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是淡蓝蓝蓝的短篇小说合集,多年来,在《许愿树》《花火》等青春文学杂志上发表的短篇小说的集合。文风清纯唯美,个性突出,故事情节紧贴青春少年的生活,有着强烈的青春气息。 作者简介: 淡蓝蓝蓝,自由撰稿人,热爱青春,侍奉文字,烹茶煮饭,平淡生活。已出版作品《世上每一朵哀伤的云》、《世上每一座孤单的岛》、《心智成熟的苦旅》等。 目录: 病孩子 像狐狸等待小王子 大雪覆盖来时路 河水之下,记忆芬芳 坏男孩 假如时光能回头,请你带我走 江水淙淙花满树 六月小城的云开了 奈何天 男孩看见野玫瑰 你的世界但愿都好 明日星河灿烂可否想起我 请等我,在北方以北 深爱的男孩一夜长大 糖球病孩子 像狐狸等待小王子 大雪覆盖来时路 河水之下,记忆芬芳 坏男孩 假如时光能回头,请你带我走 江水淙淙花满树 六月小城的云开了 奈何天 男孩看见野玫瑰 你的世界但愿都好 明日星河灿烂可否想起我 请等我,在北方以北 深爱的男孩一夜长大 糖球 世间每一朵哀伤的云 手信 天涯海角,惟愿君安 停在云上的翅膀 我用思念等你入眠 最好的时光没有你 做你天空的星 桃子夏(张蓓)倾情书评 苏轼的词里,除了《江城子》怀妻感人肺腑,还有一首也十分凄美,“人生到处知何似,恰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泥爪,鸿飞那复计东西。” 人生漂浮未定,瞬息万变。往事历历在目,就像鸿雁偶尔飞过雪地,在雪地上落了落,留下了一个个爪印。 爪印还在,鸿雁又知它如今飞去了哪儿呢。命运本来就有一股未可名状的力量在左右,不是以个人之力就可以完全主导的。好在还有留在记忆里的雪泥鸿爪,亦是吉光片羽。 我和淡蓝素昧平生,我们所有的缘分加起来可能也就是这一本书,这一本书里的故事。我是在编辑的推荐下看了这本书,觉着好,所以来写了这个序。我们就像天边飞过的两只飞鸿,你在这一边,我在那一边,偶尔的交集不过是曾经在同一片雪地里落下过模糊的爪印。 或许我们永远也没有机会见面,或许永远是陌生人,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并不觉得所有相似的人都应该相遇或是发生故事,缘分到了自然是好,默默遥望,心底知道有这么个桃子夏(张蓓)倾情书评 苏轼的词里,除了《江城子》怀妻感人肺腑,还有一首也十分凄美,“人生到处知何似,恰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泥爪,鸿飞那复计东西。” 人生漂浮未定,瞬息万变。往事历历在目,就像鸿雁偶尔飞过雪地,在雪地上落了落,留下了一个个爪印。 爪印还在,鸿雁又知它如今飞去了哪儿呢。命运本来就有一股未可名状的力量在左右,不是以个人之力就可以完全主导的。好在还有留在记忆里的雪泥鸿爪,亦是吉光片羽。 我和淡蓝素昧平生,我们所有的缘分加起来可能也就是这一本书,这一本书里的故事。我是在编辑的推荐下看了这本书,觉着好,所以来写了这个序。我们就像天边飞过的两只飞鸿,你在这一边,我在那一边,偶尔的交集不过是曾经在同一片雪地里落下过模糊的爪印。 或许我们永远也没有机会见面,或许永远是陌生人,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并不觉得所有相似的人都应该相遇或是发生故事,缘分到了自然是好,默默遥望,心底知道有这么个人的存在,也是一种素雅的美。 这本书,因为编辑流程的缘故,我只看过一部分内容,最喜欢的一篇是《像狐狸等待小王子》,我也曾奋不顾身地喜欢上了一个小王子,虽然我不是一只乖乖的狐狸,在原地等待,而是朝王子扑了过去……,但是淡蓝的文章还是让我想起了曾经活在心里的那只想爱的小狐狸,还有年少时无所事事吃着冰淇淋走过街边的夏天;想起了班主任老师永远会清早就守在教室门口等着抓迟到的家伙;想起了每两个月就得按校规把头发剪短,念大学之前竟然从来没有留过长发;想起了坐在教室里,掐着秒表,赌喜欢的男生会不会在下一秒出现…… 这所有关乎青春的意象,消失了的,铭记了的,故意遗忘了的……一个个留在雪地上的鸿鹄爪印,又重新回到了眼前。它们好像在提醒我,你已经走得太远太远了,如果有一天你真的觉得累了,别怕,你就回头看看吧。 雪地还在,飞鸿还在,爪印还在。 往事还在。 虽然青春已经永远不在了,但守着这些温暖又珍贵的回忆,你已经可以无悔地再一次鼓足勇气,微笑着继续走下去了,不是吗? 谢谢淡蓝,你让我找回了曾经迷失在雪地里的自己。 病孩子文:淡蓝蓝蓝 顾予浓消失之后的夏天忽然雨水不歇。我不记得自己睡了多久,似乎一生从未如此困倦。梦里是大段大段的空白,仿佛记忆不在,才令我沉睡如稚童。天快黑的时候,门铃作响,电子显示屏里是修梵的脸。他的眼神沉静一如深海。其实,我一直知道,他从来都不是我的岸。我无法靠岸,因为我是大海中的岛屿,永世孤单的无人岛屿。我重又躺回床上,看夜色慢慢笼罩整个房间。依稀想起,青春开始的那一年,我缩在黑暗的角落里,一根一根拔光身上的芒刺,即使鲜血淋漓,也无畏惧,我只想与这世界亲密相拥。但这世界,从来不曾给我热爱。 一这是位于二十五层的小公寓,晴朗的日子,飘窗透亮得仿佛可以伸手触到云朵。我有些恐高,每次站在窗前,小心脏都吓得扑通扑通地跳,我很怕一不留神就掉下去。我怕疼。常阿姨和邻居家的保姆聊天的时候,总是说:“这个小姑娘,胆子大得很咧,趴在窗前一动不动,都不怕摔的。”邻居们打量我的眼神里藏着怜悯,啧啧地说:“哎哟,作孽哟,这么小的孩子,爹不疼娘不爱的。”我讨厌被人怜悯,更讨厌被人议论。但他们说的的确是事实。那两个人很久都没有来看我,自从他们办了离婚手续之后,再也不用在我面前上演貌合神离的戏码。他们解脱了。我被法律判给了曾庆年。然后,他给我置办了一座小宫殿,装潢华美,有锦衣玉食。常阿姨是我的贴身保姆,小杜叔叔更是随叫随到的专职司机。看起来,我的日子倒也逍遥自在。只是,总有些人并不懂得,这世间最奢侈的东西其实是——爱。他们收回了爱。据说,我的亲妈去了国外深造,她在国内的工作室也开始筹备。离开曾庆年和我,她反而如鱼得水。我并不恨他们,因为我当他们是——无关紧要的人。既然不爱我,又有什么资格值得我去恨。恨,是比爱更强烈的感情,没有爱,又怎会恨。常阿姨是个善良而又木讷的人,除了照顾我的饮食起居,她不会说太多的话。但是,我喜欢她。我知道,无数个夜里,她都轻轻地推开房门,帮我掖掖被角,或者只是看看我。我尽量让呼吸平静深沉,而一颗心总是难已睡去。夏天的末尾,有很多场雷阵雨。二十五楼的高度,闪电与雷,仿似离得更近了。台风过境的夜晚,常阿姨从床脚的被子里找到默默流泪的我,她说喜歌别怕,阿姨在这里。我躲在这个不算熟悉的女人怀里,眼泪渐渐干了,然后缓缓入睡。那夜的记忆里有妈妈的味道。那年,常阿姨的儿子顾予浓考上了D大,偶尔会出现在我的小公寓里。周末,常阿姨会做家乡菜给我们吃。饭桌上,我会讲很冷的笑话,常阿姨总是一头雾水,而顾哥哥则笑得前仰后合。于是,我的嘴角也会翘起来。有时我也会做白日梦,梦见我是常阿姨的女儿,住在海边的小渔村,父亲憨厚,哥哥仁爱。这样想,心里会觉得很暖。旁人都说我是一个坚强的小孩。只有顾哥哥会安静地看着我,然后露出清淡又哀伤的笑容。在黄昏的露台上,他给我讲他父亲的渔船,讲大海的潮汐,讲拾贝与捉螃蟹的乐事。他说:“喜歌,你的小星球真孤单啊,以后我带你去看海吧,在大海面前,所有的孤单都显得微乎其微。”我看着日光一点点消失在楼群之后,耳边似乎有涛声回荡。 二那年秋天,我升入一中。开学典礼那天,我是新生代表,上台致辞的时候,曾庆年就坐在我的身后,我用余光就可以瞥见校长与他私语的画面。托他的福,开学第一天,全校师生便都知道了我的大名。他们说,那是曾庆年的女儿,听说曾庆年为我们学校捐建了新的图书馆……坐在教室里,我低头看书,讲台上,有女生和男生在追打嬉闹。很难想象,人与人怎么会一见如故?我坐在那儿,表面镇定,实则惶恐,我不知道陌生该如何排解。半天下来,每个人都有了新朋友,而我,似乎无人愿意靠近。“真不喜欢她那高傲的样子,不过是有个有钱的爸爸。”“就是,你看她讲话的时候,多矫情。”“呵呵,千万别和有钱人家的小孩做朋友。”很讨厌的声音,一点一点,穿透我的耳膜。我轻轻呼出一口气,把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教科书上。可还是有个声音,从遥远的深海中传过来,那个孤单星球上的小女孩在说,别让我一个人,别让我一个人……最后一个课间,我从第二排的座位经过,简小荷的发卡掉在我脚边。我捡起来,她客气地笑了一下。我迟疑着,终于开口:“很好看的发卡,你在哪儿买的?”她接过去,摆摆手:“别逗了,这种地摊货,你哪会看得上。”周围有人轻笑。我明白那笑声的含义,是一道墙,把你隔在她们的世界之外。心里某个地方有些不舒服。我站直,眼里的光褪去,望向轻笑我的女生,像刺猬竖起她的刺。但,也只是一瞬,就连我自己都惊讶自己的举动,我转而对简小荷露出夸张的笑脸:“要是我喜欢,你会送我吗?”语气是试探与贴近。敏感而骄傲的刺猬,拔下了自己的第一根刺。简小荷明显愣了一下。随即,有女生从身后走来,声音如清风朗朗,她说:“曾喜歌,她的发卡是午休时在校门外的九元店买的,嘻嘻,开学季搞活动,买一赠一呢!”说着,她啃了一口手里的苹果。咔嚓……清脆的声响,伴着苹果的清甜。我记得她的名字,陈海茉。有很清秀的五官,却留着简单的短发,讲话的时候会不自觉地露出笑意,有两个浅浅的梨窝。我记得她,第一节英文课上老师就表扬了她的发音。“哦,谢谢。”我说。“要不,放学我们陪你去?”她继而建议道。我看见简小荷递给她一个不情愿的眼神。“或者,明天吧,今天放学我有事呢!”我笑笑。回到座位上,我发了会儿呆,然后转身看向一整天没和我说过几句话的同桌,我说:“你能把上节课的笔记借我吗?我开小差了……”她有片刻的意外,但还是把笔记本递给我:“我记得也不是很清楚。”她的字迹零乱,我心里鄙夷冷笑,但还是回以感激的笑容。没多久,她即小心翼翼地问我借课桌上的小镜子。我递给她。“哇,这个超贵吧?”“怎么会!是买时尚杂志的赠品。”我打量她的神色,“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吧。”对方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却欢天喜地地收下了。“嘻嘻,他们都说你难相处,我倒觉得你人蛮好。”“唉,我也不清楚大家为什么误会我。”我叹气。那天放学,我同桌亲密地挽着我,在教学楼门口和我说再见。渐渐地,关于我骄傲清高的流言不攻自破,我周遭的许多女生都主动表示对“杂志赠品”感兴趣,然后她们如愿得到我的馈赠。我的小孤岛,终于热闹起来。可是心里却有另一个声音在说,真是讨厌…… 三顾哥哥问我:“为什么最近总是皱眉?”我说:“因为刺猬拔光了自己所有的刺。”他耸耸肩:“所以,会疼。” 四学校西北角是校工开辟出的一块花地,为了便于打理,种了很多灌木。所有的花期都已过去,只有枝丫上的叶子在凋落之前不甘心地疯长着。墙角有许多野生的雏菊,蓝白色的细小花冠,正开得热闹。这里很少有人来,我习惯在午休的时候坐在雏菊旁边,拿一根粉笔,在大块的青石板上默写单词。而有时,写着写着,那些英文字母就会变成汉字——讨厌!讨厌!讨厌!我讨厌那些虚伪的女生,更讨厌同样虚伪的自己;我讨厌小星球上的热闹假象,更讨厌小星球真实的孤单!十月的某天,有人闯进我的小花园。有草木被拨动的声响,我反应过来的时候,陈海茉已经在我面前站定。她微弯下腰,影子落在我脸上。“嗨,曾喜歌,原来你都躲在这里玩啊?”很轻快的女声。我下意识地用脚踩住青石板上的字迹。她却并未在意,盯了我片刻,忽然狡黠地眨眼,然后伸手拉住我。“我爸说,只知道专心读书的小孩会变傻,要张弛有度,走啦,跟我们打排球去。”陈海茉抛起另只手里的排球。我跟着她起身离开,匆匆回望,地上的字迹醒目刺眼。她应该也看到了吧。一起打球的女生和我并不是太熟。在每个班里,都有不同的小圈子,显然,她们的圈子是属于对我的“杂志赠品”不感兴趣的那一类。我站在陈海茉旁边,努力让自己笑得自然随意。我不是太喜欢球类运动,但还是全情投入,打了烂球之后我会笑着自嘲。终于,有人说:“曾喜歌,你和我想象的不一样啊。”这样的话,越来越多的人说给我听。他们说的时候,脸上有一种极放松的表情。我知道,这陌生世界里的门一扇一扇为我打开了。陈海茉从未说过什么,但我们莫名亲近。她是大大咧咧的女生,性格直爽,大多时候又摆脱不掉小天真和正义感。她并不讨喜,和班里的女生拌过嘴,也和男生吵过架。我可以在所有人面前戴上面具,虚伪地奉献热情。唯独对她,不行。她说:“曾喜歌,你给我讲讲这道数学题吧,我要烦死了。”于是,我会耐着性子一遍一遍地为她分析思路,懊恼处恨不得把她脑子掰开把那些公式全都塞进去!她说:“喜歌,我们放学去吃冰吧……”我就毫不拒绝地跟着她在校门口的炒冰摊大快朵颐,虽然在此之前我只吃哈根达斯。想要对一个人好,会不知不觉地真心付出。这在我,是全新的体验。我想,我对海茉一直存有羡慕,从她咬着苹果从我身边经过开始。她的直率、对人的无保留、想哭就哭想笑就笑,那是我向往已久的样子,我多想也做那样的小孩。第一次期中考,她比我多了两分,第一名。我从没想过,陈海茉会是我的对手。我看着成绩榜有些出神,陈海茉突然拍了一下我的肩:“想什么呢?”我讷讷地说:“不知道今年我妈会说什么……”从十岁那一年开始,每次考试我都是第一名,我妈就会打电话给我,适度的表扬,隔着千山万水,声音温柔。那是我第一次和海茉讲起我的家庭,父母离异,我归属父亲。我说得轻描淡写。她却突然大力地抱住我的胳膊,说:“明天放假,你来我家吃饭吧,我让我妈做好吃的茄子面给你。”我就笑了,她真是个傻姑娘,好像我缺失什么,她就能帮我找回什么似的。第二天,我还是去了她家。旧旧的房间,朴素温馨。她父母是极好的人,我们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可以听见那两个中年男女在厨房里大声讲话,彼此友好地“攻击”,然后又在另个问题上达成一致。据说她妈妈是个女强人,可是在我看来就是普通的家庭主妇,会不停地唠叨,数落老公和孩子。我却如此羡慕。因为我妈从来不会这个样子。离开她家的时候,我背转过身的第一件事是抹抹眼角。这种感觉真让人讨厌。但我如此贪恋。 五“喜歌,你最近好像变得不一样了。”顾哥哥说。“怎样?”“笑得更多。”“因为,有了一个朋友。”我莞尔。我去看他,他转头望向窗外。 六过完整个春夏秋冬,我已是一只完全没有刺的刺猬,表面光滑柔软。所有的老师都喜欢我,任何一个女生的圈子都不排斥我。只有我知道,所有的刺都被我吞进肚子里,在每个敏感的时刻,它们就刺得我心里作疼。我逐渐依恋我的小公寓,我自己的天地。坐在飘窗上的时候,亦不再恐惧,反而觉得假如如鸟般飞腾也是不错的选择,最起码,我有我的自由。我从不曾带海茉来过公寓,不想让她看见这里深深似海的孤单。当然,我也从不曾对她讲起我被父母流放孤岛的境遇。我不说,于我是源自心里的自卑。原来,旁人眼里高傲的我,不过是个自卑到骨子里的可怜虫。初二,我入选全市数学竞赛的名单。海茉说:“喜歌,一中能参加数学竞赛的女生只有你。二南老师看你的眼神就像在欣赏天才。”她的语气太夸张,然后我们默契地笑起来。没错,我喜欢数学,不似文字那么复杂纠结,数学是简单又孤独的世界。海茉撇嘴,她说数学太枯燥。我想,是因为她的世界太丰富了。她其实比我聪明,只是少些耐心,像贪玩的小孩。她父亲是数学教授,可她对继承衣钵这件事毫无兴趣。她说自己是基因突变。我笑得肚子疼。只有陈海茉能让我笑出眼泪来。竞赛的日期是周六,考场在附近的职专。海茉说中午去接我,然后一起去胡腾腾家新开的烤鱼店吃烤鱼。那天,小杜叔叔送我到职专,我告诉他中午会和朋友一起吃饭,然后,我一个人转身进校门。校门外站了好多家长,那阵势,不比高考逊色多少。我轻笑了一下,我爸妈根本不知道我今天参加这个竞赛,对于两次取得数学竞赛的名次即可保送重点高中这件事,他们压根不感兴趣。他们和我,究竟有什么关系呢?血缘而已。想到这儿,我忽然有些难过。然后,整个人猝不及防地撞到了一个男生身上。这种低级的事故我第一次经历。“对不起。”先开口的,反而是他。“没关系。”我愣了一下,揉揉额头,回答。他的眉眼看起来很舒服,穿黑色三叶草的运动衣,戴一顶黑白相间的棒球帽。他的笑容一闪即逝,但眼神清亮。我抿抿嘴,彼此错身。预备铃响,监考老师先发了草稿纸,我拿出笔的时候才发现忘了注墨水。这也是很让人讨厌的习惯,一支注墨水的万宝龙旧钢笔,我用了四年。这是他们离婚那天,我刷信用卡买的第一件奢侈品。“老师。”我举手,“我可以出去买支笔吗?我的钢笔忘注墨水。”有人哄笑,在中性笔横行的时代,用钢笔的人有些古董。老师好脾气地忍耐我:“除非弃考,否则现在无法出考场。谁有多余的笔借她一支吧。”“我有墨水。”有人响应。我回头,再次看见他的脸,坐在离我三四张桌远的位置。他走过来,举起手里的笔,孩子气地说:“分你一半!”原来我们用同一款钢笔。他拧开钢笔,笔尖对着笔尖,小心地挤出几滴,嘴里说着:“没想到,还有人和我一样的习惯,不用这支笔就会思路不畅,你也是吧?喏,应该够用了。”他离得很近,身上有清新好闻的气息。我的手微微抖了一下,一滴天蓝色的墨水落在我指端,很快在皮肤的纹络里渲染开。“对不起。”他再次道歉。我笑。窗外是被秋天染黄的一棵法国梧桐,风吹过,树叶簌簌而落。心里像是吹过一阵风,湖面有浅浅的涟漪。身体却僵硬得再不敢转过头去。交了卷,我站在校外的公交站等海茉。他骑着单车过来,他说:“嗨,考得怎么样?”“还好,谢谢你。”我说,我的右手轻轻垂在身侧,我摩挲了一下指尖的那抹微蓝。男生挥挥手,从我面前离开。我一直站在那里,生怕自己一眨眼,那个背影就消失不见。然后,海茉从拐角出现,粲然地对我招手。海茉大概永远不会知道,她和季修梵的第一次相遇其实是十四岁这年的秋天,他们在我眼前错身而过,却彼此未觉。“你看什么呢?”海茉在我眼前摆摆手。我耸耸肩:“没什么。”我只是多了一个秘密,带着一点温暖的微蓝色的秘密。它甚至融化了我心里那些刺,我的十四岁因此变得柔软安宁。 七那个男生,叫季修梵。那一年,他读铁北实验中学,在数学竞赛中拿到了第一名。我把他获奖的那条新闻剪下来贴在写字桌对面。顾哥哥说:“只差了一分而已,不甘心?”我搓搓自己微微发热的脸,哼哈着说:“嗯,要当作对手和……”我轻轻吐出那个词,“方向……”温暖的方向。那天下午,常阿姨第一次尝试做椰蓉曲奇,煳了,但是我和顾哥哥还是把它们全都消灭掉了。顾哥哥说:“你看,我妈从前只会做小鱼贴饼子,现在为了你都学会了烘焙,可见她是真爱你。”我看着墙上的名字,嘴角翘起来,我说:“我也真爱你们。”我很少表露情感,他们因此有些惊慌失措,常阿姨笑得眼睛眯成了缝,而正在喝水的顾哥哥则呛得猛地咳嗽起来。我想,我真是个刻薄的人。于是,那天我变换了模样,乖巧可爱,像母亲膝下娇柔的女儿,像兄长面前伶俐的妹妹。我们说了很多话。我躺在客厅的木地板上,看窗外流云大朵大朵地飘过,晚霞将天空染红。顾哥哥倚着窗,回望我,脸上有晚霞映照的光亮。那是我最后一次和顾予浓轻松、自在的聊天。原来,很多事都有终期。就像,我最留恋的十四岁,始终要过去。 八十五岁的夏天出了一场事故。常阿姨推开门,看见从浴室里源源不断流出来的水,她惊呼着撞开我的房门。还好,我清醒着,瑟缩在床上。我说:“泡澡的时候,睡着了,险些溺死。”她不停地念着“菩萨保佑”。那天晚上我一直在做噩梦,梦见水把我淹没,呼吸艰难。这个不吉利的梦连续纠缠了我好些天。我最初那些美丽的梦想,就像巨大的肥皂泡,在天空中“啪”地破裂了。没有办法说给任何人,我的恐惧,以及无助。开学的时候见到海茉,她依旧一副欢天喜地的模样。我心里的苦在舌尖回旋了一下,又被我咽回肚子里。我告诉她我和我妈妈去旅行了,她羡慕不已。我很佩服自己,所有的谎话都可以说得那么生动。我最擅长的莫过于独角戏。然后,有小束的光照亮宇宙。季修梵就那样猝不及防地出现在教室里。伴随着女生们花痴一样的低呼,我眼睛微微湿润。但是很显然,一切都已经和十四岁那年不一样。明明我们是最先遇到的,可是他更亲近的人却是陈海茉。海茉常被他看似冷淡的态度和言语激怒,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可是她自己从来都不知道,季修梵看她的眼神,像春风眷恋花朵。人的欲望真是魔鬼。我原本从未渴盼过还会再重逢,对我而言,一点温暖的记忆就可以变成巨大的能量。然而,他的突然出现,打破了回忆的安宁。我总是想不通,为什么人的运气会相差那么多。为什么我所缺失的,海茉统统都有。为什么我的悲伤无穷无尽,而海茉却永远欢喜无忧。越来越多的羡慕,累积在一起就会变成庞大的嫉妒。于是,那一天,我问她:“海茉,你是不是喜欢季修梵?”那句话出口的时候,我内心尚有最后一只纯良的鹿。她的眼神明明是闪烁的,可是她却说:“我怎么会喜欢他,我讨厌他还来不及。”真是个傻姑娘。她不知道,有一只讨厌的小魔鬼正举起手中的尖刀,刺得那只鹿鲜血淋漓。我久久地望着她,“那我就去喜欢他了。”我说。她的眼睛里有无尽的慌乱。我露出淡淡的笑容,像夜里徐徐盛开的花。 尾声 回忆无休无止,伴着每一个清醒的瞬间。门铃声终于歇了。屋子里再度安静得可怕。良久,季修梵的短信发过来:喜歌,我知道你在家。过去种种,愿你放下。未来,珍重。我默默念了一遍,然后按了删除键。他大概担心我会寻死或者自残之类的吧。呵呵,我怎么会?我的孤岛只有我一个人了,我不会死,我要陪着自己,到下一个天亮。月亮升起来,有光从窗帘的缝隙照进来,落在我的薄被上。我闭上眼,我想覆着月光做一场美梦。我想要回到十四岁那年,一切纯白如初。我从未真心讨厌这世界,而你们,何苦要给我憎恶。 像狐狸等待小王子文:淡蓝蓝蓝 【仲夏】蝉声鼓噪。新开业的放映厅里有一种令人疑惑的苯板和油漆的味道,令人晕眩。前排的男生们不时说笑着,把瓜子皮吐得满天飞。偶尔,会有人回过头来,看我的眼神颇有些不安分。我想了想,还是继续坐在这里,起码,这里的冷气比外面零上三十二度的天气更有吸引力。许志纯是在电影开场一刻钟之后才进来的。他小心翼翼地提着一个塑料袋,费了好大的劲才挤到我身边的位置上,然后浓郁的炸鸡味飘了出来。我惊讶地看看他。他仿佛受了鼓励一样,献宝似的把可乐、爆米花和鸡翅掏了出来。前排的男生回过头来,有人咽着口水说:“你们这是看电影还是野餐啊?鸡翅分一根呗?哈哈——”笑声让人生厌。似乎没有多少人关心屏幕上的内容,那部国产喜剧片确实无趣。纵是这样,仍有人不断推门进来。小城新开的电影院,看起来比我们学校旁边的录像厅高级多了。我勉强能接受前面几个男生大声说笑的声音,却忍耐不了许志纯咕噜咕噜地吸可乐的动静。“许志纯,我们分手吧。”“什么?你说什么啊周媛,我没听清。”许志纯往嘴里塞了一把爆米花之后,看看我,“你也吃啊。”我叹了一口气,腾地站起身。我决定离开这里。身体里的某个部位,痒得我心烦气躁,却又难以启齿。没错,我必须和许志纯分手,我不能忍受我的初恋对象竟然是个以吃为终极目标的吃货。虽然,三个月前他打动我的方式就是每天晚上给我买三个茶鸡蛋。“你去上厕所吗?”许志纯的声音不急不缓地追了过来。然后,大屏幕黑了,光影消失不见。我站在漆黑的过道里,只听见身边喧嚣四起。“退票!退票!”男生们吹着口哨起哄。混乱中,有人捏了一把我的屁股。我尖叫一声。两侧的安全门被人推开,日光淡淡地铺展进来。我转头,看见身边站着的那个男生,穿花格子衬衫,嘴里嚼着口香糖。我看看他,他对我露出一个略嫌痞气的笑容。“臭不要脸!”我一抬手,把杯子里的可乐扬到他的脸上。他的笑容僵持在那里。“安子!糗大了吧?”他的哥们儿在一旁起哄。“周媛,你等等我啊。”许志纯抱着一堆没吃完的零食慢吞吞地移动着。“喂!我把电闸拉了关你什么事啊?你当什么正义女侠啊?”被我泼了可乐的男生终于缓过神来,愤怒地冲着我咆哮着。这个午后,让人烦躁不安。我斜睨了他一眼,从人群中跑了出去。这是我第一次遇见沈安。这座小城横竖不过那么几条街道,那么几所学校,我和他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却第一次遇见。但缘分是一件很玄妙的事,我们一旦相遇,这一生都将纠缠不清。 小城的夏天,有点灰蒙蒙的。那些建筑太过老旧,像蒙了厚重的尘土。爬山虎浓密的枝叶一层叠一层,一大片深沉的绿色看上去死气沉沉。我摆脱了许志纯,在人群里闲晃。头顶的太阳快要将我烤干了。我也不记得自己穿过了几条街巷,直到四周的店铺开始变得陌生。这是我不常来的街区。对面那间小小的药店看起来有些冷清。我在大槐树底下站了好一会儿,也不见有人进去。于是,我迟疑着挪动双脚,万分不情愿地推开了那扇玻璃门。“买什么,小姑娘?”店员是个中年妇女,热情地招呼我。我紧闭着嘴唇,在柜台前徘徊着,脸颊却热乎乎的,觉得自己都要烧成灰了。“要试纸吗?”大抵是我紧张的神情误导了她,她竟然压低了声音,一副了然于胸的表情。她弯着腰从柜台里拿出一个纸盒,早早孕检测条——那一行小字差点让我吐血。“阿姨,拜托你思想单纯一点好不好?”我真是要怒了。“那你要什么?”“就是——唉——百度网说我的症状可能是——”真是说不出口,我红着脸不敢看这个自以为是的中年女人,“就是洗盆浴的时候感染的——”“哦!阴道炎嘛!”我身后的门嘎吱响了一声。有人走进来,有气无力地问了一声:“请问有云南白药和医用纱布块吗?”我转过头,看见了女生苍白的脸。她看了我一眼,毫无表情。店员从白布帘遮挡的库房里走出来,把几盒药甩到我面前:“你自己看看,你是哪一种,是霉菌性吗?其实应该先去医院做个检查的,唉,估计你一个小姑娘也不好意思。”我真想说拜托你闭嘴吧!她却仍旧那么不开窍地唠叨着:“记住啊,要让男朋友也配合用药,不然好不了的。”“我都说是洗盆浴感染的。”我为自己辩解着,声音却低得像蚊子哼哼似的。然后,急忙掏出钱,抓了一盒就往外走。经过那女生的时候,右脚的人字拖嗖地飞了出去,我愣了,她也愣了。“你的鞋子坏了。”她提醒我。我才懒得理她,光着脚推门而去。八月的柏油路面,像着了火似的。偶尔有一两颗锐利的小石子,把右脚心硌得生疼。从人群里穿过,有无数只眼睛盯着我的脚。那种嫌弃与猜疑的眼神,像刀子一样。我拐进一条无人的巷子,在大石墩上坐下来。旁边有一个垃圾箱,蚊蝇遍地。我忽然想哭,扯着嗓子干号了几声,眼角并没有眼泪。这是十六岁夏天的尾声。我是周媛,在众人眼里像男孩子一样不拘小节,开心的时候会大笑,生气的时候会挥拳头,只是因为好打抱不平,所以变成了众人眼里的“大姐头”,偶尔会逃课去操场后面晒太阳,有过一个为期三个月的男朋友,没有牵手没有拥抱没有接吻,可是旁人却把这种关系解读得那么不堪……这样的我,连我自己也已厌倦。我想要,一种新鲜的生活。像春天植物新长出来的蓓蕾,认真地生长着,有干净的纹络和清新的气息。那种感觉,会有人明了吗? 【初秋】这年秋天,我斩钉截铁地离开了许志纯。他去了职业高中,而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被宁远高中录取了。虽然宁高不是重点,但我爸还是兴高采烈地连放了三天鞭炮。我挺喜欢宁高的,临着海,日日有腥咸的海风。我想我上辈子应该是条鱼吧,所以今生才如此眷恋海的气息。更幸运的是,初中时的老同学都没有和我分在同一个班级。坐在陌生的教室和人群里,我突然觉得那么自在,对每个人微笑,轻声细语地说话。军训一开始,我就已经和新同学们熟悉起来。她们会说:“嗨,周媛,放学一起去买睫毛膏啊!”“亲爱的周媛,我们去吃冰淇淋吧!”没有人孤立我。像一株普普通通的植物,被春天眷顾。然后,我再次遇见了沈安。军训第三天,我们班在操场一角站军姿。有几个高年级的男生趴在护栏边,趁着教官不在,他们肆无忌惮地吹着口哨。“靠!安子!”有人在我身后喊,“那不是泼你可乐的丫头吗?”我微微转头,便看见沈安的脸。午后的光落在他脸上,五官被阳光修饰得平静温和。我有些走神。他的嘴角似笑非笑地微微翘了翘。以至于,后来,无论我所认识的沈安是怎样的放浪不羁,我都始终认为真实的他就是那天午后的样子,安静、从容,像个孩子。“周媛,有人找你,是个男生哦!”休息的时候,同班的女生八卦地对我笑。许志纯就这样突兀地出现在我面前,手里提着一只大袋子,不用想也知道里面一定是各种各样的零食。女生们暧昧地笑着,对我眨着眼睛。好在那袋零食分散了她们的注意力。我带着许志纯去教学楼后面的空地,有几棵银杏树早早地被秋天染黄了。抛开我和许志纯性格不合的因素,他还是挺不错的一个男生,除了爱吃,也没太多不良嗜好,起码不会像小混子一样抽烟喝酒讲脏话。他是个干干净净的男生。但是,这一刻,他竟然开始哭。我深吸了一口气,确定我看到的不是幻觉,他的确在哭,然后拉着我的袖子说:“周媛,我们和好吧,我真的不能没有你。”我觉得有些无语。“许志纯,我和你在一起会觉得我们性别倒置了,真是别扭死了。算了,就这样吧,再见、拜拜、撒哟娜拉!”有一种想要逃跑的冲动,所以郑重地和他道别之后,我拔腿就跑。一转弯,却在拐角的地方看见沈安。他靠在墙上,左手掐着一根烟,诡异地对我笑。“笑什么笑?”“脾气不小啊!”我绕开他,准备回操场去。“喂,你还没向我道歉呢吧,丫头!”我装傻。经过侧门的时候,有个女生无声无息地走出来,吓了我一跳。但是看清她的脸之后,我的心的确又跳到了嗓子眼。那么苍白的脸,像多少天没吃过饭似的,眼袋大大的,整个人看过去就像一条快要饿死的金鱼。我这么形容她一点都不夸张,她的眼睛根本就毫无生气。我看人一向过目不忘,我们曾经遇见过,在那间小药房。她看也不看我,径直往前走。沈安扔掉烟头,急忙追过来,换了一副我没见识过的热情洋溢的表情,关切地问:“怎么样?酒窝妹,手续都办好了吗?”不远的地方,沈安那群游手好闲的哥们儿吹着口哨开始起哄:“哟,安子的女朋友真漂亮啊!大城市来的女生就是不一样啊!”“你们别瞎说。”沈安指责道。哦。原来,她是他的女朋友。可是心里却像是多了一颗炸弹。我生怕这个女生会引爆我的秘密,让我觉得难以启齿的秘密。但是,第二天一早,我就再度见到了这个女生。“大家好,我叫陈海茉。”陈海茉,对人永远不苟言笑,看上去冷冷淡淡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她站在讲台上,干巴巴地做了自我介绍。我们老班大概觉得她的自我介绍太单薄,于是又长篇大论地补充了一番。大致是交代了一下陈海茉同学的转学背景,比如,她来自如雷贯耳、鼎鼎大名的安城一中;比如,她中考成绩比我们年组的第一名还要高出60分。我们老班大概觉得自己捡到宝了。他却不知道,这样成绩优异的转校生其实并不讨喜,更何况,她有一张冰雪女王的脸,骄傲又冷淡。老班一转身,已经有人开始窃窃私语。不会有人喜欢她的,我想。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想法令我身体里紧绷的弦放松了下来。在某一瞬间,我们的眼神撞到一起。我不动声色地掩饰着自己的紧张,她却像是完全没见过我一样。真会演戏。我在宁高的日子就这样开始了,除了突然出现的陈海茉,一切都很完美。但是也因为陈海茉,这份完美脆弱易碎。读高二的沈安开始频繁出现在我们班门口。宁高的人没有不认识沈安的,游手好闲不爱读书的男生,好在还算循规蹈矩,据说一心一意地想混一张毕业证书然后去当兵。他和陈海茉的关系的确不一般,他总像个小跟班一样跟在陈海茉的身后,一起上学,一起放学。有时候,我在窗前看他们的背影,身体看上去僵硬又笔直的陈海茉,就像个公主。而沈安就像个影子,被公主甩在身后,却仍旧忠心耿耿地跟随。 中秋节的时候,舅舅一家从安城过来。学美术的表妹江小沐看到我的军训纪念照,脸上的表情就像吃了酸梅似的。“这是陈海茉啊!”她指着最后一排的女生。“嗯。”我忽然想起来,江小沐也在一中读过书。于是,那天我知道了关于陈海茉的秘密——身陷桃色事件而跳楼暴毙的教授父亲、才华横溢又英俊帅气的初恋男友,以及被最好的朋友背后设计……我在沙滩上独自坐了一会儿。潮水汹涌涨上来,就像我彼时的情绪,有些兴奋,又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忧伤。 【早冬】第一场薄雪刚刚飘落的时候,陈海茉的秘密就已经满天飞了。我承认我是故意的。我讨厌她看我的时候总是一副冷淡的表情,有时我甚至觉得她根本就是记得我的,她看我的眼神充满了鄙夷。她的表情总是轻易就能激怒我。所以,关于陈海茉的秘密在我的心里长成了一棵蒲公英,我轻轻张开嘴,它们就飞了出去。终于有一天,陈海茉不再忍耐,她伸手打了我一巴掌。我们的战争就此拉开序幕。大多数人是站在我这一边的,所有人都能看得见陈海茉的孤独,被人孤立的那种孤独。我经常能看见陈海茉自己去爬学校后面的山,有时候我甚至担心她会不会一伤心就从山后的悬崖上跳下去。但是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何况,即使陈海茉跳下去,不出两分钟,沈安那个傻瓜就会追随着她一起跳下去。因为沈安总偷偷地跟在陈海茉的身后。他在守护她。虽然我并不清楚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但是沈安看陈海茉的眼神清楚地告诉我,他非常在意她。甚至有一天,沈安在放学的路上拦住我,凶巴巴地警告我:“喂,你以后要是再胡说八道,我会毁了你的容。”他的哥们儿在一旁傻笑:“安子,她长得本来就不好看,毁容什么的不算什么威胁。”这些小混混真让人恨得牙根痒痒的。可是沈安并没有笑。他静静地盯了我一分钟,我想,他脸上那种认真的表情让我有些畏惧。我的眼圈红了,我并不想当着他的面哭出来,所以咬着牙“哼”了一声,急忙逃离了他的视线。那天晚上我梦见了沈安和陈海茉,梦见沈安伸手打了我,而陈海茉站在一边温婉地笑。醒来之后,我的眼角有未干的泪水。我想,我真是一个容易嫉妒的女生。我从来没有这么嫉妒过一份感情。好的爱情,就是心甘情愿地守护与陪伴吧。 再次见到许志纯是某个周末的傍晚,他又胖了一圈,他非常平静地请求我和他聊一会儿,他说他有心事。好吧,看在他曾经给我买了那么多茶鸡蛋的分上,我决定再充当一次知心姐姐的角色。天很冷,北风打着旋儿。阳光隐匿之后,教学楼后面更显得阴冷。体育器材室的门开着,于是许志纯带我进了那间屋子。他伸手递给我一杯奶茶,居然是热的。“你真是有吃的天赋啊,许志纯。”我开着玩笑,伸手去接。但是,他却猝不及防地抓住了我的手,扳到我的背后,然后用绳子捆住了我。“许志纯,你疯啦。”说完这句话之后,我才明白过来,这小子真是疯了吧,他干吗一边捆着我,一边痛哭流涕的。这时候,恐惧才慢慢涌上我的心头,就像房子里的黑夜,一点点浓郁起来。北风拍打着铁门,噼啪作响。无法预料的未来才最让人恐惧。许志纯坐在一对杠铃上发了一会儿呆,然后他开口说:“我可以抱抱你吗?周媛。”他向我走过来,我紧张死了。我不知道明天的报纸上是否会出现“恋爱不成痛下杀手”或者“花季少女被报复,先奸后杀吞恶果”的字样。然后,我听见有人推开了门。许志纯哆嗦了一下。陈海茉的声音在黑暗中响了起来。我的心稍稍安定,我知道,有陈海茉的地方就一定有沈安。许志纯终究还是夺门而出。沈安看着狼狈的我,照例又露出痞痞的笑,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陈海茉把我的大衣捡起来。月亮升起来,月光清冷。我紧紧地跟在他们后面,穿过学校旁边那条僻静的小路。他们两个人虽然不回头询问我事情缘由,但明显放慢了脚步等着我。那天,他们看着我上了公交车,然后才离开。我回头张望夜色中的那两个背影,第一次觉得原来我比陈海茉还要孤独。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母亲在房间里和邻居们打牌,桌上放着冰凉的饭菜。我躺在床上,惊魂未定。手机响起来,是不认识的号码。然后,沈安的声音传了过来。“你到家了吧?”“嗯。”我茫然地应了一声。“好,挂了。”“哎,等等,你怎么知道我的号码的?”那边没有应我,电话里是一阵忙音。我知道沈安的朋友很多,想找到我的号码并不难。我只是没想到,他会为了证实我的平安而去寻找我的号码。我抱着电话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把那一串号码存进了电话簿。打名字的时候,我有些犹豫,最终还是给了那个号码一个神秘的代号——守护者。像月球守护地球,像小王子永远守护着玫瑰。我也想要拥有一个守护者。但我知道,从那天晚上那个电话那一声简短的问候开始,我就变成了一只被驯服的狐狸。 那天的事我自然不会对任何人讲。可是大家都看得出我对陈海茉态度的转变,有人开玩笑地说:“周媛你搞什么?突然对她那么好,像猫亲近鱼。”下大雪的时候,我和同学在操场上打雪仗。陈海茉穿着乳白色的羽绒服从旁经过,走了两步又折回身,把羽绒服脱下来递给我。“干吗?”“你裤子脏了。”我惊讶地看看她,然后,披上她的衣服跟她一起向教学楼走去。“陈海茉,我们可以做好朋友吗?”她并不说话。“我觉得你这个人还不赖啊。”我补充了一句。进到教室,有人诡异地看着陈海茉,像是在等待看一场好戏似的。果然,陈海茉的桌子上照例堆满了垃圾,这个捉弄人的游戏我曾经也热情地参与过。但是现在,那些垃圾让我愤怒不已。上课之前,我在卫生间看见自己染着血迹的裤子。我还真是粗线条的女生啊,大姨妈来了都不知道。我蹲在隔间里,郑重地对自己说:“周媛,你一定要和陈海茉做朋友。”那天放学,我追着她一起爬上了后山。我想把我所知道的一切当作礼物一样献给她。我努力地想了很久,才想出曾喜歌这个名字。江小沐说陈海茉最好的朋友曾喜歌,曾经背后设计她。可是陈海茉并不想听我说的话,她一个人对着大海坐着,似乎不想理我。她的眼睛里有一团灰寂的颜色。“唉。”我叹口气,“陈海茉,其实那天我真的挺感谢你的。如果可以,我真想摘几颗星星送给你。”“嗯?”她转头看看我,不解的样子。“把星星放到你眼睛里,让你看到一点光亮啊。”我咯咯笑起来,真没想到,我竟然是个哲学家啊。她终于缓缓地笑了,像很远很远的地方,那些没有结冰的海面。很多年之后,陈海茉在给我的信中写道:“亲爱的媛媛,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年冬天,你摘了一颗最明亮的星星,照亮了我眼里的整片沙漠。密不透气的世界因此舒缓下来。”当然了,陈海茉,我也不会忘记。不会忘记十六岁就遇见的你,像一棵静默的植物,我们一起抽枝、拔节,经历了成长中很多痛与美好的部分。 从山上下来,我看见沈安站在一棵树底下,左手掐着烟,他其实并不怎么吸烟,那烟反倒像是道具一样。他狐疑地看着我,大概以为我要对他的女王陛下打什么坏主意。我对他笑笑,但是笑着笑着,我就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有些透不过气来。 【暮春】日子变得简单而明媚。我着实成了陈海茉和沈安的跟班,真像是一只被驯服的狐狸。其实《小王子》那本书还是陈海茉推荐我看的,在奶茶店里,我看着看着就哭了。沈安讶异地看着我,像看外星人一样,然后他肆无忌惮地咧开嘴,露出雪白的牙齿:“哎哟,周圈圈,你居然会哭的啊?”我抹抹眼睛,踹了他一脚。他龇牙咧嘴地叫。他总是说我不像个女生。其实我也想做个百分百的女生啊,说话温温柔柔的,像陈海茉一样。可是小王子的花儿只能有一朵不是吗?所以,我想用另一种姿态在他身边存在,独立、勇敢、不会令人担忧。就像狐狸一样。告别的时候,我从书包里掏出一包烤鱼片:“喏,你爱吃的烤鱼片,你再这么吃下去,深海的牛鱼就快要被你吃光了。”烤鱼片是我爸从远海打来牛鱼之后,亲手做的。沈安非常喜欢吃。从上个冬天开始,我就变成了他的零食供货商。那时候,我才真正了解了许志纯的心情,才知道他为什么不停地给我买好吃的。有些人就是需要用这种方式来传递心中的爱与好感吧。想要用食物的温暖,传递自己的温度,卑微地换取对方一点点的热爱。如果再遇见许志纯,我会真诚地和他道歉。但是,他再也没有出现。春天快过完的时候,我们安宁的小世界里出现的男生是季修梵。我八卦地对沈安说:“据说,这是陈海茉的初恋啊!啧啧,看着就比我们宁高所有男生都清秀俊朗。”沈安瞪了我一眼:“长得好看能当饭吃啊,你怎么那么肤浅呢!”那个春天,沈安过得特别不自在。校际篮球赛,沈安成了全场的明星,华丽丽地把球投进了自家的篮筐。当时,季修梵和陈海茉就坐在看台上,像一对久别重逢的小恋人。我坐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他们,心里竟然想起一句诗——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我对自己佩服得五体投地,真没想到我也这么有才华……但是,沈安是真的郁闷得无处发泄,我猜,他手里的篮球本来是想砸到季修梵身上的,所以自家的篮筐成了替罪羊。球赛之后,沈安看上去无精打采的。周末的晚上,我已经做完功课准备睡觉了,手机却响起来。代号守护者的号码,很少出现在我的手机上。我腾地坐起身。电话里的声音有些沙哑、低沉。“安子?”“嗯,出来走走吧,月亮挺好的。”“你脑袋被什么动物踢过了?”我看看挂钟,已经快要到子夜了。“我在你家楼下,下来,你家有纱布吗?”“你怎么了?”我立时清醒了,攀着窗,看见路灯底下的男生,单薄得像一只飞蛾。我窸窸窣窣地穿衣服,我妈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干什么还不睡啊?”“楼下有只流浪猫,好像受伤了,我去看看。”“啧啧,全世界就数你爱心泛滥。”我妈哼了一声,翻个身继续睡,她今天打牌赢了钱,才懒得理我。路灯下的男生抬头看着我,露出小孩子一样纯真的笑。明媚而忧伤,这句话用来形容他真的再也恰当不过。但是那种笑容我很熟悉,通常我爸喝多的时候也会那么笑,纯真得像个小孩,或者说——冒傻气!沈安并没有说谎,他的鼻子流血了。我想象不到该怎么用纱布把他的鼻子缠起来!只能拖着他趴在广场的水池旁边,把鼻子洗一洗。“喝酒了?打架了?真有出息。”我鄙夷地看看他。他仍旧嘿嘿傻笑。输了球的晚上,男生们偷偷去喝酒,有人用言语激怒了沈安,然后他们打了起来。深夜的小城,寂寥得像世界末日似的。沈安在广场冰凉的地上躺下来,我踢踢他:“会着凉的。”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他拖到灌木丛旁边的长椅上。“你喝多了怎么不去海茉那儿寻求安慰呢?居然来找我。”我白了他一句,其实心里蛮高兴的。“不想对她吐苦水,不想让她担心,不想让她知道……”“啧啧,真有情义。”沈安没头没脑地说了很多话,我想他的确不太适合喝酒,作为老师眼里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他其实单纯得可怜,不会喝酒不会抽烟,一切都只是用来扮酷的道具。我们就坐在椅子上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他说他玩的网游特别有意思,他还给海茉申请了一个账号,他特别希望陈海茉能在网游里和他一起仗剑江湖。说着说着,这家伙突然那么悲戚,他说:“周圈圈啊,你说,明明知道无望,还守在另一个人身边,就只是想对她好,这是不是就是傻瓜啊?”“嗯……”我看看月亮,“不会啊,就像一辆坐满了乘客的长途车,你去晚了,没有座位,可是只要肯等,半路上说不定会有人下车的,会有位置腾出来的。”沈安戳戳我的脑袋:“你懂个屁呀!”然后,他昏沉沉地躺在长椅上,睡着了。他的头,枕在我的腿上。我定定地坐着,一动也不敢动,生怕打扰了这个男生的梦。沈安,我真的觉得如果足够幸运,就一定会有位置腾出来。就这样吧,沈安,我们的故事,未完,待续。我想一直坐在这里,陪你,等天色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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