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最无趣的莫过于等死了。当三分之二的人生都卧在病床,病危了五次终于死成之后,金大公子终于欣慰地,挂了。天堂?地狱?他曾好奇生命走到尽头时,迎接他的是哪一种境地;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竟然又活了!飘得好好的,想着事情,又没有唱歌,他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地重生了!不仅穿越时空,来到了一个不知名朝代里的不知名皇宫里,还重生在一名年纪老大不小、即将面临失业的宫女身上—— 晴天霹雳呀! 想他一个事业有成,养尊处优的黄金单身贵公子,此刻竟沦落成一个无才无貌无钱财的23岁三五贫乏宫女……这……老天还真会开玩笑! 作者简介: 席绢,台湾言情小说家作家,其作品被称为“冰淇淋”文学。90年代初,以穿越小说《交错时光的爱恋》出道,风靡两岸,成为新生代的偶像,其作品构思独特,风格清新,开创了言情小说的新篇章,从而成为言情界领军人物。因为喜欢席慕容的诗和绢质的东西,所以取名为席绢。代表作有《上错花轿嫁对郎》、《不请郎自来》、《相思与君绝》等。楔子?前世?新生 死亡是什么样子? 在人生的最后几年,他总是在过多无所事事的时刻,不由自主地思考这个问题。当然,也许在吐出生命的最后一口空气时,他的存在,就此灰飞烟灭,连思想也不复存在,那么这般心心念念地思索,又有什么用? 什么用?啊,不一定要有什么用的。不断地思来想去,也不过是因为太闲了而已。他是一个病人,如果病人也可以是一种职业的话,那么,在他短短的四十年生命中,他几乎可以算是一个真正的全职病人,二十四小时全年无休的那一种。 不管一个人的人生,曾经多么的意气风发,多么的风光热闹,在生命走到尽头时,也就只是无言以对的沉默而已…… 等死啊…… 真是件无聊的事呢。 不过,对于他这样习惯于生病的人来说,肉体的疼痛或死亡的恐惧,在日复一日的等待中,也就淡了。 生老病死、吃喝玩乐、爱恨情仇什么的,对他来说都不是特别值得挂心的事。太过破败的身体掐灭了他所有的热情,总是习惯让自己淡淡的,忍耐着所有的不舒服,他忍痛的功夫不错,已经能做到就算痛到极致,也不会失态地哀号哭喊,而通常只是静静地昏迷过去。 不断挑战自己忍耐的极限,是他培养多年的乐趣。 反正也没别的事可以做,又没时间培养别的兴趣嗜好,日子也就这样凑合了。 他生来就是个备受父母宠爱的独生子,优渥的家境给了他安心生病养病的环境,不至于叫他因为金钱上的匮乏,而逼得父母不得不倾家荡产来治疗他先天不足的破败身体,甚至,不得不将他丢在孤儿院门口自生自灭…… 他曾经算过,花在他身上打小到大的医药费用,足够父亲多买下几块位于繁华区的地皮,放着不动让它们自己升值,二十年下来,如今也该能赚回数十亿的暴利进袋了。 那些钱哪,源源不断地用在他这破败的身体上,只为能拖着一口气,说起来实在是一笔失败的投资。当他必须亲自打理家业、每天不得不拨出些许发呆的时间来看着理财师为他整理出来的财务报表以及投资报告这些乏味至极的文件时,不免会感叹一下。 愿意打理家业,倒不是出自于父母意外亡故的原因。他那双极其疼爱独子的父母,早早就将大笔财富做了妥善的打理,也为他寻来可靠的理财专家、会计师、律师等,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的小团队。可以说,就算失去父母,他依然可以每天过着悠闲的生病日子,在身体状况允许的范围内为所欲为。但是他还是学会了如何理财,并适度地融入那个理财团队,只因为——他得为他唯一的独子打算,正如在他人生的前二十二年,备受父母呵护那样。他希望这样对子女过度溺爱保护的行为,可以在日后成为金家一个奇特独有的传统。 无限制地溺爱子女,到底可以将他宠得多坏?这是他一直想知道的事。 父母对他极其爱宠,但他除了身体没起色外,倒也没有太大的少爷脾气,至少,他从不以自己的病痛为借口,成天摆脸色来刺痛父母早已为他操碎了的心。他是一个没有被宠坏的好儿子,他想,如果他身体能够健康一点的话,他是愿意学着去当一个飞扬跋扈惹人嫌的败家子的。那一定很有趣。 所以,当他意外有了一个儿子之后,他对儿子只有一个期望——他将提供他一辈子不愁吃穿的钱,由着他吃喝玩乐,教他享受人世间的一切,让他生下来就是为了花钱,除此之外,不必想其他,责任、义务、光宗耀祖什么的,都不必扛在肩上,就纯粹地当个有格调的公子哥儿,不务正业一辈子去吧! 可惜……他的身体太差,没能撑到亲眼见到儿子如何恣意挥霍着玩乐一生;再说,由于儿子的母亲那边的家族太过复杂,有些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他花了十来年,在清醒的每一刻,都在谋划着如何让儿子自由快乐地成长,幸福过着纨绔的一生…… 好吧!他承认,自从有了个儿子之后,他就开始后悔当初不该凭着一时冲动,就跟孩子的妈结婚。 孩子的妈很好……至少,在当时的那一瞬间,她让他心动了!而且她黑道大姐头的身份更是叫他感到惊险刺激,与她交往,简直是超禁忌、超疯狂!那种犯忌的快感,简直可以说是拎着脑袋在玩命! 对一个不知道还能活多久的病秧子而言,偶尔的疯狂是应该被体谅的。只是,儿子生下来之后,他开始后悔,因为他期许儿子有个无忧的纨绔人生,但因为妻子复杂的背景,以致于儿子的将来,注定不那么风平浪静,有太多人想干涉他的人生了。 当初放纵自己狂恋一场、闪电结婚什么的,可没有想过子女后代这回事哪…… 如果早知道会有孩子,他就不会考虑招惹那么一个麻烦的女子,即使她是他人生中唯一感觉到喜欢的外人。 他有钱,但妻子家族的种种事务,不是用钱就能解决的。 钱无法摆平的事,他就显得很无力了。还好,他的妻子——啊,老是改不了口,是前妻。他的前妻是一个拥有钢铁意志的人,她的强悍足够保证儿子的将来尽可能活得随心所欲。 前妻对子女的教育方式是放牛吃草,长好长坏都无所谓,反正都是她的孩子。不似他有着长远的规划,并企图引导子女往他期望的方向走去,前妻总笑他是个控制狂。可见她有多么的不以为然。幸而,即使对他的控制欲很有意见,她却仍然同意他的要求——不让她娘家的事来烦儿子,让他彻底摆脱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他对前妻非常有信心,她答应的事,就一定会做到,就算哪天她出意外死了,也会安排好一切!所以即使他是个不称职的父亲,也能安心平静地面对死亡,不会有任何怨恨牵挂。 而今天,此刻,他终于要永永远远地离开这个世界了。 这两年昏昏沉沉的,一日虚弱过一日,医生曾经发出四次病危通知,却又没死成,硬是吊着一口气苟延残喘着。 说真的,他对自己的毅力还蛮佩服的,那么虚弱那么痛,都没死成。每次清醒过来,看到床边几个特地大老远跑来送他一程的人,他都已经开始感到不好意思了。 他有预感,这次是真的要走了。 前妻这次也来了,他觉得很愉快。之前四次她没有到场,是因为她人在遥远的地方忙着。这次之所以来了,肯定是因为正好休假。 不过,她是个从来不做白工的人。 她是来给他送终的,那么就不会白跑一趟! 他对她有着无比的信心! “嗨,我就要走了……”他以为自己还能有些许力气发出轻快的声音,好跟前妻聊聊天,打发一下时间,却不料发出的字句破碎成气音,若不是她特别敏锐的听力,还真是听不到他想表达什么。 “嗯,我知道。”前妻是个泰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的人,这让她显得很冷酷,即使她总是笑得痞痞的,但气质就是冷得像南极寒冰。 “那么,bye……”他是个优雅的公子哥,坚持在人生最后一秒,也要维持着体面。就算他已经发不出声音,仅剩的力气只能做出口形。 “bye——” 像是知道他眼中似有若无的期待是什么,前妻俯下头,给了他一个吻别。 一抹淡淡的笑意定格在他脸上,成为他生命中最后一抹表情。 所谓含笑九泉,正是如此吧? 四十岁的短暂人生,在此画下句点。 一切,就此结束。 生命的尽头,是虚无吗? 而虚无,就是无止境的黑暗吗? 他在飘荡…… 虽然看不到自己,也感觉不到身体的存在,更是失去了方向感,但他知道,自己在飘荡,朝不知名的方向直线飘去…… 他不知道这样执著于某一个方向有什么意义,四面八方都是乌漆抹黑的,再去区分东南西北也没有什么意思了不是吗? 但他不由自主。如果他可以控制自己的话,那么,他就会命令自己停下来,就算已经死掉的人再也不会感觉到疲累,但一直傻傻飘着也未免太蠢了。 他想,他应该停下。但却发现自己停不了,自己像是一抹轻烟,一边飞着一边正在消散…… 这让他想起妻子……啊,不,是前妻,抽烟时的样子。当她吐出烟圈时,初时白烟浓密,然后那烟会向上飘去,边飘边逸散,最后在高处化为虚无…… 也许,他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形吧。 他还是一直在朝某个方向飘着,或许飘了几时?几日?几年?甚至几百年、几千年?天晓得!他或许还能“看”得到,然而在这无止境的黑里,张眼闭眼毫无意义的地方,就算他有手,而且还戴了表,难不成还能抬起来看一下时间吗? ……突然,他看见了! 前方,黑暗里出现了一抹珍珠色的微光,很黯淡,但相较于四周的黑,它的存在可比夏日艳阳了! 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比起知道它是什么,更令他着急的是它正在消散! 他想,他是厌烦极了黑色了,于是好不容易见到其他颜色,便希望它可以存在得久一点。所以他不想要它消失,他命令自己赶在那已经变成灰色的光消失前,靠近它! 他没有办法让自己加速,不过他还是赶在那灰色的光彻底消失前接近它了。在他接近的瞬间,那已经四散的灰光竟又亮了起来,重新聚合在他四周,将他包裹住! 然后,他被一股力量狠狠吸攫住,像被猛力塞进了什么容器里,一时动弹不得,窒闷的痛苦感令他想大叫,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再然后,随着自己与那珍珠色光芒融合为一体,脑海中开始大量浮现无数个快转画面,冲击得他头昏眼花,觉得整颗脑袋都快爆了! 然后,他晕了!他像个被逼迫在电影院连续看了三天三夜快转电影、眼睛无一刻得到休息的可怜观众那样,晕了! 这次,真的是,再也没有半点意识了……1 迷迷糊糊睁开眼的一瞬间,他以为自己又当了一次放羊的小孩,第五度没死成,那些来送他最后一程的人,又白走了一趟。 再怎么皮厚的人,都该要觉得不好意思了,何况他是个这么爱面子、喜欢端着公子哥儿身段、希望有个好名声留给别人去打听的人。 也许……他该换个医生了。换个医术不那么好、医德不那么佳,重点是懂得体贴病人心意的医生。 这个主治医师简直像是跟阎罗王有仇似的,专爱跟地府抢生意,他一条残喘的小命,被拧得细细的像条拔河绳,由着生与死的两方拉来扯去,玩得不亦乐乎。再怎么好涵养的人,也是有脾气的吧! 就算他病得乱七八糟,老是生死一线,也是需要尊重的好吧?! 第一次病危没死成,会庆幸。 第二次病危没死成,有点侥幸。 第三次病危还是没死成的话,就尴尬了。 到了第四次,仍旧没死成,清醒过来都不好意思睁开眼看任何人了,只想默默挖个坑把自己埋了,顺便拉着主治医生一道…… 第五次……还好,第五次,成功了! 是成功了,但还来不及在心底为自己握拳喝彩,就接到晴天霹雳一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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