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流放七月


作者:冬筱     整理日期:2014-08-17 11:26:11

《流放七月》故事发生在2005年的西湖边。出生于一个残破家庭,从幼年开始就与祖父里欧相依为命的莱易,在七月的末尾与民谣歌手、来到杭州学钢琴的文森偶然相识。同样成长于单亲家庭,从小受酗酒母亲压迫式管教的文森,因为彼此成长经历的几分相似让他与莱易的友谊逐步深厚。而让他们想不到的是莱易的爷爷里欧和文森的钢琴老师佩蒙都曾是七月派的重要诗人和作家,却在荒谷案中友情决裂,一个含冤入狱,一个隐匿于世。莱易试图找到当年里欧与佩蒙决裂的原因,却也因为自己杳无音讯的父亲塞缪而与爷爷开始产生分歧;文森一边在钢琴课后倾听着佩蒙往昔的人生,一边努力在明亮的生活里抹掉记忆中母亲挥之不去的残影……
  作者简介:
  冬筱,上海最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约作者。出生于90年的浙江杭州人,从小深受家庭的熏陶(爷爷曾为“七月诗派”一员,姨母张抗抗亦是中国当代知名作家),热爱写作,尤其偏好有一定历史厚重感的小说创作。一直认为写作的人,自我应该少一点,多去思考,有一点社会担当,所创作的作品应该对部分读者有一点启示的作用。长篇处女作《流放七月》2012年10月正式在《最小说》杂志上开始连载。
  目录:
  第一章暗故园
  第二章创伤漂泊者
  第三章一夜成秋
  第四章野火在野火里
  第五章芦苇梦
  第六章小车桥与勃朗峰
  第七章谢幕
  第八章离别之井
  后记念且无痕夕阳快要落下了/夜雾也快要起了……穿过那座忧郁的林/走完这条荒萋的路……去了青春似萎地的花瓣/拾不起更穿不成一顶花冠/且暖一暖凄凉的昨宵之梦/趁着这夕阳的火犹是红红……我们去罢/这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候。——胡风《夕阳之歌》
  铁轨
  图书馆依山而建,五层楼高,白色的墙体挡住了山这一侧的绿色,像是把身后那座碧绿的山岭开了个口子。除去略显突兀的主楼,建筑的其余部分倒也深深隐藏在了周围繁密的树林里边,像是座古老的堡垒。大树们把手臂伸向距离自己最近的窗子,想和窗台下隆隆作响的空调交个朋友。
  太阳的金光恰好在这个时候透过了三楼西边的窗口,射向莱易的书桌和他身后层叠的书架。阳光瞬间铺满了所有书脊,原本阴凉的房间在迅速蔓延的滚烫金光里变得灼热起来。莱易拉上窗帘,拿起笔,摊开稿纸。
  黄昏到来的时候,我常会想起一些以前的事。
  在爷爷的笔下,黄昏的意义太大,能展现的东西太多,但在我的童年里,黄昏的那部分只属于铁轨。夕阳底下,一个托着下巴眯着眼的七八岁小男孩坐在铁轨边的碎石上,身边搁着鼓鼓的小书包——这幅画面如此清晰,像是相片,又像是油画,鲜亮得在我的记忆里永远不会褪色。
  这是座容颜绮丽的城市,不过铁轨的样子似乎和她无关,它们灰头土脸,尘埃飞扬,拥有宽宽的枕木,数不清的石子,两道锈迹斑斑的平行线,以及左右目光无法穷尽的距离,单调而冗长,冰凉又冷漠。
  可是我爱铁轨。爷爷以前说,若你从童年的记忆开始时就爱上一样东西,它会一辈子跟着你,直到天涯海角。若干年后,我学爷爷的口吻告诉自己,如果有一天我告别故乡,想去审视自己的过往,我会走到铁轨边,沿着它离开。不过我似乎不如爷爷幸运,他带着他的诗歌日复一日地变老,渐渐长大的我却再也没有机会坐回我的铁轨边。
  那时候,我每天放学坐校车回家,总会提前一站下来,离开马路,穿过铁轨边密密的小树林。林子和铁轨间有片空地,我踢开几粒圆圆的石子,放下书包,找一块干净的地方坐下来,遮住迎面而来的阳光,看看铁轨旁边的那条小河。一列长长的火车从远处奔驰而来,瞪起明亮的圆眼,呼啸而过,扑面的风将我的头发和衣角吹起。火车似乎在用它浑厚的声音对我说着什么,像是鼓励我跳上它的肩膀,一起去他乡。不过每次话还没说完,它便轰隆轰隆地跑远了。我静静目送它离开,夕阳的金光一直跟着最后那节车厢跳跃,飞快地缩小成了一根金线,消失在铁轨尽头。我想象自己变成了一个光斑,攀着火车庞大的身体飞翔而去。
  我独自在铁轨边坐上许久,望着空中形状各异的红色云彩送别落日。远处楼房的窗户里亮起点点灯光,我知道该离开了,站起身,用脏脏的小手拍拍沾满灰尘的裤子,重新穿过树林,跳上水泥路,数着步子走回家去。
  家里只有爷爷,他从来不问我去了哪里。我到家前,他会在阳台上浇浇花,在书桌前看书写字,他总喜欢眯着眼,好像看不清东西,又好像什么也不想看见。晚饭从来很简单,吃饭时我们也都是沉默的,爷爷最多会在往我饭碗里夹菜的同时咕哝一句“把菜吃完”。其实从我开始记事那天起我就知道,每天我俩都会把所有的饭菜吃得精光。
  我念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就已经不太去关心生活中从未出现的父母了,我知道爷爷不会告诉我什么,以前,他只在无法摆脱我的提问时,才会伸手刮刮我的鼻子,低声说:长大了你会知道的,莱易。于是我越来越少地问他类似的问题,久而久之,我渐渐放弃了一切追问,也习惯了没有答案的生活。
  我开始和孤独难以分离。小学六年的每一个黄昏,我几乎都是在铁轨边度过的,我的穿着、我的书包、火车的样子、火车对我说的话……除了那个一天天长高的小男孩,复制的场景就像铁轨一样顺着时间在我的生命里铺了下去,仿佛同样看不到尽头地延伸着。我乐此不疲,坚守和铁轨的无言之约——可惜生活不是铁轨,至少不是铁轨的全部,而只是它的一小段,什么样的日子都会有结束的一天。
  上初中前的那个夏天,那个七月,我到站了。
  我从来不会与爷爷争执较量,只是那次,当我知道我们即将搬离铁轨的时候,我无法自控地拒绝、抵抗、无止境地吵闹……我恨自己和任何人冲突,但这次不一样,为了我的铁轨,我必须战斗到底。爷爷就那样一声不吭地看着我哭闹,看着我哭哑了喉咙哭肿了眼睛,依然对我不理不睬。我明白哪怕我哭昏过去,他也不会改变搬家的决定,他知道我只是个小孩,小孩没有什么放不下的。
  我也确实战斗到了最后,然而我弱小又无助,只能独自坐在地上,任凭泪痕被热热的晚风吹干,躺在地上疲惫地睡去。那天晚上,爷爷抱起熟睡的我,轻轻放到床上,低下头亲吻我挂着泪痕的脸颊。长大了你会知道的,他一定再一次这样说。
  过去了那么多年,尽管铁轨还时常在梦里出现,可我庆幸爷爷当年没把我的哭闹当回事,我的生活像火车一样戛然刹车,又重新出发,到达了一个新的站台。这座美丽而陌生的城市从此改变了我的生活,让我把铁轨和火车统统抛在了身后。若我没有离开铁轨,我便只能永远在城外活着,那才是真正悲哀的事情。
  离开铁轨前的最后一个夜晚,我梦见自己身下垫着一块棉花般柔软的枕木,感受到铁轨上那来自远方的震动,悠然地摇晃着,也许就像母亲温暖的怀抱……
  莱易放下笔。“这一段,大概能作个引子。”他这样想,低头看表,已过五点,该走了。他叠起那几张稿纸,放进单肩包,起身将桌上摊开在看的那本《恶棍列传》放回书架,把桌子边凌乱的椅子一把把排整齐,走出去锁上阅览室大门,穿过阴凉的走廊,下楼,迈出玻璃门。这个城市夏季标志性的热浪瞬间袭来,像一盆滚烫而无形的水浇上皮肤,火烧的感觉顿时遍布全身。莱易早已习惯了酷暑,他觉得夏日和铁轨一样,似乎都看不到尽头,可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突然离开,无影无踪了。
  莱易背对太阳,在图书馆围墙外的树荫里前进,随后拐入山脚竹林边一条小小的水泥路,转了几个弯,眼前出现三四幢正对山坡,已显得有些老旧的居民楼。莱易的家就在最靠近山的那栋房子顶层。他没上楼,在大院门口取出信箱里的一小叠报纸,拿在手上,向传达室看门的老伯挥了挥手。屋里传出老电视的声音,和外边知了的鸣响粘在一起。
  莱易径直走上山去。每天,他都要越过眼前这座看上去显得平淡无奇的深绿色山头。人们亲切地叫它宝石山或者保俶山,不过莱易更喜欢另一个名字,栖霞岭。他如同吴越或南宋时挑着担子的小商人,正在翻越这座著名的山岭。
  翻过栖霞岭,就是那个湖了。
  瓦朗蒂娜
  文森最后是向镜子告别的。他单手拉住客车门,朝那面脏兮兮的后视镜弯起了一点嘴角。其实他的脸上表情复杂,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想什么。身后的乘客不耐烦地推搡他,于是他登上车,明白自己就此无法回头了。
  他找到最后一排的座位,把手中的旅行袋塞进行李架,转身将吉他卸下,竖着放在面前。他检查了一遍琴盒,掸去灰尘,看一个个陌生人渐渐填满整辆大巴,稍稍松了口气,从胸口衬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一支笔,把纸垫在琴盒上,写下一段话,或者说,一首诗。
  故乡有井,二十岁了。
  井里蹲着那个挖井的奴隶,二十岁了。
  他们俩连着体,分享死去的氧气,灰蒙的天空,飞机的光斑。
  终于有一天,太阳来了,装疯扮傻地笑。
  “再见,弟弟,有段旅程在等待,我要扯碎昨天的那个梦。”
  “别走,哥哥,青苔已经长大了,我会义无反顾地留住你。”
  这是场决斗。
  月亮也来了,扭捏作态地哭。
  “你们俩,永远在一起。”
  我告诉我的井和奴隶,启程,去远方。
  文森收起笔,抬头看了一眼窗外,阳光刺眼,天空湛蓝一片。
  飘来一朵云。一个妙龄女孩坐到文森身边,她穿着一件光洁如丝的瓷色旗袍,脚踩白色高跟鞋,显得实在耐不了周遭的肮脏。她似乎没有什么行李,轻飘飘地,只身一人,坐在文森的右手边,手里有本书。
  文森恰好写到诗的结尾,他眼含笑意地望了一眼身边这个刚落座就翻开书的姑娘:“对不起,今天几号?”
  “二十六。”女孩的声音也像云,透明的,“七月。”
  “谢了。”文森低头,把“2005.7.26”写在诗的末尾,将手中的纸叠起来,轻轻一拉,纸就成了两半。这首刚完成的诗像个早夭的婴儿,就这样顺从地死去了,断气时连呻吟声都还发不出来。
  “刚写完的,就不要了?”女孩看在眼里,似乎在替那首诗说话,“里头有什么?”
  “昨天的梦。”文森回答。他将手中的纸片撕得更细小,更细小。足够了,他拉开窗,把粉末洒向夕阳。这群时运不济的碎片亮晶晶地盘旋着,向彼此告别。
  “这可不好。”女孩皱皱眉头,目光却落回书上。那本厚厚的书包着牛皮纸封面,似乎就要看尽了。
  文森闭上眼,平息自己呼吸的节奏。每次呼吸都像一朵浪花,带来不一样的东西,激动、轻松、不安、伤心……他想把它们写成一首曲子,随便送给谁。
  车终于开了,引擎的声音好大,他偏过头,她已合上了书。
  “你没行李?”文森问她。
  女孩点水般看了一眼文森:“我的行李是一封信,寄走了。”
  真有意思,文森想。他指指那书:“写什么的?”
  “写一个人。”女孩把书放在漂亮的膝盖上,稍稍侧过一点身。
  “小说?”文森猜起了谜。
  “传记。”
  文森笑起来,开始好好端详这个让他觉得舒服的女孩。极适合旗袍的身段,手指和双腿修长又温柔,扎着头发,气质高贵,面容却苍白,眉宇间有几乎看不见的那么一点坚强,整个人安静得像是片魂灵。
  “舞蹈演员?”他一语双关,面带狡黠的笑。他知道女孩们通常喜欢这种表情。
  “诗人。”她不遑多让,比他更对一些。
  窗外的市镇开始倒退,旅程开始了,文森感到有点心慌,他得换个话题:“上海人?”
  “不。”女孩的侧脸映在阳光里,比方才更水润,“来了两年,得回去一趟。”
  “非得在七月,这样的天气?”
  “嗯。”她点点头,伸手把双眼遮入阴影,目光里摇匀了一把哀愁,“这次必须回去了。”
  “我也是,待不下去,得离开这里。”他随即想起了自己的伙伴,拍拍琴箱,“带着我的吉他,总还算有个伴。”
  他们一个离开故乡,一个回归故乡,相同的路,相反的人生。
  客车里放起了音乐,哥哥的声音在闷热的车厢里化成清泉,“丝丝梦幻般风雨,路随人茫茫……”
  “那你是去旅行,还是去生活?”女孩俊俏的脸颊上居然没有一点汗。
  这个问题让文森想了许久,女孩耐心地等着。“去寻找。”他终于回答。
  “找一个人?”女孩想知道。
  “我们得交换。”文森表情严肃。女孩立刻领会,随即应允,把手中的书递给文森。
  《肖邦传》。
  “我是个不看书的人。”文森承认,“但我喜欢他。”
  “你去找谁?”女孩似乎有那么点急切。
  “哎,说来也巧,我要找的也是个会弹钢琴的人。我没见过他,但我觉得那人应该会答应做我的老师。”文森怀疑自己不过是在幻想。
  “为了音乐去寻找,该不那么容易吧。”她声音变轻了,低下头去。她现在身上什么都没有了,反而显得有些孤单可怜。
  “其实,是渺茫。我都不能确定到底是不是还有这个人。”文森叹口气,的确,对这件事,他一点信心都没有,“全凭很久以前虚无的记忆。”
  “你挺勇敢的。我想见的人我再熟悉不过了,可我不敢去找。”她把目光移向头顶,好像她能看得到天空。文森没有问下去,他或许能知道这是种什么滋味。
  客车开在广阔的平原上。大道平直,天气晴朗,窗外绿野葱葱。比起早已抛在身后的大上海,他们更愿意谈论前方的路途。
  “我居然想告诉你,我其实是个逃跑者。”文森觉得他们有共鸣。
  “那的确看不出来,两年前的我也一样。”女孩对文森也信任,“我想重新开始。”
  “我们是在谈论爱情么?”文森直言不讳。
  女孩坚定地摇摇头:“你不在,我也不在。可一切总有那么些关系的。”
  一定是的,文森在心里表示同意,前方的那座城市,本来就从不缺少爱情。
  “不过,我们还是得留着自己的秘密。”女孩有些累了,闭上眼睛,微微蜷起身子,宛若一条人鱼。
  文森看着她浅浅睡去,忽然很想感谢她。几年来,没人和他这样说过话。
  两个小时其实很快,客车放慢速度,驶入了另一座城。
  “到了?”女孩睁开眼,问文森,她的脸色有些潮红。
  “应该快了,这可是你的家。”
  “太久没回来了。”女孩清醒得迅速,她指指街上骑车的中学生,“三年前,我也穿着那样的校服,看上去瘦瘦小小的。我每天骑车回家,一路上总是很拥挤,晚风里有股油香味。”
  “你爸爸妈妈在家里等你。”
  “是。”女孩就此不再说下去。
  车子在城市中行进得缓慢,终于还是到站了。乘客们陆续下车,文森站起身背上琴,提起旅行包,跟在女孩身后。他打量着她纤柔有致的身体,觉得他们看起来会是般配的一对。可是,就要分开了,文森觉得怅然若失。
  接近黄昏,太阳快要落下,西边的天际呈现出饱满的红,空气却依然是滚沸的。
  “我带你去市中心。”女孩适时地转过身对文森说,随手招来一辆出租车。他们先后钻进后座。“延安路,解百天桥。”女孩告诉司机。
  “书还给你。”《肖邦传》一直被文森抱在怀里,汗涔涔的,还有些发烫。
  女孩看着一窗之隔的城市,仿佛入了神,一会儿才转过头。“送你吧,这本书我看了很多很多遍了,你既然喜欢肖邦,就读读。”她想到了什么,嫣然一笑,伸手抽出文森胸前口袋里的那支钢笔,拿过书,翻到内页,“先生,怎么称呼?”
  “呃,文森。”他思量着自己有什么东西可以还赠。
  女孩写下“送给文森”四个字,又加上了日期。“做个见证,也感谢你一路相伴。”她把笔放在书上,双手递回来。
  “谢谢了。”文森把书收好,有些犹豫要不要问她的名字。
  “文森,我可能没法陪你去找你要找的那个人了。”女孩把视线重新放回窗外,“不过,我猜,你会在这里碰上许多再也忘不了的事,最后也会爱上这座城。”
  “好。肖邦呢,他最后怎么样了?”文森觉得自己不是个只在乎结局的人。
  “故乡送给他一抔泥土,他还给故乡一颗心脏。我觉得死了才回故乡不是件好事,我不要这样,我得回来。”
  文森有些听不懂,他觉得她在对她自己说。
  下班高峰,出租车缓慢地挪动,开开停停。司机屡次探出头去指着突然蹿出的行人叫骂,行人也不甘示弱,粗鲁地回敬——这座华灯初上的城市黄昏的街景和上海相比并没有多少不同,交通混乱不堪,噪音此起彼伏,人们心烦意乱,一切都显得嘈杂而平庸。可是文森依然愿意把它视为一个崭新的家园,他抛弃过去,来到这里,盼望着能探索它的躯体,读懂它的内心,找到它的灵魂。他明白自己有些理想主义,总以为那些记忆无从反射的地方,好像就一定能给予他自由。
  “恐怕她是对的,我会爱上这里。”他这样想。二十年来,他第一次相信生活和梦想能够理解他。
  车子拐上一条宽阔的路,开快了些。女孩是那样认真又安静地凝望着窗外的城市,仿佛停下了呼吸,像个看透一切的守望者。文森注意到她的脸上多了一点冰冷的骄傲,这个表情让他多少觉得畏惧,在他胸口火热希望底下更深的地方,其实依旧是埋藏着恐惧的。
  市中心到了,女孩下车,径直走向前面的十字路口。人群熙攘,他们并肩踏上那座老气横秋的过街天桥。这座桥年岁已大,站在它的背脊上,脚下晃悠得像是踩在水面。桥头坐着一位盲人歌者,手拉二胡,悠扬地唱曲子:“小小别无所求,只愿埋骨于西泠,不负我对山水一片痴情……”
  “真好听。他在唱什么?”文森问她。
  “苏小小。”女孩似乎被桥上的风吹得有些发抖,“她有才有德还有情。”
  “你像是还有故事。”
  女孩没理会文森,走到桥面中央,双手扶在桥栏上,向西边望去。
  “真遗憾,文森,没法听你唱歌了。”
  “如果你一定想要,现在就可以。”
  “不用,文森,我们没法做到的事情太多了。”女孩眼里闪着冷静坚定的光芒,双臂却有些颤抖,“忘记我,去那个湖,她最好看——对了……”她想起了什么,犹疑着。
  “怎么了?”他觉得他不该问。
  “你能替我保管一样东西么?”女孩不等文森回答,将右手手腕上一串檀香手珠摘下,塞给他,“我不忍心让它碎了。”这串玲珑的木珠被一条深红色的线穿在一起,一共十三粒,每颗珠子上都有字,分别刻着“瓦朗蒂娜”四个汉字和组成这个人名的九个英文字母。
  “谢谢你,文森,很高兴遇到你。”
  女孩左手一撑,双腿轻盈地跃过桥栏,纵身坠下了十余米高的天桥。
  沙漏
  医院和西湖仅仅隔着一条窄堤,然而围墙内外的高大树林挡住了人们的视线,即便站在最高的楼层,也只能看见西湖周围的那些山丘。
  整个医院没有超过四层的房子,也不允许汽车驶入,一年四季都与世隔绝般寂静无声。道路两边是常年深绿的灌木丛,这些植物呆板严肃,永远一副正襟危坐的样子。正对主路的那座老房子是住院楼,这座民国时代的建筑虽然不高,却坚固结实,每个阳台的围栏上都雕有花纹,很气派。住院楼周围的树是医院里最年长最粗壮的,这些香樟和梧桐把房子连墙带顶一起盖住,只露出建筑的轮廓和底层的大门。
  里欧的房间在二楼左手边的走廊中间。他已经在这里住了好几年,因为心脏病没法根治,医生不让他出院。起初,他把住院视为等死,想方设法找回家的理由,不愿待在充斥药水味的空气里。他常常对前来看望他的年轻朋友们抱怨:“住院其实不如坐牢,监牢里,我想死就能死,没人拦得了我,可住院不一样,我就是想死也死不了。”话虽然那样讲,但突发心脏病的危险里欧自己清楚,一万个不情愿也只好留了下来。一年以后,当他习惯了医院的一切,也就慢慢把医院当成了家,再也没法离开了。
  有时候,他会突然很想念以前的家,就问自己,那里现在是什么样子呢?他看不到,只好把脑海里的那个家从里到外想一遍,在纸上画一遍。但他衰退的记忆力无法阻止松动的场景不断剥落,终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再也无力弯腰,捡起那些跌落在地的碎片了。偶尔,他会找到丢失已久的一个画面,却又不知该插回哪里。
  今天是个普通的夏日,他坐在床边的摇椅上,面对窗口的大树,透过茂密枝叶中狭小的缝隙,享受一点被稀释的阳光。等太阳逐渐收起锋芒,散出慈祥的红彤色时,他便坐到写字桌前去写日记。桌上很拥挤,大部分被厚厚的报纸占据,只有正中间有一块空出来的地方,勉强能摊开一本日记。他拿起脖子上系着的那把小黄铜钥匙,瞄准抽屉上的铁锁。开锁这件事常常花费他很多时间,每次医生护士看到他这么累,就会帮忙把锁打开,然后劝他,何必上这锁呢,给自己添麻烦,里面有什么东西那么值钱?他们低头看看抽屉,不就是一堆旧本子吗,谁会要它们?里欧点点头,他知道,没人在乎抽屉里的这些日记本,但锁不能不上。本子里记满了他的过去,他觉得这些叫作光阴的东西总是渴望重见天日的,不上锁,它们就会跑出来逃走,和夕阳一起沉下地平线,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这么老了,路都快走不稳了,又哪里追得回它们。
  这次开锁行动倒是挺顺利,钥匙拽着身后的丝线,准确地钻进了锁孔。抽屉里很干净,没别的东西,只有几叠笔记本——黑色封皮,也有棕色或者蓝色,大约几十本,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起。里欧的顾虑仿佛来自幻觉,这些老迈的日记本哪里能够逃跑,看上去它们对安静地躺在这里没什么意见。
  老人拿出离自己最近的那本日记,就立刻关上了抽屉。他掏出衣兜里的老花镜戴上,又在桌上摸索,从报纸下面找出钢笔,打开面前的日记。这个本子比较新,刚写了一小半,里欧翻到昨天的日记开头,举起本子,仔细地阅读,还时不时四处改改。这样看了一刻钟,他把本子放回桌上,翻到新的一页,开始写今天的:
  2005年7月26日晴星期二
  聊天,问起家里的情景,他不愿多讲,只说都是老样子。我说很想回去看,他说行。但两人都清楚,要定个确切的时日并无可能。这个议题只可行到此处,再无下文。想对他说,我脑袋里家的模样已残缺不全,然而他不会明白的。他这个年岁,凡事不忘。突然念及彼时的自己,成天看书、写稿、编刊物,参与各类社交活动。友人们赞我有情志才气,将来必有作为……记不清那许多,只觉现在的青年早已失掉我们那代对生活的热情。
  今日身体无恙,血压正常,几天前的血糖检查出来结果,偏高。中午添了种降血糖的药。早饭仍旧吃不多,胃口难开。医生说再看看,若还是这样,则须加点消化药。行走较之前几天稍好,清晨下楼环花园走一圈,感觉腿有劲。
  午饭,隔床的病友又猛咳起来,保姆一直拍他后背,但他越咳越响,直到护士来方止。之后就不再吃饭,躺下,后半天再未坐起。我午睡至三点,被枝上的响动吵醒,不看窗外,就知是松鼠在梢头奔跑,弄得树叶发出沙沙声。它们跑得飞快,转眼便即消失不见,只留几道倏然闪没的灰影。想起幼时永福寺边树林里的松鼠,不但不怕人,反与人亲,大方地跑下树来,吃我们手心里的核桃与松子,样子可爱至极。现在的动物极怕人,人一出现就没影。
  想来因七月将逝,下午灵感突然降临,竟一鼓作气完成挂念已久的一文《七月》,自感可发表。其中有一段受好友碧砂的监狱之诗启发:“自己就像一艘装着沙子的货船,行驶在人生的河流上,腐旧的船底破了个大洞,记忆之沙正迅速地离开我,我每前进一点,装着的记忆就越少,等到沙子全都漏完的一天,我也将沉没。”
  盼秋天到来,夏日实在太过无味且闭塞,我最喜西湖的秋天,想起秋天便也会想起曾亮堂的日子。如果老天能把四分之一个世纪还回,我只要西湖秋天的那四分之一就知足。
  别过这个七月的黄昏。
  似乎是写完了,里欧轻叹一声,合上本子,放回抽屉,上好锁。他盖上笔盖,摘下眼镜,又是一声更重的叹息。他转过头重新看向窗外的红日,等待莱易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天空下。对他来说,这好像才是一天的开始。
  黑暗渐渐爬满窗台,他忽然看见楼下不远处走来两个人,于是他有些惊喜地自言自语:“来客人喽。”
  福克叔叔的天堂郁金香
  莱易还没进病房就听到了那个熟悉厚重的声音。
  “里欧叔叔,这可是一件大事,不仅能为你这辈子的文学成就作一次完整的总结,还能给后辈留下很多精神财富。况且,现在不做就来不及了。”里欧床边那个圆脸,敦实强壮的中年男人看见莱易推门进屋,热情地站起身来:“啊,莱易,几个礼拜不见,你好像又长高了。”
  “福克叔叔。”莱易平静地回应他,握住福克有力的手。他看了一眼坐在椅子上的里欧,爷爷细眼眯眯,嘴角带着笑。
  “你来了真是太好了,我来介绍一下。”福克侧过身,莱易这才看见他身后站着一个身着银灰色绸裙,浅棕短卷发,长相极标致的女孩。他面不改色地心中一跳。“这是我的外甥女衾嬿。”福克接着转头对女孩说,“衾嬿,里欧爷爷的孙子,莱易。我告诉过你,莱易是个英俊的小伙子,而且和你一样,遍览群书。”
  女孩抬起右手朝莱易张了张白皙的五指,甜美地一笑,嘴形到了却未出声。
  “嘿。”莱易还礼,接着用陈述的语气问向笑嘻嘻的福克,“我是你的侄儿,你什么时候多了个外甥女,我却不知道。”他询问的同时不易察觉地瞥向女孩,女孩也正看着他,凝脂般的笑容风情万种,真诚得没有一点破绽。
  “哦,这是我妻妹的女儿,现在是复旦大学中文系的本科生。不仅漂亮,还特别优秀。”福克说话中气十足,言辞敏捷,“莱易,我们刚在谈要紧事呢,正盼着你来。”
  里欧抬起手中的拐杖,敲了敲床沿,示意莱易坐下。莱易笑笑,老爷子真幽默。
  “我这次可不光是来看望里欧叔叔,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们。”福克坐在里欧对面,话说给莱易,“社里准备给里欧老人出一套四册装的文集,来表彰里欧为中国现当代文学所作的贡献,也旨在记录上一代文学先锋的创作道路。”
  “噢?”莱易一听,来了兴趣,“是你建议的?”福克在出版社任职,莱易知道他有不小的权力。
  福克爽朗的笑声回荡在病房里:“这事情应该说是几方面的,首先,老人曾向我提过这个愿望;其次,领导觉得这个事情应该予以支持;另外呢,当然,我也终归起了一点作用。”
  “那你同意了么?”莱易望向爷爷。
  里欧轻轻点头:“这是我长久以来的心愿,也是我最后的机会了,我答应。”
  “好,那我自然没问题。”莱易晓得这事情是老人拍板说了算的。
  “嗯,当然。这件事要做好了,老人七十年来走过的文学道路就算有了个交代。”福克清清嗓子,不自知地把双手放在略微鼓起的啤酒肚上。莱易注意到站在福克身后的衾嬿嘴唇轻缩,似乎想笑,搭在椅背上的左手一瞬间想抬起捂嘴,却到底忍住了,表情煞是可爱。她触碰到莱易的目光,也不慌张,一瞬便即抽去。“所以……”福克双掌相贴,轻揉肚腩,“我们现在要来谈一谈怎么开展具体工作。”
  “其实我很多年前就考虑过这个事情。”里欧红光满面,显得跃跃欲试,不住旋转着手中的藤拐,“我自己的文章都是有年份顺序的,而且比较系统,很多都已经成书。你说是四册装,那就分为诗歌、小说、随笔和回忆录四册好了,我和莱易可以一本一本来编写。”
  “叔叔你就不用亲自编了,太累。我今天带衾嬿来,就是希望她能帮助你们整理稿子。她刚读完大一,空余时间比较多,而且她细心勤快,非常聪明,又对历史感兴趣,肯定会给你省去很多力气。另外,莱易也可以做部分工作,他们两个年轻人,比较容易交流沟通,互相配合。我们是该把一些事情交给他们这一代做了,里欧叔叔,他们肯定能做好的。”
  里欧抬头问衾嬿:“你对我们这群人的历史了解得多么?”这一样是莱易的怀疑。
  “我以后的专业方向就是现代文学史,之前我还算比较系统地阅读过您那代诗人的前前后后。”衾嬿的声音甜而不腻,莱易觉得像是某种刚出炉的香烤蛋糕,还缀着新鲜水嫩的小红果,“不过我会一边整理稿子一边继续学习的。”
  莱易看得出这个回答让爷爷满意,老人的脸庞比之前更明亮了些。
  “那么就这样。”福克拍拍大腿,总结道,“里欧叔叔,你把一些不全的回忆再补写一下,尽量不留遗憾。衾嬿,你根据里欧爷爷列出的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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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整理和校对,不能出错,有任何问题随时来问老人。莱易,你在图书馆,查阅资料比较方便,一些遗漏的、有疑问的篇目你负责寻找补缺,和衾嬿随时保持联系。我负责掌握整体方向和最后把关,尽可能给你们提供支持。都是一家人,有什么问题的话直接找我。”
  莱易虽然觉得这样的分工有些别扭,总归还是点点头,同意了。
  里欧也没有异议,他两眼放出极少见的光芒,那里有一种销声匿迹很久很久的,叫作希望的晶体在闪烁。
  “这是我的名片。”衾嬿倾身将一张椭圆的卡片递给莱易。名片做得很精巧,右边的空档处还印着一只黑色的碧眼小猫,“我月底之前不回上海,有事就联系我。”
  “好的,这件事从今天起就算正式开始了。一切顺利的话,不出一年,文集就能面世。很多人都希望里欧的文集能出来,我们要为这个目标一起努力,莱易和衾嬿一定可以帮你完成的,叔叔。”福克起身,握紧里欧的手,老人眼里泛起泪光。莱易在这一刻也有些控制不住情绪,他努力收回酸楚的感觉,转头发现衾嬿正望着自己,却判断不出她表情的意义。
  福克也和莱易握手,向里欧告别。衾嬿说着“里欧爷爷再见”,手势则打给了莱易。和她擦身而过的同时,莱易闻到她身上清雅的香,那似乎是一种他童年在铁轨边时常品味的野花香。她侧过头,下颚和颈部的弧线柔弱又动人,收下最后一缕晚霞的亮色,融进她轻捷的身体,明眸对住莱易的双眼,仿佛刹那就能溢出水来。莱易并未躲闪,却还是感到脑门冒出了汗,为这个不知从何而来的女孩。
  他站在窗前,目送福克和衾嬿走出住院楼大门,消失在稍远一点的夜色里。
  “莱易……”里欧低声呼唤,莱易坐回老人身边,拉起爷爷的手,“我一直都有出版文集这个想法,哪个文人不想总结一生的文学之梦和人生笔记呢。真的要谢谢你福克叔叔,说实话,他对我那么好,我有些愧疚。”
  “他是你的侄儿,是你的学生,现在又有能力为你做点事情,你就别多想了,把文集做好吧。”莱易抚摸老人的肩膀,安慰说,“没事的,你以前付出得足够多了。”
  “我倒不是指这个。”里欧显得有些疲乏,之前的兴奋已褪去一半,“这其中的很多事情我一下子也没法和你说清楚……还涉及到别人。”
  “我知道。”莱易对福克叔叔的身世和经历的事情有所了解,但也只是个大概,“等你想告诉我的时候再说吧。来,我们吃晚饭了。”
  今天的晚饭,两人似乎有了很多话题,比如福克,比如衾嬿。
  “有报社的朋友来看我,告诉我福克官腔很重,我一点也不那样觉得,他给人的感觉更像个实干者。”里欧掀起围兜擦了擦嘴,“对了,莱易,今天是个好日子,我们应该喝一点。”
  莱易点头,从橱柜里找出两个迷你的高脚酒杯和一瓶普通干红葡萄酒,一人半杯,祖孙对饮。这酒是别人送来的,老人平时不喝,便一直放着,似乎就在等待这样的日子。
  “我不知道福克叔叔为什么要拉那个女孩来做编辑工作,完全可以交给我一个人的。”莱易给自己斟满一杯,一饮而尽。
  “你要上班,她是大学生,而且福克肯定想让他外甥女锻炼锻炼。那个姑娘挺好的,复旦学生,比你小一岁,很漂亮。”
  “你这个老复旦人嘛,总归会偏爱小校友的。”莱易知道爷爷和自己说笑,“不过说到漂亮,她一定不如福克叔叔以前的妻子吧。”
  莱易又哪里见过福克的妻子,这些都只是他听爷爷偶然讲起的——那位当年被誉为“天堂郁金香”的女人,是一名风华绝代的越剧演员,嫁给“有历史问题”的福克的举动,在二十年前这座还不算大的城市曾引起过浪潮澎湃的议论。可这位美人却命运不济,和福克结婚没有几年便离开了尘世,去往天堂的原因也似乎为人避讳,无论是福克本人还是与其有关的亲朋,对此都只字不提。后来,福克一直没有再娶。
  这个略显传奇的故事对莱易来说有着不小的吸引力,不过尽管早已成人,他仍然保持着足够的耐心,等待有一天里欧亲口对他讲述其中的一切原委。不过里欧似乎也有他的难处,每当讲起这个定期来看望自己,几乎有点像亲生儿子的侄儿福克,他都显得犹豫不决,似乎在故事刚开始的地方就立着一面难以逾越的高墙。
  莱易仅仅知道这一点:福克和里欧的一位好友有关。
  “话说回来,”里欧点头,呵呵一笑,“虽然没了老婆,福克的事业倒稳步攀升,从一个历史研究所的实习生当到了现在出版社的中层干部。”
  “福克叔叔的孩子怎样了。”莱易说得轻描淡写。
  “你明知故问,偏提这壶。”里欧的声音忽然又变得低沉,“他女儿大你一岁,不过似乎和他关系冷淡。具体的我也不清楚,我很多年没有见到她了。”
  莱易从不追问别人家庭的秘密,他对那些事没有刨根问底的信心和欲望。因为就连他自己的家庭,都不知道有多少该问却未知的疑惑。他更愿意拿陈述的语气去蹑手蹑脚地试探,这种自卑的试探注定是要失败的,不过他早已学会坦然地接受这样的失败,继续做那个讳莫如深的自己。
  晚饭以后,两人又说了些话,都为即将着手编写文集的事情感到喜悦,弄到最后里欧亢奋不已,难以入眠,血压也升高了。莱易害怕爷爷出问题,等里欧彻底睡着才离开病房。
  走出住院楼前,也许是受到那点红酒的影响,莱易掏出衾嬿的名片,给她发了条短信:“莱易。”
  女孩回复得迅速:“莱易,做文集之前,我们得弄清七月诗派和一九五五。”
  七月诗派自然是最主要的,让莱易百感交集的,是一九五五。对他和爷爷来说,这是个大写的数字。
  这个年份隐匿着太多被流放的记忆和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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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七月的作者是冬筱,全书语言优美,行文流畅,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为表示对作者的支持,建议在阅读电子书的同时,购买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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