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后,一场前所未有的海啸朝海边小城静海市袭来。半数人被卷入大海,尸骨无存。幸存者们在废墟里搜寻遇难亲人留下的一切——半张残破的婚纱照。一个装满海水的玻璃瓶。浸泡在潮湿里的海报。一枚埋在废墟下的戒指。曾经不起眼的小物,被幸存者视若珍宝。这些小物是他们爱过的人,留在这世上的唯一痕迹。 一年后,东星卫视节目中心负责人颜泽策划了一档海啸专题纪念节目。他们特意邀请了在海啸中也受了重伤女明星颜清酒做主持人。一期期节目里,委托人们诉说着一个又一个在海啸里发生的故事。清酒和颜泽,跋涉于旁人的故事里,也迷失自己对于爱情和生命的困惑中。“坚强”——这两个字说来容易,要真的在受过重伤的地方咬着牙重新站起来,到底需要一颗多坚强的心? 作者简介: 桃子夏(张蓓)本名:张蓓生日:10月11日故乡在长沙,此刻生活在深圳的完美主义者,有时贪吃有时犯二,时而严肃时而卖萌。写故事既是为了挣得生活的一粥一饭,更是人生里一大乐事。曾出版有《再见,薄雪草少年》、《蔷薇的第七夜》、《玫瑰十字录》等。 目录: 第一幕:蜜蜂与时光的刺 第二幕:大雪下埋藏的秘密 第三幕:星光溺海了 第四幕:最甜美的毒药 尾声 这个故事,在读前言时就被感动到。一直相信文字是有感情的东西,桃子夏的文字于我而言,不仅有感情,更有力量,治愈人心的同时,也让我们变的更加坚强。 ——唐七(唐七公子) 幼时,林知初曾被蜜蜂蜇伤。不过是想要摘一朵花的小小贪心,却招致蜜蜂的刺,深深扎进指尖的疼。又狠又辣,那不是一个孩子可以忍住不哭的疼。她号啕大哭,那蜜蜂却没有回巢,在空气里无力地绕了几圈,硬生生地坠落,落在满地的花瓣里。它死了。抽泣中的她问妈妈:“疼的明明是我,死的怎么是它?”妈妈捏紧她的指尖,轻轻一挤,指头上的刺便凸了出来。妈妈说:“蜜蜂的刺连着一部分内脏,当它刺人时,内脏也会被牵出,所以蜜蜂不轻易刺人。明明会死也要击退敌人,那一定是为了保护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啊,初初,等你长大了,不要轻易地去恨一个人。竭尽全力去恨谁时,往往伤到的是自己。” 那时她才六岁,深仇大恨不过是被同桌抢了老师发的小红花。直到遇到了罗小衮,她才明白,真正的伤害不是让你死,而是让你生不如死。真正的悲哀是,当你一次又一次将伤害你的人念及于心,百般怨恼,却发现对方早已在不知不觉间,融入了你的生命。你离不开他。他们同校同班,从来没有说过半句话,甚至连一个眼神交流也无。初初心气高,一心练琴,恨不能明天就成为最优秀的钢琴演奏家,飞去欧洲,飞去维也纳,飞去世界级的音乐殿堂。而罗小衮,他是角落里的一蔸小蘑菇。你把他扔在墙边上,不浇水不理会,他也能安安心心地长在那儿,一辈子。 高二下学期,初初当选校运会代言人,要和校足球队拍摄一组活力照片。拍摄选在周日。周六晚上,她正在家里练琴,接到校交响乐团温老师的电话,温老师激动得几乎要用颤音说话。他们乐团被市里选中,下个月将去维也纳参加世界中学生交响乐团比赛,初初被定为钢琴独奏人选。妈妈听说这消息,眼角眉梢全是笑。母女俩连夜去买了件比赛穿的小礼服。米白色水溶蕾丝,轻盈的欧根纱裙摆,站在试装镜前的少女,比裙子更让人沉醉的是她眼里欣然的光彩。那晚,她先去睡了,月光凉凉地入了窗。妈妈在客厅里打电话,压低了嗓音:“女儿被选中了,去参加比赛,独奏……对,就是那个比赛,最权威的……你什么时候有空回来?我们去把字给签了……”睡下的初初,在黑暗里悄悄地睁开了眼睛,她屏息倾听着客厅里的动静。“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初初她爸爸不要我们母女俩,跟另外一个女人跑了……我教了一辈子学生,这点自尊还是要的……嗯,好……这些大人的事情,往后再告诉她吧……”熄了灯的房间里,唯一的光明就是来自门下的那一线微光,微弱的,告诉她世上还有这么一点点暖意。初初不想听下去,整个人缩进了被子里,只有在这狭小的空间里,缩成婴儿般小小的一团,她才能找到一丁点的安全感,才能浑浑噩噩地睡去。 为了表现出少年的热血,摄影师特意挑了个雨天,让十几个孩子在场上卖力奔跑踢球,他在一旁抓拍。伴随着一声又一声的“咔嚓”,告诉辛苦奔跑的孩子们,努力没有白费。初初也上场了,她抢到球时,敌队围上来三个人,她在脚下倒了倒球,瞄到两人之间有个空隙,空隙后十米的距离就是队友。她做了个假动作骗过对方,朝那空隙一记远射。大颗大颗的雨滴,吧嗒落在额前,模糊了视线。这记漂亮的远射借了上天的运气,精准地落在队友脚前一米的位置。一切堪称完美,可她却失去平衡,滑倒在泥地里。争抢的三人躲避不及,一记铲球的腿狠狠踢在初初的右脑。脑子里轰的一响,雨水和着泥巴糊满了脸颊和视线。她挣扎着想爬起来,视野很快就被一片鲜红的纱雾笼了个严严实实。那鲜红的纱雾是血,从头上的伤口汩汩淌下的鲜血。她平时那么臭美,连洗脸都是轻轻的,生怕毛巾粗糙的纹路刮疼皮肤。可现在——球鞋底钉扎进耳朵和脸颊。雨滴和泥水疯了似的砸在她脸上,伤口撕裂般刺痛。摄影师的惊呼,队友的惶恐,所有奔忙的喧哗,焦急的错乱,她听不到也看不见,一头栽倒在大雨倾盆的泥地里,如死去一般昏迷,人事不省。……医生说,脸上的划痕非常深。医生又说,耳朵的伤口进了太多泥水,感染严重。医生还说,伤疤是小事,最糟糕的是……一天后,初初醒了,第一时间伸出双手看了看,还好,这仍是完完好好的一双手。初初又摸摸脸,心里一凉——她整个右半边脸,从耳朵到脸颊都被纱布包得严严实实,右耳朵又痛又痒,几乎听不到声音。她慌了,拉住医生连声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医生拂去她的手,头也没抬地叹息:“小姑娘,你脸上被划了一道,右耳鼓膜和听骨严重受损……通俗点说,就是聋了。” 妈妈说:“现在的医术高明得不得了,初初你先回学校上课,一边上课一边做康复治疗。”至于脸上那条又深又粗的划痕,妈妈安慰她,“你年纪还小,过两年疤痕就淡下去了。”初初相信了妈妈的话。耳朵包着纱布听课,就像把上课当成默片来看。一下课,初初四处借课堂笔记抄。“罗小衮”这个名字,是第三天下化学课后,出现在她课桌上的。这本署名“罗小衮”的笔记本里,详细记载了所有老师上课的重点,和参考书上的附加知识点。她瞟过一眼,脑海里怎么也想不起自己有问这人借过笔记,亦对不上他的面容。罗小衮,只是一个苍白的名字。 来参观“毁容校花”的人很多。课间十分钟有,体育课有,校门口、上学路上,时时刻刻都有。静海一中的贴吧,更是发起了新一轮的校花投票,“暑假你最想和她一起去看电影的女生”大评比里,曾投票给她的男生纷纷倒戈,投给了以前是第二名的薛阮阮。倒戈理由五花八门,有个男生匿名说——“薛阮阮没林知初漂亮,但人家不是聋子呵,林知初的纱布都没拆,指不定已经破相了……”楼下纷纷附和:“亲,你真相了!” 这世间便是如此,莫说凉薄,趋利避害是人人心底埋藏得最深的黑暗之门。锦上添花一时,落井下石一时,雪中送炭一时,墙倒众人推亦是一时。围观、议论、幸灾乐祸,这些她都有料到,唯一没想到的是——查了十几天,踢伤她耳朵的人,居然定不下来!摄像头离操场太远,镜头里只见大雨簌簌而落,队员们错乱的脚步落在林知初的头上。她头上一共挨了三脚,后脑、靠近颈椎的地方,还有伤得最重的右耳。看得清是哪几个人,却无法确定谁踢中了耳朵,导致耳聋。午后,教导主任把事故相关的几个人叫到了办公室。老师正襟危坐,屈起的食指磕着桌面,咚,咚,咚,这沉稳的节奏让桌前伫立的三位少年,心跳起起落落。风轻拂而过,将桌面上的几页伤残鉴定报告,撩弄得哗哗响。办公室桌前,三个男生都是一脸无辜,三人都有踢伤她的嫌疑。与她相熟的学生会主席程笃森也是嫌疑人之一。住院的时候,程笃森来探望过她。她问他:“你当时看清了吗,谁踢的耳朵?”程笃森的神色像是明明知道是谁,又不方便说,只能含糊道:“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你就先好好养伤吧。”初初懂了,程笃森不想出卖的人,你问他一百遍也没用。磕桌声戛然而止。“这一脚可以说毁了林知初一辈子!耽误了她的课,影响了她的高考!”主任扫过三位少年的瞳孔,“现在她还做不了手术,学习生活很不方便,你们三个人里,推一个人出来照顾她。”其中两人纷纷往后退,他们不傻,这时“挺身而出”意味着“默然认错”。原地,只留下一个叫罗小衮的。教导主任打量他:“罗小衮,你愿意照顾林知初?”程笃森还是站了出来:“老师,我来吧。不是我踢伤了林知初,但我是学生会干部……”可老师已经认准了留在原地的那个呆子,指了指他,说:“就你吧,罗小衮。”没说“好”,更没说“不好”。罗小衮用他招牌的“天然呆”神情望着老师。好几秒后,慢半拍地嗯了一声,表示听见了。人群后的初初打量了他一眼,想起了笔记本上那个名字——罗小衮。原来就是他。 温老师还是疼她的,一听说她出事,当天就跑去医院探望,坐在病床边,捧着初初的一张小脸,左端详右端详。初初很担心:“乐团下个月就要去市里比赛……”老师直安慰她不要担心:“好好养伤,老师喜欢听你弹琴,钢琴席位永远为你保留。”这句话,让病中的她不知有多安慰,安安心心休养了几天。出事前,温老师说,一回校马上开始准备比赛练习。现在她都上了好几天的课,也不见老师来找她。初初不放心,放学后转去了文艺楼的琴房。自小妈妈便教育她,初初,漂亮女孩比平常女孩更难赢得尊敬。你取得一点成绩,人家便会说,你不过是靠那点姿色。要想赢得真正的尊重,只有付出加倍的努力。所以,念书以来,她风雨无改,六点起床练琴。离文艺楼还有十几米,便听到琴音零零落落地响起。熟悉得入髓入骨,正是她最常用的那架琴。“不错不错!这段弹得不错!”温老师为薛阮阮打拍子,“好好练,不出三个星期,老师包你能代替林知初上场!!”取代初初坐在钢琴前的薛阮阮,正是校花排行榜上的第二名。薛阮阮踟蹰地问:“谢谢老师给机会……如果林知初康复了,我还能上场吗?”“林知初脸上的伤,化妆根本遮不了,最麻烦的还是她的右耳,我去主治医生那里问了句大实话,医生说,她伤得很严重,就算将来做了修复,听力也会受影响,右耳基本上就聋了……唉,这孩子也是太不小心了,怎么到比赛的关键时刻,给我惹这种麻烦呢?!”温老师敛了敛眼底的惋惜,“薛阮阮,你不要想太多,好好练,比赛最重要!”“谢谢老师!”阮阮掩不住眉间的喜色。一个忧心事关自己职务升迁的比赛,一个得意抓住了千载难逢的上位机会,她们谁也没有发现门边的林知初。 初初没有哭,更不会破门进去傻乎乎地追问。循着来路,她像平常那样,平静地去自行车棚拿了车,平静地推着车出校门,又慢慢地走到一条偏僻的巷子里。这条巷子里没有人,没有人会看见她。她放开了自行车,车子哐当一声倒在巷子里,她也没管,闷声不响地走到墙边,一脚,两脚,狠命地踢着墙壁。砖石刮到脚趾,很快血珠就冒了出来,她一脚一脚地踢着,好像根本意识不到痛。在医院里的时候,温老师来看她,抚着她的脸颊说“老师喜欢听你弹琴,你放心,这个钢琴席位肯定为你留着”。老师这么说,她就信了,可那原不过是一句安慰罢了。“林知初……你哭了?”这一句轻轻的试探,吓了她一跳,初初回头望去,身后五六米远处,有个男生背着书包静静望着她。初初抬了抬眼皮,没搭理他,扶起自行车想走,车子却推不动,链条卡住了。男生什么也没说,走过来蹲下,一沾就两手黑乎乎,耐心地将那坏掉的链条绕了几绕,竟然修好了。初初不吃这一套:“谁让你动我的车了?”男生害羞地捏了捏衣角:“是教导主任,他让我跟着你,照顾你。”哦,是他,初初想起了他的样子。罗小衮。“文理分科后,我们是一个班的。”罗小衮挠挠头,“你叫我‘滚滚’就好了,我姐说我长得像熊猫……”初初没兴趣听他说这些,推着自行车走过去都好一段路了,一扭头,见这小子居然还跟在后头,默默地,也不算很讨厌。她停了步子,睨了他一眼:“那好,从今天开始,你就跟着我,我说什么你就做什么。听到了吗,熊熊。”他点头,不说话的样子其实很俊秀。一前一后,两人走出一段路,她才听到身后传来小小的抗议:“哈,是滚滚,不是熊熊。” 不管是熊熊还是滚滚。从那天起,校花林知初身后便多了个跟班,呆呆的罗小衮。每天七点十五分,他一定准时等在她家楼下,一左一右递上两袋早点,有面包有牛奶,任她挑选。她跑步累了要喝水,他几个大步就跑去小卖部。她作业本交迟了,他就算被课代表骂死也求着人家帮忙补交上去。他生得高大,坐在她的前排,上课时会挡住她的视线。她拿圆规狠狠地戳他的后背:“喂!趴低点!老师的板书我一点都看不到了。”他就真的乖乖地趴在课桌上,再不敢挺直腰板听课。有一次下课了很无聊,她让他坐在两排开外的桌子上,把嘴张得大大的,她隔着五米的距离往他嘴里扔粉笔头。一次不中,两次,还是不中。扔了五六次,终于有个粉笔头正中他的嘴巴。粉笔的味道真是……她眼见他皱了皱眉,想吐掉它,一声断喝“不许吐”,吓得他把粉笔头给吞了下去。她得意地睨了他一眼,问:“好吃吗?”他勉强挤出微笑,然后因为粉笔头里的化学制剂刺激到咽喉,咳嗽了一个星期。滚滚成了初初的仆人,把她宠得比公主更公主。只要她开心,让他现在跳楼,他也会毫不犹疑地飞身跳下去,咚地砸出一个大坑。童话甜暖如糖,美丽的公主永远只会爱上英俊的王子,抑或被王子爱上。惊鸿一瞥后朝思暮想,历经水晶鞋舞会、玫瑰花求婚等狗血剧情后修得正果。再不济,公主的名字也要跟国王绑定在一起。从来没有这样的搭配:公主和跟班。坏脾气的公主,和她的天然呆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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