从胸口的衣兜里拿出一张纸给我递了过去,“这是小店的地址,咱们也算有缘,你要去我们店里消费,我给你打九折。”说完,便雄赳赳气昂昂地扬长而去了。 我将那张纸逗留,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 没有喜事就创造喜事,没有白事就创造白事! 无情观专接各种喜事与白事,专业哭坟,专业陪笑!你值得拥有! 地址:瑞阳城东大街南侧五十一号,暨定安门往北约百丈之处。 看起来是个古灵精怪的姑娘,这生意似乎也做得过来,我十分好奇“没有白事就创造白事”那句话,难不成他们也管杀人越货么? 最后,我决定悄悄地跟在那几名女子身后,听听究竟是怎么回事。 收好那张纸后,我再观望了半晌,心想着此处那么多人呢,就算我有主角光环,想通过还是得找一些原由,这样更有备无患。 听刚刚那名女子的口气,似乎“闻香寻人”那事不假,为了万无一失,我准备跟随刚刚走出来那几名女子。 果然,到了人烟稀少的地方,那几名女子还是悄声争论起来了。 “那人说的都是实话,你为何要维护尊上?” “我维护他干吗?我琢磨的是,咱们都排了那么长时间的队,那些人想捡便宜想得倒挺美,统统给老娘排队去!更何况我还想明日把自己熏得喷香之后再来一次呢。” 听她一说,另外两名女子的眼睛瞬间放光了,连连举起大拇指:“人生赢家舍你其谁。” 我仰了仰鸡头,瞬间得意洋洋,心想,你们算什么赢家,真正的赢家在这儿呢!没看好规则吗?企图二次入场的人,是肯定要被丢出去的。 我再三感叹自己的机智之后,开始“恶补体味”。 当初我为了掩盖住脚的气味,几乎把带香味的所有东西都试过了,没一个管用的。要想遮盖住味道,还得用布一层一层地把脚裹起来,把脚裹成树桩般厚实,便闻不到了。此法使用之后便行走无能,一般我不用这一招,现在的确是迫于无奈了…… 我先小跑回到瑞阳城买好香料、缎带、轮椅后,才开始行动。 待我将轮椅滑到尊上府时,天已经擦黑了,府前排队的人也散得差不多了。 我吃力地滑着轮椅过去,家丁把门关上之时,我赶紧把门顶住了,担心他会以我行动不便为由拒绝我进入,于是直接给他扔了一定银子,那家丁咬了一下银子后,便眉飞色舞地把我迎了进去。 我滑着轮椅随着那家丁进了去,一路繁花相送,走过长廊,便来到一处颇为宽大的院子,院中甬路相衔,山石点缀,还有一汪从山上开垦而下的清泉。 我本不是一个高雅之人,但是二十多年前在顾府生活的那段,耳濡目染,也“被高雅”了一番。 这里的跟顾府还这有些相似。 不过尊上那人,应该跟顾辞相差甚远吧。顾辞是凡人,算来如今也是不惑之年了。 “前方就是了,姑娘随我来。”家丁一席话把我的思绪唤了回来。我循声望去,在院内西北角的回廊里,端坐着,也不问什么,人凑上前去之后,只闭上眼前轻轻一闻,就算是考核完毕了。 我心下一喜,还好我听了墙角,把自己弄得香喷喷的,先不说会立即过关,但杀入下一轮也是妥妥的吧? 我喜滋滋地想着,随口问道:“那人便是尊上?” 家丁摇摇头:“那是我们的大总管,尊上可没空打理这种小事。” “哦,那有多少人通过初试了哇?” “选了几个,尊上已经看过了,都不大合适,所以还在继续找。” 我满意地点点头。 只等了一会儿就轮到我了,我面带笑容、正襟危坐,就等着我会当凌绝顶的那一刻。我知道这是我等拥有主角光环之人会历经到的一刻,我必须优雅淡定、宠辱不惊。 可是!最可恨的就是这个可是!那该死的管家只闻了我一下,便嫌弃地说:“散了吧,累了一天都找不到人,真倒霉。” 待他转身离去之际,我仍惊愕地坐在轮椅里,呆呆愣愣的。 带我过来的家丁好心提醒了一句:“姑娘,可以回了。” 回……回哪儿啊! 不是说好了我会入选的吗? 主角光环个屁啊,第一轮就被刷下来了…… 抹泪。 “慢着!”我急忙叫住了管家,“为何我没有选上,我身上香味怡人,不浓不淡,多好呀!任谁都调配不出我这等水准的香料啊。” 那管家高冷地哼笑了一声,就离开了。 我坐在轮椅上咬牙切齿地看着他,要不是我的脚被自己捆得严严实实的,我一定会把脚塞进他的嘴里,一百遍! 哼,他们根本就不是想要招奶娘,纯粹是耍着我们玩儿呢! 太气人了! 我骂骂咧咧地站了起来,一脚把那轮椅朝管家踢了过去。 我因为打闹滋事,所以被众家丁毫不留情地举了起来。我本来就手无缚鸡之力,先下还把自己的脚捆实了,更是柔弱不能。 那管家冷着脸的下命令:“丢猪圈!” 有没有点儿创意!敢不敢有一点儿创意! 除了猪圈,他们就没有地方可以扔了吗? 我虽然愤慨,但是却没有再与他们争辩,因为我知道争辩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地点会直接移至粪坑。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被人扔出去的时候,我稍微控制了一下方向,要是再卡猪圈里,就没人会将我拔出来了。 还好这次上天并没有为难我,我落在了几头大猪中间,猪仔们因为惊吓而变得暴躁无比,还没待我爬起来,就发生了较为惨烈的踩踏事件。 那几名家丁欠身看了一会儿,确定我没什么好果子吃之后,才满意地走了。 我摊在猪圈里,被几头上百斤重的猪踩得几欲肝胆俱裂。 就在了猪蹄子要猜到我的脸颊那一刻,我赶忙化了形躲到一边,待这群猪仔平静下来之后,再慢慢挪到猪栏处钻了出去。 真是鞠了一把辛酸泪。 出来的后,夜幕已经降临了,我环顾了一下这座府邸的后院,觉得怪异之处颇多,头一件事就是——这里的鸡多得有些不可思议。 放眼望去,起码有几十只鸡已经在闲庭信步,颇为悠然自得。 我并没有深想,想着,多一点儿才好呢,可以大大方方地在府邸行走了。 我屁颠屁颠地朝一只三黄鸡走去,想打听打听这府邸里的情况,可惜这三黄鸡是一只未开化的凡鸡,听不懂我的意思,还作势要来啄我。 我赶忙跑远了几步后,才回过头来瞪它,嘁,就一只小破鸡,脑子那么点儿小,脾气还那么大。 我接连又问了几只鸡,都没什么灵气,反而视我如粪土。此等待遇我在大荒时便遭受了无数次,不过是嫌弃我的脚臭罢了,啧,真不大度。 我在山泉边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把自己洗了洗。再次感叹还是作芦花鸡好,在沙子里滚一滚,再用清水一洗就干净无比了,简单、便捷,关键是不会走光。 收拾妥当之后,再接再厉地去问那些鸡群,洗过澡后,味道虽还在,但却是没有适才浓烈了,鸡仔们对我的态度才好了那么一点点。 问了数十只鸡之后,终于找到了一只有点儿灵识,能听懂我的话的狼山鸡。 “你不知道?那你是怎么进来的?这里的小伙伴们都是被人贡献进来的,尊上对我们十分友好,将我们都圈养了起来。” 听到这里,我心中对尊上的才算有了一点点的好感。 “这里只有你有灵识吗?” 狼山鸡摇摇头:“有好几只都有灵识,我没敢去试探深浅,我还没修成人形,这里挺安逸的,不用担心安全,也不用担心吃不饱。” 我了然地点点头,修成人形又是一道坎,它留着这儿是比在外边好的,不过这地方看起来鱼龙混杂的,也不一定安全。 “你可知这尊上是什么来历?” “听别人说是凡人成精,我觉得不大可能,凡人成精,代价太大了,即便有成功的,多半也是老头老妪了,尊上是二十岁的帅小伙,我没见过他的本体,想来也是一只鸡吧,不然也不会对我们那么好。” “如果他本体不是鸡,而是黄鼠狼呢?抓鸡是为了每日吃一只……” 没等我说完,狼山鸡便打断了我的话:“至少目前,我们这儿的鸡是一只都没有少过的,尊上对我们很好,你看四周围修缮的鸡舍,铺的都是最好的稻草。” 这尊上还真奇怪,或许他是有养鸡作为宠物的癖好吧。 先不管这些了,目前的要紧时还是先把丛灿找到,已经过去快两个时辰了,不知丛灿是否还安好。 “对了,今日尊上带回来一株牡丹,你可知那株牡丹放哪儿了?” “不知道,反正在后院没见着,你去前厅找找吧。” 我伸出爪子摸了摸它的头:“好孩子,你会长命百……” 没等我说完,它就一翅膀把我挥了出去:“不准把你那双臭脚放到我的头上!” 一路走到前厅,竟无人将我赶走,想来那狼山鸡的话是对的,尊上的确对我们鸡群挺好。 我找了好几间屋子都没有丛灿的踪影,正打算去亮堂的大厅里瞧一眼了,刚刚就听见里面传来了极其痛苦的声音,还有尖锐的鸡鸣。 我眉头一跳(不要问鸡的眉毛在哪儿,事实上,等你成为一只鸡时就会感觉到这玩意儿了),直觉那儿发生了不好的事情。 本想先避避风头,可是当我把能找的地方都找遍,都没有找到之后,就不得不硬着头皮走向了那间大厅里。 刚想探头去看,却见一位七孔流血之人被两名家丁拖了出来,还险些将我踩到。我在门边上的一处颇为阴暗之地藏好了身后,再谨小慎微地探出了头。 只见其中一位家丁啐了那人一口:“呸,活他妈该,真没眼色,也不想想,我们大王的宝贝蛋也是你能偷的?”说着,又踹了那人几脚。 踹得我的心也直疼啊。 我终于有了革命的艰巨感。这人三大五粗的,都被人揍成这样,横着抬出来了,要我偷花被发现,应该是打死了直接扔粪坑吧…… 我正想夺路而逃,又想起里头的丛灿,我这么走了,似乎对他不仁不义了些。 我颇为忧伤地回到原位,继续窥视里面的情况。我本不是一个大仁大义之人,瑕疵必报,但是别人对我好,我也不会辜负他们。 北边的案桌上,白发着两颗巴掌大小的夜明珠,夜明珠散发着蓝色的冷光,将这屋子里的每一处都照得亮亮堂堂,异常美丽。 大厅颇为空旷,主位上摆放了三把白玉石的椅子,中间那把比另外两把合起来都要宽,一个穿着绛紫色袍子的男子斜躺在上面。 而牡丹,就被根植在了离他不到三丈的地方。 我没见过气场强大至此的男子,他满头银发,模样却只在二十岁上下,一双狭长妖媚的桃花眼懒洋洋地眯着,似醉非醉。他单手撑在白玉椅上,盘着右腿,左脚随意地支了起来,如此懒散的姿势却将他承托得愈发精致妖娆。 我才意识到为了晏九的那幅画上只给他画出了一件衣裳,这样风华绝代的男子,三描两笔,的确无法勾勒。 “看来今晚客人真不少。”他拿了一块白色的锦缎擦着自己的手,表情随意而嗜血。 我心中“咯噔”了一下,看了一圈大厅,除了我跟牡丹就没有别人了。难不成说的竟是我吗? 第三章 说着,他长袖一舞,优雅地站了起来,信步走到牡丹花旁,修长地手指把玩着花瓣,似笑非笑。突然一个使力,就把牡丹从花盆里揪了出来。 “咯咯哒!”我直觉牡丹没什么好下场,一个不小心,竟失声叫了出来。 正当我惊恐成鸡毛掸子状的时候,那双桃花眼朝我看了过来。他嘴唇一挑,提成牡丹朝我走了过来。 突然,他侧过脸去打了一个喷嚏! 就这个喷嚏,我感觉房顶可疑地动了动! 我无比后悔自己没控制住自己,如果我能啄死自己,我现在早已被人拿去当漏斗了…… 就你嘴欠!没事叫什么叫!把魔王招来了吧! 我脆弱地看着他,全身作伏地状,待他走到我面前时,狗腿地拿头蹭着他的鞋。 我能感觉到他的身形明显一滞,好一会儿都没出声。 我正琢磨是要继续蹭呢,还是准备跑路时,身体一轻,就被他抱了起来:“又是一只自己寻过来的芦花鸡么?” 见到他帮我开脱了,我连忙点点头,生怕他又一个喷嚏朝我打过来。 不知为何,我竟想起第一次见顾辞时,他眉眼含笑,音如天籁:“你这只笨鸡,原来跑到了这儿来,今早看我磨刀,怕了吧?看了之后还敢不敢淘气了。” 可是这两张脸,是怎么都重合不到一块去的。顾辞已经年逾不惑,就算是在当年,两人也不甚相像,顾辞的性子温润如玉,而尊上却邪气四溢,就形容来看,比起顾辞魅惑多了。 “还是只挺有灵识的鸡,比后院的强了不少。”他低着头看着我的眼睛,桃花眼微微眯着,带了点儿邪气,“可是,后面的鸡舍已经满了,怎么办呢?” 想到此,我努力地让我的眼神传达这“渴望留下”一词,两只爪子果断地抓住尊上的前襟不放。当然,这也使得我的脚离他的鼻子更近了,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赶紧把爪子收了回来,跳到了地上,以免他恼羞成怒,当场把我拔了毛丢粪坑。 我蹲坐了下来,试图把自己身上的味道掩盖住,心中却悔不当初,我五百年的道行,也别栽在这双脚上啊。 “真是一只特别的小东西,你不想走吗?”意料之外,尊上并没有介意我的臭脚,还蹲了下来同我说话。 我连忙摇了摇头,作小服低,指了指门外的草堆,意思是我住那儿也没问题。 未曾想到,我所指之处竟摆放着一堆虫子。 尊上轻柔地抚摸着我的毛发,颇为贴心地问道:“芦花可是饿了?我让人寻了后院所有的虫子过来,什么口味的都有,如果不够,我再……”他边说边将那盆虫子端了过来。 我看着盆里扭动的虫子,含泪点头,必须够了,我化成人形后,就没有再吃过虫子。 担心尊上不快,我忍住心中反胃,啄出了一条虫子,嚼了嚼,咽了下去。眼看那尊上就要喂我更多的虫子时,我赶紧逃一般地离开了那堆虫子,跳到了地上使劲去蹭牡丹,为了表达对牡丹的无限爱慕之情,我还张开了翅膀,把牡丹护在怀里后,再张嘴把枝干衔在嘴边,意思表示得再清楚不过——求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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