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月季忘记了


作者:杨一冲     整理日期:2014-08-17 11:42:08

十七岁的年纪,阿练爱上了青梅竹马的好友凌纱,但无奈二人共同的好友阿狗抢先一步表白,阿练看着自己的两个好友在自己面前甜蜜幸福只能兀自伤心。没想到阿狗突然间跳楼自杀,死前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凌纱不久后便离开了这块伤心地去了英国留学,从此二人再无联系。时间一晃阿练考入大学,认识了直爽的亚九和古灵精怪的小禾。偶然的机会,亚九邀请阿练和小禾共进晚餐,同时准备将自己的女朋友正式介绍给他们认识。二人欣然前往,但当看到亚九旁边的女生时,阿练却怔住了……如果人生是建构于回忆,那会是多么的脆弱;如果把回忆从我们的脑中抽掉,我们还剩下甚么?那些爱过的人,灿烂的岁月,不管怎么不情愿,逝去了便永远也不会再回来。直到一天我们会微笑着发现,过去我们唯一学懂的,其实是忘记。
  作者简介:
  杨一冲浸会大学人文学科学士。曾任英文虎报记者及立法会议员私人助理。继张小娴,林咏琛,深雪后,新一代的言情小说天王。2009年香港阅读城“十本好读”得奖作家。其他作品:《别说,爱不起》《不过是喜欢你而已》等
  目录:
  第一章记忆的味道
  我们的关系就像一个圆规,我是中间的接合点,他们两人一个是铅芯,一个是钢针,两者虽然相连,却永不会碰到对方,各不相干。
  第二章约定
  一直以来我最害怕的,就是让你知道我和他在一起了,因为我害怕万一你知道后,便不会再理我了。
  第三章折翼的燕尾蝶
  那天,望着她的侧面,我非常清楚地知道,有什么已经从凌纱的身上消失了,过去的她已经不在了,而且永远也不会回来。
  第四章熟悉的陌生人
  虽然如此,我最初留意到他的名字的原因,除了它本身令人容易记得之外,还有就是它再次唤起了我那段难以遗忘的回忆。
  第五章图书馆女孩
  “让我告诉你,”她用手托着脑后,往一旁挨过去,望了我一眼便立即把目光放到别处。“凡最美的东西,必定是带有缺陷的。”
  第六章再遇
  如果我可以选择将对她的感情一点一点的收藏在身体某一位置,那一定是胃部和心脏之间,只要一天我还须进食,心脏还须跳动,只要我还活着,我便可以肯定不会把她忘记。
  第七章十七岁的错觉
  这晚,有一种错觉在不为意之间捉住了我,而我亦相信,这错觉亦曾经在两年前同时捉住了凌纱,我们都以为一切的一切彷彿都可以回到过去。
  第八章回家第一章记忆的味道
  我们的关系就像一个圆规,我是中间的接合点,他们两人一个是铅芯,一个是钢针,两者虽然相连,却永不会碰到对方,各不相干。
  第二章约定
  一直以来我最害怕的,就是让你知道我和他在一起了,因为我害怕万一你知道后,便不会再理我了。
  第三章折翼的燕尾蝶
  那天,望着她的侧面,我非常清楚地知道,有什么已经从凌纱的身上消失了,过去的她已经不在了,而且永远也不会回来。
  第四章熟悉的陌生人
  虽然如此,我最初留意到他的名字的原因,除了它本身令人容易记得之外,还有就是它再次唤起了我那段难以遗忘的回忆。
  第五章图书馆女孩
  “让我告诉你,”她用手托着脑后,往一旁挨过去,望了我一眼便立即把目光放到别处。“凡最美的东西,必定是带有缺陷的。”
  第六章再遇
  如果我可以选择将对她的感情一点一点的收藏在身体某一位置,那一定是胃部和心脏之间,只要一天我还须进食,心脏还须跳动,只要我还活着,我便可以肯定不会把她忘记。
  第七章十七岁的错觉
  这晚,有一种错觉在不为意之间捉住了我,而我亦相信,这错觉亦曾经在两年前同时捉住了凌纱,我们都以为一切的一切彷彿都可以回到过去。
  第八章回家
  我以前都不喜欢和人沟通,觉得都很无聊,因为我相信人与人之间根本没有完全了解这回事。
  第九章嫉妒
  在阿狗离开之后,我便理所当然地认为她应该只属于我,但她再出现在我生命里的时候,却告诉我她已经属于另一个人了。
  第十章月季
  没有钢琴;没有吉他,只有她如泣如诉的歌声。在那一刻,我终于相信,我真的那么相信我们这次或许会成就到一点什么的。
  第十一章日落与迷路
  即使在我面前是一片烧得热腾腾、噼噼啪啪响的熔岩海,如果阿练对我说:”我要你立即跳下去!”我相信我也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的,因为即使阿练那么说,我还是会相信在那里必定有一条我看不到的透明之桥托着我……
  第十二章我们的动物园
  “望着那小小的生命,我好像……好像能够从它身上看到以前我们小时候那种……单纯的感觉似的。”
  第十三章回不来的过去
  如果,人在死去之后,可以在一生之中选择一幅画面,带到那另一边的世界去陪伴自己度过往后孤独的日子;那么,在这一刻,我可以肯定我会带走的,是这一张脸。
  第十四章眼神
  根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来就不由我们来左右,真正支配着的,是连自己也无法操控的情感。
  第十五章平安夜
  我会想很多这样的事情,我无法控制自己,也无法承受,我是个当遇到太完美的事情便会逃跑的人。
  第十六章寻回
  我只是一个非常任性的人吧,只会带给你麻烦,有事只懂得向你求救,从来都不能够丰盛你的人生。
  第十七章风的记忆
  在繁星满布的夜空里,它是如此的独特;就像离开了很久的老朋友,经过数百万光年的距离回来这里一样。第一章记忆的味道我们的关系就像一个圆规,我是中间的接合点,他们两人一个是铅芯,一个是钢针,两者虽然相连,却永不会碰到对方,各不相干。--仲夏,非常闷热的学校礼堂。全校所有学生都聚集在这里,听着校长发表他的毕业礼训话。“这人每年都重复说同样的话嘛。”我对站在身旁的阿狗说,他只笑了一笑。站在我们前面一整列的女生中,凌纱听到我说的话,转过头来,向我微笑着点了点头。 礼堂中塞满了人,外面阳光很猛烈,窗帘都放了下来,已经非常残旧的电风扇发出如濒死者喘息般、非常有规律性的金属磨擦声,夹杂着偶尔停留在外面树梢上的鸟叫声。汗水在背脊至腰间渗透,空气中飘浮着令人昏昏欲睡的氛围。凌纱突然又转过身来,向我做了一个非常疲累的表情,接着向我使了一个眼色,把双眼夸张地撑得大大的,展现出狡猾的笑容,我立即明白她又要耍那一招了。阿狗也看到我们之间的”交谈”,但他没有任何反应。凌纱把身体放软,我立即扶着她从队列中走出来,跟老师说她感到不适。身材短小的老师立即在凌纱的另一边扶着她。其它人很快便留意到我们,校长也停了训话,我们三人就在这充满乖离感的宁静之中往礼堂的大门走去。“好一点了没有?”老师向躺在床上的凌纱问。凌纱装作无力地点点头:”休息一会便应该没事了。”“老师,我在这里陪她可以了,你还要回去带队。我说。“嗯,那你陪着她吧,如果有什么事就找老师,知道没有?”她说着便离开了医疗室。门才关上,凌纱便在床上扭着肚子笑了起来。“你真狡猾。”我也笑着说。大约笑了半分钟,凌纱才蓦然停下来,双手放在腰旁边,平躺在床上,眼睛直直地望着天花板。我坐在她旁边的椅子上,室内非常宁静,只听见冷气机发出的微弱声音。“真凉快。”她说。“嗯,很舒服。”“不知道这把戏何时会被识破呢?”“管他的……”我把头挨在椅背上,望向天花板,那里挂着一把静止的风扇。”况且不知是否还有这种机会。”“你对考试没信心吗?”她说。“不知道,我通常都不去想信心这回事。”我说:”我只知道如果我考不好的话,以后的路会很难走,我不想这样。”“嗯。”凌纱的声音十分微弱。“你没有问题吧?”我望着天花板问。“如果顺利的吧。”她说。“其实我对考试也没有想太多,我只是觉得除了念书之外实在也没有什么事可做。”“说的也是。”“他呢?”隔了半晌,她问。“阿狗?”“嗯,他有没有用功温习?”“我也不太清楚,我想有吧,他一向成绩不错。”我说。“是吗?”之后我们便落入沉默,期间我什么也没有想,望着床上的她一会,便阖上眼睛半躺在椅子中,不知过了多久。我和凌纱不论什么话题也谈得来,只有读书方面我们都像有默契地不愿谈及,不是我们不重视这一方面,只是重视和有没有趣是两回事。“真的很有趣。”她突然说。“这样和你说话但又看不到对方的样子,你的声音……就好像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似的。”然后我听到凌纱从床上跳下来,鞋底踏在地板上发出“啪”的一声。“差不多是时候要走了。”她说。我睁开眼睛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门前,慢慢地把医疗室的门打开。隔着门外的走廊,猛烈的阳光一下子射了进来,我不得不用手掩着双眼。“好刺眼。”凌纱在我身后面说。“这么久啊。”阿狗原来早已站在门外等候。“走吧。”我向他说。阿狗、凌纱和我是在踏入九十年代的第一年相识的,那是一个灿烂的年代—至少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是那样。以后每当回忆起那段我们三人相处的时光,我的脑里便会出现一种味道,那是独一无二,属于包含在那段时光之中的一切的味道。我非常喜欢那味道,彷佛走在和缓的风掠过的草原上,隐约听见头上的鸟在鸣,咬一口手中熟透了的鲜甜草莓。每一次那味道出现,我便会满足而且贪婪地把它吸进肺中。然而,味道最终会消散,风止息,鸟不再鸣,口中只剩下苦涩。那年我从小学升上中学,来到完全陌生的环境,一开始的中学生涯都是在非常孤独的情况下度过。直到有一天,放学后我一个人留在校园的操场上闲逛,当我站在戏剧学会的宣传板前面留神看着的时候,突然被一个人碰到。“喔。对不起。”当时阿狗也正在看宣传板,因看不到我而和我碰个正着。我摇摇头,示意没关系。然后我们继续望着宣传板,上面写着戏剧学会正招募新会员。“你好像经常一个人?”我点点头瞟了他一眼,隔了半晌才说:“你好像已经结识到很多朋友了。”“他们呀。”他顿了顿说:”都是小学时候认识的。只是我的旧校中有很多人都来到这所中学,刚巧又有不少是同班而已。”“原来如此。”我说,感觉有点不自在。当时的阿狗个子小小的,比我矮一点点,非常瘦却经常站得直直的;头发非常细而且长,遮盖着半只耳朵。他说话时的样子有点腼腆,但可看出他在努力掩饰这一点。对他的第一个印象就是:这人为什么长得像个女孩子?“以后我们可以一起玩,如果你喜欢的话。”他望着我笑笑说。“好啊。”我和他离开了宣传板的角落,边说边在操场中慢慢地并肩走着。“你好像唤作‘阿狗’?”“你也知道吗?”他说。“我听到班上的人这样叫你。”我原本打算问他为什么会有这个名字,但想了想还是没有问。“总之,以后我们便是一伙了。”他咧嘴笑着说。我不明白他的意思,只是定睛望着他,但我没有多想,觉得这样可能蛮不错,所以看到他笑的样子,我也跟着笑起来。自此之后,就跟很多男生一样,我和阿狗经常走在一起。由于我们住得很近,相距只有大约十分钟的步程,所以几乎每天放学后,我们都会一同乘公交车返家。不知不觉间,这已经成了我们之间的一种习惯,一种默契。较早下课的一人,便会到操场内的小食亭等另一个,因为在那里可以坐在长椅上,收听小食亭的收音机播放的音乐节目。幸运时还可以和不知被谁饲养在学校内的大狼狗“咪咪”玩。很多时候我们都只是东拉西扯的谈天说地,我们之间完全没有任何的隔阂,大家的思想和性格都十分接近,喜欢的东西也几乎一样。我们都喜欢听音乐和看电影,对运动和各种学校活动全不感兴趣。渐渐他开始远离了原本的朋友,我和他便好像从班上孤立了出来一样,但我们对此都没有太在意,因为我们都觉得和对方相处得十分愉快。我们谈论某一队乐队推出的最新唱片,谈论着对哪一套电影非常期待;我们经常比赛谁能够先说出店子里正播放着的是什么曲子;一起坐在漆黑的电影院中喝着可乐(后来换了啤酒)静静地望着银幕。假日的时候,我们喜欢找一个高处,看着下面的人和景色聊天。“观星?”“对。”阿狗点点头,呷一口手中的啤酒。“你是说用望远镜看天空那种?”我睁大双眼说。“观星当然是往天上看呀,难道往马桶里看?你不用那么惊讶吧。”他笑着说。“没想到你有这个嗜好罢了。”我说。“很好玩喔,改天来我家看看,你必定喜欢。”“嗯。”其实我内心对观星实在兴趣不大,心想必定是很昂贵的玩意儿吧。“唏!你看那个人。”阿狗突然轻声地说。“什么?哪个?”我把头探出平台外面,看到一个男人正在下面走过。“那个!那个大块头。”“我看到,怎么了?”我和他伏在平台边的石墙上,只露出眼睛望着楼下的男人。“我用这个罐砸向那个大块头,你信不信?”他轻抛着手中还喝剩一半的啤酒罐。“你疯了?看样子那人绝不好惹的。拜托不要做傻—”我还没说完,阿狗已经用尽全力向楼下掷出手中的啤酒罐,随即传来一下闷响。“走!”我也不知道罐子有没有击中那个男人,便立即转身拔足狂奔,这时楼下传来那男人的咒骂声。我在疾奔中瞥向旁边的阿狗,他正放声大笑。“你这人脑筋有问题!”我们做过无数这些无聊事,谈过无数的话题,但就如我们大部分对谈话的记忆一样,当中谈过什么后来几乎完全记不起来。仍记得的,只有他家里好像颇富有。“你好像有很多零用钱?”“我向妈说要钱便有了。”阿狗把一袋载得满满的零钱放在游戏机上,里面刚刚好有二百个一元硬币。我们坐好后分别从袋中拿出硬币投进游戏机内。“你妈待你真好。”荧光幕上出现游戏的开场画面,这游戏我们已经玩过无数遍,每一个细节都会记得,是两个主角骑着摩托车射击敌人的游戏。“是吗?”阿狗一脸不在乎的样子,游戏开始,我们忙碌地拍着按钮。“至少你要的东西都不缺喔。”“但我宁愿见他们多一点。”“他们经常都不在家吗?”他摇摇头没有说下去。然后我们集中在游戏上,打败了第一关的首领,我们分别啜一口汽水。然而在那之后的关卡阿狗不知何故大失水平,两次被敌人击中,必须要再投币才能继续,他从袋中拿出两枚硬币投进机中。“今天这么逊啊。”我揶揄他。“有什么问题,还有这么多钱,死一百次都可以!”我向旁边的他望了一眼,他的神情有点奇怪,像很急躁的样子。“有很多钱吗?我就要用光你们的钱!”说罢他控制的摩托车又再中弹,我从未见过他这么大吵大嚷。接着他又再次投币。我望着荧幕,一时间什么也说不出来。“去死吧!哈哈!”我望向他,他在笑,但那是努力在掩饰什么的笑容,我清楚知道。然后,我把自己控制的摩托车向一颗子弹迎上去,摩托车立即爆炸。“你干什么?比我还要逊,哈哈!”他说。“不要玩了,走吧。”我站了起来。“为什么?”他问,目光没有离开荧光幕。“我不想玩了,走吧。”“还有很多钱,你看。还可以死很多次!”我走过去一把拿走那袋硬币,然后说:”走吧。”GameOver。阿狗一直望着荧幕上这字句,背向着我没有再说什么,过了半晌才站起来跟我一起离开游戏机中心。阿狗说他的父母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到外地,把钱留在家里便可以整整一个月都不回来。他有一个哥哥,但两人之间的感情不好,经常打架,正确一点应该是他经常被打,所以他不愿意留在家,情愿在街上溜达。“我明白你的感受。”我说。阿狗望着我,犹豫了半晌才说:“你父母也是经常不在家吗?”“不是。”我耸了耸肩。”我没见过我爸,六岁后妈把我交给外婆后也走了。”阿狗望了我一眼,然后别过脸去。“所以我很明白你的感受,只是我没有你那么多零用钱而已。”他转过脸来,带着微笑。凌纱和我的相识,是在我和阿狗认识之后三个月的圣诞节。那天我们班举行圣诞联欢会,其中有一个交换礼物的环节,我被抽中和她交换礼物。交换了礼物之后,我们有一段时间并排坐着,记不起是谁先开口,我们便聊起来。那次是我第一次认真望着凌纱的脸,当时的她头发很长,几乎及腰的长度。对她样子的印象是”和其它女孩子不同呢”,至于是什么不同,那时候我说不上来。直到后来想起,才知道那是一张不协调的、成熟了的脸,简单来说就像把一张十六岁的脸放在当时十二岁的她身上一样。然而到了她十六岁,当那张脸和她的年龄相符的时候,她变成了一个非常漂亮且具独特气质的女孩。当然那是后来的事。“其它女生都说我样子好怪,不和我玩。”在喧哗的课室中,凌纱低着头说。“一点也不怪呀。”我瞥了她一眼说。她抬起头对我笑了一笑,然后又低头望着手中和我交换了的那份礼物,那是一盒我非常喜欢的汽车模型,我还特地用礼物纸包好,那是我第一次作这样的事。“但我并没有不开心,我才不稀罕和她们玩呢。”过了一会,她说。“嗯。”我笑着用力地点点头。“你叫阿练是吗?”我点点头。“很奇怪的姓呢。”我笑着又再点了点头。然后她把玩着手中的礼物,若有所思似地微笑。之后我们便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一直望着课室中其它人在走来走去。这样阿狗和凌纱便成为了我中学生涯中仅有的两个朋友,然而出奇地他们一直以来都并不认识对方,即使知道对方的存在,他们亦从没交谈过。当我和凌纱或阿狗在一起,若遇到另外一人时,他们其中一个便会走开。所以,我们的关系就像一个圆规,我是中间的接合点,他们两人一个是铅芯,一个是钢针,两者虽然相连,却永不会碰到对方,各不相干。我一直不知道为何会这样,也并不太在意。直到有一天,我才知道当中的原因。虽然我从来没有想过,但这却是最简单和最合情理的原因。那年我们念中二。“你喜欢他?”“嗯。”凌纱点点头。我和她站在走廊上的栏杆旁,那天非常冷,说话时声音也有点颤抖。听到她这么说,一时间我什么也说不上来。“真的吗?”过了良久,我才说。“唔……”凌纱双手捉紧栏杆前后摇晃着身体。”为什么我会喜欢他呢?”我一直望着她思考的样子。“我想是在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吧,当我第一眼见到他,我便觉得自己一定会喜欢他……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而且我根本就不认识他嘛,真的很奇怪……”她幽幽地诉说。我盯着她的脸,第一次真正思考女孩子喜欢一个人的心情是怎么一回事。“还有,你不觉得他走路的姿势很奇怪吗?”她续道。“怎么怪?”“怎么说呢……身子总是挺得直直的,身体和双手的摆动都很小,走起来像飘的一样。你不察觉吗?”她侧起脸来,对我说。“说起来也好象是这样。”“他走路的姿势,像印在我脑中一样,时刻都会想起来,或许就是这一点吧。”“他走路的姿势令你喜欢了他?”我带点狐疑地问。“我想是的。”凌纱望着我说。一个人的走路姿势可以是令人喜欢的原因,我想也没有想过。“你怎么了?”她说。“怎么?”“你的样子怪怪的。”“没这回事。”我别过脸。“像生气的样子。”她在我身后说。我没有再理会她,只是盯着球场上的人看。虽然凌纱让我知道她喜欢阿狗这件事,却要我保守这个秘密,她需要的,只是要我告诉她一切有关阿狗的事。哪管是非常琐碎的事,她都要知道。然而我无法拒绝她,亦只好毫不遗漏地告诉她。渐渐我发觉,凌纱对阿狗几乎是一种接近偶像般的崇拜。自此之后,我便认真地思考她和自己的关系。偶尔我会从她对我所说的话和所作的事中感觉到一种超越朋友之间的亲密感,只是我们都没有宣之于口。这种外人无法过问、只属于我们二人之间的一种暧昧,牢牢地锁住了我,令我觉得,虽然她心里有一个喜欢的人,但那是不真实的,经常和她在一起的人是我。在中学生涯的五年里,就如大部分的人一样,在我们身上发生了很多事,亦有很多东西改变了。而三人当中,以阿狗的变化最大。十五岁的时候他长高了很多,比我还要高出半个头,但仍然非常瘦削。性格方面,最初认识他的时候,他是个经常笑和非常健谈的人,也会恶作剧。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却变得愈来愈阴沉和寡言。围绕在他身边的人没有一个知道他在想什么,或者了解他的思维方式,有时候我也不了解。他经常会做出很多不合乎常理的举动和决定,例如有人想关心他,对他表现亲切的时候,他便会避开,有时甚至会感到愤怒,用刻薄得令人惊讶的字眼把那人彻底伤害,直至那人从他身边离开;相反,对一些对他不太理睬的人(例如我),却会亲切得令人无法相信,有时甚至令你感动。记得那一天小息,我一个人留在课室赶功课的时候,阿狗刚好在课室外面走过。“你在做什么?”他在百叶窗后面望着我。“赶功课。”我对他说,目光没有离开课本。“什么功课?”“数学题。你现在最好不要烦我。”我没好气地说。“那种东西不是只要五分钟就做好吗?”我没有理睬他。“需要帮忙吗?”我摇摇头。“不要浪费时间嘛,数学我比较在行,让我来做吧,然后我们去——”“不用了。”我打断他的话,数学的确非我的擅长,但我一直坚持所有功课都由自己来做。”我不能陪你,让我赶快做完吧。”“什么嘛?”我没有再望他,心里在运算着,但我从眼角处瞥见他一直站在外面没有走开,我心里升起一阵不安感,我知道他的坏心眼要来了。果然,他开始在窗后面不断叫:“479367446563……”他不停地数着一大串数字,而且愈来愈大声,骚扰着我。他偶尔便会做出这种不可理喻而幼稚的行为来。不知何故,那一次我竟然按捺不住,被他的行为激怒了。我慢慢地站起来望着他,他仍然在数着数字,一脸挑衅,然后我做出了我无法想象的事。我一边盯着他的脸,一边踏上椅子,然后用尽全力一脚踹向百叶窗上。整列三块的百叶窗其中两块被我踢得粉碎,余下的一块在三秒之后亦掉到地上碎开了,爆出巨响。隔着窗,我和阿狗对望着,他整个人呆住了,过了大约半分钟,他转身离去。巨响引来其它学生,他们围着玻璃碎片谈论着。我坐在椅子上,才醒觉到自己闯了祸。我从来都不会那么冲动,或许这次会被学校惩罚吧,而阿狗居然一走了之,实在太过分。正当我打算到校务处说明一切的时候,却看到几个校工拿着扫帚在清理碎片。我走出课室,看到阿狗跟在训导主任后面,两人正在交谈着,他们来到课室外面的时候,阿狗望了我一眼,然后以几乎看不到的幅度摇摇头,像叫我不要作声。我心里已经知道他打算怎么做了—他打算把一切都替我扛下来。果然,后来他告诉我,他向训导主任说是因为不小心摔了一跤,把窗都撞破了。这解释当然十分牵强,因为阿狗身上半点伤痕也没有,但学校也懒得理会,只是要阿狗赔偿便不再追究。当然,赔偿的钱我坚持由我来付。“为什么要那样做?运气不好的话可能会受罚,这次算走运。”我把钱塞到阿狗手中向他说。他把钱拿在手中,沉默了一会,然后才向我微笑着说:“只要你没事便好了。”说完他头也不回便走了。我和凌纱的关系一直没有大的改变,仍然经常在一起,我一直告诉她有关阿狗的一切。我曾经问她是否要我向阿狗把她的心意代为转告,但她婉拒了,只笑笑说:“现在这样就好了。”我不知道她说这话的意思,是指她跟我还是跟阿狗之间的关系。就如前面所说,在十六岁的时候,凌纱变成了一个漂亮而独特的女孩。我喜欢和凌纱在一起,对一个十多岁的少年来说,和她走在一起我会感到高兴和满足,不能否认也会感到自豪。所有人—特别是其它的女生—都对她另眼相看。这个改变只会使其它女生更加远离她,使她更加孤独,但她好像并不介意,所以,我便是她五年来唯一的朋友。对于自己的事,凌纱也好像不太愿意提及,我曾经问过她家里的事,她只说她是独女,与母亲同住。至于父亲,她从来没有主动提起,而我也没有刻意追问。我一向认为对方想告诉你什么的话,到适当的时候便会告诉你,不用多问,只是直到后来我才知道这想法并非必然。而从某一天开始,凌纱把我唤作”哥”。“可以唤你‘哥’吗?”她的脸上挂着非常灿烂的笑容。“什么?”我们站在课室门口的两边,上课的钟声刚响起,她的话我听得不太清楚。“我说我以后叫你‘哥’好不好?”她把声音提高了点。“为什么?”我心里一沉,扯着嗓门问道。在我们说话期间不断有其它同学在我们之间走进课室。“你说可不可以就好了。”我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你喜欢怎么叫便怎么叫吧。”凌纱说完便笑着走进课室去。我望着她的背影,内心一阵难过。就这样,我们三人在这种关系之下度过了五年的光景。这五年陪伴着我们度过的,不是无意义的成绩较劲,不是什么运动场上的欢呼吶喊,更不是穿上RalphLauren毛衣互相炫耀;而是DavidBowie、DepecheMode、WHAM!、PetShopBoys和TheSmashingPumpkins所创造的多姿多采的世界,还有数之不尽的啤酒和我们之间无数的相聚时光。从医疗室回到课室,我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来。我是坐在课室右边第一行,凌纱坐在课室中间最前的座位,刚好面对着老师;而阿狗则坐在最左边近窗的位置。我托着头向他们望去,凌纱挺直腰背地坐着,手肘撑在桌上像非常留心地听着老师说话,阿狗则靠着椅背望向窗外。阳光从窗外射进课室,这幅画面在很多年以后我仍然清楚记得,因为那时候我不知道,考试过后我们能否再次坐在同一个课室里,所以我努力地记着那个画面。在老师作过最后的训导后,那年的学期便完结了。下课后,我和阿狗来到操场吃即食面,身边塞满了人,他们大部分都在拍照留念。在我们默默地吃着面的时候,凌纱走到我们旁边,然后把一本纪念册交到我手中,我才想起我们说好了今天会交换纪念册。我从书包拿出自己那本交给她,然后她向我扬了扬手中的相机。“拍照吧。”她说。“好啊。”我啃着面说。她拿着相机瞧了瞧我,又瞧了瞧阿狗。“阿狗,可以替我们拍照吗?”我问仍在吃面的阿狗。他犹豫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站起来,接过凌纱手中的相机。我看到凌纱的手在微微颤抖着。我们就在小食亭旁边一处花圃前拍照,我轻轻搭着凌纱的肩膀,才想到我们从未如此接近。我提议我们三人一起拍照,随意找来一个男生,然后我们在原来的花圃前站好,凌纱在我们中间,我在她左边,阿狗在她右边。拍照后,凌纱把我拉到校门前。“谢谢你。”她说。“什么?”我说。“刚才的合照。”“只是突然想到罢了。”我笑了笑说。“我会好好保存的。”她以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说。“我也要一张啊。”“当然啦。”她也笑了。然后我们便沉默下来,身边仍然充塞着喧闹的人潮和道别的声音。“要好好用功啊,然后再回来这里见面。”隔了半晌她才说。“你也是。”我说。“也要叫他用功。”“我会的。”“喔,差点忘了。”凌纱说着把书包放在地上,拿出一本书来,翻开其中一页,那里夹着一片压得扁扁的干花。“给你的。”凌纱把它递给我。那是一株手掌般大的、被压扁了的满天星。“谢谢,很漂亮。”我把它拈在手中转动。然后凌纱突然往我脸上吻了一下。“再见。”说完她便转身走了。我脑海一片空白,胸口在发热,感到周边充满着其它人的目光。我望着她的背影,直到她消失在转角处,我一直站在那里,手中仍拿着她给我的满天星,脸上那软软的嘴唇的触感一直萦绕不散。转眼间考试开始,我也开始进入了整天埋首于课本和笔记中的生活。纳闷的时候便把凌纱给我的干花拿出来,回想她的吻。直到有一天当我在温习经济的时候,我看到书桌上的月历。那天是五月五日,我才想到两日后是凌纱的生日,由于以往她的生日都是上课的日子,一直以来都没有和她正式地好好庆祝。虽然是在考试期间,我还是打了电话给她,相约她吃晚饭庆祝,而她亦立即答应了。吃过晚饭后,我和凌纱坐在秋千上。以五月来说,这是一个颇炎热的晚上,公园内十分宁静,只有偶尔路过的人发出的脚步声和私语声。天空铺着厚厚的灰云,遮挡着月光,四周种着高高的樟树。街灯照亮着整个公园,蒲公英的种子在澄黄色的灯光下飘荡着。凌纱双手抓着秋千两边的铁链,踢着脚下沙池的沙。我望着远处住宅的灯火,感受着四周的静谧。“哥,你知不知道?”“嗯?”“你知不知道有多久没有人陪我过生日?”她望着运动鞋上慢慢滑落的沙说。我沉默。她伸出手来数算着手指头。“二、三、四……应该差不多有六年了。”“你的家人没有和你庆祝吗?”她苦笑了一下,摇摇头说:”从不。”“为什么?”“哥。”她定睛望着我。“嗯?”“你相信有真心痛恨自己女儿的母亲吗?”突然间,我脑中闪过自己母亲那模糊的影像。我望着她的眼睛,等她说下去,但她只是一直盯着我,过了一会,她才像有点失望似的摇头。“上星期,她跑了。”她说。“谁?”“我妈啊,跟男人跑了。”“哦?”“除了床之外,她把属于自己的东西统统放入行李箱,临走时站在大门前,狠狠的骂了我一顿,说了非常难入耳的话,然后用力把门关上就走了。”她说完深深的呼了一口气,四周的宁静彷佛也加深了一重。“不会再回来吗?”她摇了摇头说:”她当时骂了些什么呢?我现在已完全记不起了……离开或许会对她好一点吧,所以我也没有挽留她。我站在窗旁看到一个男人帮她把行李放进车尾箱,然后咻一声便把车开走了。那种离开的方式,我想是不打算再见面了。”她脸上一直保持着苦笑的样子,到最后声音却有点颤抖。我不懂得说什么才好,她是第一次向我说起她自己的事。突然我的内心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我知道那是内疚。“她为什么那么憎恨你?”考虑了一会我才说。“很长篇的故事。”“能告诉我吗?”她犹豫了一会说:“下次吧,今天不想说。”“是你爸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吗?”我才说完她的表情立即僵化了,目光停留在面前沙地上的一点,像在回溯远久的过去,过了良久才冷冷地说:“或许是吧。”我沉默着。不远处有一对情侣散步走过,直到他们离开我们的视线,她才继续说:”我不知道你会怎么想,但在这世上,我在乎的只有你和阿狗两个人。”我望了望她的侧面,继续沉默着。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我想起了很多,想起了最初认识的她,那时她才十二岁,束着马尾,穿着过了膝盖长度的校服裙的样子。想起了这几年来发生的事,每次我想向她表白的时候,我便会想起她喜欢阿狗这回事,始终无法开口。我一直相信我和她是以我们自己的方式相爱着的,亦因为如此,我才能够接受凌纱喜欢阿狗这个事实。然而,她偶尔却会提醒我阿狗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令我感到混乱。最后我想起了校门前她的吻,然后突然没来由的冲口而出说了一句:“其实,或许我和你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熟络的。”话刚说出,我便感到两人之间的空气一下子僵硬了起来,虽然天气非常热,但我却彷佛掉进了冰冷的海水中,打了个寒颤。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说出这句话,这句绝不应该说出口的晦气话。一回神时,她已经在哭了。她一直哭,眼泪不停地流下来,却是十分平静的哭泣。我从秋千上站起,在她的面前蹲下来,除此之外,我什么也做不到。她像没完没了般哭着,有时哭声彷佛要停止,却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再哭了起来。我身上没有纸巾,只得用拇指轻轻的,小心的抹掉她脸上的眼泪。大约过了三十分钟,或者是更长的时间,泣声终于停了下来。她的鼻尖红了起来,眼睑也肿了。“你知不知道?”她用手揉了揉鼻子说,“你很笨。”我继续沉默地蹲着。“你知不知道……”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我会把很多事情想得很美好的,即使我清楚知道事实可能并非如此……你刚才那样说,我全身的毛管也竖起来了。”“你知不知道……有些东西是只可以心知,而不可说出口的……你那样说,会把我一切的幻想也彻底打破,会令我无地自容的。”她的声音又开始颤抖,但努力抑制着。“对不起。”我想说我不是那个意思,但没有说出口。时间在我们身边以各种方式表现出它正在流动着,路人的脚步声,夏虫的叫声,偶尔吹来的潮湿微风,和飘在半空中、街灯下蒲公英毛茸茸的种子。其中一瓣刚好落在她的刘海上,我用手轻轻地扫了扫她的头发,雪白柔软的茸毛飘落在她的大腿上。她把它捡起来仔细地观察着。“是蒲公英的种子。”我尝试在脸上堆起一个微笑,但好像不太成功,脸部的肌肉无法好好地控制,就像尴尬时竭力挤出一个笑容那样。“是。”她用拇指和食指夹着种子的前端,旋转着。种子却从她的手指头飘到地上。她望着地上的种子,我也一样,它正躺在我们之间的沙地上,我们再一次沉默。突然一阵风吹过,把地上的蒲公英种子卷走了。我定神望着她正低垂着的眼睑,微微颤动的眼睫毛,是一种令人心痛的脆弱。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在我面前的这个人,以后无论发生任何事,我都要保护她,不可以让她再受任何伤害。“哥。”她抬起头来望着我,脸上浮起了浅浅的酒涡。“真的很高兴你陪我过这个生日。”我微笑着轻轻的摇了摇头。 八月,考试成绩公布的那一天,我约好阿狗一起回学校取成绩单。虽然对考试有一定的信心,但坐在课室中等待着的时候却不由得紧张起来。最后,我们三人都能够在原校升读中六。“给你。”在办好登记手续之后,凌纱把纪念册还给我。我也把她那本交还给她。“谢谢。”我说。站在身旁的阿狗把一切看在眼里,默默地站着。“一起去吃饭吗?”我突然想到便向凌纱提议。一时之间三人都沉默了起来,我望向阿狗,他只是耸了耸肩。“那走吧。”我不理会凌纱的反应便拉着她走了。走出校门,一股热气立即扑面而来。天气非常热,空中只有像鸡蛋花般几片薄薄的云。一群小孩在门前的空地上追着空罐子踢,好像全不觉得热的样子。“我没有心理准备呢。”在途中凌纱说。“只是吃一顿饭而已,没什么大不了。”我说。我们走着,阿狗一直跟在我们后面。“他看来不喜欢我,看他一直不和我们一块儿走。”她说。“他只是害羞罢了。”“真的吗?”“我想是吧。”我们来到离校不远,一间以往经常来的餐厅,选了靠墙的四人座。凌纱和我坐在一边,阿狗在我们对面坐下来。这是我们三人第一次一起相处。阿狗如常地一言不发,我一时间也不知说什么,气氛变得怪怪的。我开始有点后悔作出了这个提议。我们点了菜,然后便又再落入沉默。我看到凌纱两边脸颊已经红了,她望了我一眼,我知道我令她尴尬了。然后我便随意打开话题,和阿狗闲聊着,话题都是围绕着最近推出的唱片,阿狗也说得起劲。谈过唱片,我们不知不觉说起往事,就像为过去五年来一次回顾一样,直到侍应把菜送上,我们仍然边吃边说,气氛才轻松了下来。“是那个叫……什么的?”我切着牛排问。“子骏。”阿狗说。“对,就是他。”“那次真是经典。”他笑着说。“就是喔。”我想起那件事也不由得笑个不停。“是什么事呀?”凌纱忍不住问。“你不知道吗?”我说。“不知道,是什么?”凌纱带点腼腆地笑着问。“你告诉她吧。”我对阿狗说。阿狗有点不知所措,但出乎意料地,他真的说下去。“其实也只是一件很无聊的事,”阿狗望了凌纱一眼,继续说。“有一次,我和他在学校走廊上走着,隔班的子骏突然从课室中冲出来,不知是什么原因……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他问我。“不知道啊,总之都是无谓的原因吧。”我说。“对呀,不知是什么原因……子骏从课室中冲出来……”阿狗一直说,我一直望着凌纱,她望着面前的阿狗,正十分专心地听着,我看到她长发下的耳朵已经像滴出血来般红。这是他们第一次聊天。“他的样子很愤怒,好像是在追着某人,周围的人都走开。突然间,他可能是疯了,便拿起放在墙边的……灭火筒来……”阿狗边忍着笑边说。我想起当时的情况,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说不下去,你说吧。”阿狗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接着说下去:“那个子骏啦,拿起灭火筒……然后呢……把它举起,像这样……”我把双手举起,像举重的样子。“我想他原本是想拿起那个灭火筒吓唬一下人罢了。谁知道……他一举起,里面的东西全都漏了出来,把他从头到脚淋得一身湿。”说完我已忍不住又笑了起来。“那些东西还非常臭呢。”阿狗说。“是真的从头到脚湿透,你没有看到他当时的样子,真的是……”我对凌纱说。“不要再说了,我已经笑得很辛苦了。”阿狗弯着肚子说。“其它人都吓得鸡飞狗走。”我说。“你走得最快呀。”阿狗指着我说。我和他笑得腰也弯下来。“你们真坏呀!”凌纱虽然这样说,但她也忍不住吃吃笑起来。就这样我们笑了许久,拭干了眼角的泪水之后,餐饮也送上来了。我们三人接着还谈了很多,阿狗和凌纱虽然很少交谈,但气氛还算不错。离开了餐厅,我和阿狗送凌纱到公交车站。来到的时候人们已经在登车了,我们来到长长的队伍后面。“开学后再见了。”凌纱对我说,也望了阿狗一眼。我向她点了点头。“回家路上小心。”我说。“我会了,你们也是。”她说。到凌纱登车,她转身向我们再次挥手说再见。我们目送她登上公交车,再向她挥手。车门关上,发出刺耳的排气声,车子便绝尘而去。剩下我们站在那里。“回家吗?”我问阿狗。“去逛逛吧。”我们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溜达。后来我把自己的纪念册交了给他,他接过后一脸疑惑的样子。“虽然已经没有写的必要,但你想写什么就写些什么吧。”我说。“但我没有这种东西和你交换。”他并没有买纪念册。“没关系。”他没有再说什么便把纪念册收好。为什么今天我会叫阿狗和我们一起吃饭呢?我心里那么想,而我很快便有答案,因为他是我真真正正最要好的朋友。半个月后,新学期开始,但我却没有任何“新的开始”的感觉。回到学校的第一天,都是在办理各种手续,简单而沉闷的开学礼之后,回到课室再听班主任简单的自我介绍,然后这天的课便完结了。放学后,我如常来到小食亭等阿狗,他一来到便把纪念册交还给我。“今天有事……我要先走了。”他说,神情有点不自然。“是吗?没所谓。”我说。“那我先走了,再见。”他笑了笑,然后走了。站在小食亭前,我感觉到有什么不同了,但一时间却捉不紧,便不再去想了。独个儿回到家里,换过衣服后,便拿纪念册走到床上读起来。我用剪刀割开用胶纸封着凌纱写的那部分,那部分相当厚,粗略估计有三十页之多。然后我便开始专心的读起来。读着的时候,发觉当中大部分都是她对这五年来的种种回忆和感受的记述,我一边读一边觉得自己就像读着某人的日记一样,从她写的东西之中,我认识到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凌纱,或许那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凌纱。她哪些时候曾经十分伤心;哪些时候曾经非常快乐;哪些时候充满希望,哪些时候消沉得在泥沼中翻滚……这些我统统都不知道。直到最后,我才读到有关我的部分,那一段文字是直接向我说的:哥……和你相识已经五年了,有很多东西想告诉你,但我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你是否也曾经想过为什么我要这么唤你呢?其实我真的很想你是我的哥哥,我尊重你,你照顾我。就好像一种很特别、不像普通朋友的亲密关系……有你做我的哥哥我便会有一种满足充塞着胸口的感觉,你在我的眼中是近乎完美的,我不懂得怎去形容你,总之任何有关你的东西对于我来说都是好的。我也不明白为何会这样……我很记得五年前学期的最后一天,那天放学之后,我独个儿留在课室,你和阿狗,好像还有其它的男生一起离开。在临走之前,你从走廊的尽头走回来,在百叶窗后和我挥手说再见。我想你是没有印象的了。那一刻,我哭了出来,我觉得你对我真的很好。或许你只是把那当作一般的道别,但在我眼中,你是在乎我的,至少你在那学期最后的一天,当你要走的时候,仍然记得我……你可以说是我傻,是我愚蠢,但我真的很感动。当时我有一股冲动,想走出去和你说我爱你,但是我不敢。我就那样一直站在课室里很久、很久……如果那时我真的追了出去的话,不知道现在又会怎么样呢?一直以来,和你聊天的话题大都围绕着阿狗,这五年来他彷佛成了我和你的联系,我常常问你有关他的事情,因为除了你,我根本无法知道他的近况。我明白我没有资格去管他的事,但我真的只是想关心他一下。我的心情直接受他的影响,他笑,他开朗了,每一件有关他的事我都会留意,会笑,会哭。我真的很感谢你,你一直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他的事,令我彷佛认识了他一样。五年来在我脑内所记着的就只有一大堆不开心的事,我有想过向你倾诉,但我怕,怕你没有空,怕你没有兴趣,令你厌烦。所以我经常拿起电话,却没有勇气拨你家的电话号码,我不想骚扰你,我只希望你可以快乐。然而,大多数你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正好是我不开心又不敢烦你的时候……大约在两年前开始,我每晚都会为你和阿狗祈祷,虽然我不知道我心中的那个神是谁,我更不知道祂会不会听到,但我会尽力去祈求,希望我关心的人都可以幸福快乐。还有多谢你陪我度过了今年的生日,一个迟了五年的生日。凌纱写的东西到这里为止,我把纪念册阖上,翻过身从床上下来,然后到厨房去倒了杯水喝。凌纱说她曾经想过向我说爱我,虽然那是五年前的事,但还是深深地震撼着我。那是一种从未感受过的喜悦,就像窥探到一个渴望已久的秘密一样。怀着兴奋的心情回到床上,重读一片凌纱所写的,读到最后,发现那一页后面硬邦邦的像垫着什么,我翻过去,看到一帧照片,一帧发黄了的照片。照片中有一个小女孩,大约四、五岁,头发以女孩子来说非常短,如果不是穿着裙子,会以为她是一个男孩。及膝裙子是浅黄色的,穿着白袜和黑皮鞋的女孩站在一块大石上,提起左手指向远方,笑得非常灿烂。我摸了摸照片的表面,是旧式的有细纹的相纸,相比起现在的硬很多。相片中的女孩我想当然是凌纱,细看之下便更加确定,那时的她,样子已经有一种不协调感了。我再翻到下一页,那里应该是阿狗写给我的部分。但我在那一页上只看到一行字,单行纸上写着:对不起,我只能够对你说。狗我再翻到下一页。什么也没有。一直翻下去也没有。我重复读着那句句子,刚才的喜悦一下子消失无踪。为什么阿狗要这么说呢?这是一句简单不过的句子,意思也非常清楚,就是他在向我道歉。但问题是我想不到他为什么要向我道歉。就在细心读着那句句子的时候,我发现纪念册那一页的中间有两道纸张被撕掉了的痕迹。我立即想到,其实阿狗是写了更多的,他已经写了两页,但却因为某些原因,或者发生了什么事,他改变了主意,他不想我读到他原本想告诉我的东西,便把这两页都撕掉。突然间,一种无力感袭来,我阖上纪念册,把额头伏在手背上。为什么呢?为什么阿狗要向我道歉?为什么他要把那两页撕掉?他有什么东西不想让我知道?有什么东西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已经改变了……吗? 第二章约定一直以来我最害怕的,就是让你知道我和他在一起了,因为我害怕万一你知道后,便不会再理我了。--我生于十一月十七日,自出生以来对于这个日子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不特别喜爱或者厌恶。活到目前为止,我仍然未遇到过和自己同一天出生的人,前后相差一天的倒遇到过。曾经为了这样而觉得这个日子实在有点孤独的样子。一次无意之中,我在一本电影杂志上找到了在这天出生而比较有名的人,他们分别是导演马田.史高西斯和演员丹尼.迪维图。期后我又在电视上看到另一件发生在我生日那天的事件,那是一九七三年,美国尼克逊总统在佛罗里达州奥兰多市的演说中,为“水门事件”辩白,在这天说出他的名句:“我不是骗子(Iamnotacrook)。”这样总算为自己出生的日子找到一些伙伴,感觉上便不再觉得它那么孤独了。我把这些都告诉了阿狗和凌纱。“你这人真怪,我可从来没有这么想过。”凌纱说,把一小块蛋糕放入口中。我向她笑了笑,也吃了一口蛋糕。“哥以后的生日都不会孤独,有我们陪你,你说对不对?”凌纱说完望向旁边的阿狗。阿狗只是瞇起眼睛微笑着,喝了一口汽水。就在一个小时前的黄昏,我们带了一个一磅重的黑森林蛋糕步上太平山顶。这是他们二人的主意,就是为了庆祝我的生日。我们来到山顶,找到了一块较为平坦的大石,就在上面张罗起来。阿狗到附近的小食亭买饮料和打火机,凌纱便在蛋糕上插上带来的蜡烛,总共是十七枝。阿狗买了汽水和啤酒回来,并把蜡烛用打火机点上。凌纱立即唱起生日歌来。“不用了吧。”我立即阻止她。她却不理会我继续唱下去。我和阿狗对望了一眼,他微笑着。我再望向蛋糕上排列得有点不齐整的火光,静静地听着凌纱的歌声,她的歌声由最初的夸张造作到后来变得温柔甚至动听。她唱完之后,我正打算把蜡烛吹熄—“喂!许愿啊。”她嚷着说。“我不相信这一套的。”我坦白说。“要的,快点吧。”她摇着我的肩膊催促我。我只得阖上眼睛假装许愿的样子。然而剎那间,在我脑中闪过了凌纱曾经在我的纪念册上所写的,她一直以来都有为我和阿狗祈祷,希望我们快乐。我飞快地在脑中念了一句,我不知道是向谁说,是向谁许的愿,我只是觉得我真的有这样的希望:无论将来发生任何事,我都希望他们二人能够永远快乐地在一起。我们边吃着蛋糕边望着山下的夜色谈天。吃过蛋糕,阿狗说他还觉得饿,于是便到小食亭买即食面吃。这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四周吹着阵阵凉风,我和凌纱坐在石上,喝着啤酒望着山下的夜景,感觉非常舒服。“我们好像很久没有这样两个人一起了。”“你好像开朗了不少。”“是吗?”她笑了笑说。“嗯……和他一起开心嘛?”我喝一口啤酒问。“嗯。”凌纱点点头。我望着她的侧面,从山下吹来的风把她的长发吹起。“但直到现在,我仍然会觉得能够和他在一起,好像有点难以置信。”她也喝了口啤酒说。“他是有点怪……但只要开心便好了。”我笑笑说。凌纱用手按着被风吹起的头发,望着我微笑。不知凌纱是否有点醉,她看着我的样子好像突然间变成了另一个人似的,彷佛成熟了很多。阿狗和她成为了情侣,我想大概是发生在我们三人一起吃饭那天和学期开始之间的那半个月中,而到底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我没有过问。只是开学不久的一天,我看到他们并肩走在学校的走廊上,看到他们脸上的表情,我便非常肯定他们已经在一起了。自此以后,我们三人便在学校内经常相聚,以往那“圆规”的关系已经不复存在。知道他们在一起的那一天,我躲在房间里哭了一整晚。其实我清楚知道没向凌纱说出自己的感受,这一天早晚也会到来的。假日的时候,我们偶尔也会三人一起约会,在我面前他们二人会拖着手,会拥抱。但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凌纱拖着阿狗走,阿狗只会微笑,甚少说话。我每次问阿狗有关她的事,他也只是微笑不语,像说“我也不太清楚,但应该没有问题的”似的微笑。只有我问他是否喜欢凌纱的时候,他才以几乎看不到的幅度点点头。“那哥呢,有喜欢的人了吗?”凌纱问。“不会有人喜欢我的啦。”我笑说。“怎么会,哥这么好。”她神情认真地说。我只是笑了笑,避开她的目光望向山下。“其实我也喜欢哥你呀。”我仍然望着山下,苦笑。“你不记得吗,我在你的纪念册上说过的。”“记得。”“哥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不要再说这种话了,好吗?”我望着她,无力地说。“我会很难受的……”她望着我呆住了,然后别过脸。“对不起。”她的声音弱不可闻。然后我们什么也没说,四周显得异常宁静。这时候阿狗双手托着两碗已经焗好的即食面,正小心翼翼地走回来。“好香!”我走上前接过一碗。“吃不吃?”阿狗用筷子夹着面问凌纱。她摇摇头。“怎么忽然没精神了?”“没什么。”她瞥了我一眼说。我大口大口地吃着面。风仍旧呼呼地吹着。“真的是今晚吗?”我望着漆黑如蟑螂眼睛般的夜空说。“不是早告诉你不会计算错吗?三年前我见过它一次,今晚会是看得最清楚的一晚,不会错。”阿狗边说边调整望远镜的角度。“我对他有信心。”凌纱圈着他的手臂笑着说。“不是没有信心,只是这望远镜好像……有点儿戏,是不是真的看得到啊?阿狗。”他没有把眼从望远镜的镜头移开说:“望远镜的质素对观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经常观测,了解星空,对星图熟悉。”上星期阿狗突然提议去观星,顺便露营。今天下午,我们三人便背着沉重的望远镜和其它的必需品,来到这个偏远的T石滩。在车厢里,他说我们将要看的,是三年前由他发现的一颗彗星,彗星更得到了确认,以他的名字命名。我听到他这么说,惊讶得张开口说不出话来。“没什么好奇怪的啊,每天都有人发现新彗星的,这是很平常的事。”他满不在乎地说。“但以你的名字命名呢,不是很厉害的事吗?”凌纱也十分雀跃。“世界上的确有很多人在进行着寻找新彗星的竞赛,以自己名字命名更多的彗星为乐,但我不是这样,我只是单纯喜欢看星而已。彗星轨道的多样性与不可预测性,引发了我的好奇心,追踪它们是一件极有趣的事。”平时寡言的他谈起观星便说个不停。“但总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吧?”我说,边抱紧怀中的大背囊,不让它在车子转急弯时掉在地上。“有个著名的彗星搜寻者说过类似的一句话,除非你永远躺在床上,否则想要不发现彗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他说。凌纱在旁托着腮望着他,微笑着点头,在她眼中,阿狗所作的就如哥白尼发现地球是围绕着太阳转一样伟大。已经是晚上十一时,四周除了海浪声什么声音也没有。刚好十二月,意外地不太冷,我们在近水处生了一个小火,营帐早已搭好,也吃过带来的干粮。我和凌纱隔着火坐着,阿狗边望向天空边用笔记录着什么,空气中充满了一种难以言喻的亲密感。“应该很快便会出现了。”阿狗向我们这边叫,声音非常坚定。“你们最好先把火弄熄。”“有这个必要吗?会冷啊!”凌纱边嚷着边站起来。“观星环境愈暗愈好,今晚很幸运,一片云也没有,也没有雾气强风,月亮也不见了,肉眼应该也可以看得到。”“真的吗?”凌纱兴奋得向他跑过去。“没错,其实用肉眼看比用望远镜还要好,只要往东面看便可以了,会很美的。”他笑着说。我没有理他们,拿了塑胶桶到海边舀了半桶水把火泼熄,火堆发出响亮的“沙”的一声,水分蒸发升起少量的灰烟。“哥,快过来!很美丽。”凌纱站在望远镜前面向我招手。我跑过去他们的身边。“快看快看,有很多星星,我从未见过这么多!”我凑过去,把眼抵在镜片上。的确,除了在书本上,我也从未见过这么多的星星,每颗星相隔不会多过一厘米。“很棒吧。”阿狗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背后说。“非常棒。”我目不转睛盯着星际,那画面美得很不真实。我彷佛置身其中,在浩瀚无边的太空里翱翔,随着时间的过去,我渐渐有一种脱离了自己的躯体,到了另一个世界的感觉,在那里我感受到真正的自由,我甚至听到有什么声音在我的心中回荡着,像天籁……正当我陶醉于星际中,我好像在密密麻麻的星丛中看到一颗拖着尾巴的黄色圆点。“我好像看到什么。”我边说边望着那颗圆点,我很确定那不是错觉,是一条彗尾,我曾经听阿狗这么说过。“是彗尾,我看到了!”“在哪里?在哪里?”凌纱兴奋地叫嚷着。“阿狗,你来看看。”我把望远镜让给他。他走过来看了一会,然后再在桌子上拿出一张星图核对他的记录。“没有错!果然比预期的早了一个月。纱,你也过来。”“好呀!”凌纱走了过来,我抬头望向夜空尝试搜寻那颗彗星,花了一点时间让眼睛习惯了之后,出乎意料地很快便找到,虽然较望远镜中看到的细小得多,但却非常清楚。“找到了吧。”原来在我不为意间,阿狗已站在我的旁边。“嗯。”“很漂亮,和三年前几乎一样。”我们就那样一直望着天空,没有再说什么。“我现在或者明白你说的观星的乐趣了。”我没有望向他,径自说。不知过了多久,大家都有点累了,便索性在地上铺上厚垫躺下来,凌纱躺在我们中间。四周仍然非常静,连潮水也彷佛静止了一样。“我一直以为这个世界只有一颗彗星,叫作哈雷。”凌纱说,望着铺满整片天空的星星,她的声音就像从其中某一颗传来一样。我听到阿狗那边传来噗哧一声。“怎么嘛,很惊奇吗?”“当然啊。”我和阿狗同时笑着说。“奇闻一样。”我说。“不能置信。”他说。“你们真的非常讨厌啊!”我们不理会她,只顾继续笑。到四周再次落入宁静,凌纱才说:”不知会否再见到它呢?”“会啊。”阿狗说。“真的?”“三年后它会回来,二月十四日是最适合观察的日子,如果我没有计算错的话。”“很厉害!”凌纱叫着坐了起来,我也很佩服。“没什么大不了的,长期观察的人都会计算。”“好,那么三年后我们一起回来这里再看看它吧!”凌纱说着伸手指向天空,像起誓,天上的星彷佛也因她的动作而颤动了一下,像为她订下的这个约定而受到鼓舞一样。“嗯。”“好啊。”“那就这么约定了!”她说着便躺了下来,投进阿狗的怀里。那天之后,我们三人一起的约会变得比以前少,某程度上是我自己的缘故。我突然想,三个人经常在一起其实并不太正常吧。即使没有凌纱在我身边,我只要继续用自己的方式爱她便足够了。十二月末的一晚,阿狗约我去看深宵电影。“不用陪凌纱吗?”我问坐在旁边的他。“我们两人已很久没有一起看电影吧。”他微笑着说。电影院内暗暗的,由于非常困,我把身体蜷曲在狭窄的座位上。看深宵电影的人不多,所以四周非常冷。“你喜欢她吗?”他问我。“什么?”我望着银幕上播放的巧克力广告,一时间不知道他说的是谁。“你喜欢她吗?”他重复说。“谁啊?”我问。但他没有再说下去。巧克力广告播完,换上了会跳舞的牙膏。“她喜欢你。你知不知道?”我望向旁边的他,他埋在座椅中,银幕上投射出来的光线在他脸上闪烁不定。“废话。”我抛下一句。“其实有时我想……你比我更适合她。”他像呢喃般说。“够了。”我说。“你和她一起,就要好好对待她。”我一直望着银幕,没有望向他。“没错,你说得对。”牙膏广告完结后,银幕上一片漆黑,四周霎时间死寂一片,空气彷佛一下子失去了平衡般向脑袋涌去,一阵耳鸣从耳朵的深处响起……很快,银幕上又播出画面,是政府的宣传片。我瞇着眼没焦点的望着银幕。“喂,你会不会有时想到死?”过了一会他才说。“死?”我无力地说。“所有有关死亡这回事……像刚才那样,突然间什么声音也没有,四周漆黑一片的,这回事。有没有想过?”他说。我皱起眉望了他一会。“你很奇怪啊。”“没有啊,只是问问罢了。”他微笑着说。“当然有,我想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想过吧。”我没好气地说。“我想,如果死就是那样的话,根本没什么可怕了。”他说。“或许吧。”我随便对应着。就在我坠入睡眠的凹洞之前,我隐约听到他自言自语地说:”真的没什么可怕嘛。”然后,我睡着了。到我醒过来的时候,戏院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时间就这样再绕一圈,经过了二月和五月,阿狗和凌纱也和我一样十七岁。然后我们升上中七,在大大小小的考试和测验当中,时间的逝去快得就像根本没有流动过,一下子跳过了一年似的。炽热的八月阳光渐渐退去,暑假最后一天的晚上,我独个儿留在家里听着收音机的晚间节目。“刚刚播放的是Simon&Garfunkel的《Mrs.Robinson》,很适合这个热辣辣的夏天晚上听的歌吧?是来自电影《毕业生》的歌曲,每次听到这首歌,我就会想起这套电影。没错呀,是很老的电影啊,或者年轻一点的听众都没有看过吧,总之我非常喜欢这电影。不知以下这一位听众有没有看过呢?《又再想起你》,你好—”“你好。”“是一位女孩子,听声音好像很年轻啊,你叫什么名字呢?”“凌纱。”“凌纱,很动听的名字。欢迎你致电我们的节目啊,你有没有看过《毕业生》呢?”“有。”“咦?有啊,想不到啊!听你的声音年纪应该还很小啊,介意说你几多岁吗?”“十七。”“十七,很年轻呀,我比你大十多年呢,哎呀!不应说出口的也说了。在年轻的女孩面前我都是这样的嘛。那么你喜欢这套电影吗?”“一般吧。”“啊?是吗?或许只有我这个年纪的才喜欢吧,哈哈……凌纱,那么,今晚,在这一刻,你又想起谁呢?”“我的哥。”“你的哥哥。你们很久没见对方吗?”“嗯。”“有多久了?”“一个月。”“一个月……一个月也不是很久啊,我想你必定很挂念他吧。他到了外国工作吗?”“不是。”“那么有什么令你们不能见面吗?”“不知道。”“介意多说一点吗?”“我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件错事。”“是什么事呢?”“唔……他会知道的了……我可以开始了吗?”“噢,可以呀,如果你不想说的话,我不会强人所难喔。但可以先说说你点了什么歌吗?”“《HardToSayI'mSorry》。”“嗯……没错,我们的工作人员已经告诉我了……对了,是Chicago的《HardToSayI'mSorry》。嗯,非常令人怀念而又悲伤的曲子呢。OK!现在我们这里的听众凌纱有话对她的哥说,虽然凌纱好像不太愿意说自己的事,也希望凌纱的哥哥能够在收音机旁边听到吧。他会听到吗?”“会的。”“好吧,你可以开始了,记住噢,只有三十秒,开始—”“哥……已很久没有跟你联络了。你好吗?有些话我很想向你说……“一直以来我最害怕的,就是让你知道我和他在一起了,因为我害怕万一你知道后,便不会再理我了……虽然我知道你或许不会那样做,但我就是没有勇气对你说。“你生日那天,我和你谈了很多,感觉和以前就像没有两样,我才放心下来。但之后……我们又很少见面了,看星那一晚我们还很快乐的……整个暑假也没有你的消息……为什么呢?“哥,我不敢打电话给你,你打电话给我,好吗?“我很挂念你呢。”“HardToSayI'mSorry—It'shardformetosayI'msorry.Ijustwantyoutostay.”-- 第三章折翼的燕尾蝶那天,望着她的侧面,我非常清楚地知道,有什么已经从凌纱的身上消失了,过去的她已经不在了,而且永远也不会回来。--开课不久,十月的一个晴朗下午,阿狗和我坐在回家的公交车上。车厢内不太拥挤,我们坐在上层左边的三人座位上。我把车窗推开到尽头,强劲而带点闷热的风立即涌入,夹杂着气油的味道。我们一直沉默,望着窗外的人和景物。像所有的星期五下午一样,时间的流逝总比行人的步伐快了半个拍子。“今天派回来的测验卷我拿到满分。”阿狗坐在我的右边,满高兴地说。“是有些地方搞错了吧。”我装作怀疑的样子。“去死。”他用力推了我一下,然后又望向窗外。比起平日,今天的他更加沉默。虽然如此,我也不以为然。公交车向右转了一个急弯,远处一片长满夹竹桃的山坡映入眼帘,山麓旁的大厦便是我们居住的地方。阿狗站起来按了天花上的电铃。下车后,我们沿着笔直的行人道一直沉默地走。虽然是十月,但天气仍然十分闷热,唇以上的地方不断冒出豆大的汗珠,是令人开口说话也感乏力的天气。绿色的蜻蜓在铁丝网后草丛间忽高忽低地徘徊着,拼命拍动的翅膀在艳阳下发出令人目眩的闪光。在路的尽头我们步上行人天桥,阳光一下子消失。身边都是和我们一样穿着校服的学生。“今天真的十分热呀。”我吁了一口气,用手拭去额角不断流下来的汗水。“喂。”阿狗望向前方,像没听见我说什么似的。“如果我说,我和女孩子睡过,你相信吗?”我沉默不语,不知何故脸颊热起来,脑中只想到凌纱,但又隐约感到他口中那女孩并不是指她。“不相信。”过了一会我才说。阿狗微微垂下了头,嘴角掀起,似笑非笑的表情,直至现在我仍然清楚记得。“如果我说,那女孩还有了我的孩子呢?”我一时间不懂得回答,只能定睛望着他的侧面,他所说的话和他当时的表情实在令我感到十分不寻常。沉默笼罩着我们,我望向地面缓缓地走,过了良久再说了一句。“不相信。”虽然口里这样说,我的内心却非如此想。我那样回答只是出于那个时期男生之间的一种逞强心理。当时我确实在阿狗的表情中感觉到一点奇怪的地方,脸上像突然间盖上了一层阴霾,他的样子虽然是我从小认识的阿狗的样子,但内里却彷佛潜藏着另一个人似的。“喂,你有什么事?可以告诉我吗?”隔了半晌我问。但他只是摇了摇头。“是凌纱有什么事吗?如果是和她有关的话,告诉我好吗?”“和她没有关系,你放心。”阿狗脸上泛起了微笑,那是我从未在他脸上看过的微笑,那是令人感到安详放心的微笑,但不知何故我打了一个寒颤。”你究竟—”“喂,下星期二我们放学后去看《燕尾蝶》好不好?”正当我打算追问下去的时候,却被他的话打断了,他脸上的阴霾亦一下子消失了。“岩井俊二,我没所谓。”我迟疑了一会才说。“那就这样说定了,下星期见。”他向我挥了挥手说。我们在天桥的尽头分手,我一直望着他,直至他的背影消失在人潮之中。然而,之后的那个星期二我们都没有去看岩井俊二。 阿狗死了这事实,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比拿破仑的六十万大军最后于莫斯科分崩离析,落荒而逃更荒谬的事情。那天之后的星期日下午,我在家中温习历史的时候,班中一位同学打电话给我。我一向和班上其它人没有联络,接到电话时内心升起了异样的感觉。“你知否阿狗死了?”“什么?”我说。“昨晚凌晨,从他居住的大厦顶楼跳下来。”“说笑吧?”我花了三秒才理解到对方的话。“你没事嘛?”“不要说笑了,明天测验,我要温习了,再见。”挂上电话,我继续读着阿历山大一世的军队因抵抗不住拿破仑的进攻而于斯摩梭斯克撤退,但完全读不进脑里。重复读着同一句句子,刚才电话中的对话却一直萦绕不散。我是可以打电话给其它同学问个究竟的,但我没有那样做。虽然在潜意识某部分告诉我那很可能是事实,但就像有些喜欢逃避现实的人的心态一样,心里认为只要不去想,不去求证,事情就等于不存在,就会像从没发生过。当时的我是这样相信,或许说,我宁愿这样相信。那夜,我望着挂在墙上已过世的外公的照片,不知不觉地睡着。之后的星期一早上,我比平日早一点出门,到了离车站不远的报纸摊买了报纸,坐在公交车上翻起来。终于在简报的一页内找到有关阿狗跳楼的报道,一篇短得可怜的报道,被迫在一小角,还有一帧五元硬币那么大的照片。报道简单地列出了死者的名称、年龄、被发现时所穿的衣服等等,文章指他的死因是头颅爆裂及被发现时已证实死亡云云,最后以事件没有可疑作结。我重复读着报道。每读完一遍,便看看旁边的照片,直到读完第七遍,我才确切认知到那不是一篇于脑海中随意编写的虚构故事。当我了解到这一点的时候,全身也在颤抖,脑袋发麻,甚至呼吸也困难起来,只能够看着车窗外飞快流动的景物,大口大口地吸气。我拿着那份报纸茫然地走回自己的班房,坐在椅子上。对于面前这张桌子,讲台前的黑板,上面放的粉笔和粉刷,天花板上动也不动的电风扇,我完全无法把它们和我的意识连接。周边的声音也彷佛被海绵吸收了一般无法传入我的耳朵,即使有人和我说话,声音也在耳边滑滑的流走。我望向凌纱,她正留心地听课,心中立即升起了疑问,难道她并不知情?小息时,我独个儿伏在走廊的栏杆上,没意识地看着楼下操场上的人们,他们像十分珍惜每分每秒一样做着各种事情。看着他们,我怀疑自己是否属于这里,甚至对自己是否存在于这个空间也不太肯定。突然有人往我的肩上拍了一拍,我才回过神来。回头一望,是凌纱。她碌着一双圆圆的眼睛在微笑。我望着她脑袋仍是一片空白,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尝试在她的脸上找出一丝哀伤的表情,或是哭过的痕迹,但没有。“哥,你知不知阿狗去了哪里?他又不回来上课了。”她终于开口问。我呆呆地望着她,什么也说不出口。“我昨晚打电话到他家,一直没有人接听,已有两天没有他的消息了。”她向我挨近,脸上有一点忧虑的神情,但随即又换上非常灿烂的笑容。望着她的眼神,我更加不懂得如何开口。“你怎么样?你脸色很不妥啊。是哪里不舒服吗?”“阿狗走了。”“走了?去了哪里?为什么我都没有听说过?”她拉着我的衣袖,语气有点焦急。“他死了。前晚,跳楼。”我一直望着楼下,我实在不能直视她的目光,无法想象她现在的样子。我只感到她一直站在我旁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突然背后传来“碰”的一声,我立即转身往后望去,只见她已跪在地上,脑袋低垂着,我却只是呆呆的望着她。我应该扶起她,我在心里面这样说,我应该看看她有没有受伤,如果需要的话更应该安慰她,但我没有。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是当时感到有一股澎湃的气流般的东西涌上胸口,更难以理解的是,我转身便走。我是在隔天回到学校才知道凌纱进了医院,那天下课后,我立即到医院去探望她。医生说她左边的膝盖因为猛烈地撞向水泥地面,造成了一条两公分长的裂痕。我回想当时她跪在地上应该感到非常痛楚吧,但她哼也没哼一声,是因为对比起当时她内心所受到的痛,膝盖的伤根本算不上什么吧。对于昨天不顾她而去,我非常自责。之后她住院一个月,我每天放学后都会去探望她,放假亦不例外,但她始终对我不加理睬,就像看不到我一样。我知道她在生我的气,只是她尽力不表现出来。我想那是因为那天我丢下她不理吧。那期间,我从没有在医院里见过她的家人来探望她。我便替她带些食物和饮料,但隔天回来都只看到食物原封不动的放在柜里。虽然她不理会我,但我还是不着边际地跟她说话,然而每次说了大约五分钟左右我便什么也说不出来,我才发现原来除了关于阿狗的事之外,我根本没有其它的事可以告诉她。直到有一天,我患了非常严重的感冒,眼泪鼻水流个不停,所以向学校请了病假。虽然如此,我也到医院去探望凌纱,因为每天我也要确定她身体安好才放心。来到床边,正当我想开口的时候,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凌纱转过身来,我再打了一个。“感冒了吗?”两个星期以来,她第一次开口,声音有点嘶哑。我点点头,然后赶着去拿纸巾。“病了便不用来了嘛。”我没法说话,只是一边在擤鼻子,一边摇摇头。感冒要了我的命。“你不用陪我了,回去休息吧。”“没关系。”说完我又打了个喷嚏。凌纱没表情地望了我半晌,便又再转过身去。就在我抹干净鼻子,吁了口气坐下来时,她仍是望着窗外,说:”这里夜晚可以看见月亮。”“是吗?”“月亮好美,整晚望着我也不会厌。”“嗯。”我望向窗外,现在当然没有月亮,只有几片云而已。“昨晚他来看我。”“谁?”然后她转过身来。“他一点也没变,他说他很好,他会永远记住我。”凌纱望着我,双眼闪着光。“月光照着他,很美,他对我笑。”她说下去,微笑了起来。“是吗?”我勉强在脸上堆起笑容,轻轻扫了她的脸一下。就那一剎,她的笑容蓦地消失了,泪水在她的眼眶中打滚,这都是一息间的事。然后,她轻捉着我的手,眼泪便滑了下来。“他对我说,不要再哭了……”她却哭了起来,断断续续地说。“他对我说,他只是离开一会,很快便会回来了……”她捉着我的手一直哭,我试着用手托着不断涌出的眼泪,眼泪却在指缝间一点一点地流走。过了一会凌纱才冷静下来,哆嗦着。“哥。”“嗯?”“为什么他要死呢?”我皱着眉,木然地摇摇头。她望了我一会,然后把目光移开,嘴里仍低吟着那句话。然后,她捉着我的手睡着了。那天,望着她的侧面,我非常清楚地知道,有什么已经从她的身上消失了,过去的凌纱已经不在了,而且永远也不会回来。 阿狗死后,课室中他的桌上一直放着一朵白玫瑰,持续了一个星期。这星期里,班上的气氛都非常凝重,几乎没有出现任何笑声。有一天上课途中,我被叫到校长室去,校长说有两位警员要跟我录口供。大约是问阿狗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平日多和什么人交往之类的问题。穿着有点皱的西装的那位有气无力地发问,蓄着胡子头发有点秃的那位则像参加书法比赛般小心翼翼地做笔录。对所有问题我大都胡诌一番,只有问到阿狗死前有没有任何异样时,我这样回答:“上星期派发回来的附加数学测验卷,他拿到满分。”穿西装的不置可否似地耸了耸肩,蓄胡子的却仔细地把句子一字不漏地记录下来。大约花了三十分钟完成整个过程,蓄胡子的要我读一遍他记录的口供,如果没有问题便签名。我没看一眼便签了。一星期后,阿狗的遗体被运往火化,我独个儿去到位于半山上的火葬场。在瞻仰遗容的时候,人们排成一列绕着棺木一步一步走。我踏着沉重的步伐跟在人龙后面,站在我前面的是个高个子,我一直低头让他的身体挡住我的视线,我不想看到那副棺木,但我的两条腿却矛盾地往前走。就在两者互相角力之际,前面突然传来一阵悲哭声,我把目光从前面的高个子移开,看到一个女孩伏在棺木上剧烈地哭泣。最后她被其它人搀扶到一旁坐下来,她的年纪好像比我还要小。我还在想她会是阿狗的谁的时候,我已经跟着队列来到棺木旁边。我看到躺在棺木内的阿狗,直到现在我仍尽力地去忘记当时他的样子,那是一张没有人想看到的脸,一张面目全非的脸。化妆师虽然努力地作出修饰,但脸颊凹陷的地方显然无法补救,鼻子不自然地歪向右边,前面一排的牙齿因为堕楼时撞向地面的庞大撞击力被挤得伸出嘴唇外。只是看了一眼,我立即打了一个寒颤。他是谁?在礼堂中坐了下来,我的双手仍然在颤抖着。他是阿狗这个事实,我无法接受,而且无法否认,我甚至觉得害怕。如果在当时,在那天桥的尽头,我对他说我其实是相信他的话,他便可能不会在那夜之后割脉,可能不会从二十三层高的大厦一跃而下。如果当时我能更加留意到他那阴霾下脸容的轮廓的话,在以后的星期天,我们还会整天留在家听新买回来的摇滚乐唱片,还会坐在露台喝冰得令人头痛的啤酒,还会在困得要死的夜晚去看深宵电影。如果那样,该有多好。离开时阿狗的家人向我道谢,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的父母和哥哥。阿狗的父亲十分高大而且英俊,他握着我的手,我把在心中想了很久的要求提出,就是希望能够从阿狗的遗物中选一件作留念。最后他的家人答应把阿狗的望远镜送给我,因这东西对于他们来说已经一点用处也没有,我便把它和其它一切有关观星的记录一并带回家。阿狗离开之后,我独个儿到电影院看《燕尾蝶》。在漆黑一片的电影院中,我一直想为什么他最后会想看这套电影。看到燕尾蝶在密室中被关上的窗切成两半的一幕,我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莫名悲哀。之后我买了这电影的激光影碟,共看了三次。看完最后一次,我把激光影碟从房间的窗子用力扔了出去,映在日光下的两片银色圆片,各自反映五彩的幻光,于空中划出两条优美的抛物线,最后消失于树林之中。十月的最后一天,我如常到医院探望凌纱,但她已经不在。护士告诉我她已经出院,没有任何留言。我打电话到她的家,但每次也只听到电话铃声没有尽头般一直响着而已。阿狗离开已经一个月,但我彷佛仍然无法回到现实世界。每天早上起来,我机械性地换上校服,然后便出门去。没有了他的校园、没有了他的游戏机中心、没有了他的电影院,都变成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场所。每次望向旁边本应是他坐着的空座位,想到这个世界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还继续无情地运作,我便无法控制不断流出的眼泪。凌纱一直没有在学校出现,我有想过到她的家找她,但不可思议的是,原来我根本就不知道她住在哪里……就在我为此沮丧得快到极限的时候,我终于收到她的来电。格子裙下,凌纱的左膝仍缠着绷带,她左边腋窝夹着拐杖站在公园的喷水池旁,脸容十分憔悴,整个人瘦了一圈。我放轻脚步向她走过去,即使如此,她还是很快便发现我,脸上漾开了久违了的如奶油般甜的笑容。我站到她的旁边,两个人一时间都没有说话,只是细心倾听着空气被阳光割开的声音。一条黄毛狗在我们面前经过,在地上嗅了一会,往我们这边瞟了一眼,便又往另一边走去。“有没有挂念我?”她说。我望向她,她拨弄了一下鬓上的头发。“为什么不让我找到你?”“你还没有答我呀。”“当然挂念呀,很担心你,一个月没有消息了,你不知道我会担心你吗?”她望着我没说什么。“我到过很多地方找你,又不知道你住哪里,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有事啊。”“对不起。”“你看你,瘦了那么多,没有好好吃饭吧?”我捉着她的手臂说。“对不起。”“膝盖怎么样?还痛吗?痊愈了吗?这拐杖是什么回事?”“对不起……”她说完,竟在我面前哭了起来。“傻瓜,不要只顾说对不起呀。”她哭得更加厉害,把头倚在我的肩膊上,泪水沾湿了我的衬衣,那热度传到我的肌肤上。我给她纸巾,用手轻拍她的脑后。“是我说对不起才对啊。”我在她耳边低声说。她把头从我肩膊上移开,不住摇头。“总之现在见到你没事便好,不要再想那么多了,知道吗?”“那你过得怎样?”她抹干眼泪问,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没怎么样。”我耸了耸肩说:“每天起来,到学校去,一个人度过,回家吃饭,想你,睡觉,每天如是。”“学校有没有什么……不同?”“没有。”我摇摇头。“正常运作……即使少了一个人。”“是吗?”她低下头说。“这个月你到哪里去了?”一阵短暂的沉默后,我问她。她转过身面对着喷水池,我也跟她转过身去。“哥,这一个月来,我一个人想了很多。”她幽幽的道。“嗯。”这个月以来她必定感到很寂寞吧,必定有很多东西要向我倾诉。“有什么事,尽管告诉我吧。”“我决定到英国去。”“什么?”“到英国去念书,两个星期后便走了。”“这么快?”她点了点头。“这么突然……想清楚了吗?”“你不赞成吗?”“不是……只是……真的有离开的必要吗?”“没错。”“真的吗……其实可以回去学校—”“就是因为无法回去啊!”她突然激动起来。“一想起要回到那里,我就无法忍受,如果回到那里的话,我整个人会垮下来的……”她用手掩着嘴巴,微微颤抖着。“我明白了。”我是真的明白,因为我也有同感,只是我没有想过要离开。我轻轻的搭着她的肩膊。“即使要走,要走得这么急吗?你的脚没问题吗?”“就是要早一点痊愈才用拐杖的。”看来她已下了很大的决心,不会轻易改变。她要走了,离开这里,这个我们一起成长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她要从我的身边离开了。“这里没有什么值得你留恋了吗?”我说。“你会和我一起去吗?”她答非所问。我转过头去,凌纱用一种难以捉摸的眼神望着我。“你是认真的吗?”她没有回答,只是一直望着我。“不要认真啦!看你一脸烦恼的样子……只不过问问罢了,不用理会我的。”她说完别过脸去。“如果可以,我真的很想和你一起去的,只是……”“你这么说我已经很开心了。”她轻轻按着我的手说。”真的,我不是说认真的,当然啊,这么突然怎可能说走便走呢。”“但你一个人去不会感到寂寞吗?你会住在哪里?”“什么地方都好,只要不在这里。”这时,刚才那条黄毛狗又回来了,懒洋洋的伏在我们前面享受日光浴。我和凌纱望着它,不禁相视而笑。我的是苦笑。“会回来吗?”她望着面前的黄毛狗,隔了半晌才说:“会,一年后,我们再在这里见面好幺?”我望着她,然后默默地点头。她便满足地笑了。直到她的笑容消失,我们便很自然地相拥在一起,没有特别的意思,只是在这分开的一段日子之后,我们都需要这样的一个拥抱,紧紧的抱紧一个甘心信靠的人的感觉,才能迎向另一段不知会否终结的别离。这是我第一次拥抱凌纱,其实也是我第一次拥抱一个女孩。抱着她的时候,彷佛整个人也被笼罩在她的体香之中。凌纱身体的触感是我一直以来的幻想,我感觉到她的体温,胸口呼吸的起伏甚至心跳声,我很想保护她,照顾她,但现在她却要离开了。突然间,在我的脑海中掠过了一个画面,那是多年前阿狗曾经对我说过的话—“阿练,你知道嘛?”他啜着从便利店买来的纸杯装可乐对我说。”我突然有一个感觉。”“什么感觉?”“或许……我们会做一辈子的朋友也说不定啊。”阿狗啊,一辈子,你知不知道一辈子对于我们来说,实在是太遥远了…… 第四章熟悉的陌生人虽然如此,我最初留意到他的名字的原因,除了它本身令人容易记得之外,还有就是它再次唤起了我那段难以遗忘的回忆。 仲夏,非常炽热的游泳池畔。“你今天打算游多少米?”“一千。你替我计时好吗?”亚九说完架上游泳镜。“没问题。”他跃进水中,我便按下计时器的按钮。猛烈的阳光照遍泳池的每一个角落,在他双脚急速摆动下,池面溅起激烈的水花,反射着耀目的银光。我在椅子上坐了下来,虽然只是穿着游泳裤,但还是热得额头也冒出汗来。我从背包中拿出随身听,并打算在这段时间读读带来的小说。三首曲子播完后,我放下小说,拿起计时器走到泳池旁,时间是十分钟多一点。游了四十个来回之后,亚九从水中上来。“时间怎样?”他喘着气说。“十二分半。还好吧。”他点点头。然后我们在椅子上坐下来。四周热得彷佛连地面裂开的声音也可以听到似的。“喂,泳池不是读小说的地方吧?”他拿起我的小说瞟了一眼。“我去买点喝的,你要不要?”“冰水吧。”“回来我们比一个啊!”数分钟后他买了水回来,我接过喝了一口。“距离比赛还剩多少时间?”我把水递给他,他接过也喝了一口。“不到一个月。”“应该没问题吧。”“尽力吧。”他笑笑说。“你行的。”“比赛那天你会来吧?”他拍了拍我的肩膊问。“嗯。”他笑了笑,向后躺在椅子上。“你的女朋友会来吗?”“我哪有女朋友啊?”“阿练经常都是一个人,应该要找个女朋友嘛。”“这个不用你来担心吧。”“啊!还是在你心里正等着某个女孩?像少女漫画的深情男主角一样?”他又从椅子上坐起来,做着夸张的表情说。“你看得太多那类漫画了。”“说啊,是不是在单恋某个女孩?”“喂,不是说比一个吗?”我岔开话题。“你会比吗?很少有呢。”他整个人弹了起来。“比多少?”“一百。”他想了想说。我们站在池边,架上游泳镜,数了三声,几乎同时跃进水中。整个人浸在水中,背部感受着炽热的阳光,我什么也没有去想,只是全力向前游,双手用力地划水,享受在冰凉的水中快速运动的快感。完成一百米到达池边时,亚九已经在那里了。“你应该和我一起参赛。”他说。我浮在水中只是喘气,胸口一阵灼热令我一时间什么也说不上来。“我是认真的啊。”我摇摇头。“好好训练的话,可以胜出的。”“我不会参加比赛。”“为什么?”“不喜欢和人比较吧。”亚九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那随你吧,我再多游一会。”他接着说,然后又像鱼一样游了出去。我让身体浸在水中,头倚着池边,望向天空慢慢阖上眼睛。亚九这名字并不是“花名”,而是真正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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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季忘记了的作者是杨一冲,全书语言优美,行文流畅,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为表示对作者的支持,建议在阅读电子书的同时,购买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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