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十号酒馆·判官


作者:白饭如霜     整理日期:2014-08-17 11:26:54

拥有审判世人的能力,却只能行走于悬崖之上,
  每次迈步,都是生死抉择!
  丁通只是一个混迹在都市之中的小混混,作为十号酒馆的常客,他最近比较烦:接连不断的奢华赌局,令他为筹码窒息的同时,也感觉到深深的不安。随着筹码的增加,他仿佛陷入了一个预先设置好的圈套之中。
  ⊥腹?胨柯砑#?⊥ǚ⑾秩μ缀鸵桓雒??捌嫖浠帷钡纳衩氐叵伦橹?泄亍K?侵鞫?业阶约海?降孜?耸裁矗?br/>原来,奇武会这个由功夫与财富造就的神秘地下组织,以惩罚连环杀人案的真凶为己任。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发现经常有错杀的情况发生。为降低这一错杀率,他们急需名为“判官”的角色来甄别判断谁才是丧尽天良的真凶。
  作为判官唯一的人选,丁通被迫来到奇武会。与此同时,奇武会名下全球十二大顶级财团的负责人接连暴毙,死亡的诅咒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惊人的野心?
  全球通缉令发出,亡命天涯的丁通将如何翻盘?随着奇武会核心成员的相继被捕,丁通将在伙伴与权力面前做出怎样的抉择?
  面对牢不可破的羁绊,丁通能否破解难关,
  蜕变为众人所期待的“判官”?
  作者简介:
  白饭如霜:将热血与幻想写到极致的畅销书作家
  女。
  祖籍四川,现居广州。
  青春幻想小说名家,最受读者追捧的畅销书作家之一。创作的小说从现世到异世,三千界絮絮细节,洋洋洒洒如临其境。
  爱华服美食,爱名牌美饰,爱灯红酒绿,爱热闹的人世间所有美好快乐的事物。善将生活中琐碎细节编织成美好的幻想,造就出独特的白饭式青春幻想。笔下文字华美而忧伤,旖旎浪漫的风格与强烈的节奏,令她的每部作品出版后均引发巨大轰动。
  代表作品:《猎物者》《生存者》《生存者?2》《疯狂植物园》《狐说》《四色狐》等。
  最新作品:《十号酒馆?判官》在《超好看》杂志火爆连载中。
  目录:
  一申冤在我,我必报应
  二申请有时,受理有时
  三无理赌局
  四无事摔拉菲,非奸即盗
  五他的目的就在你
  六最后的局
  七天然的感应
  八所谓的组织
  九奇武会年度董事会
  十注定要面对的敌人
  十一去了芝加哥
  十二丁通的挣扎
  十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十四沉重的负累感
  十五涂根警长一申冤在我,我必报应
  二申请有时,受理有时
  三无理赌局
  四无事摔拉菲,非奸即盗
  五他的目的就在你
  六最后的局
  七天然的感应
  八所谓的组织
  九奇武会年度董事会
  十注定要面对的敌人
  十一去了芝加哥
  十二丁通的挣扎
  十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十四沉重的负累感
  十五涂根警长
  十六她的名字叫爱神
  十七那天发生的事
  十八变成受害人
  十九演技派魔鬼集训
  二十最简单的方法最有效
  二十一被拿住七寸
  二十二连环杀
  二十三回到熟悉又陌生的地方
  二十四不是你们是我们
  二十五最大规模联合通缉
  二十六平克与爱神
  二十七一千零一夜
  二十八奇武会的情况
  二十九危急存亡的时刻
  三十恐怖的袭击
  三十一乏善可陈的人生
  三十二奇武会的力量
  三十三没有开始的终极格斗赛
  三十四丁通的交易条件
  三十五致命一击
  三十六无人可以欺诈
  三十七我知道你的故事
  三十八该死的流感
  三十九玩高级的
  四十恐怖大合唱
  四十一不可思议的事情
  四十二你是我们的一员一申冤在我,我必报应  L城,海滨大道王子路七号。午夜。
  查理停好车,掏出钥匙打开房门,摸黑走到客厅的角落,从冰箱里拿出一罐汽水。
  他开了灯,转身,易拉罐在手中被猛然捏紧——屋子里有不速之客。
  年轻男人,很瘦弱,反戴棒球帽,身上是快递员经常穿的那种灰色快干衣裤,五官英俊,神色中带有一种天真的好奇。
  他在沙发上坐着,身体有节奏地左右摇摆,对查理露出礼貌而周到的笑容:“这么晚归,最近很忙吗?”
  查理个头不高,开始谢顶,常有人到中年后独特的不如意的神情,但他每周去四次健身房,专注练习搏击与散打。因此,一眼交锋后,他甚至不认为自己该恐惧——如果对方手里没有握着那把相当大的银色手枪的话。
  他识货,那玩意儿是真的,上好了膛,子弹正无声地等待着一个血肉横飞的打斗场面。
  短暂的惊愕之后他镇定下来,坐到来客的对面,拿纸巾擦去手上的水迹:“您是哪位?”
  “叫我塞班吧,如果一定需要一个名字的话。”
  塞班——海边的美丽城市,曾经有过的好时光。这个名字可以打开回忆的塞子,任大大小小的故事流淌一地。
  查理抬起头:“爱丽丝雇你来的?”
  对方的神色姿态都没有丝毫的改变:“听起来毫不意外?”
  查理耸了耸肩,语气平和:“我们相互憎恨已久,这一段婚姻如同噩梦,不管她是买凶还是亲自动手要我的命,我都能够理解。”
  杀手笑起来,笑得与月光一般柔美:“您太太对您的所作所为的确颇有微词。”
  “颇有微词”这四个字像一个精巧的冷笑话:“说我家暴、冷热兼备、残酷无礼,对吗?还有,虐待她的父母和狗?”
  他言语中没有怨恨或激愤,每一个字都像对着提词器念诗歌。塞班侧头倾听,姿态像是在表示同情,只不过手里的枪一直非常稳定地指着对方。
  查理的话戛然而止。
  塞班善意地提醒他:“你似乎忘记了自己爱上另外一个女人的事实。”
  查理警惕地往后靠了一下:“这和你有关系吗?”
  “当然没关系,我只是帮你太太辩护一下。”
  听到“太太”两个字,丈夫的神情中露出明显的厌恶,他似乎急于摆脱和自己老婆的一切纠葛,无论用多么极端的办法。
  他在健身房遇到了那个女子,眼神初次交汇时他就知道,她那是自己的毕生之爱,和她在一起的每分钟都是上帝的赐予,满是战栗、狂欢,喜悦像无穷无尽的高潮,叫人愿意随时匍匐在地,乞求从来没有体会过的幸福。
  为此爱丽丝恨他入骨,而这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把他炸个粉身碎骨。那些曾经共同享受的热情与保守的秘密,一旦两人开始互相憎恨,就变成了噬骨的蜈蚣。
  他摇摇头,想晃掉这些不愉快的想法,切入正题:“我不知道爱丽丝给了——或者承诺会给你多少钱,事实上,我想你们根本就收不到钱。”
  他没有半点说谎的迹象,或许也根本不必要。
  “她自己除了一些首饰,没有任何财产,我的财产早已立了遗嘱,也公证了,没有半毛钱留给她。
  “唯一可能的大宗收入是人身保险,我死了对她很有好处,所以她希望你们帮助大自然缩短其中的过程。”查理对猜测胸有成竹,而塞班不置可否,由他去说,“但何必这么麻烦呢?我可以多付给你们一倍或者两倍的钱。”他点点头,像对着虚空中的某个神祇起誓一般,十分郑重,“要是你们可以反过来帮我干掉她,十倍都不是问题。”
  这样的生死关头,查理镇定得像是在超市和人讨论今日水果的成色。杀手脸上掠过一丝微妙的钦佩之色:“我如何相信你?”
  “此刻,撒谎对我有何好处?”
  与塞班这样说着的同时,某些微茫的往事忽然涌入了查理的记忆。他和爱丽丝是在塞班度的蜜月——如胶似漆的两周,以极致的享乐庆祝他们刚刚共同完成了人生中的第一件大事,满怀不可复制的深挚的喜悦。
  谁也无法预料时间会给爱情什么出路。
  他的优厚条件动摇了对方,塞班沉默了一阵,将双手合在一起摇了摇,仿佛正在天人交战,然后轻轻地说:“你说得对。”
  查理感觉自己微微松了一口气,无论怎么自以为镇定,肾上腺也并没有放缓工作的步伐。
  “那么,爱丽丝现在就在地下室。”
  查理一怔,下意识地反问:“地下室?”
  “当然,你家的地下室,藏尸体不都应该在地下室吗?”塞班站了起来,“我们查过你们的财务状况,你说得对,干掉你,人身保险赔付要很长时间,而且万一警方怀疑爱丽丝涉嫌杀人,这笔钱我们根本就拿不到。”
  他看着查理,推心置腹地说道:“做生意嘛,应该使利益最大化,对不对?”
  查理机械地点了点头,有几个字在大脑中轰鸣——爱丽丝死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点儿没有怀疑塞班的说法。
  这个消息并没有困扰查理太久,他感觉自己全身心都放松了下来,语气也轻快了:“那么,如果是真的,我明天就会安排付款。”他的手往西服的内袋摸去,像要拿一支笔,“或者,立刻给你开一张支票?”
  随后,查理咧嘴笑了:“当然,为安全起见,要等明天我跟银行确认了才能领取。”他眨了眨眼,“安全第一。”
  这时候,无论哪一种幽默感都不合时宜,但查理表现得毫不勉强。塞班意味深长地注视着他,忽然摇了摇头:“至少你应该假装出一点儿哀悼,那毕竟是曾和你患难与共的妻子。”他探身过去,一把抓住查理伸向口袋的手,“等等!”
  他的手指非常有力,像钢丝一般,几乎要嵌入查理的骨头。后者本能地弓起脊背,眼睛紧紧地盯着那把枪,但塞班只是说:“你在收集古印度的壁画拓本?”
  查理的脸色变了,似乎塞班知道他有收藏的小爱好才是今晚最令人震惊的事,他迟疑了很久才承认:“是,你对这个有兴趣?”
  塞班继续说:“我听说,你拥有的收藏品的数量也许在全美国都排得上号。”
  两人对视,塞班有一双奇异的灰色眼睛,晦暗得像个瞎子,瞳仁很大,眼白非常少,但白得透明。偶尔有一阵光芒掠过,不知道主吉还是主凶。
  这双灰色眼睛带来的压迫力令人难受,查理往后退了一步,塞班顺势放开了他的手。
  “跟我来。只要能换我一条命,我不关心下半辈子是不是要为失去这些收藏品而哭。”
  杀手的笑声细微而愉快,毕竟是得偿所愿:“哦,别这么说,你不会的。”
  他们一先一后上了楼,第二层只有两个房间——卧室和没有窗户的书房,书房里最醒目的家具是一整排铜色的收藏柜,柜子是昂贵的货色,四角装饰着精美的纯金雕饰,正中唯一的一格玻璃柜里放了整套Sommelier的手工水晶杯。查理一边从书桌抽屉中拿出钥匙开柜子,一边对杀手介绍:“这是结婚时收到的最昂贵的礼物,从没用过,爱丽丝舍不得。我曾经想过,如果离婚,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摔掉它。”
  塞班对这个价值一千美金的纯手工水晶酒杯毫无兴趣,他只是建议:“你现在可以随时摔掉它了。”
  查理苦笑了一下,打开柜门,露出他心爱的收藏。那是他三十年的心血,花掉了半辈子赚到的大部分钱,它们比老婆、情妇、儿女都更珍贵——当然不如命珍贵。
  他做了一个潇洒的手势,意思是:您自便,该拿拿,该搬搬,事儿完了咱们都好睡觉。
  但杀手岿然不动,视线投向了另一处:“很不错,但我想看看那里面。”
  他说的是书桌最下面的一个抽屉,装了密码锁,也许装着有钱人真正重视的东西。
  查理的笑容忽然变得有点勉强:“那是爱丽丝的首饰,收拾出来准备搬走的。”
  他似乎想起了什么,迟疑了一下,继续说:“你有太太或者女友吗?拿一两件回去送人吧。她有不少华道夫和宝格丽的限量品。”他吞了吞口水,发出一声干笑:“当然,全部拿走我也没有意见,我没资格有意见,对不对?”
  杀手眯起眼睛,点点头:“听起来很不错。”
  他轻轻拍了查理一下,向前走去,枪口微微下垂,偏离了目标。
  财帛动人心,这是塞班放松警惕的唯一一刻,就在与查理擦身而过之时,后者突然以一个寻常的中年死胖子根本不应该有的速度猛烈发动,全身撞上塞班,手肘往塞班的肋下软弱处狠狠顶去,随后抓住他的前襟,过肩,尽全力摔下,然后压在塞班的身上,两人贴在一起轰然倒地。查理动作极快,腰一挺,立刻翻身跃起,手从胸兜里摸出一把雪亮的军刀,俯身对着塞班一刀刺下,刀锋刺破织物,然后便是皮肤,柔软温暖的抵抗徒劳无功,军刀紧接着刺进塞班的内脏——胃,甚或有脾。他双手握住刀柄,抽出又再刺,看起来很乱,却刀刀致命,鲜血大量涌出。
  塞班不再动弹,查理松开匕首的柄,喘着气站起来,双手互绞在一起,闭上眼睛回味杀人的快感——如此酣畅淋漓,如此难得,比醉得最深的那一刻还美妙。
  过了销魂的数分钟,他终于平静下来,有工夫俯视地上的那具尸体,想着应该怎样处理。地下室,他想,第一站当然是地下室,那是最适合藏尸体的地方——塞班刚才也这样说。
  但他的思绪忽然之间被冻住了。
  他看到一双灰色的眼睛,和死人一样毫无光彩,但死人不会露出嘲弄的眼神。
  倒在地上的塞班对他眨眨眼,双肘撑着地面将上半身支起来,低头看了看身上的伤口:“真高兴让你死之前还high了一下,就像最后的晚餐什么的,挺人道,不是吗?”塞班语气柔和而真挚,爬了起来,“不过,一想到你以前也是这样high着干掉了不少无辜之人,我就觉得,今晚真的应该多花一点时间在这里呢!”
  他完全站起了身,敞开快干衬衣,伤口处闪耀着鲜艳的光,却与人无害。查理仿佛被一个悠长的噩梦钉在了原地,无论怎么挣扎都无法醒来,他眼睁睁地看着塞班悠闲地踱到书桌前,两根手指夹住密码锁轻轻一扳,整块抽屉板便被卸下。
  里面只有一个长长的木盒,盒子里红色丝绒衬底,整齐地放置着一些小东西。
  都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女孩子戴的廉价项链,几缕卷成一束的长头发,甚至还有两颗牙齿。
  塞班蹲在那里,仔细地看着那些东西,口中喃喃,仿佛在念一些人的名字。而后他低下头,双手合十致意,以极轻微而温柔的声音说:“申冤在我,我必报应,时候已到。”  二申请有时,受理有时  那一夜非常漫长。
  逝者倘若真的有灵,那么这一夜很多灵魂都会齐聚在查理家的上空,默默地看着他受尽折磨,求死不能。复仇的芬芳烈酒流过鬼魂们青铜铸就的咽喉,就算为此要付出在地狱中沉沦的代价,它们也都无所畏惧。
  当清晨来临,塞班完成了自己的全部工作。他好好洗了一个澡,将查理家打扫得干干净净,换了另外一身一模一样的快递员制服,将帽子戴好。
  他仔细地查看了所有查理的收藏品,并把它们全部放进那个硕大的工作袋,背好,肩上又扛了一个贴好了寄件单的箱子,然后走出查理的房子。
  天气非常好,虽然只是三月底,但太阳已经很有威力。塞班一路走向目的地,他沉默而轻快,与经过的人和狗都友善地打招呼,不会有任何人意识到他的存在有什么特别。
  三十分钟后,他来到市中心,上班的人渐多。一家名为“车与象”的咖啡厅坐落在警察总局对面,是警察们一天三顿饭的非官方指定供应商。他走进去,对在吧台后忙着煮咖啡的服务员露出和善的笑容:“收件。”
  服务员接过那个大箱子:“哎呀,又是涂根警长的,这回是什么,炭疽还是报废的枪?”看来这位警长经常收到些不靠谱的包裹。
  塞班笑笑:“不知道哦,我只负责送件而已。”
  服务员一面帮忙签收,一面看了塞班一眼:“新来的?”又看了一眼寄件单,“E快递公司?没听说过。”
  塞班热情地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宣传单塞给服务员:“刚开张,同城最便宜,国际快递八折,帮我给警察局介绍一下!”
  他买了一瓶奇异果汁,坐下吃了一个三明治,然后在第一个吃完早餐的警察埋单的时候离开。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他张开双臂伸了个懒腰,眯着眼仰望碧蓝的天空,而后拿出手机,输入一个简单的信息并发送出去。
  “暗影城,连环匕首杀人案,done。”
  在他的身后,咖啡厅里陆陆续续坐满了人,大部分都在警察总局上班,文职很多,也不乏第一线的警探。进门靠窗那个视野最佳的位子始终空着——所有熟客都知道,它属于涂根。
  这位传奇警探已经五十岁了,却还在第一线浴血冲锋,是所有人的偶像和骄傲,没有男人不尊敬他,没有女人不爱慕他,而他却永远是“你们最好不要当我存在”的奇怪态度。
  八点四十分,他准时走进来,要了一杯黑咖啡、两个肉包子、一个水煮蛋和一碗水果麦片,中西结合,营养全面。这时候服务员把那个箱子扛了过来,满怀着尊敬之情说:“涂根警长,有您的包裹。”
  常常有人寄东西给涂根,警察总局出于安全考虑,不接收任何来路不明的邮件。给警员的包裹,特别是很大的那种,不是因为爱死他们,就是因为爱他们死,无论哪种情况,他们都得小心。
  于是这家咖啡厅成了中转站。
  涂根点头致意,一只手拿着肉包子吃,一只手开箱子。而后,有整整五分钟的工夫,他保持着同一姿势钉在那里,一言不发,一动不动。
  所有人都围了过来,第一件事是确定老涂根没有中风或者睡着,第二件,就是一起看那个箱子。
  每个人的脸色都变了。他们不约而同屏住了呼吸,以至于那个街区当天PM2.5的浓度瞬间下降了不少。
  箱子里有一个人头。
  而人头之外的那些东西更加离奇。
  在暗影城,所有警察在过去的十一年中,共同背负着一个噩梦。十九件连环杀人案,在十一年内很有耐心地择期出现,无论警方怎么努力,抓了多少人去蹲大牢——有几个甚至被不少有效的证据锁定。在真凶似乎马上就会被绳之以法的时候,下一桩案件又发生了,夸张得像一种公开的挑衅。
  不计其数的警员被这个案子折磨成胃下垂或神经衰弱。岁月流逝,胃和神经都没有好转,杀人案却如期而至,比例假和信用卡账单都更准时。
  现在,挣脱噩梦的法宝从天而降。
  涂根面前的包裹里,整齐地陈列着连环杀人案中所有受害人的照片、详细资料,受害经过的照片、光碟以及他们遗留下的物品。
  那个头颅,经过专业手法的处理,清洁端正,临死前想必参加了地狱半日游,神情中全是深深的悔恨与痛苦。
  他的嘴唇抿着一张卡片。
  涂根伸手,将那张卡片拿出来——手掌大小的雪白压纹铜版纸,上面只有八个漂亮的手写小楷:
  “申请有时,受理有时。”警察们冲出咖啡厅,在自己桌上留下面额不一的现金应付账单,等到一直在吧台后忙活的服务员走出来,端着面包和咖啡茫然一看的时候,咖啡厅都已经空了。
  和服务员一样目送着警察们奔命般杀回办公室的还有塞班,他在街道对面吹着愉快的小口哨,打了一个电话:“嗨,正式收工了,来接我吧。”
  他一边打电话,一边往警察局的反方向走,步履轻快:“哦,爱丽丝也已经处理好了吗?手脚真快。你干脆把爱神的名字给我,让她改叫雅典娜吧——又能穿好看的衣服又能战斗的女神。”
  他这一走走了很远,上了车,上了飞机,一直飞到了阿姆斯特丹机场。他坐在头等舱,全程都保持着清醒和端坐,眼神定格在黑暗的舷窗外,也许心思如潮,也许是内心在酣睡。
  混杂在出机场的人流中,塞班不紧不慢地走着,推着一个标准型号的桃红色登机箱,和他的风格非常不搭调。
  在到达厅外有一辆车在等着他,加长林肯礼宾车,后座有浴缸和全套按摩设备。他坐进去,门窗自动关好,车子缓缓启动,他打开那个桃红色的小箱子,开始换衣服。
  三件式白色西装,剪裁和面料都精致绝伦,量身定做,与他紧紧契合。打上领结之后,他从一个精致的黄金镶嵌的木盒中拿出一条玫瑰红色的手帕,小心地别在自己的胸兜上。
  “L城如何?”
  换完衣服,和司机之间的屏障缓缓落下,开车的人转头朝他看了一眼,眉眼露出妩媚的笑。那是一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人,却穿着全套司机才会穿的制服。
  塞班也笑了:“今天的代班司机真美,可否亲一下?”
  他真的凑过去,在女人的耳垂上印下一吻,随即说:“L城顺利,证物和人头都已经交给了当地的警长涂根。”
  女人点点头:“那个凶手上个月还在作案,L城的警察真是无能。”
  塞班的看法很公平:“责任不完全在他们,凶手行伍出身,反侦查能力非常强,而且耐心细致,处理细节天衣无缝。要不是他有收集战利品的嗜好,我们根本拿不到确认他有罪的证据。”
  女人抛过来一个媚眼:“那应该归功于谁?”
  塞班拍拍她的肩膀:“当然是你,如果不是媚行者迷得他神魂颠倒,以至于自己的老婆是连环杀人的同案犯,他也要离婚,我们怎么可能突破爱丽丝,从她手里找到这么多证据?”
  女人点点头:“是啊,好险。”
  她收敛了如玫瑰一般的笑容,眉眼露出忧色:“要是再杀错一次,组织内一定会乱的。”
  塞班也严肃起来:“是的。”低头看了看腕上的表,“诸葛回来了吗?”
  “回来了,在总部等你,只要斯百德一到,会议可以开始了。”
  车子打了一个弯,漂亮地漂移出去,插进车流中一个可遇不可求的小缝隙,然后拐入大道边的一条小巷,一路狂奔。在他们的身后,一辆破旧的福特一个急刹,立刻转向想要跟上,却被堵在茫茫车海之中。开车的人沉下脸,远远注视着林肯消失的方向,拿起电话:“我跟丢了。”
  电话中的声音苍老而沉郁,但又充满着不可抗辩的威严。
  “他们几个人?”
  “爱神和冥王两个,判官和罗德都没有出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
  “盯着机场,不要松懈,他们的年度董事会就在这几天,错过了这个一网打尽的机会,下一次就在三年后了。”
  “明白。”  三无理赌局  任凭点唱机热力四射地唱着《SexyBack》,十号酒馆却忽然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围着屋子正中那张圆桌,眼睛放光,嘴巴紧闭,集体呈现出一种被人下了“降头”似的愚蠢表情,愣愣地望着桌子上的那些东西。
  那些东西我上辈子没见过,下辈子估计也不会有机会见。
  如同楚汉河界,一桌之隔,似乎正在与所有酒客对垒的人,名字叫斯百德。
  在十号酒馆,除了各种各样的酒以外,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各样奇怪的人,但就算把大家集合起来搞个竞赛,斯百德也足以稳保前三不失。
  总体而言,他是个美男子,尽管先天条件跟酒保约伯相比还差一两个等级,但他胜在形象出位:锃亮的光头上寸草不生,鹰钩鼻,在气温平均三十五摄氏度的六月中,他也每天三件式西装配正式领结,前襟胸兜里还永远放着一块粉红色的手帕。
  在这间重建没多久就显出末日之态的酒馆里,他两个月前的某夜从天而降,简直就像在猪圈里出生的黄金圣斗士。
  此刻他脸上露出愉快的笑容,似乎对大家的反应十分满意,他的手拂过桌上的东西,问我:“决定了吗?”
  我十分娘儿们地咬住了嘴唇,仿佛马上就要经历一阵分娩般的剧痛,微微俯下身,凝视桌面,企图用意志力一举突破斯百德设置的陷阱。
  但我很快意识到,意志力从没帮我干过什么好事儿,要说到助人为乐,恐怕还是吧台后的酒保约伯比较可靠。
  我打了一个暂停的手势,挤出人群回到吧台,身后传来人们不满的嘘声,这些死爱凑热闹的就是唯恐天下不乱。
  约伯在埋头擦那些永远也干净不了的杯子,仿佛对酒馆中心轰轰烈烈发生的一切都毫无感觉。我拍拍他:“这事儿,你怎么看?”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干吗问我?”
  我低声下气:“你见多识广,你看了那两件东西没有?”
  约伯把手里的杯子放回杯架,站起来爬上吧台,就这么遥遥地、居高临下地看了一眼,然后爬下来对我说:“真的。你死定了。”
  这六个字把我说蒙了。
  真的。
  十三颗金丝成串的极品血天珠。
  巴掌大的老坑玉绿佛。
  红得像白雪公主的嘴唇。
  绿得像白雪公主老公的帽子。
  这些东西随随便便地放在两张揉皱的餐巾纸上,刚才斯百德把它们掏出来的时候,那马虎劲头还不如懒汉掏耳朵。
  我不懂天珠,我也不懂玉,但我有基本常识——如果是真的,那这样成色的两样东西,随便就能把十号酒馆买下来。
  我缓慢地走回桌子旁边,沉思了一会儿,问斯百德:“这是你最后的局吗?”
  这个问题我很久前就想问了。
  两个月前的某一天晚上,斯百德第一次来到十号酒馆,他要了最贵的纯波本,喝得又快又开心。给钱的时候,他非要把一百的钞票说成二十不可,收钱的人表示反对,他不惜与之翻脸。于是约伯立刻将他视为平生知己,兜着他的肩膀周游酒馆,带他去和所有人寒暄,每说一声hello,斯百德就请整个酒馆的人多喝一巡酒。大家都知道这是生意,不是友谊,但也不妨碍每个人都马上和他熟起来。
  从那之后,他每天都准时到十号酒馆报到。有一天,他号召大家玩一个小游戏。
  “喏,我有一支钢笔,笔尖是纯金的。”
  他一边说,一边把那支钢笔放在桌子上,然后指指花爷——十号酒馆最穷的一个酒客:“你有什么?随便拿一样出来。”
  花爷除了脚上那两只长得还略微不一样的拖鞋,全身上下没有哪件东西是完好的。但他脖子上挂着一串项链,由很多廉价的贝壳歪歪扭扭地串成,是来自花爷孙女孩提时的手工精品。自从那小女孩长大去异国上学之后,这就成了老头儿一辈子最珍爱的东西。
  于是他把项链拿出来,和那支钢笔放在了一起。
  接下来谁也没想到,斯百德离开桌子,专程越过“千山万水”,从酒馆的男厕所里把我揪了出来——我他妈那会儿还在吐,就那么擦着嘴被揪到大家面前。然后他问我:“这两样东西中哪一样更贵重。”
  他说如果我猜对了,就给我一千块钱。
  我告诉他,就算把我的内裤脱下来当培养基孵蘑菇,我全身上下也凑不出一百块,今晚的酒还是赊的,刚才吐得很心疼,这么贵的游戏我玩不起。
  但斯百德摇摇头说:“不不不,你不用给钱,你什么都不用给,你就猜吧,猜对了,一千块;没猜对,没有任何损失。”
  送上门的便宜不占,绝对天理难容,逆天行事可不是我的风格。于是我一捋袖子,当机立断地指向花爷的项链,还转过头问其他人:“对吧对吧没错吧?”
  俗话说帮理不帮亲,十号酒馆的客人在关键时候都是正直的,大家异口同声地说那贝壳项链凝聚着亲情之美,不但足以打败纯金笔尖,而且还价值连城,甚至送去大英博物馆做专题展出都不亏。斯百德对这样群体性的睁着眼睛说瞎话显示出了良好的适应能力,他掏出一千块现金给了我,然后叹了口气说:“这支笔是限量版的宝格丽金公爵,去年在汉堡私人拍卖会上我花了好多钱才买回来,结果居然在这里折戟沉沙。不把它摔成十一段,实在难解我心头之恨啊!”
  然后他就把那支笔扔在地上,踩了一脚。
  看热闹的酒客们最喜欢看人家恼羞成怒,当即有了一种阿Q摸了尼姑般的欢乐感。我拿着那一千块看了又看,发现居然不是假钞,于是赶紧去找约伯,还了当晚的酒债之后,还帮在场的兄弟们买了一瓶哥顿金共享。这种天下大同的感觉如此珍贵,以至于大家都没有去追究怎么会有人无聊到玩这种赌局。
  但不管是为了什么,斯百德都没有就此收手的意思。
  过了几天,我喝到差不多半夜两点,准备走的时候,他拦住我,而后直接找上了酒保。
  “约伯,把你最贵的酒给我。”
  约伯什么都没说,走进后面的酒窖,拿出一瓶真正1982年的正庄拉菲出来拍在桌子上。酒客们停止扬尘的舞蹈和吹牛打屁,集体倒吸一口凉气,围过来瞻仰。
  斯百德对着那瓶酒行了个举手礼表示敬意,而后从裤兜里摸出一本书。我特意留心看了看他的裤兜,跟所有正装西裤一样标准,但瞧他摸东西的模样,简直当自己是哆啦A梦似的,要什么有什么。
  B5笔记本大小的书,很厚,纸质蜡黄,被纯金丝织的外皮妥妥地包住,一个角都没有露出来。书脊上是一行古英文字,虽然旧,但显然主人保养得很精心,丝毫不见磨损的痕迹。
  他举起那瓶酒和这本书,展示了一圈,问道:“这两样东西,哪个贵?”
  大家都没出声。
  大家都看着我。
  连约伯也看着我。
  我一下跳起来:“干吗,干吗?”
  斯百德慢吞吞地往桌上拍了一大沓现金,至少有一万块。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锐利而专注,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但还是远远不如那些钱美貌动人。
  我吞了吞口水。
  最近我的主要工作是去邻居三太婆家给她做护工,还有每周一次到东门菜市场子弟小学兼职,负责处理该学校的校园暴力事件。应子弟学校校长的邀请,我每周六下午四点去把该学校肇事的小霸王们集中起来统一打一顿,照我的专业判断,基本只要打上两三个月,他们的校园风气就够评文明先进了。
  光靠着这种事混日子,可以想见我的经济状况会怎么样。
  更可以想见那一万块钱对我的吸引力会比环球小姐三强脱光了站门口还强大。
  出于某种自我保护的本能,我最后喃喃地问了一句,也不知道问谁:“干吗要我来?”
  结果大家异口同声:“你不来谁来?”  四无事摔拉菲,非奸即盗  在十号酒馆,我和医生摩根一样,身份介于酒客和员工两者之间。摩根经常要帮被老婆一瓶子打破头的朋友缝针,而我要帮约伯确认他买的酒是真的还是假的,或者值不值那个价钱。
  我对酒其实毫无研究,不论产地、味道、品牌还是文化,统统一根毛都摸不着。
  我只会喝。
  约伯是酒保,但酒保事实上几乎不喝酒,而我什么酒都喝,不管是酱香型还是清香型的中国白酒,来自新世界还是旧世界的葡萄酒,单一还是混合的麦芽威士忌,只需酒滴沾上我的嘴唇,味道进入我的鼻腔,颜色映上我的眼帘,它们就变成了二维状态——所有细节摊开,一览无遗,赤裸裸、鲜艳艳、直端端,无处隐藏,无从隐瞒。
  是真的还是假的,好的还是坏的,好到什么程度,坏到什么地步都无所谓。
  如果再给我一张合适的价格表,在十号酒馆就不会有任何假货或残次品能顺利通过质检而不被一把揪出,当场正法。酒差一点儿都不行。
  约伯从不少算我酒钱,但每当我成功地帮他把供应商气得哭鼻子的时候,他就跳上吧台大声宣布:“丁通,没有你我可没法儿活!”
  如今,显然大家都认为除了酒之外,我对艺术品也有同样高明的鉴赏力,我说你们是不是一个个都没睡醒?
  斯百德耸耸肩,催我:“哪个贵?一万块。猜对了拿钱走人,全现金,没人要提成。”
  我再度吞了吞口水。
  房租费要交了,水电费要交了,小铃铛他们家的伙食费要交了,我刚在来十号酒馆的路上还寻思着要拿把小刀闯进三太婆家逼她结账呢,再不给护工费,这活儿就没法儿干了,都两年了。
  我七情上脸,心如鹿撞,这时候斯百德往骆驼背上加了最后一根稻草,慢条斯理地道出一个致命的威胁:“玩不玩?不玩这两样东西都玩儿完!”
  约伯很警惕地从吧台后探出头来:“你什么意思?”
  斯百德指了指那两样东西——一本书,一瓶酒:“不玩的话就没意思了,没意思的东西留着干吗?”
  怎么没意思啊?留着看看不行啊?卖了做慈善不行啊?
  他脸上忽然掠过一丝极为疯狂的表情,这表情叫我打了个寒噤。
  我觉得很不对,这一点儿也不像个所谓的游戏。
  斯百德一面冷冷地把那两样东西举起来,作势要摔,一面转过头逼视着我:“来吧,猜吧,猜对了,你就得到了全世界,不是吗?错了,你也毫无损失。”
  我活生生就在那里被他憋住了。
  整个酒馆的人都在看着我,我终于明白了“骑虎难下”这四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那瓶酒其实我不稀罕,那是我过手的,九万多是市价,只是外面炒起来的。1982年的拉菲虽然名声在外,但真喝起来,也无非就是那样子。
  以我超越人类一光年的味蕾标准评判,至少有十种单价比之低一百倍的酒质量和它差不多。
  但我的眼光落在那本书上,一种奇异的惋惜感从我心底升腾起来,如烟雾一般慢慢笼罩了我。
  尽管我根本不是一个爱读书的人,但这一瞬间,我忽然非常舍不得那本书。
  金色的封面不是关键,而露在外面的那些古老纸张的质地,在我眼中却焕发出温柔的橙色光芒,像一盏在窗边等了一百年的灯,蜡烛不肯熄,离人不肯回,那种随时间沉淀下来的深深的惆怅,幻化成一张美丽的脸孔,似隐似现,那眉眼中的忧愁,似乎能够在书页的边角凝结成黏稠的露珠,滴落在地,沉重有声。
  眼前出现的就是这么诗情画意小清新的场面,栩栩如生,我晃了晃脑袋,略微清醒过来,心中诧异。这是有女鬼穿越到老子身上了?还是说古英文的外国女鬼!
  斯百德眼中发出狂热的光芒,死死地盯着我,忽然大吼一声:“哪个贵?!”
  我好像被他狠狠地推了一把,脚下莫名其妙一个趔趄,满屋子的人都露出怪异的神情,对着我虎视眈眈,似乎是逼我上斗兽场帮大家赚生活费。
  喝人家的脑残啊?叛徒!
  我心一横:“书贵。”
  “咣当”,我话音都还没落,斯百德大笑一声,一挥手,应声那瓶九万多的拉菲便被摔碎了,玻璃残片四处飞溅,好酒独特的浓郁酒香散到四周,资深的酒客们赶紧抽鼻子,瘾头儿重的说不定还想去找个小勺子什么的舀起来点儿尝尝味道。
  但我却意外地松了一口气,莫名其妙地忽然觉得放松了。
  反应最大的人是约伯,他之前一直挺直了身子,像僵尸一样站在吧台后面,双臂硬邦邦地举起来。瓶子一摔,他就立刻捂住自己的胸口,好像要吐血的林黛玉一样,眼看就会晕倒在地,但离他最近的人也没准备过去扶他一把——大家都清楚他的德行。
  果然,刚缓过一口气,约伯就干脆利落地把POS机一把塞给斯百德,简洁地说:“刷卡!”
  斯百德耸耸肩,非常爽快地掏出一张看起来额度非常大的卡,我溜了一眼,发现那张卡上印的“发行银行”我压根就没听说过,要不是有“master”的字样,简直就像是伪造的。
  约伯说不定有同样的担心,但卡刷得很顺利、很成功,当收银条的打印声传来,他兴高采烈地递给我一杯啤酒,说:“Onthehouse!嘿,幸好昨天我没亲手把这瓶拉菲摔掉!老子受够了供着一瓶酒当亲外公了。”斯百德刷了九万多的拉菲,给了我一万块现金,顺便请在座的所有人喝了一杯。
  皆大欢喜,但我陷入了难以自拔的惴惴不安。这事儿实在不能不令我警惕。
  俗话说得好:无事摔拉菲,非奸即盗。
  我摸着口袋里那硬硬的一万块,左思右想,坐立不安,终于忍不住摸出手机来,对着斯百德的脸拍了个特写。
  他对我眨眨眼,似乎毫不在意,接着又喝了几杯纯伏特加之后,他就穿着那套白色三件式西装跳到桌子上唱起歌来。
  怪里怪气的歌,日本调子,歌词里却反复出现“你是人类大救星”的句子,艺术流派十分费猜,我听得百爪挠心。约伯对我冷眼旁观,忽然过来推我一把:“摩根今晚不会来。”
  我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在等摩根?”
  不用跟人收钱的时候,他总是那张永远不动声色的扑克脸:“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他对我眨眨眼,“小霸王丁通。”如果把我拍扁了,夹在一本足够大的百科全书里,图解对应的词条就是:街头混混。在烟墩路到东门菜市场一带,提到小霸王丁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我是孤儿,小得还不记事的时候爹妈一关门就走了,字条也没留一个,靠着邻居们的善心(主力是小铃铛她妈),百家饭吃了若干年,这才勉强活下来。
  关于童年这么深情的话题,我唯一愿意回忆的事就是小铃铛把一碗饭摔到我脸上,恶狠狠地说:“吃,赶紧吃!恨死你了,我妈又把肉都夹给你了!”
  铃铛妈的肉没白费,在下十几岁就迅速长成一条汉子,一米八多,健身房去不起,墙根下捡两块砖每天举一举,持之以恒也练出许多硬邦邦的好肉。在发现自己对酒有天生的判断力之前,我唯一的特长是打架,专攻下三路,无师自通各种格斗技巧,活生生打成了东门一霸。地盘上任何犄角旮旯、猫途狗道,我都了如指掌,大到凌晨运货入库的大卡车,小到新疆兄弟卖的羊肉串,哪一样都能插一脚分点好处,实在是意气风发。
  这市面上能镇住我的只有三个人,两个女的——小铃铛和她妈,另外一个就是医生摩根。把他拍扁了放在百科全书里,条目也是四个字:医学天才。
  他刚好和我生活在世界的两个极端。他有三个医学博士学位,全部来自一流的专业学府;他认识拉丁文、希伯来文、古英文;他认识所有山上和海里的生物以及植物。
  我们唯一的共同点是:我们都将生命的一大部分耗在了十号酒馆里,以浪费生命作为人生的主要任务,不管那生命的质地与价值到底如何,我们感觉彼此灵魂相通。  五他的目的就在你  约伯说得对,摩根和我一样,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在酒馆前门打卡,如果这个点都没有出现,那今天是不会来了。
  他住在市中心一栋小破楼,地段绝佳,但四下都没有其他建筑物,远远看上去,那栋房子符合都市鬼屋的一切条件。
  我从酒馆走过去,大概十五分钟就到了,敲了一下门,他就开了。
  从房子里先和我打招呼的是他的额头,就算完全不了解他都能估量出他的智慧,因为很少有脑门那么突出的人。
  他是高个子,除了额头,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双纤细却有力的手,还有他如同舞蹈或做手术一般的动作,任何动作都精确、优雅、有分寸,不浪费任何一丝力气。
  他是约伯最好的朋友,但他看人的眼神和约伯也刚好是两个极端。约伯对任何人都没有兴趣,而摩根则永远洋溢着好奇,久久注视,聚精会神。这么盯着大姑娘看大家都可以理解,盯着八十岁的糟老头你口味会不会重了点?有一次我这么问他,他耸耸肩说:“只是想看看以那个人的身体状况应该从什么地方开始解剖。”
  “有一天如果我死了,绝对不要解剖,务必直接把我烧成灰拉倒,谢谢,任何原因致死的都让它随风去吧!请千万不要追究!”
  他想了想很勉为其难地说:“连福尔马林浸泡都不想尝试一下?”
  我大吼起来:“老子连精油玫瑰泡浴都不想尝试!”
  他让我进去,倒了一杯水给我,被我放在旁边——我,还有任何跟他打过交道的人,都绝对不会吃喝他家里的任何东西。然后他问我:“你干吗?”
  我把十号酒馆发生的事讲给他听,两次赌局发生时他都没在场,但事情不复杂,他点点头:“你要我干吗?”
  聪明人问问题就是这么简单粗暴,那我也就不客气了,我把手机打开,调出照片递给他:“帮我搜一下他什么来头。”
  掐指算算,斯百德到十号酒馆没超过两个月,算上被砸掉的那支钢笔和刚才那瓶拉菲,至少已经花了三十万。
  发神经的人年年都有,但很少有神经病会有钱到这个程度。既然是这么罕见的品种,理论上他一定会在世界上留下痕迹。
  摩根对此表示同意。他拿着手机往书房走,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身走到大门边的鞋柜旁,拿起一样东西递给我:“你说砸掉的钢笔,是不是这个?”
  那是一个小朋友装水果或葡萄干的不锈钢盘子,里面散碎着好多圈圈,厚薄几乎一样,我仔细看了很久,才反应过来那确实是一支钢笔。
  把它们拼在一起,就是斯百德丢在地上踩了一脚的那支钢笔。
  但他明明就是踩了一脚啊,怎么会变成这个模样?就算用机械切割,断面都很难光滑均匀到这份儿上——我什么零工都打过,还有一级钳工上岗证呢。
  摩根说:“不是机器切的。”
  他拈起一个圈,看了看:“约伯搞卫生的时候发现了这支笔,陷在十号酒馆的地板里面。”他做了个手势强调“里面”两个字,“碎成一圈一圈的,而且跟刻意镶嵌过一样,钉死在地板深处。”
  我心里一激灵,赶紧下手一数,我擦,十一段!那王八蛋真的说到做到啊!
  我的下巴都要掉下去了:“这是什么……什么意思?”
  摩根露出一丝奸诈的笑,拍拍我的肩膀:“意思就是,兄弟,你被真正很奇怪的人盯上了。”摩根的工作室是他的秘密基地,据说里面有超迷你的全科医院,还有世界级水准的实验室。他并没有刻意对我们隐瞒这一切的存在,但正常情况下,来访的人都很自觉地和那儿保持距离。
  所以和往常一样,他叫我待在外面看看书,自己走进工作室帮我看看怎么找那个人。
  摩根的书柜容量巨大,占据了整个起居室的四面墙,柜里的书琳琅满目,无所不包。但我最爱的始终是他的美术画册收藏,哪个国家哪个流派的都有,普通小美术馆的收藏估计还没法跟他一拼。摩根曾隆重宣布那些画册的存在是为了帮助他进一步了解人体的结构与细节,但鉴于我看上几眼就想进洗手间解放一下,这些玩意儿的学术效果实在堪忧。
  画册翻到第三本,摩根出来了,打了个响指:“在找。”
  在找?以我对他办事效率的了解,我有点狐疑,心想:莫非你其实是在里面看电子人体画册,把老子的正事遗忘了,现在来敷衍我吗?
  他完全看穿了我的腹诽,瞪我一眼接着说:“为了找人,我同时侵入了几个主要的人口数据库,量太大了,排查需要时间。”
  他拖了一把椅子坐到我身边,推心置腹地说:“小子,你到底是什么事儿惹到人家了?”
  我感觉自己比窦娥她妈还冤:“我上辈子都不认识他,而且看他那范儿,我得多少辈子加起来才能混到那个层面上去得罪他啊!”
  摩根不同意:“那可不见得,有时候你被毛毛虫咬了一口,也会气得要烧掉整片松树林以出一口恶气,麻烦这种东西不长眼睛的。”
  我被他这番话憋死了。读书人就是特别讨厌,随便讲个道理都用比喻,我光顾着想那个比喻有多带感,就忘记怎么反驳了。
  但摩根还是很仗义的。第一,厮混得久了还是有感情;第二,约伯弄来卖的酒向来都不靠谱,没有我在那儿看着,天天都会有人酒精中毒,摩根可治不过来。
  他问我:“就算把这人揪出来了,你也不能报警,你觉着,这事儿会怎么发展下去?”
  我想起那支被裁成一串口哨糖的限量版钢笔和彻底粉身碎骨的拉菲,打了个寒噤。横的怕硬的,硬的怕邪门的,斯百德那个人,把他拍扁了,就能在百科全书里面加一条“邪了门了”。
  “钢笔?拉菲?”
  摩根细长的手指在桌面上弹啊弹,目光炯炯地望着我:“他怎么跟你赌的?”
  “给钱。让我猜哪样东西贵,猜对了就给我钱。”
  “赌注多大?”
  “上次一千,这次就直接一万了。”
  “他给你?”
  “嗯,我猜对了,就给。”
  “你需要给什么出去吗?”
  “毛都不用,就动下嘴皮子。”
  “然后呢?”
  “然后?”
  说到这儿,我有点儿醒悟过来了。
  天上哪有对着你嘴巴往下掉的馅饼?
  摩根两根手指在桌面上移来移去,好像在下一盘想象中的国际象棋,他喃喃自语:“现实红利诱惑开局,纵深陷阱,连环诱导。”
  这些专业术语我一句都听不懂,所以我直着脖子跳起来:“说人话!”
  他立刻号出来:“人家玩你呢!”
  玩我?什么时候我的三围对男人有那么大吸引力了?
  摩根耸耸肩:“你觉得,他接下来会干什么?”
  我没好气:“鬼才知道!要是他一次接一次发神经,迟早老子要眼睁睁地看着他点火烧王羲之的真迹。”
  摩根眼前一亮:“王羲之的真迹,帅啊!”
  他跳起来,扳着手指算:“钢笔,拉菲,一千,一万。”他猛然间就闪现出高智商的宅男光辉,胸有成竹地看着我,“他的目的就在你,这是在设局,让你一步一步被卷进去,局里的诱饵肯定是逐步升级的,这就像做药物试验那样,先用老鼠,再用类人猿,最后才到临床人体试验。”
  我大惊失色:“什么?他喜欢男人也应该去找约伯啊!”
  摩根摇摇头:“NO,NO,NO,他仿佛是在试验你。”
  “试验?试验什么?老子又不是类人猿。”
  “很简单,是你判断事物价值的能力啊。”摩根拍拍我表示安慰,“冷静,他说不定是星探啊,代表某个拍卖行来的,把你挖去当艺术总监什么的。耶,以后你就有钱啦,记得给我点儿让我升级一下我的私人手术室。”
  我白了他一眼,打了个哈欠。摩根进去看了一下,对我说:“数据库还在筛呢,一时半会出不来,你回去睡吧。”
  我表示接受他的合理建议,走出去,他又追出来冲我喊:“下次他再设局,逼他当场就升赌注。”
  我站在路灯下,一边瞌睡兮兮,一边吼回去:“升到多少?”
  摩根想了想,显然既不相信我的品位也不相信我的定力,最后大叫了一声:“我到时候去,听我的就行!”  六最后的局  眼下,就是摩根所说的第三局。
  斯百德果然没有让我等太久。第二个礼拜一,我把那一万块老老实实地交给了小铃铛当生活费,然后去菜市场小学拿了点酬劳,生活顿时就显得丰盛富足起来。
  走去十号酒馆的路上我甚至还想,要是经常有那种莫名其妙的外快,日子好像还蛮好过的,我也不用去向卖羊肉串的收保护费了。
  一跨进门,就看到了桌子上的天珠和翡翠。
  对我来说,这已经非常接近想象中那最后的砝码了。我抓住桌子的边角,问了一句:“最后的局?”
  斯百德耸耸肩,用一种人畜无害的表情看着我:“最后不最后,有什么关系吗?”
  他指了指桌子的另一角,那里有一堆我一直努力避免去看的东西。
  五万块。现金。
  五万块我可以吃半年了啊!随便怎么吃大排骨都行啊,还能给小铃铛买点儿化妆品什么的,夏天快来了,她要出去干活,能抹点防晒霜才好,高级点儿的那种。
  但想到这里,我的心忽然被刺了一下,好像是被自己的穷、窘迫和猥琐刺中了。
  就在一瞬间,从馋涎欲滴到恼羞成怒,连半点过渡都没有,我那股子从小烂命一条的青皮邪性猛然蹿上来了。
  我没有在意摩根有没有给我指示,一下子伸手抓过那两堆刺眼的珠宝,往旁边一推,浑不吝地说:“一次给老子全都摆出来,一次全都给你猜了!要么,你就赶紧有多远滚多远,再跟我来这一套,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他听完我的狠话,干了一件我做梦都想不到的事。
  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块粉红色的手帕捂住嘴,转头到一边嘻嘻地笑了起来,是真的笑,不知道什么事那么可乐,乐得他打嗝。我那个气啊。有钱佬挨揍一样疼好吧!一卷袖子,我就准备爬到桌子上来个猛虎扑食。
  这时候,有手从旁边伸过来,死死拉住了我的皮带——那是藏在群众中的摩根,他悄悄地提醒我:“想想那支钢笔。”
  那支钢笔?钢笔?粉身碎骨得特别有规律、有规格的钢笔?
  什么意思?难道斯百德还能把我一脚踩成那么多圈不成?
  但那个景象深深地震慑了我,我忽然觉得,这事好像不是开玩笑。
  这撒泼到一半,继续不是,停下来也不是,幸好斯百德终于笑完了,把粉红色的手帕折好,放回口袋,给了我一个台阶下:“好,一次猜就一次猜。”
  他慢条斯理地抬起手来,拍了拍。
  十号酒馆的大门随着他的拍掌声轰然打开,大家纷纷望过去,只见两位异人正推门而入,体形当真可观,高大魁梧,虎背熊腰,却又长发飘飘,素洁裙子,高跟皮鞋,可谓正面是姑娘,背面是罗汉。两人手里抬了一个巨大的箱子,近一米高,两米长,看起来非常重,但抬放的动作却极轻柔,如同对待小婴儿一般。
  箱子放在地上被打开,里面是另外两个小箱子,并排放着,再度打开,四个小箱子露出来。
  大小箱子逐一打开,大家都屏息静气。我眼珠不错地看着那两朵奇葩开箱子,咬着手指寻思着莫非接下来会有妙龄女郎穿着比基尼跳出来,娇滴滴地说一声:“生日快乐!”那我怎么办呢?我必定要大喝一声:“你搞错日子了,傻逼!”
  但我的桃色幻梦总是落空,所有箱子打开,罗汉姑娘戴上厚厚的白色手套,像搬亲妈的遗体一样小心地往桌子上摆下七个罐子——一模一样的七个青花罐。
  我本能地紧张起来,从前看过的几本恐怖小说的情节涌上头脑。万一里面装的是人的骨灰?嗯,骨灰不可怕,除了不能吃,百般无害,但万一是虫子呢?满满一罐子吸血噬骨的变异虫子。老子天不怕地不怕,最怕软绵绵的小虫子。
  斯百德似乎能看穿我的心思:“想什么呢?”
  他站起身来,也戴上手套,轻轻抚摸着那七个罐子,比摸女孩儿还温柔:“猜一猜哪个比较贵。”还不忘介绍一下背景知识,“这几个,全部是古董真品,每一个拍卖价格都在五千万以上,其中最贵的那个,价值四亿多。”
  连摩根一直扣在我皮带上的手都颤抖了,连他那双一边喝酒一边动手术的手都颤抖,这得是多大的震撼啊!
  而我的眼珠子更没操守,奋勇地离家出走,想弹射到比较近的地方去见见大世面:“你骗鬼吧,这玩意儿拿来做泡菜差不多,加起来值七八个亿?”
  “保守估计。”斯百德诚恳地看着我,“所以,沉住气,别冲动,猜猜最贵的是哪个。”
  “否则呢?”
  “否则,我会七个都摔掉。”
  我顿时就蒙了。这丫完全是个疯子!百分之百是个疯子啊!
  整个十号酒馆都凝固了,跟被塞进了水泥浇注机一样,被定得死死的。上次杀手来灭门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这么震惊过。
  我直视着斯百德的眼睛,他唇边仍然带着刻意的微笑,眼睛里面却毫无感情,像一块冰凉的黑曜石,看不到纵深与反射。每个人都下意识地相信,他说得出,就一定做得到。
  理智告诉我,我应该撒丫子走人,不管他一会儿是摔掉四个亿还是四个一,都不关老子一毛钱的事。那些玩意儿前生后世都跟我没有任何交集。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步都挪不开。
  我就像一个警察,发现江洋大盗绑架了七个人质,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使命感促使我低下头逐个扫视,目光沉重得能叫飞机坠毁。不管我猜还是不猜,猜对还是猜错,巨大的损失就在眼前。
  我紧紧地闭住嘴,生怕无意间发出的声音会引来误会,而后立刻就导致乒乒乓乓连城珍奇碎一地的惨剧。
  斯百德半点都没有逼迫我的意思,他只是好端端地坐着,静静地等待——也许是在等待我的崩溃。
  这时候,鸦雀无声的人群里,忽然有人懒洋洋地说:“真好笑,什么时候奇武会的人变得这么婆婆妈妈?”
  以凑热闹为人生己任的酒客们齐刷刷地把头扭过去,然后约伯嘀咕了一句:“咪咪,你怎么来了?”
  那位叫咪咪的,其咪咪并无任何可观之处,因为他是个男的。胡子拉碴的颓废男,衣服皱皱巴巴,也没见哪儿破了,但一眼看上去就觉得他是从某个垃圾站被挖出来的。他挤出人群,摩根医生立刻迎上去,惊喜地说:“哟,你是躲追杀终于躲到这儿来了吗?那得是多大一个娄子啊!”
  这两位是多年故旧,也不知道是哪家医学院当年这么背,同时收了他们俩当学生。摩根和咪咪伸出手,七扭八缠,共同做了一套印象中只有黑人兄弟才有的打招呼操,然后那位咪咪先生一把把我推下椅子,自己挪上去,敲敲桌面:“有事说事,我想喝酒了,别占着地方。”
  斯百德毫无表情地看着他,心中似在嘀咕这到底是何方神圣。
  咪咪节省了时间,他了然地点点头,伸手从屁股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丢到斯百德面前:“Checkitout!”
  大红色的,如同血一般鲜艳的手帕。
  我眼尖,一下就看出来,这块手帕跟斯百德胸兜里的那块除了颜色深浅有别,其他都一模一样。
  斯百德的脸色立刻就变了,他再度拍拍手。
  罗汉姑娘们比机器人都更有效率,立刻反向操作那些罐子和箱子,没过两分钟就把东西搬得干干净净,而后斯百德站起身来,对咪咪点点头:“谢谢你。”
  咪咪还是那副懒得想瘫软在地上的样子,好像十天都没睡觉似的,摆摆手:“不必谢,这位是我兄弟的兄弟,麻烦你对他客气一点。”
  斯百德居然没笑,也没露出其他表情,很简单地说:“一定。”然后他搂住我的肩膀,亲切地说,“借一步说话。”
  我没有答应他借一步说话。
  没那么简单。  七天然的感应  在十号酒馆门外,无声无息地停着一辆车,很大,很威风——蓝色的宾利,国王顶级版,车内的每一寸皮饰估计都比我将来结婚要穿的礼服还干净。
  我一看到那辆车,整个人就往酒馆里面蹿,但一步都还没有蹿出去,斯百德便牢牢地抓住了我,如同千斤压顶那么牢固。
  我跟他说,不管要干吗,我都强烈要求约伯或者摩根同去,万一出点什么事,至少他们能听见我的遗言。
  但斯百德很固执,认为没摩根他们什么事儿,而且我今天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看他的样子,如果其他人非要跟上我们的队伍不可,宾利的后备厢说不定就会跳出一队手执冲锋枪的杀手,把这儿清理得干干净净。
  我这人在真正的威武面前,从来就没有节操可言,多年街头混迹教会我一个浅显的道理:识时务者通常都会活得比较久。
  所以我这一让就让了差不多七十公里,从烟墩路一路狂飙到了城外。
  斯百德跟我一起坐在后座,他不跟我说话,自始至终都在兴致勃勃地看自己的手指甲,司机也自始至终屁都没放过一个。大概一小时的车程里,我一度出现了幻觉,以为除了我,其他人都不需要呼吸,赶紧咳嗽了两声才把自己从《活死人黎明》的恐怖中拉了回来。
  一小时后,车子驶进东城郊的一处别墅区,在3235号独栋别墅前停下。我下车看了看,尽管是深夜,这小区里的灯却经过巧妙的掩映和反射,照耀出了一种黄昏将近的感觉,恬静而闲散,令人心旷神怡,而植物与园林的设计更是入了化境。
  我这辈子都没来过这么高级的地方。如果把我的眼睛蒙上带我进来,解开后对我说,欢迎来到国家超一级风景区,我绝对相信,一个字都不会质疑。
  这些判断流过我的思绪,跟我在园林设计的专业上好像有什么深厚造诣似的那么自然而然,对真正的好东西,我似乎的确有一种天然的感应。这种感觉从来没有那么清晰地涌入过我的脑海,我开始想,斯百德来找我,也许真的不是误会或巧合。
  但他要我做什么呢?真的是去拍卖行吗?
  我问他:“这是哪儿啊?”
  斯百德漫不经心地去开门,说:“我们的小产业,全世界有一千七百多处,这个算不怎么漂亮的。”
  一千七百这个数字把我给征服了,我本能地估量了一下面前这栋房子的价钱以及斯百德所谓的漂亮地方该是什么模样,然后正式进入了“富贵随便淫”的状态。
  跟随着斯百德进了别墅的外门,穿过一条圆形石子铺成的小道,我四处看看,庭院很大,一眼甚至看不到里面的墙壁在哪儿,但其中寸草不生,地面光秃秃的,露出深褐色的泥土,几棵小树东一棵西一棵杂乱地立在角落,基本死得透透的。这种荒凉令人触目惊心,尤其和大门外的旖旎幽静相比,全然是两个世界。我在生活中苦苦挣扎惯了的嘴脸本能地露出来,一边走一边跟斯百德套近乎:“嘿,这房子挺好,就是绿化不行,请我来整治一下嘛,我有上岗证的!”
  他诧异地看了我一眼,脚下加快了速度,我猜测那是赤裸裸的回绝,遗憾地跟了上去。
  小道的另一头是门廊,三级木台阶上去,推开门,扑面而来一片深得诡异的黑暗。我下意识地退了一步,斯百德对我咧嘴一笑,微微弓腰:“欢迎光临寒舍!”说完便一马当先地走进去,迅速在屋子里消失,过了一小会儿,一道雪亮的白色光环忽然在我的视线深处出现,我定睛一看,那儿开了另一道门。
  我嘀咕了一声“疯子”,缩了一下头,闭着眼睛也冲了进去,但其实里面毫无凶险之处,空荡荡的走廊连接着那一道白色的圆门,门的后面是灯光,而不是地狱或天堂。
  雪白的一间房,毫无装饰,四壁乍看是墙,但其实都是超大的内嵌显示屏,显示屏下贴墙架着狭长楼梯状的陈设架,上面放着精致小巧的主机,完全没有印象那是什么品牌或型号,都在幽幽地闪着蓝光。房子的正中间有一圈黑色的皮质沙发,可以坐三四个人。
  我就在那儿坐下。斯百德围着房子走了一圈,说:“这个地方弄好很久了,各种设备都很过时。”然后走到我面前,叉着腰叹了口气,“不过,将就用用吧。”
  我顿时毛骨悚然,脱口而出:“用?用什么?”
  他不答话,只是久久地看着我。
  那不是人看人的样子,也不是人看狗的样子,如果非要比喻,我觉得很像盗墓贼看秦始皇陵的样子,也不知道搞不搞得定,但就是想一铲子把门打开,瞧瞧里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看得我都有点手痒想揍他了,斯百德转身从身后的陈列架上拿了一个遥控器,对着空中一按,所有的显示屏突然同时闪亮,形成巨大的光阵,几乎叫我瞬间失明。
  随即闪光退去,一张照片出现在显示屏上。
  从正面拍的,整体特写,中年人,但必定保养有道,身形一点儿都没有走样。拍照的时候他可能正从超市买了东西准备回家,穿着灰色运动中裤、白色polo衫,方正的脸略偏,像正在和旁边的人打招呼,眼中有一丝柔和的笑意,深深的法令纹从鼻子两侧一路曼延而下,消失在临近嘴角的地方,皮肤偏黑,但显然是在海滩上晒出来的、刻意为之的那种健康黑色。
  我随便瞄了一眼,然后表示对于跑这么远来看一个男人的照片这件事很不满。
  斯百德没有什么幽默感,他不理我,只是再按下遥控器的一个按钮,那张全景照片退去,随即更多的照片涌出,各种形状和大小的照片拼接起来,占据了全部显示屏。
  全部是刚才那个男人的照片。他穿着正装在开会,提着公文包上车,与人会谈或进餐,此外,还有在游泳池边一边看书一边晒太阳的半裸照等大量的家居照片。他笑,他皱眉,他神情严肃或轻佻,他吃着、打盹、行走、凝视……
  至少有一两千张,逐张看过去的话,几乎很快就可以把这个男人的生活拼凑成一个整体,因为细节实在太多、太过鲜明,令人感觉极为熟悉,简直如同每日目睹自己的邻居进进出出。
  但这个男人的生活跟我有什么关系?
  斯百德摇摇头:“跟你没关系。”
  他低头看着一张纸片,用毫无感情的声音读出来:“史蒂夫?辛格,白人男性,四十五岁,物流业商人,千万富翁,出生在三藩市,现居芝加哥,结婚十二年,有两个孩子,男孩七岁,女孩三岁,最高学历企业管理硕士,毕业于芝加哥大学。”
  不等我问任何问题,他挥挥手,显示屏上的图像如同驯服的鹿群四散,另外一组照片从白色屏幕深处浮起来。
  这一次终于比较养眼——是女的,而且是美人。极为完美的身体,比例像雕塑或偶像,如同《黑衣人3》中所说的那样,所有的模特原来都是外星人,她的确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美得与真实脱节。
  “薇薇安?绍恩,白人与亚洲人混血女性,二十三岁,十年模特生涯,现为签约服装设计师,出生在日本,现居芝加哥,未婚,没有固定男友,没有孩子,最高学历是高中,鼻子做过微型整形手术。”
  美丽女人的照片和影像资料理所当然更多,她的生活也很快纤毫毕现地在屏幕上流淌过,我非常遗憾没有看到她的裸照出现,否则我就会英勇地跳起来要求定格十秒甚至更长——好歹有点东西安抚我今天饱受惊吓的心。
  斯百德注视着我:“看清楚了吗?”
  我还留恋着美人的笑颜不肯松口气,但一阵不祥的预感蛇行上我的膝盖,而后到尾骨,最后盘踞于肩膀之上,令我两股战栗,心如火焚。我本能地握紧了拳头,身体往后缩,不期然摆出了战斗的姿势,肾上腺立刻吭哧吭哧干起活来。
  我没有猜错,他接下来说的话,没有一个字是我喜欢的。
  他说:“找出这两个人里,哪一个该死。”
  一秒钟都没有等待,简直像预设了反应按钮一样,一按我就立刻爆粗了:“我操,你以为我是上帝啊!”
  猜猜石头、剪刀、布,玉石、珠宝、元青花,猜不猜都全一把火烧掉,sowhat?!大不了都是钱的事儿——还不是我自己的,虽然我天生有点欠,别人的东西也看着心疼。
  但这是活生生的人命,有血有肉有妻有子有前途,而且我连鸡都没杀过。
  斯百德耸耸肩:“不用你动手。”
  “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你读过书吗先生?”
  他毫不动容:“该死的人因他的罪孽而死,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他再度挥手,暗淡的屏幕又亮了起来。
  这一次出现的不再是人。
  不再是真正的人。
  他们被浸泡在了血泊中,或被分成了很多块,都已经万分悲惨地死去。有一双眼睛令我印象深刻,不能瞑目似的圆睁着,从屏幕中直视着我,充满死气沉沉的愤怒。
  “这是芝加哥去年八月开始到今年三月的一桩连环杀人案,凶手专门针对独居在家的老人下手,被害者家里的财物现金都没有被动过,不是为了劫财。而从第一桩案件的手法来看,凶手也不是惯犯,是纯粹为了乐趣杀人,而后在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犯案中成长了起来。”
  我一愣:“是刚才那两个人干的?”
  斯百德纠正我:“是其中一人干的。”
  我喉咙发干:“你怎么确认?”
  “我们经过精密的排查,与这两个人有关的一切我们都着手调查过,具体情形你不需要知道,只需要相信我们的结论,在这两人之间,必有一个是凶手。”  八所谓的组织  小时候,我和小铃铛在家附近一个小学的操场上玩躲猫猫游戏,那个操场周围种满了芒果树,夏天芒果成熟的时候,一眼看去,好像挂了好多黄色的椭圆形的灯。有一次我正猫在树下的草丛里等着小铃铛来抓我,忽然一个硕大的芒果凌空坠下,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发出就砸在我的后脑勺上,当时的第一感觉根本不是疼,而是麻木。
  从被撞到的那个点开始蔓延,一直到整个脑袋都麻木了,让我觉得自己一下去了另外的世界,五官忽然都失去了它们的作用。
  这一刻,我忽然又重温了那时候的感觉,尽管没有任何东西真的打中我。
  我盯着斯百德看,仿佛想确认这是在做梦,或者干脆穿越了,我们两个说不定是戏剧学院的同学,正在彩排着中秋晚会同学联欢的节目,否则何以解释这期间如此荒谬的对话?
  他随便我盯着看,既不催促,也不啰唆,任凭时间静静地流逝,直到我终于冷静下来。
  “你们到底是谁?”
  斯百德做了一个手势:“我们,我,属于一个组织,具体什么组织,我觉得你暂时不需要知道太多。”
  “组织?好吧,说真的,你们不嫌烦吗?这个组织那个组织。随便从菜市场卖盗版书的地摊上捡起一本书,里面的坏人就属于一个什么什么会。太没有创意了吧!”
  斯百德似乎对我的批评深有同感:“我个人也觉得这很没有创意。”
  但他很快就露出了反对派的嘴脸:“但吃饭睡觉杀人放火,又有哪件事是新奇有创意的呢?”
  “太阳底下无新事”,这句话是个人就会说,说了一万遍,已经不新鲜了。
  但它是真的。
  “我不能向你详细解释我们组织的具体情况,但能保证我们不作恶。”
  “请问你是google的不作恶程度,还是希特勒的不作恶程度,老实说差得好远呢!”
  斯百德对我笑了笑:“你好像还是读过一点书的嘛,嗯,这样吧,想象一下我们是做慈善的生意人组织好了,一群有钱的人聚集起来,想帮这个世界做点儿好事。”
  我破口而出:“杀人是好事吗?”
  “杀坏人不是好事吗?”
  我一时语塞,有种感觉很不对,但我说不出那是什么,只觉得他正义凛然的言辞中有浓烈的阴影,被小心翼翼地掩藏了起来。
  我一时间无话可说,喉咙好像被一把火烤干了,后脑的麻木感越来越强烈。许久,我吐出一句:“为什么是我?”
  斯百德似乎很满意这个问题终于被提上了台面儿,他很快说出答案,甚至带着一种满怀骄傲的激情,都不知道他在得瑟个什么:“由于某种巧合,你进入了我们的视野,迄今为止,我们观察你很久了,你有一种分辨的本能,无须经过逻辑或分析,直接抵达真相的核心,这就是我们现在急需的东西。当实证无法引导出明确的结论,我们就需要本能的帮助。”
  他一口一个“我们”,但我根本不在乎那个“我们”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只觉得肾上腺工作的方式好像有点不对,为什么我连嘴都开始麻了:“如果,我拒绝……”
  斯百德笑了,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我觉得这个人情商偏低,对于什么时候应该调用什么表情,他简直毫无概念:“我们完全尊重你的决定,毕竟这是属于你的本能,如果你不想用,那是你自己的事。”
  天杀的,如果这句话到这里打住,那就完美了,我可以跳起来说“晚安,再见”,然后回家。
  但接下来还没完。
  “而我们能做的,就是把两个都杀掉。”
  斯百德稳稳地站在我的面前,说到杀掉两个人的时候,连眼睛上的一根毛都没有动。
  他似乎早已盘算过故事发展的所有走向和结局,对任何一种都既不觉惊奇,也不觉感动。
  “我们知道这样做对无辜者是不公平的,但老实说,这是最后的办法,如果让凶手因此而逃逸,我们付出的一切都会显得毫无意义,那是不可接受的。”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死一般的沉默充满了整个房间,唯一嗡嗡作响的是电脑的主机。
  后脑的麻木感全面占领了我的上半身,被打晕一般的幻觉让我好像连手都动不了了,我终于忍不住咆哮起来:“变态!你们全他妈是一群变态!”
  斯百德对辱骂或怒气都无动于衷,他语气轻快平淡:“丁通,我们已经决定要以这样的方式行事,无论什么样的攻击——真正的还是口头的。”他强调了一下,“都无法改变我们的决定。”
  他伸出手来抓住我的胳膊,那种可怕的麻木感猛然就退散了,因为真正的肉体疼痛取代了幻觉中的不适。斯百德的手并不大,也不显得强壮,但他抓住我的感觉犹如烧红的铁钳。我倔犟地哼了一声,身不由己地被他推着走出了房间。我们一路穿过圆形的门洞,走出房子,走过小道,走到外面,那辆宾利车不知几时又回来了,悄悄地在不远处等待。司机在抽烟,烟头的红光明灭在漆黑的夜色中,仿佛他也心事重重。
  斯百德帮我打开车门,轻轻一推,让我在座位上坐稳了,然后他俯下身来,两眼炯炯地看着我,比烟头的红光还要亮。他一面举手向我告别,一面说:“你有一个礼拜的时间,保重。”
  车子远去,他在后面孤独地站着,四下有风,猎猎如耳语。
  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像一直在凝视。
  只有一个礼拜。
  这句话像魔咒一般困扰着我。
  我坐在宾利车上,车行平稳快捷,也许太困了,也许刚才太紧张,我昏昏然陷入了白日梦的状态,梦中翻来覆去都是那两个人——史蒂夫?辛格和薇薇安的影像。有时候他们中一个人死了,有时候两个人都死了,有时候是我自己死了,那种血淋淋的影像实在太深刻了,简直像是一伸手就能摸得满手鲜红一般。
  司机没有问过我住哪里,但他一路把我送到了正确的地方,到了我家门口,他把我叫醒。费了好大劲我才挪下车,翻来覆去一直抵抗着一种冲动——想跟司机说,你回去转告天杀的斯百德,我不跟你们玩这些有的没的,你们爱杀谁就杀谁吧,远远滚出我的生活,不要回来。
  但接下来我耳边就一阵轰鸣,听到钢笔被踩碎的声音、拉菲酒瓶被摔破的声音,还有天珠和翡翠放在火中焚烧的声音、元青花罐跌落在地的声音。
  以及无辜的人被残忍地杀害的声音。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当英雄,但却莫名其妙地不得不担负起为其他人和物负责的任务,我是不是活见了鬼?
  我掏出钥匙想开门,手却一直在颤抖,对了好几次都没对准锁眼。今天完全没沾酒,却是一副喝得快要死的样子。
  想到“喝死”这两个字,我一激灵,把钥匙放回口袋里,拔腿狂奔,一路跑到了十号酒馆。
  来回城郊两三个小时,这会儿已经是凌晨,但酒馆中仍然热闹。我一头撞进去,冲到吧台冲着约伯嚷嚷:“给我一杯双份威士忌,赶紧的!”
  他一句话都没说,倒了酒给我,我定定神一饮而尽,杯子递过去:“再来一杯。”
  他拿着不放:“小丁你不能这样喝,你上次这样喝,去摩根那里住了一个月才爬起来。”
  我瞪他:“少废话!我就喝两轮不会死的,你叫我尝酒也不止这么点。”
  他摇摇头:“我叫你尝酒的时候会给你的后心一掌,让你喝了马上吐出来,但现在是要给钱的,吐了就是浪费。”
  有你这样卖酒的吗?我脑子里的影像左右冲撞,似乎马上要爆炸了,要是没有一杯清凉又热辣、喝下去后能把整个世界都PS成柔化效果的威士忌,我感觉自己马上就要狂叫出来。
  这时候我的救星来了。
  医生摩根,他走过来从约伯手里接过酒杯,顺手倒了一杯他自己的啤酒给我,等我端到唇边要喝,他忽然慢条斯理地说:“我找到那谁的资料了。”
  我一口啤酒全喷在约伯的身上,他龇着牙就进厨房去了,我丢下杯子一把揪住摩根:“什么来头?能报警不?能直接把他抓起来枪毙了不?”
  摩根翻了翻眼睛,想想:“枪毙?”然后摇摇头,“没戏。”
  他放下自己的啤酒瓶,拍拍我:“来,跟我回去。”我们晃晃荡荡地回到摩根家,这次他特许我进了他的书房。在电脑面前坐下,他打开Skype上某一个头像的对话框,从聊天记录里选了一个网址,复制下来,那个头像暗着,上面的名字很拉风——秘密神医。
  “真的是神医吗?”
  摩根看了一眼:“咪咪?嗯,咪咪是神医,就是你刚刚在酒馆看到的那个人啊。但他只能秘密地当神医,每次曝光都会被通缉。”一边操作一边说,“这回也是来跑路的。”
  “通缉?跑路?他到底干了什么?”
  摩根轻描淡写地说:“通常都是不小心治死了几个千万不能治死的人喽,有什么?”
  “呦,你们医生的世界,听起来也还蛮凶险的。”
  他不再理我,将那个网址输入页面,网址由一些相互之间毫无关系的字母构成,很长,普通人看一眼根本没可能记住。
  带宽给力,主页很快显现出来,基础底色是柔和的绿,界面简明友好,最上面一行大字是这个网站的大名——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
  我的注意力被左侧不断滚动的信息条吸引过去。
  里约热内卢,杀婴案,done。
  东京,妓女追杀者,done。
  民居围攻纵火者,done。
  也有后面跟的备注不是done而是doing。
  飞汶城,特大抢劫案,doing。
  网站注册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和登录选项下有一行提醒:本中心只受理一次性求助,登录过的账号将自动注销,禁止同一申请人多次重复注册。
  摩根最小化这个网页,打开另一个搜索页面,输入关键字:里约热内卢 杀婴案。
  资料很快一条条地跳出来:里约热内卢杀婴案发生在七个月前,凶手将锋利但非常小的瑞士军刀藏在手指间,在公园里寻找大人带出来呼吸新鲜空气或者散步的小婴儿,割喉致命。他选择的地方都没有装摄像头,并且巧妙地躲开了人们的视线,一直到第四个受害婴儿出现,警方都没有得到任何线索。惨不忍睹的血案令人人自危,无论天气多好,所有家庭都选择把小孩子藏在家里。尽管来自媒体和公众的压力非常大,侦骑四出,但七个月过去了,案件仍然毫无进展。
  尔后,某一天早上,有人将一个巨大的包裹寄到了警察局前台。
  包裹里放的是杀人凶手的小鸡鸡,连根拔下,而且非常彻底,彻底得绝不是让凶手成为公公就算了那么简单。警方根据包裹里附送的凶手的详细资料,搜查了他的家和电脑,证据确凿。而且,包裹里还有一段被大家忽略的摄像视频,据说大家都以为那个摄像头坏了,所以没去查看,但实际是好的。
  摩根又把网页调回到之前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的主页上。
  所谓的done,就是凶手已经伏法。
  而doing,就是案件侦破正在进行。
  我想到史蒂夫?辛格和薇薇安,心头一紧,叫他赶快搜一下“芝加哥 独居老人的连环杀人案”。
  一秒钟之后,两个页面上都出现了相关资料。
  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的主页上面写得很简单,就是一个地点和案件名称,后面加上“doing”标志状态。
  我瞄了一眼搜索资料就把头转过去了。
  那些血淋淋的照片刚刚在斯百德那儿我已经看得够清楚了,实在不想再看。
  顾不得摩根家的饮料可能都跟福尔马林有不清不楚的关系,我走去倒了一杯水喝下压惊,然后转过头问:“你刚才说你查到了斯百德?”
  他这个人很谦虚,毫不邀功:“是咪咪帮我查到的。”
  他从聊天记录里面复制了一段出来,叫我自己看,我凑过去,寥寥几行字:
  奇武会创始人之一,外号蜘蛛,是组织中的整体协调者和主要决策者。
  斯百德,spider,可不就是蜘蛛嘛。
  奇武会,就是他们那个所谓的组织了,下面有两句简单的介绍:以交流格斗与武功为初衷建立的个人组织,之后因为某种神秘原因得到了大笔财富,并通过商业运营成为庞大的财富集团,在能源和国际轻军工市场具有垄断性的地位,但都作为影子持有者存在,不为外界所知。
  交流格斗和武功?
  刚才斯百德不是说他们是生意人建立的慈善组织吗?关武功什么事?难道幕后大老板是少林寺住持?
  摩根表示光头和尚搞追杀这个想法很带感,但暂时不确定,这些都是咪咪给的信息。
  “他收留并救治过过奇武会的一个创始人,我记得名字好像叫冥王,所以知道一点儿。”
  都是些怪名字,都是些死变态。我这么嘀咕着,顺手打开那个主页:“这个呢?”
  他啪地一掌打过来,觉得我是个猪脑袋:“还不够清楚?这个网站就是他们的慈善工作啊!追杀全世界的连环杀手,这就是他们一直在做的事。”  九奇武会年度董事会  “美国中央情报局设在匡提科的情报分析中心,收纳了大概全世界最完全的关于连环杀人案的数据,根据我们的了解,每年可归入类型的连环杀人案有百分之七十完全无法在第一时间侦破,这个比例在刑侦水准较低的其他国家会更加大。
  “司法界的大部分调查都建立在一个痛苦的基础之上——只有等杀手再次犯案,才有可能得到更多线索,受害人越多,凶手暴露的可能性越大。无论对于潜在的受害者还是追捕者,这个等待的过程都完全是一个噩梦。”
  一个单调冰冷的声音回荡在会议室之中,像是机械合成,但确实出自真人之口——那是站在高高的讲台上的一个中年男子,亚裔。尽管穿了隆重的白色正式礼服,胸口也平整地放了一块桃红色的手帕,但他全然灰白的头发却乱糟糟的,鹰隼一般狭长而锐利的眼睛周围布满沉重的黑影。像他这样惯于在暗夜中睁开眼睛逼视世界的人,注定一辈子都缺觉。
  会议室呈圆形,不算大,天花板、地板和墙壁的装饰都有着鲜明的十八世纪室内风格,简单的T字讲台在一端,讲台后面,全息投影屏幕占据了整整一面墙。
  其他人互相隔得远远的,围坐在房间内,一共五位,其中有四位和主讲者一样都穿着极正式的白色三件式正装,唯一的区别是他们的胸兜处手帕的颜色,在红与粉红之间渐变。
  最引人注目的是端坐正中那唯一的女性,她大异其趣地被包裹在沉重的男性化的白色西服中,衣服式样呆板,但剪裁贴身,容颜与身体曲线都极尽完美,如珠玉下一般熠熠生辉。
  所有人都正襟危坐,静听着那高大男子的声音久久回荡。幻灯片一张一张地随着他所讲的内容而自动变换。
  每一张的右下角都有一个用印章盖出的名字作为标记——诸葛。
  这是主讲人的名字。
  仅仅从形式上看,那是一个纯粹的商业报告,充满了表格、数据、分析、standardoperationprocess和无懈可击的逻辑。
  他所讲的,也全然像是一桩生意。
  报告已经到了尾声,这名叫做诸葛的男人正在作最后的总结:
  “奇武会在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这个项目上所动用的投入,折合现金已达到了九位数,诸位能看到逐年预算表上的走势,一直呈上升趋势。
  “而所涉及的人力资源更不是金钱可以计量的,请看我们的执行团队区域分布图。北美、欧洲都是传统重镇,而随着亚洲经济的发展和政治军事局势的动荡,所需要派驻的人力数量也在日益增多。
  “我们名下的生意动辄有数百亿的现金进出,但对在座的诸位来说,那只是一个数字。真正对我们重要的核心业务是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个人来说,我们几乎为此投入了全部的时间和精力。
  “过去一年之中,本会经由网站共受理一百三十七宗案件,每一宗案件都在三个月以内结束,其中有百分之三十五是抢在连环杀人犯第二次作案之前成功狙击。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们过去的十三年里确乎造了不少塔。在往年,说到这里,就是我们应该全体起立鼓掌的时刻。
  “但,恐怕今年在座的各位董事会成员都没有这个心情。”
  高大男子的陈述告一段落,幻灯片也暗下去了,他鹰一般的眼睛缓缓扫视房间四周,在每个人的脸上都投下意味深长的一瞥,所有人都或多或少地避开了他的视线,空气中有一种奇异的不安。
  而后,他指名道姓地问到了一个人头上。
  “蜘蛛,你可以告诉大家这是为什么吗?”
  所有人都转过头去,看着坐在讲台左手圆环最远处角落里的那一位。
  斯百德。
  他缓缓站起来,胸兜里的粉红色手帕摆放得一丝不苟。
  他身体站得笔直,直得简直有一丝痛苦之色。
  然后,斯百德从自己的座位上离开,慢慢走上讲台,他向诸葛点头示意,后者在全息屏幕上按下几个按钮,用户名logoff走人。
  屏幕短暂地暗了一下,接着又亮了,这一次进入的幻灯片页面右下角有一个黑色蜘蛛的标记,显示这是斯百德的作品。
  他的风格与诸葛不同,除了冷冰冰的数据之外,还提供了大量的图片,偶尔还出现一两个冷笑话,配在幻灯片的边角位置,跟主题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没有一张图片是令人愉快的。
  没有与任何人的眼光对视,他直勾勾地看着全息屏幕墙,用一种刻意平淡而低沉的声音说:“各位现在所看到的,就是诸葛所说的我们不能为去年的所作所为欢呼鼓掌的原因。”
  “我们杀错了人,而且不止一个。
  “这是贝尔法斯特灭门案,我们追踪了两个月零十七天,最后在贝尔法斯特飞往迪拜的飞机头等舱里将我们认定的凶手正法。然后真正的凶手被北爱尔兰国家安全机关拿获,全盘招供了所犯罪行。
  “非常讽刺的是,我们所干掉的那个人,二战时五岁,居住在波兰,德军入侵后屠城,他是他们全家三十一口人中唯一的幸存者。
  “我想他的命运说不定就是横死,只不过推迟了六十多年。
  “但是,他的命运不是我们为自己开脱的理由。
  “我们错了。
  “并且错得无可挽回。”
  幻灯片上,那个在头等舱超大平放座椅上熟睡的老人永远不会醒来了。
  他从空姐那里接过的某杯1994年加州黑皮诺红酒中,隐藏着缓释的毒剂,毒剂的气味带着橡木与葡萄混合的复杂香气,能与任何葡萄酒天然契合。
  任何爱喝葡萄酒的人想自杀的话,都应该用这玩意儿才完美。
  在座的无人动容。
  他们看多了生死,也许连自己的生死也早已放在了天高皇帝远的地方,顾不上揣摩与猜测。
  但无辜者在天堂或地狱中的灵魂,或者并不这么想。
  “二十八宗。”
  一个一个卷宗的摘要看过去,各种各样因为各种理由被奇武会执行团队盯上的冤死者。
  斯百德的嘴角神经质地抽动了一下,像是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笑容。
  “有时候我想,他们的家属会不会也上我们的网站来申请复仇的服务。”
  没有人笑。
  他耸耸肩,继续说下去:
  “杀错太多人,是我们必须反省的第一个原因,第二个说来有点突兀,那就是——我们在赚钱。”
  他放大了幻灯片上的一个文件,整整一面墙的面积上,展示出一个简洁而极为清晰的财务报表。
  支出,收入,明细。
  支出的部分能和诸葛带来的数据相互印证,而预算逐年上升,去年为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这个项目支出的总数超过一亿七千万,包括各项必需商业成本和硬件设备的更新。
  但令人惊讶的是,这完全不是一桩赔本的生意。
  因为收入那里的总数是三个多亿。
  “我们杀错了人,但与此同时,我们杀错的人为我们带来了金钱。”
  他在“金钱”这个词上加重了语气。
  奇武会富可敌国,能源业和军火买卖的营业额动辄以百亿计,但那些都被好好地把握在专业团队手中运作。在座的董事会成员只是所有人,他们不参与任何实际的运营。
  他们唯一亲自管理的就是这个慈善项目而已。
  这一个多亿的收入不算什么大事,关键的问题在于——这钱是怎么赚到的?
  “我们的初衷是以纯慈善机构的方式运营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任何有机会进入我们网站主页的人都能免费得到我们的服务。
  “事实上,我们的确没有向任何申请者收取过任何费用,问题出在我们调查和追杀的过程中。
  “很多连环杀手犯案是因为病态,他们生而为恶,解决他们可能不容易,性质却很单纯。
  “但另外一部分杀人狂,甚至是很大的一部分,是我们所说的contractkiller。
  “他们收取巨额报酬,拿人钱财,帮人消灾,在清除他们的过程中,我们的执行团队能够接触到大量各种各样的信息,其中有一些信息是非常值钱的。”
  这时候,有人愉快地打断了他的话。
  那个声音从圆环的右边第三位那里传来,大家跟看网球赛一样齐刷刷地偏过头去盯着那一位。
  冥王。
  身体瘦弱的冥王,不穿西装的时候总是穿得像个快递员,他和爱神是形影不离的良伴,表情中常常带着天真的好奇,但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有多能打。
  冥王负责在追杀任务中执行团队的培训、分派和管理,只要他有空,他也非常乐意亲自去第一线干点力气活。大家公认他总是干得最精细、最彻底的那一个。
  也许这就是他名字的由来。
  他对于斯百德正在谈论的话题似乎相当不满,但声音还是那么愉快,大家因此都打了一个寒噤,因为他说话的语调越是轻快,说明内心正在翻腾的情绪越是危险。
  如果没有成为干掉杀人凶手的人的话,他大概就是最恐怖的那个杀人凶手吧!
  谁也不希望这个推论有被验证的一天。
  “你的意思是说,我的团队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见财起意?”
  斯百德即刻冷冷地反驳:“这不是我的原话。”
  他即刻将财务报表上明细的那一栏放大,一百三十七宗案件密密麻麻地陈列在巨大的全息投影上,每一个字都带着阴影,带着血,后面都盘踞着数以十计的冤魂。
  而真正用血红的标记标出来的那一些,正是那些杀错了人的案子。
  巧的是,那些案子后面所标注出来的财务状况,刚巧也都是赢利最高的。
  “默多克?赫本,这是全职杀手中最臭名昭著的一位,我们盯上他是因为玻利维亚发生的驯犬谋杀案,所有受害者都是被训练有素的大型犬攻击致死的,而默多克刚好有在农场驯养狼犬的经历以及养狗的爱好。
  “但我们的人盯上他,除了被他的这些显而易见的特征吸引以外,还因为他的工作只收受钻石。
  “我们干掉了他,还从他的住所搜到了价值数百万美金的钻石。”
  冥王粗暴地打断了他:“他们私吞了这些钻石吗?”
  斯百德承认:“没有。你的队伍非常诚实,他们按照我们所定的规矩,上交了所有的战利品。”
  冥王丝毫不认为对方这话算是任何一种程度上的恭维,但他又好像高兴得快要吹起口哨来了,音调奇妙地上扬,带着迫不及待的欣喜之意。坐在他身边的爱神不安地向他投以温柔的凝视,他迅速按住爱神的手,捏一捏,像安慰对方:“那么,有什么问题?”
  斯百德稍微提高了自己的声调:“问题就在于,几乎所有错杀的案例都显示,当我们有两个嫌疑人,一个有大量附加利益,而另一个没有的时候,我们总是干掉有钱的那个。”
  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让爱神觉得有点好笑。
  她展露出美艳不可方物的笑容,冥王看着她,鼻翼皱了皱,似乎有点看呆了,眼神中慢慢出现一种真正的温柔之色,并且毫不顾忌地凑过身去,轻轻亲吻了爱神的耳垂,得到一个更为妩媚的眼风。
  爱神说:“既然反正都要冒着杀错人的风险,不如先捞点儿钱,喂,很公平哦!”
  不知是因为她的语调还是内容,室内的肃杀之感顿时被冲淡了,大家都松了一口气——爱神是冥王唯一不会冒犯的人。
  诸葛主动接过话题:“那么,蜘蛛,作为组织的整体分析者与协调者,你有义务指出我们必须采取的修正举措。你的建议是什么?”
  斯百德点点头,环视一圈,一字一顿地说:“我的结论是,在新年度的行动开始之前,我们必须找到新一任的判官。
  “没有判官,任何案件的判断和执行可能都会走上岔路。错误防不胜防。
  “我们的本意是帮这个世界清除掉那些伤害无辜之人的杀手,但如果我们的差错率继续上升,我们自己就会成为最可怕的那个杀手。”
  这时候,一直坐在房间圆环另一端的角落、一直保持沉默的那个人举起了手。大家惊讶地看过去,那是一个好像得了痨病一样脸色苍白、头发稀疏的矮小男人,看不出他的年龄,看不出他的人种,也看不出他的脾性,他从头到尾像从未存在过。
  现在,他对大家在讨论的一切似乎也毫无兴趣,只是简单地说:“Wehavecompany.”(我们有伴儿了。)
  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十五分钟过后,不远处的天空中传来巨大的直升机轰鸣声。  十注定要面对的敌人  奇武会的董事会自从成立后就每年在阿姆斯特丹举行聚会,他们买下了阿姆斯特丹运河下游的一栋十八世纪的建筑物,花了超过这栋楼市值十一倍的价钱进行内外部的维修和护理。
  没有人知道所有人的真正身份,但感兴趣的人也许会猜想那必是来自遥远亚洲的暴发户们,因为这文物级的建筑物门前新立了一块檀木方牌,上面简洁地镌刻了一个狂草的毛笔字:zen。
  下面有小小的中文翻译:禅所。
  除了买下这栋房子,奇武会还花了大价钱陆续买下周围的土地,并且将相邻的建筑物一一拆除,渐渐整理出偌大一片空地却无所作为。看起来屋子的主人对空旷情有独钟。
  每天熙熙攘攘的游人从远处的道路和河流中经过,对这一栋特立独行的房屋远眺,不知道里面到底有些什么玄机。
  时间回到他们的会议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太阳正挂在天空的正中,这是欧洲百年不遇的反常气候,地面热得像要蜷曲起来,老城区的街道上静静的,没有什么人经过。
  一辆破旧的福特车悄然从远处驶来,围着禅所兜了一圈,又停回建筑物的正面。车子里坐了两个人,开车的是年轻得接近稚嫩的男孩子,皮肤呈象牙色,鲜洁透明,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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