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遇见陈洛宇,储希才相信世上真的有“一见钟情”。卢森堡的小木屋里,陈洛宇唱着跑调的《今夜无人入睡》。在机场的候机大厅,储希大声哭喊:“我不是你的垃圾场。”他说想要给她一份干净纯粹的爱,可沉重的现实却终究让她一再受到伤害。时光。沉静。长河。渡口。她虔心等待一场爱情的轮回。巴黎就像一条流亡街,储希一直在街角等待陈洛宇,等待他终有一天,翻越千山万水回到她身边。 作者简介: 张晓凡,曾获得冰心儿童文学奖。自幼学习二胡,对古典器乐知识较为熟悉。足迹遍及欧亚,对各地风土人情有一定的了解。改编的《西游记》和《水浒传》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 目录: 楔子谎言 第一章告别青春之城 第二章在纷扰里迷失 第三章一见钟情 第四章新邻居 第五章欲盖弥彰 第六章击垮 第七章触碰不得的毒咒 第八章以爱之名而战 第九章无法放手 第十章曾经的小美好 尾声他们的婚礼 对未来的迷茫,对爱情的渴望,女主角储希的遭遇其实也是我们大多数年轻人正在面对的,作者用最细腻的文字,描写了最纯粹的感情,让人沉溺其中,很佩服作者的写作能力! ——小蝎为爱追 看完这本书,脑海里还在不断闪现巴黎的塞纳河畔的画面,心里好多好多的情绪和触动。女主角对爱情的追求和迷茫,以及深陷感情中的纠结,让人看了忍不住揪心。也许因为我曾在巴黎生活过,所以感触特别深刻,尤其是书中关于巴黎场景的描写,让我想起了留学时光。 ——巴黎不眠 “什么?!”我尖叫道,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变轻快了,几乎要飞起来。“你不想啊……”陈洛宇说道,“那我可搬走了。”“别别别!”我连忙说道,“你是搬到我对面的公寓了吗?”洛宇点了点头:“啊,可是那里什么家具都没有啊……”“有人在就行了。”洛宇说道,眼睛亮晶晶的,“你是不是喝酒了?”他凑近了点闻了闻。“心情不好,”我扶着他站了起来,酸溜溜地说道,“跟保罗参加了一个化妆聚会,差点跟一陌生男人走。”洛宇没说话,脸色一下就阴沉了下来。我扑哧一声笑了,他也笑了,说:“你这个小神经病!”我们互相笑着回了家,当然是各回各家,我曾苦恼于我们之间的关系发展得如此纠结缓慢,小心翼翼地呵护。我大可以对他提议“我去参观一下你的公寓”或者“你进来喝杯咖啡”什么的,但我想了想,起码不是今天晚上。我已经晕得辨不清真伪,甚至不知道他搬到我的对面是不是个梦,我不想让这样一个自己来面对他。第二天早晨有人咚咚咚敲我的房门,我揉了下眼睛,天已大亮,我真该把这亚麻色的窗帘换成纯黑色的,可以让我永不知白天黑夜。“来了……”我起身,一片晕眩,宿醉最大的坏处就是第二天早晨不认识自己是谁了。是洛宇。“我准备好早餐了。”洛宇看样子已经洗漱完毕,穿了一件浅蓝色的针织衫,非常清爽地对我说道,“能不能赏个脸啊?”我笑了笑,告诉他我换好衣服就过去。他真是个神奇的男人,这么简陋的一间公寓他竟然也住得有滋有味,公寓有两个房间,一间是卧室,原本有个半弧形的地台,他在上面放了一个看起来很舒服的床垫。另外一间用来放他零七八碎的一些东西,堆成山的CD唱片,大多都是英伦和硬核说唱,一个很古旧的木艺吉他,他说只是摆设从来没弹过,还有一些专业方面的书和旧报纸。此人的衣服真是够多的,满满地都堆在了衣柜里,我说你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啊,这么皱的衣服竟然能在他身上展现出一副贵族般的得体效果。我看见有一个大抽屉放的全是他的袜子,而且都是崭新的,他说在袜子这个问题上他从来都很看得开,穿一双扔一双,向来不洗。他除了衣着还算干净得体,我怎么也看不出他是个金融体系的工作者,他是一个很活泼生动的男人,跟我想象中的金融世界完全不一样。给我的早餐盘子里他为我煎了一个鸡蛋还有三片培根,两个全麦小面包和一些煮熟的玉米粒,旁边的杯子里一杯装满了牛奶一杯装满了橙汁,里面还有果肉在游动。“我新榨的。”洛宇说道,“连皮带肉我都一起放了进去,绝对有营养!”这便是我对洛宇着迷的一点,无论身处什么环境,天气多么恶劣,只要有他在我就会闻到一种阳光的味道。我吃饱了跑去他的地台上打滚,把他新铺好的床单弄得皱巴巴的,他只是站在那里微笑地看着我,这样的表情让我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把床单裹在身上幻想自己一会儿变成了蚕宝宝一会儿又变成了披着床单的老妖精。“你得负责帮我洗床单。”洛宇浅浅地对我说道。“凭什么!”“既然大家做了邻居,就得互相帮助。”洛宇接着说道,“你帮我洗衣服和床单,我知道你不爱做饭所以我做饭给你吃,OK?”“……你也太会占我便宜了吧……”我唧唧歪歪地说道。“我哪儿占你便宜了?”洛宇说道,“咱们这是互相需要。”“……‘互相需要’……”我红着脸笑道,“这可是你说的!”“瞧你那小样儿,”洛宇说着扔给我一串钥匙,“我得上班去了,你一会儿也赶快上课去,虽然上学期考试都过了但不代表你现在又可以旷课了,小心我给叔叔打电话叫他把你拎回北京去……这是我公寓的钥匙,你下了课要是闲得没事干别到处乱跑,帮我打扫打扫房间什么的,我下了班给你带好吃的回来。”我双腿盘坐在他的床垫上微笑着朝他点了点头,我打算从今往后当一个乖小孩,再也不因为无聊而去参加什么更加无聊的聚会,跟无聊的男人搂搂抱抱,或者再也不喝得醉醺醺地回家。我好好地把那串钥匙放在我掌心的位置,就好像是收下了他对我的一份承诺,尽管他什么都没有说。没课的时候我一直都待在洛宇的公寓里,甚至连自己家都不回,他的房间在我的精心照料下变得越来越干净,越来越有家的味道,而我的公寓却像狗窝一样被我置之脑后。我偷偷地翻看洛宇公寓里所有跟他有关的东西,我打开他的衣柜,把堆成山的衣服一件一件挂好,我仔细地去看每一件衣服的牌子,职业西装和衬衫多半都是阿玛尼和普拉达的,剩下的休闲装多半是我叫不出名字的牌子,但看材质和设计都不会很便宜。他的打扮看似随意但也的确不会草率。“真是个爱臭美的大妖怪!”我小声说道。我听他收集的CD,本来从来不听快歌的我爱上了“痞子阿姆”,爱屋及乌这件事真是完美地从我身上体现了出来。我翻看他的那些专业书籍,经济学白痴的我没有一个字能看懂。珍打电话来跟我聊天,问我感情生活有没有什么进展,我笑着说也许不久后就会有。“你跟周皎那个家伙和好了吗?”我问道。“就算和好了吧。”珍答道。我真不明白她,竟然还能忍受周皎这个讨厌的家伙,“别说我们了,你呢,你到底什么时候搬回来?”“……呃……”我支吾着,“都说了租期满了我就搬回去了。”“你不会还在生我们的气吧!”珍说道,“那我可就去找别的室友了,到时候你想搬回来都没机会了!”“好啊,你去找,”我和她互相斗着嘴,“你是巴不得周皎赶快搬进去吧,那样你俩连一个床都省了!”“我知道了,”珍说道,“我知道你为什么那么久都不搬回来,你在外面有男人了!是不是陈洛宇?!我早发现你们两个有奸情了!”我说道:“说起奸情,那还得从你跟周皎那里开始说了,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啊!”珍在那边哈哈大笑起来,我的耳朵都快被震聋了,目前最乐观的一点,就是我们三个人之间都已经打心眼里彻底放下了这件事。在国内的时候我就说过我并没有喜欢周皎喜欢到要死要活的地步,就更不要说现在了。因为那时我刚到巴黎,没亲人没朋友,患得患失的心理特别严重,但是现在不同了,我要好好生活。傍晚时分,洛宇还没有回来,我拿着浴巾和换洗的睡衣在他的公寓里洗了一个无比长的澡,我等他等得有些不耐烦。其实我原本已经快要适应一个人的生活,他的忽然到来又把我一下子拽进了他的世界,这种依赖感模模糊糊很粗糙,甚至让我有些不确定,我害怕这份甜蜜不长,他又会在某个让我猝不及防的时候消失。比如上次我去他跟周皎的公寓,那份浓重的感伤让我觉得我们似乎永远都不会再相见了,可很快他又像鬼魅一般闯进了我的生活。我越想越生气,一脚踢翻了他的木头椅子,翻落的角度在地板上产生了开天辟地的剧烈声响,我吓了一跳,整座楼都空荡荡的,听不见一丁点的声音,我怀疑是不是整个楼只有我一个人,忽然特别害怕。我扶起了椅子,祈祷洛宇赶快回来。手机响了,是洛宇,我马上接通了。“储希,”洛宇说道,“你还没有睡?”“你什么时候回来呀!”我焦虑地问道。“还得有一会儿,”洛宇说道,“别等我了,你先睡吧!我今天可能得加班到很晚。”“哦。”我怏怏地答道。“……还有一件事……”洛宇说道,“我过几天还要回趟北京。”“你怎么老要回北京呀!”我说道,“你不如留在北京别回来了!”我关了机,把手机摔到墙上掉下来竟然也没坏,我穿着鞋在洛宇的床单上踩呀踩,看见浅麻色的床单上留下一个个我的大脚印觉得特别快意恩仇,但是临走的时候我还是为他换了一条新洗好的。我就是这么没骨气。接下来的几天我都没有看见他,他没有来敲我的门叫我过去吃早餐,我也赌气地不再主动找他。但是他公寓的钥匙我没有还给他,他也没来要,有时候放学的时候我偷偷趴在他公寓的门口,把耳朵贴门上听听有没有人在,看来他的确很忙,每次都没有动静,我便又潜入他的公寓里兴风作浪。那天我在抽屉里发现了他的通讯录,他竟然还用这么老土的东西,我无聊地翻看着,看名字大多都是他银行的同事和客户。最后我的目光锁定在了三个中文汉字上:沈家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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