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狗男狗女


作者:立誓成妖     整理日期:2014-08-17 12:16:05

"杯中水倾覆,淋湿了大萨摩的毛发。
  自指缝滑落的水珠仿佛流转的光阴,逝者无痕。
  十二年前,那个头发短短的青涩小丫头站在校园的老槐树下,仰着脸对他一字一顿地认真说:“何决,阿资木哇,阿搭西哇!”
  两年前,那个仍是留着利落短发却已然成熟独立的都市女子在他们的小窝里,笑闹着对他大声说:“何决,阿资木哇,阿搭西哇!”原来,她早就对他说过“我爱你”。
  而且,不止一次。
  原来,早在那么久那么久以前,他们就互相喜欢了。
  只是,彼此不知。
  原来,死灰真的会复燃,心冷了也还是可以再暖。
  仅仅因为,一句话。第二天,一架飞机在湛蓝的天空留下一道纯白轨迹时,显示的时间恰好是——
  2013年1月4日,9点9分。"
  她借着好友家中的官司与他相处,一开始,他也不过是抱着游戏的态度,冷眼旁观,却渐渐发觉,她平淡的表面背后,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略微的好奇,日深的相处,他慢慢爱上了她,甚至越陷越深。可当他预备向她求婚的时候,却发现,这一切不过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局……
  她天真纯善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所谓爱情,竟只是一个局,是谁,明知是局,仍在局里,浮浮沉沉,不可自拔?
  她同父异母的哥哥的出现,又令他们陷入了另一个迷局。
  那些恩恩怨怨,那些爱恨情仇,在无数的欺骗和谎言背后,他们又该何去何从?
  作者简介:
  生于安徽长于安徽,目前出没于上海。
  2010年加入晋江文学网的码字大军,力图以不着调的文风表达不靠谱的思想。
  一句话自我介绍——坑爹中的战斗爹。已出版图书:《一起围观驯夫秀》
  目录:
  第1章:我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
  第2章:后来兽医犯二了
  第3章:我有怨念不可言
  第4章:以前跟我抢男人,现在又要跟我抢女人
  第5章:坐在街角那对狗男女
  第6章:桃花朵朵两边开
  第7章:所谓躺着也中枪
  第8章:老大的第一次,还在吗
  第9章:围观男人争风吃醋
  第10章:无能为力的事
  第11章:年少岁月,谁都二过
  第12章:因为我在傲娇
  第13章:吃醋的男人伤不起
  第14章:近距离产生悔
  第15章:国外飞回个儿子第1章:我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
  第2章:后来兽医犯二了
  第3章:我有怨念不可言
  第4章:以前跟我抢男人,现在又要跟我抢女人
  第5章:坐在街角那对狗男女
  第6章:桃花朵朵两边开
  第7章:所谓躺着也中枪
  第8章:老大的第一次,还在吗
  第9章:围观男人争风吃醋
  第10章:无能为力的事
  第11章:年少岁月,谁都二过
  第12章:因为我在傲娇
  第13章:吃醋的男人伤不起
  第14章:近距离产生悔
  第15章:国外飞回个儿子
  第16章:有些话,见光死
  第17章:这个七夕,很好
  第18章:如果错过不算过错
  第19章:你让他失去了天空,却没有给他海洋。
  第20章:“阿资木哇,阿搭西哇”
  番外:那时花预开狗男狗女
  作者/立誓成妖
  第1章:我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
  南瓜是我的死党兼闺密,如今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面露坚毅地表示不认识我,我表示很心痛,很心痛。
  导致这场悲剧的罪魁祸首,是我们面前的大荧幕正如火如荼放映中的《赵氏孤儿》,导火索则是几秒钟前,从范美人儿的樱桃小口中缓缓道出的一个名字——程勃。
  我立马深刻领会了其中的含义,且一不小心笑出了声,在观影秩序良好、充分体现了国民素质的超大放映厅里……
  这让坐我旁边的南瓜觉得非常丢人,以至于决然地和我断交了整整一个半小时。
  看完电影,我俩手拉手跑到哈根达斯去体验冷艳高贵的小资情调,顺便庆祝第一百零一次恢复邦交。
  冰激凌火锅端上来的时候,南瓜语重心长地道:“木头啊你实在是太饥渴了,得赶紧找个男人才行!”
  我一边磨勺霍霍,一边深以为然地连连点头:“是呀是呀,谁让我就是对女人不感兴趣呢?”
  她瞪我一眼:“扯淡!你总不能真跟你家木木过一辈子!”
  我义正词严:“本人对木木情比金坚,此生此世不离不弃……”
  她终于发飙,一巴掌拍飞了我的深情告白:“少耍几句贫嘴能死啊?为个男人浪费三年还不够吗?过几天给老娘滚去相亲!”
  在她霸气的女王姿态下,我弱弱地屈服了……
  见我就范,南瓜顿觉神清气爽,满意地吃了一大口冰火两重天:“哦对了,过几天有个新片上映,咱俩一起去看吧!”
  “啥片儿?”
  她含含糊糊说了一个名字,我“哇”地大叫一声两眼放光:“广电总局什么时候尺度这么大了,这种片名居然也能通过审核?”
  南瓜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什么意思?”
  “《浪子荡妃》嘿,听听,多露骨、多淫荡!”
  “……”
  后来我才知道,那片子的名字其实是叫《让子弹飞》……
  我姓薛,因为出生的时候恰逢暮色降临,所以单名一个暮。
  可惜这原本如诗如画的名字叫着叫着,就被叫成了毫无美感可言的朽木,比较熟的朋友都喜欢亲昵地喊我木头。
  本人性别女,有点宅,有点腐。
  目前的同居者是与我生死不离的薛木木,性别男,有点坏,有点萌。
  薛木木是我儿子,只不过我们母子俩虽然同为哺乳动物,种族却有些不同。
  我是人类,它属犬科。
  回到家,我刚把门打开一条缝,立即便有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硬挤了出来。紧跟着是两只小爪子搭上我的膝盖,佛山无影脚般一阵狂挠。
  我家木木有着淡金色的秀发,养尊处优的圆润身材,与肚皮保持同一水平面的四肢,以及像是被轧路车碾过一样的扁扁的脸……
  携子完成每天的例行遛弯后,我抱着电脑坐进沙发,薛木木驾轻就熟地跳上来,脑袋枕着我的腿蹭了一会儿,随即一个翻身四脚朝天,露出软软的小肚皮。
  我用手指给它挠了挠,它闭上眼睛发出舒服的“哼哼”声,还不时扭来扭去变换姿势,以便每块痒痒肉都能被服侍到。
  当初我要买薛木木的时候,刘翔升是不同意的,他说:“狗总会比人先死,它又不能陪你一辈子。万一到时候养出了感情,不是纯粹给自己找难过添堵吗?”
  其实仔细想想,这话说得并没有错,如果选择养小动物,就要做好亲手送它离世的心理准备。
  只不过,那会儿我刚大学毕业没多久,实在不习惯房间里空荡荡的只有我一个活物,所以还是坚持把只有巴掌大的小肉团子给带回了家。
  那好像是我第一次没有听刘翔升的话,他因此非常不高兴,与我冷战了半个月。
  后来,我们和好了,再后来,我们就分手了。
  刘翔升便是南瓜所说的,我为之浪费了三载大好时光的男人。
  狗狗的确不会陪我一辈子,却会用它的一辈子来陪我。而那个信誓旦旦将与我共度一生的人,只给了我四年时光。从这个层面上来说,男人不如狗的观点是完全成立的……
  在网上浏览了一下八卦新闻,我打开微博,看到有人转发了一首网络原创歌曲。
  顺手点入,歌声响起。
  曲风悠远苍凉,充满古意。吟唱的声音,低沉而辽阔,带着微微的仿若烟熏的沙哑,泼洒仗剑江湖的豪迈。
  我原本轻轻给薛木木顺毛的手指猛一哆嗦,直接掐住了它的脖子,“嗷”的一声尖利的狗叫与音响里传出的浑厚男中音,相映成趣。
  顾不上答理薛木木悲愤的小眼神,我迅速找到了原唱者的微博。
  姓名:茄子。
  所在地:德国汉堡。
  微博刚刚开通没两天,界面很干净,信息更是少得可怜。
  但对我而言,似已足够。
  我深呼吸,慢慢敲下一句话,发了一封私信给他。
  使劲瞪着我却被无视的薛木木觉得很受伤,转头冲着电脑屏幕打了一串连环喷嚏,然后一爪子狠狠拍在了键盘上。
  小本悲鸣,慨然赴死。
  我只得赔着笑,好言好语安慰着,轻手轻脚安抚着,又伺候这位小祖宗吃了排骨喝了水,等它终于心满意足地跑去跟自己的毛绒玩具缠绵时,才总算有机会再度打开电脑。
  微博界面显示有新私信,我迅速点开查看。
  同学,欢迎你成为我们的一员,社里正好缺个大妈音。
  是对我之前所发的那条私信的回复。
  为什么你唱歌的声音那么有力,可说话的声音却那么成反比
  这两句,是我与何决第一次见面时的对话。
  那时候,我大一,何决大三,刘翔升也是大三。
  那时候,我还是个很傻很天真的文艺小清新,还没有变成现如今的猥琐女流氓。
  那时候,天很蓝云很白,2012只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普通数字。
  那时候,距离现在,已有整整九个年头……
  南瓜不愧是我的好姐妹,给我介绍的对象相当靠谱。
  眼前这个叫做叶烁的家伙人如其名,浑身上下洋溢着某种闪闪发光的、类似偶像剧男主角的狗血气质。
  又高又帅又有钱,举止彬彬有礼,说话幽默风趣,也不知南瓜是从哪里挖出来的宝贝,又是用了怎样丧心病狂的手段迫使其走上了相亲的不归路。
  换而言之,如此极品的男人又怎会看上我这种大龄单身女青年?想扶贫做慈善感动中国吗……
  但即便有了这样的自知之明,戏却也还是要做足的。
  南瓜对外号称我是个标准淑女,我就必须拿出一副温良恭俭让的做派来,否则一定没命看见明天的太阳。
  于是我收起了女流氓的习气,规规矩矩地端坐在位置上,一边矜持地转着咖啡杯一边认真聆听,面部保持微笑,偶尔细声应和,时不时还要露出叹服崇拜的表情。
  据说,如此这般可以让男人的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澎湃出“I'mthekingoftheworld”的冲天牛气。
  这场谈话在友好和谐的气氛下进行了一个小时,真正做到了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
  有过相亲经验的朋友都该知道,接下来无怪乎每人讲几句场面上的总结陈述,然后礼貌道别,江湖不再见。
  我活动了一下早已僵硬的面部肌肉,正准备捏着嗓子温柔开口,手机忽地响了。我只好向对方道声抱歉,也没看号码显示,直接按下了接听键。
  “您好,请问是薛暮吗?”
  “对……啊!”久违的声音让我大脑皮层猛然一个激灵,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猛然跳起,将辛苦伪装的淑女风范踩得零落成泥,“我靠!何决?”
  大约是被我毫无预兆地爆发的怒吼吓了一跳,那边顿了顿,方轻声笑道:“对,我是何决,我在上海。”
  在微博跟何决搭上线后,我们留了彼此的联系方式。但因为时差的关系,近半个月来一直白天不见夜的黑,基本没机会聊。所以乍听他此时竟正与我呼吸着同等质量的空气时,我相当意外。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打算什么时候走?这会儿在什么地方?待会儿有什么安排……”
  何决笑着打断我的问话,直截了当地道:“你的地址?”
  “我在外面呢,人民广场的来福士……”我一口气说到了这儿,才觉得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
  我慢慢扭过头,看着满脸惊诧的叶烁,使劲儿干笑:“那什么,有一个好多年没见的老朋友刚巧从国外回来……”
  他眨眨眼睛,很快调整好略显扭曲的面部表情,依旧谦和有礼:“没关系,老朋友的聚会比较重要。”
  “真是不好意思,这顿我请,算是赔礼道歉。”
  “下次吧!”叶烁很是潇洒地抽出两张“老人头”交给路过的服务员,并示意不用找零,继而款款起身。不知是不是光线逆差导致我眼花,他一直绅士般无懈可击的内敛笑容忽然变得有些灿烂炫目,“我相信,将来一定有机会的。”
  我无视这句貌似颇有内涵的话,跟着慢吞吞地站起,心肝儿疼得直抽抽,两杯咖啡加两块蛋糕一共才一百零三块,你个富二代败家子……
  与叶烁分开后,我独自坐在路边的长椅上等何决。
  周末午后的市区街头,熙熙攘攘。一月的上海,温度并不是很低,可带着湿度的空气却常常让周围透出一种阴冷。与北方冬天那种干燥的寒冷,感觉大为不同。
  没多会儿,一辆出租车在我前面不远处停下,从中走出一个人。浅色系的衣服,休闲的装扮,高高瘦瘦的身材,清清爽爽的发型。
  我晃悠着迎上前,睁大眼睛打量着他,感慨道:“岁月这把杀猪刀啊,果然只杀女人不杀男人!”
  何决偏首看着我,抿了抿嘴:“其实这样也不错,至少,你的声音和长相终于一致了。”
  我怒。
  他笑。
  阳光正好,一如当年。
  由于我小时候过于顽劣,身为小学校长的老妈终于架不住幼儿园老师的频繁告状,索性将我放到了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严加看管,导致我比同龄人早上了两年学。
  处在生长发育期的小孩子之间,哪怕只差一年半载都很可能产生代沟,何况整整两岁。
  不过光凭这一点,还不足以导致我日后的变态扭曲。
  我读初中时,老妈成了中学校长。等我升了高中,她老人家干脆直接做了我们那儿的教育局局长。所以这也就不难解释,在我的整个幼年、童年乃至青少年时期,为什么从来没有碰到过任何除了作业和考试之外的烦恼了。
  可以毫不脸红地说,十七岁前,我里里外外的身心都纯洁得跟刚剥了壳的白煮鸡蛋似的。
  而一旦脱离了那个钢浇铁铸的严密保护圈,我才发现,原来世界竟如此精彩。
  比如,同性之间的暧昧才叫真感情,才值得起哄,才能让人津津乐道。
  大学室友王晓璐对此特殊景色很是欣赏,在她的谆谆教诲下,我也跟着凌乱了。
  那时候学校有个社团叫“茄子社”,活动内容倒不是种地卖蔬菜,而是播音。
  除了负责学校每天早、中、晚的定点新闻播报之外,社员们也会自己录些歌曲啊、朗诵啊或者广播剧传到网络上。
  在校园BBS中人气最高的,非社长何决莫属。
  用专业眼光来评判的话,他的音域广、模仿力强,极有可塑性。
  其实通俗点儿来讲就是——强弱皆宜。
  入学两个月后,茄子社开始招募新成员。
  正处在某种癫狂状态的我,凭着一腔沸腾的狼血过五关斩六将,一路冲杀到了社长大人面前,迫不及待地问出了那个困扰我许久的问题:“为什么你唱歌的声音那么有力,可说话的声音却那么成反比?”
  何决原本始终微笑的神情顿时一僵,默了默,垂首看看名册,用笔在上面打了个勾,而后抬头,一脸诚恳地看着我,声音温润柔和,简直好听得一塌糊涂:“同学,欢迎你成为我们社的一员,社里正好缺个大妈音。”
  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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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男狗女的作者是立誓成妖,全书语言优美,行文流畅,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为表示对作者的支持,建议在阅读电子书的同时,购买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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