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2014年中国校园文学精选


作者:省登宇选编     整理日期:2015-01-27 15:40:12

2014年中国校园文学精选》的编辑方针延续以往的思路,力求选出2014年校园文学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力求选出精品和力作,力求能够反映2014年度校园文学领域主要的创作流派、题材热点、艺术形式上的微妙变化等等。
  同时,我们坚持风格、手法、形式、语言的充分多样化,注重作品的创新价值,注重满足广大读者的阅读期待,多选雅俗共赏的佳作。
  《2014年中国校园文学精选》共6章,收录黄可、王宇昆、王璐琪、辜妤洁、陆俊文等30多位作家的新作,浓缩《中国校园文学》《最小说》《少男少女》《萌芽》《新概念作文》《意林》《荏苒》等20种期刊之精华。
  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所谓成长,就是一次一次的告别,第二章朋友,还能一起好好玩耍吗,第三章爱过了,就要轻轻地放下,第四章朦胧的爱情,最初的青涩,第五章家?春?秋,第六章幻想的国度。
  作者简介:
  省登宇,80后作家、出版人。曾出版长篇小说《西安蛀牙》、改编作品《藏獒多吉》等,主编飞扬?新概念作文系列、飞扬?心灵故事系列、《2011年中国校园文学精选》《2012年中国校园文学精选》《2013年中国校园文学精选》《2011年中国青春文学精选》《闪开,90后来了》等多种青春文学选集。现任中国校园文学杂志社编辑部主任。
  目录:
  所谓成长,就是一次一次的告别
  “70分先生”的自我传奇袁岚
  你若安好林悦子
  致十三年前的你墨鱼丸
  这算不算是一场告别柯欣汝
  像海绵宝宝一样健忘林深之
  世纪末的烟囱陆俊文
  旧故事春晓
  朋友,还能一起好好玩耍吗
  独念记莫诺
  原来那天的阳光姚琛
  弦眷未央吴梦瑶
  爱过了,就要轻轻地放下所谓成长,就是一次一次的告别
  “70分先生”的自我传奇袁岚
  你若安好林悦子
  致十三年前的你墨鱼丸
  这算不算是一场告别柯欣汝
  像海绵宝宝一样健忘林深之
  世纪末的烟囱陆俊文
  旧故事春晓
  朋友,还能一起好好玩耍吗
  独念记莫诺
  原来那天的阳光姚琛
  弦眷未央吴梦瑶
  爱过了,就要轻轻地放下
  青春期限米玉雯
  黄金时代潘向莹
  掌心人刘涛
  笑笑我们当年的幼稚吴百川
  我在这里等你辜妤洁
  我遇见的两个少年汪圆
  朦胧的爱情,最初的青涩
  去不了的里约热内卢荆纯
  跑步少女黄可
  女汉子病巫小诗
  隔壁班的企鹅姑娘袖子擦嘴
  家?春?秋
  母亲南子婷
  老袁的秘密聿枫
  老房子姜羽桐
  笨拙王宇昆
  声沙蒋奔
  雪的国王璐琪
  天黑黑黄明星
  幻想的国度
  风居住的王国蒉意
  一只爱上流浪的猫张元
  一个人秀伟君
  遥远行星与黑洞尽头孔洁
  想念的距离周博文
  十七号老宅李思奇“70分先生”的自我传奇
  文/袁岚
  想到我的高中时代还有两个月就要完结了,我开始焦躁不安,倒不是担心高考和升学,毕竟作为不冒尖一分子,我对自己稳定的成绩是不抱有侥幸的。只是,我听着各种校园传奇长大,临近毕业却仍没有一段传奇与我有关,我为此感到沮丧。
  可是,像我这样的普通人,校园中平凡到不行的“70分先生”,想成为传奇,谈何容易。
  我脑海中开始自动搜寻历届的校园传奇人物,隔壁理科班有个胖子魔方玩得一级棒,再复杂的都能十秒内复原,他手特别快,魔方在他手里就像个烫手的红薯般翻滚;校长的女儿人长得漂亮成绩又好,是公认的“沈佳宜”,可惜我话都没跟她说过;有个富二代哥们儿天天骑赛车摩托来上学,摩托声响和上课铃声常常交相辉映,虽然那哥们儿长得还不如我,但名声大噪校内外……
  思前想后,要在校园里有传奇无非就是以下因素:成绩好、长相好、家境好、有特长。可惜,这些我都沾不上边。到底该怎么办?又不想通过低俗的调皮捣蛋恶作剧来扬臭名,更不想撒谎编造有的没的鬼神离奇来装半仙儿。
  放学后,为了错峰坐公交车,我没头绪地来到校内最高的教学楼闲逛。之所以说闲逛,是因为这栋楼建筑复杂,每一层都有5处楼梯,像迷宫一样。没有常驻班级,只有一些实践课的教室,机房啊、阅览室啊、实验室啊什么的,都是一周才上一节的课。我喜欢来这里闲逛的原因是,可以走单调但是不重复的路来思考事情,并且不怕迎头撞上人。
  我随心所欲地上着楼,每上一层楼换一个楼梯,路过教室的时候,就随便看看里面。走到机房外,忍不住停下了脚步,机房的防盗窗边缘破损了一块,形成一个不小的缝隙,如我般瘦的人,是可以钻进去的。估计是哪个调皮男生搞坏的吧,可以溜进去玩电脑,真是搞笑,这种不联网的机子,有啥可玩的,顶多就是玩玩金山打字通里的那几个弱智游戏。
  诶!这可让我想起一件事儿。学校的机子没网但是单机是共同连着的,有个已经毕业的学长,在金山打字通里的一个打字游戏创下的超高分,几年了,无人能破!那个打字游戏我也玩得还算可以,如果我能打破这个记录,我肯定能成为一段传奇!
  而要创造这个传奇,我必须使用学校的电脑,每周45分钟的电脑课,完成老师作业后,时间根本不够我来刷记录。所以,这个防盗窗上的缝隙,一定是为我而开的!老师锁上了门,上帝却给我开了窗!哈哈,我乐呵呵地顺着缝进去了。
  我选了一台角落里靠内侧的电脑,确保不会因为屏幕光吸引窗外经过老师的视线。这款游戏叫星际大战,就是快速输入每架飞机上的字母以达到打下飞机的目的,又要避免被子弹袭击,没有时间限制,却有受伤次数的限制。游戏不难,并且枯燥,但为了破记录,我必须全神贯注!排行榜显示的是前九名的成绩,天都快黑了,我最好的一次才排第八,跟第一名有四倍的分差。为避免天色太暗时房间内发出的光引来巡逻的校工,我轻盈地爬出机房回家了。
  之后的每一天傍晚,我都以错峰坐公交在教室写作业为名,晚一个多小时回家,这并没有让母亲怀疑。我的游戏技艺也在渐渐提高,最好的一次成绩,已经能排到第二名了,虽然第二名跟第一名仍旧有很大的分差。
  这一天傍晚,我依然在机房刷着游戏,天色并不黑,却因为我敲击键盘的声音过大,引来了校工!他在窗外看不到我的人,我被电脑遮住了,他对我喊,哪个班的?快出来!我没有起身,继续大声敲击着键盘,这一盘情况很好,有破纪录的趋势,什么都不能影响我,我继续专注地游戏着,无论窗外怎么喊。此时校工已经开始掏钥匙,他打开了门,他朝我走来!我的手依然没有停,我知道自己已经创造奇迹了,现在要做的就是赶紧输入自己的名字,让所有学生知道这个英雄是我!在我正切换中文输入法时,校工已经大步流星地走过来,他伸手去关掉电脑的开关,我措手不及地按下了回车键,排行榜显示第一名是默认的“用户a”,然后屏幕黑了。
  我被揪着离开了机房,我放声大哭,哭得歇斯底里,校工被我的哭声吓到了,放开了我。他根本不会理解我为这一刻做了多少努力,而这一切都被他轻轻一按毁了,我哭着跑出校门,他并没有追上来。
  隔天,神秘“用户a”打破尘封记录的事传播开来,我跟同学说那个人是我,他们笑了,笑得近乎狰狞。说你怎么不用真名,你再刷个试试?如果我足够倔强,我想我会的,可是,我对这件事情,已经完全没有激情了,随它去吧。
  “用户a”事件让我沮丧了好些天,在我快对成为传奇死心时,我捡到一个东西,这让我的希望之火又被点燃。
  我捡到一封信,可能是传达室老师搬运信件时不小心遗落的,寄信人空白,收信人的名字是汤琪——大名鼎鼎的汤琪,校长千金啊!这个学校没人不知道她,出于人道,我肯定要把信给她,但是,出于好奇,我又好想知道信里写的什么。我把信偷偷放进自己的书包,带回了家。
  我端出一杯开水,把信的封口放在蒸汽上蒸了一小会儿,开口很容易就撕开了,还没有任何破损,我简直是当间谍的料。我打开信,走马观花地扫了一遍,哎哟,情书啊,想不到校外的男生也来掺和了。可惜,文笔太烂,别说女神,普通的女生都不会被这信打动。
  我虽然成绩一般,文章倒是写得不错,高一的时候,老帮哥们儿写情书,让我同桌成功追到一个好姑娘。后来吧,我感觉自己情书写着写着对她有了点感觉,不舍得她被别人追走,就告诉她,情书其实是我写的,目的是她能弃暗投明选择我,谁知道最后鱼死网破,哥们儿也不理我了,姑娘也不理我了,他俩反倒感情更好了。
  读书以来,写过那么多情书,居然没有一封是为自己的。我决定了,我要给全校最优秀的女生汤琪写情书,天天写,要一篇比一篇写得好。我倒没有多喜欢她,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情书才华,最好的情书,肯定要给全校最优秀的姑娘啊。再说,没准成了呢,女神的口味,没人知道的。
  我没有扔掉那封捡来的情书,我需要他的存在,作为我文采的鲜明对比。从这一天晚上开始,我每天给汤琪写一封情书,洋洋洒洒两千多字,用尽了我毕生最美的辞藻,每天放学晚离开,就为把信偷偷塞进她抽屉里。
  一个礼拜过去了,一点消息也没有,她没有给我来电话或短信,这太不符合逻辑了。文采那么好,那么感人,如果我是女生,一定会像追美剧一样,看完一封想一封。
  十天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我按捺不住了。在走廊里,我堵住汤琪:“你收到我写给你的信了吗?”这是我第一次跟她说话。
  她表情无辜地看着我:“收到了,还没看,怎么了?”
  “为什么不看?”
  “这种信我接多了,不用看就知道是什么内容。你倒是有耐心,天天写,我打算你能坚持满月就看。”
  我无法忍受自己的心意和自尊被如此践踏,所谓的女神形象也被眼前这个傲慢又冷漠的丫头完全破坏。“你还给我,我不会再给你写了。”
  “凭什么?你写给我的信,那就是我的东西。”
  她的态度,让我觉得她何止冷漠,简直是让人厌恶。我没再理会她,径直走向她的教室,她的座位,把她的书桌推翻,把所有的书都倒了出来,那些信果然还原封不动地躺着,我把信一封封捡起,头也没回地走了。
  这件事果然让我出了名,第二天来上学,走在校园里总有人指指点点。来到教室,坐到位子上——“听说,你被女神拒绝一怒之下跑到她教室把她桌子都掀了?何必呢。想想也是必败的事情……”
  “闭嘴!”
  我要成为的是经久流传的传奇,不是这种茶余饭后的笑话!我要的也不是名气,只是一段属于我的大事件,以后上大学了,工作了,说到“想当年……”时,我也能有些特别的回忆。可惜,事与愿违。
  你们永远都理解不了一个“70分先生”的内心世界,不优秀也不顽劣,路遇曾经的老师大喊“老师好”,人家半天都想不起你的名字。优秀的学生以后是要搞科研的,顽劣的学生以后是要当老板的,我呢?老老实实当小职员吧。
  我不再奢望传奇,高考也如期而至。
  铃响,起立,再见。
  最后的最后,“有一个平凡的男生,为了让自己成为传奇而做了一堆傻事”这件事成为了学校最新的传奇。
  (选自《读者(校园版)》2014年6月刊)
  青春期限
  文/米玉雯
  起初我以为沧海桑田只是一个词语。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理解,沧海真的会变做桑田。而我们这些小心翼翼行驶的船,一个不经意间,就被搁浅在时光里。
  我努力地让五官看起来下垂呈悲伤状,看着面前男孩儿的脚尖,表示对他的尊重。几秒钟前,我和他说了对不起,以及分手。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抬头看看他悲痛欲绝的表情来满足自己此刻张牙舞爪的腹黑一面。
  后来一想算了,你只教会我不要把青春浪费在不爱的人身上,又没有教导我落井下石。
  几个星期前在club里看见Daly的时候,我着实被惊艳了。他很高又很帅,高鼻梁白皮肤,像个基因合成良好的混血儿。当我第三次和他对上视线维持了几秒后,在姐妹们的调笑声中我走过去向他要了手机号。
  第二天早上,他成了我的男朋友。
  起初我们如胶似漆,激情四射。但是很快,最近在映的每一部电影都全部看完了,星巴克的每一款咖啡全都尝试了,我们只好在周而复始中无所事事。
  昨天晚上,我百无聊赖地盯着震动的手机,丝毫没有接起的想法。屏幕上他的名字闪烁,脑海中却朦胧模糊,我开始绞尽脑汁回忆他的面孔。
  我没能想起他的脸,却想起了多年前你对我说的话。
  激情在的时候,爱情活。
  激情没的时候,爱情死。
  早死晚死,都得死。
  在那年,周围无论帅或不帅的男同学都还是温良俭让书生气十足的学霸,你嘴角微挑痞笑着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冒着星星眼看着你着迷的我心里想得是,能够死在你手里就好了。
  初一时看了太多台剧的我打心眼里看不上那些心智开发尚不完全的同龄男孩。那天上操时我看见了他,全校唯一一个没有穿校服的人,被教导主任站在主席台上点名批评。高一二班秦逸。
  我记住了他的名字,和他一身白色运动服。
  那年恶作剧之吻正在热播,傻笨呆憨的袁湘琴拿下了全校最帅最聪明的江直树。我照了一夜的镜子觉得自己虽然长得不比袁湘琴好太多,但应该比她聪明得多。这赐予了我无限勇气。
  第二天我顶着一夜未睡的黑眼圈,捧着一封情书,在午休大家都聚集在楼道时,众目睽睽下,跑到高一二班找到了秦逸。
  事实证明,作为一个灰头土脸的初中生,我比袁湘琴还要蠢。
  ——她起码是被江直树嘲讽之后拒绝的,而我是被一个烫着和她身材一样波涛汹涌头发的漂亮女孩羞辱之后拒绝的。她挽着秦逸胳膊问我,你一向都喜欢给别人男朋友写情书吗?
  傻呵呵地反应几秒后我问她,学校不是不让烫头发吗?
  我成了整个初高一的笑柄。
  多么可怕,高一初一这两个相距三年的年级在同一个楼层。那天我窝在教室不愿出班门,就连上厕所都深垂着头希望自己变成隐形人。
  而垂头让我更加清楚地看见自己一马平川的身材,和挽着秦逸的女孩儿形成了强烈对比。我想自己没戏了。经过这么一个事件,我的整个初中生涯恐怕都要因此低头做人蒙混过关了。
  尽管如此,我仍然幻想了一下自己挽着秦逸胳膊的场景,然后深深感觉到了一阵汹涌地幸福感袭来。
  放学后我被一个人留下做值日,同学们沉浸在我白天闹得笑话中嘻嘻哈哈的走光了。那会我就觉得世事无常,明明应该是我看不上心智发育不全的他们,可是我还没来及把嘲笑表现,自己却率先成了笑柄。
  擦着黑板,我的余光瞥见了秦逸拎着一袋麦当劳靠在班门口朝我笑。
  板擦‘啪’一声掉在了地上。我下意识挺了挺胸,准备趾高气扬地迎接转机。
  秦逸长得很痞气,和台剧里的花美男们不是一个路数,有点像港片里的山鸡哥。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两个浅浅却明显地酒窝漩涡般吸住了我的视线。
  他不笑了,问我,有那么好看吗?
  我点头。
  他又问我,我是你初恋吧?
  我点头,想了想,又摇头。
  他竟然懂了,喃喃自语道,也是,表白被拒应该还不算恋过。
  我瞬间涨红了脸,白天可怕的一幕再次在我脑海中回放了一遍。他笑起来,把手中的麦当劳递给了我,说,你做我妹妹吧。
  我盯着他的酒窝接过麦当劳,问他为什么要我做他妹妹。
  他伸了个懒腰转身离开,留下一句话。
  ——世事苍茫,唯有美食和好姑娘的初心不可辜负。
  我没听懂,但是我知道我完了。因为那一刻,我觉得秦逸比江直树、仲天褀、王亚瑟加在一起还要帅。
  我一直相信,有那么一种固执地相信和等待。可以冲破所有藩篱,跨越全部障碍,像两条遥遥相对恒星,在漫长的人生境遇中相互交汇,变成彼此轨道上融为一体的光芒。
  喜欢着秦逸的日子,真是足够漫长的一段。漫长到周围的朋友都变成了旧友,当年的笑料都变成感概。
  我从不关心秦逸身边换来换去的女人是谁,就像在他高中毕业那年的欢送party上我才知道原来整个初中部三分之一的姑娘都是他妹。
  秦逸的爱情观和我大相径庭。他说青春要及时行乐,因为过了青春行的再远再离谱,也很难乐起来。他还说,鹅肝海胆吃久了也会腻,偶尔尝尝大白菜也算清口清肠。他最常说的就是,兴许这一辈子都会不得已的耽误在一个错的人身上,所以在年轻的时间里,一分一秒都不要耽误在不爱你,或者你不爱的人身上。
  我知道他这都是在明示我不要纠缠他,不要吊死在他一棵树上。
  也许是受台剧荼毒,也许是我脑海里真的绷了一根写着长情加纯情的线,莫名地我觉得他只是在玩,而我在等浪子回头。为此我还庆幸自己小他三岁,等得起。
  总之那些年私以为,他爱谁都和我没关系,我爱他也和谁都没关系。
  高二我翘课去数千公里外的城市找他,没有告诉他。语言不通导致凌晨才千辛万苦到了他的大学。他撇下嘟嘴撒娇的女朋友带我去吃路边麻辣鱼蛋,我被辣得眼泪哗哗看见他像五年前那样对我笑。
  酒窝浅浅。
  这么多年张扬的单恋怎么可能一点委屈没有,我喊着好辣好辣,又往嘴里塞了一颗滚烫的鱼蛋让眼泪流的更加顺畅。
  秦逸把我的头搂进怀里,他说,我的妹妹就剩你一个了。
  第二天因为秦逸未归哭了一夜的女朋友体力不支发烧进医院了,秦逸抱歉地看我,给我买了份麦当劳,替我打上了去机场车。然后匆匆跑回了医院。
  我在出租车里看着他缩小的身影,觉得那些堆积在我心尖儿的思念和爱,悄悄质变了。
  Daly问我为什么在他还爱我的时候说分手。我没有你那样的口才,就把你的原话送给了他。
  激情在的时候,爱情活。
  激情没的时候,爱情死。
  早死晚死,都得死。
  ——当爱情死的时候,我会将你安葬。
  最后一句话不是我说的,回头看到你时我很诧异。你笑着看我,高三了课文不好好背,我的话倒是背的挺熟。
  你张开了怀抱,我没有犹豫扑了上去。身后Daly的脸色涨成猪肝色。
  Daly在我背后说,我以为他们说你换男友像换衣服是恶意中伤,没想到是真的。
  我懒得解释,拉着你的手离开。
  学校里只剩下我们这一届的学生还认得你,猛然看见我们紧握的手都笑着打趣。你附在我耳旁细语,要么,我就在这六年之际成全了你?
  我没有想象之中的喜悦,意外慌张。这一刻只要一句话,我就拥有了你圆满了我十二岁起的夙愿。可那一句话还没说出口,我就看见了所有年轻爱情的归宿——这个世界上哪有爱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我不想有一天亲手埋葬你,我的一整个青春。手上传来的温度让我略略放松,不着痕迹的调侃。六年哪够啊,等我三十岁那年,你未娶我未嫁,咱俩就凑合吧。
  你愕然、了然、释然的表情我全部尽收眼底。
  聪明如你,当然懂得,在你六年的潜移默化调教之下,我已经成了另一个你。
  你离开之后,朋友们纷纷关心询问。得到还是兄妹的答案后像照顾重伤病人般安慰我,替我遗憾,觉得我只在逞强,强颜欢笑。
  然后我才意识到,在这一场没开始过的恋爱里,我奋不顾身飞蛾扑火地把自己全部的爱一股脑投掷,石沉大海。海照单全收,回应的弧线却反射得太长了。
  就像如今我已经不再看台剧。记忆里的因为模糊而美好,如今再去看只会存了一心槽点吐不尽咽不下。
  就像这世界上,最终和最初能够起承转合一气呵成的爱情,只在电影和小说里。
  我没有逞强,我已经足够幸运。
  有多少人都希望在漫长时光洪流里,还可以用朋友名义,守护那个自己用一整个青春期待过的爱人。
  谁说过,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关系,就是你喜欢他,他喜欢你,你们却没有在一起。
  (选自《最小说》2014年3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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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校园文学精选的作者是省登宇选编,全书语言优美,行文流畅,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为表示对作者的支持,建议在阅读电子书的同时,购买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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